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建生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