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董事会在对《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作出的安排。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下无正文,仅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仅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陈 丹 红 阎 孟 昆 徐 小 华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