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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公告编号:2022-102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底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1年底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朱利祥、沈福鑫、赵箭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朱利祥、沈福鑫、赵箭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独立董事朱利祥、沈福鑫、赵箭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朱利祥、沈福鑫、赵箭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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