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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金寨路厂区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存在间歇的闲置资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和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投资回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员工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相关条款。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22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员工交易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员工交易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交易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管理制度(2022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修订《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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