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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捷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100弄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书面通知等《公司章程》认可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邹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9)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具《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

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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