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了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事项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江波、吴振锋、赵新荣、原普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方华、韦俊、王泽霞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