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69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2022年5月11日—2022年1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2022年5月27日—2022年11月25日)。2022年5月20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计划减持数量同比例变更为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699%。
2022年8月26日,公司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可交易之日起,截至2022年8月26日,汤同奎先生减持公司股份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元/股) | (股) | (%) | |||
汤同奎 | 集中竞价 | 2022/5/27 | 20.33 | 156,600 | 0.1435% |
集中竞价 | 2022/6/24 | 22.55 | 423,400 | 0.3881% | |
集中竞价 | 2022/7/29 | 28.18 | 250,000 | 0.2292% | |
集中竞价 | 2022/8/1 | 29.66 | 250,000 | 0.2292% | |
合 计 | -- | -- | 1,080,000 | 0.9900% |
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汤同奎 | 合计持有股份 | 36,385,069 | 33.3519% | 35,305,069 | 32.361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56,268 | 7.8430% | 7,476,268 | 6.853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828,801 | 25.5089% | 27,828,801 | 25.508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 上述股东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 本次减持计划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