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4日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逐项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程序合法,不存在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