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日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仅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丹 红 阎 孟 昆 徐 小 华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