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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对外担保的主要情况

(一)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对象担保类型担保期限担保合同签署时间实际担保金额(万元)是否有反担保担保债务有无逾期是否履行完毕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二年2020年06月04日4,000
皇氏广西贸易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2年01月24日9,700
皇氏集团遵义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六年2020年07月03日8,350
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0年08月11日2,350
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二年2020年09月04日4,0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4月25日56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3月28日8,359.77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5月31日4,943.43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7月19日4,0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7月30日3,0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8月16日3,0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8月18日17,099.66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9月17日4,0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9月27日1,8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2年01月10日4,416.51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2年01月27日3,195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2年03月16日5,0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2年03月29日4,0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2年04月26日10,000
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2年06月15日2,059.57
皇氏集团德江德源牧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2.年01月10日5,900
广西皇氏田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4月20日9,950
广西皇氏田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8月13日2,150
广西皇氏田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9月15日2,250
云南皇氏来思尔智能化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9月17日20,000来思尔智能化的其他股东董建升、杨子彪、李国武将其持有的股权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
皇氏集团遵义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21年09月15日2,000
小计146,083.9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云南大理云端牧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三年2019年12月04日1,000
皇氏集团遵义乳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11月16日410.70
云南大理云端牧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五年2021年01月06日1,680
云南大理云端牧业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五年2021年08月25日800
小计3,890.70
合计149,974.64

(二)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

(三)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49,974.64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5.78%。

(四)上述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五)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六)公司已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七)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八)报告期内,公司(包括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调整并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并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并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梁戈夫

封业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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