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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股票简称:天力锂能 股票代码:301152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 录

目 录 ...... 1

特别提示 ...... 3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一、重要声明 ...... 4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 4

三、特别风险提示 ...... 7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16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 16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 17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 33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3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5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债券情况 ...... 35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36

四、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 ...... 37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38

六、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 67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 6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70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 70

二、发行价格 ...... 70

三、每股面值 ...... 70

四、发行市盈率 ...... 70

五、发行市净率 ...... 70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 71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71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 72

九、募集资金净额 ...... 72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72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 72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 72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7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4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74

二、其他事项 ...... 74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 76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 76

二、保荐机构的有关情况 ...... 76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 76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78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78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82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 86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87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89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94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98

八、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 101

九、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101

十、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 103

十一、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 103

特别提示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8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所用简称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1.9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8月11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11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投资公司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1,982,30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26,441,30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6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天力锂能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2年8月1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11倍。

截至2022年8月11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扣非后)为63.73倍,具体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2021年扣非前EPS(元/股)2021年扣非后EPS(元/股)T-4日股票收盘价 (元/股)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2021年)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后(2021年)
容百科技688005.SH2.01951.7917125.1061.9569.82
当升科技300073.SZ2.15401.626796.6844.8859.43
长远锂科688779.SH0.36320.353719.1152.6254.03
振华新材688707.SH0.93150.909863.9968.7070.33
厦钨新能688778.SH2.20752.0376132.4760.0165.01
平均值57.6363.73

数据来源:iFind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注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杉杉能源已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1.94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8月11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突发洪水灾害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及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1年7月,新乡市普降暴雨,公司新七街厂区位于新乡市牧野区,临近卫河。受暴雨及卫河决堤造成的河水倒灌影响,新七街厂区厂房和仓库进水,造成新七街厂区出现临时性停产。

1、因洪灾而发生财产损失的风险

经审计,在本次洪水灾害中,公司部分设备及物资受洪水冲泡产生的资产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预计损失金额损失内容
固定资产3,759.82
其中:主要生产设备3,238.58窑炉、生产线系统、空压机、电缆工程等损失
其他设备521.24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车辆、办公设备、检测设备及研发设备等
存货1,182.28主要包括在产品、原材料以及备件等存货损失
小计4,942.10
减:已收到的保险赔款135.33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转出200.35
处置报废资产20.00
税前损失4,586.42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687.96
净损失3,898.46

洪灾导致的财产损失,对公司2021年净利润造成了不利影响。

2、因洪灾导致生产线临时性停产的风险

受洪水灾害影响,公司新七街厂区前驱体车间及三元材料烧结车间临时性停产,发行人安徽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短期内公司自有产能受到一定影响。

出现临时性停产后,公司一方面做好安徽天力的产能安排,另一方面积极寻求外协,分别与乾运新材、蜂巢能源等达成协议,委托其外协生产三元材料,积极保障下游客户的交货计划,但也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

水灾发生后,公司积极开展复工复产,截至2021年11月30日,新七街厂区前驱体及三元材料烧结车间产能已经恢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已经恢复正常。

生产线临时性停产、外协加工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加大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3、交货延期的风险

水灾发生后,公司新七街厂区的交货受到影响,部分客户的供货出现了延迟。

尽管下游主要客户对公司遭受洪灾导致的交货延期均给予谅解,公司主要客户未发生流失,但延期交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形象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4、2021年第三季度出现季节性亏损的风险

经申报会计师审阅,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7-9月2020年7-9月
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39,390.761.36%38,863.32
营业利润1,071.01-56.29%2,450.34
净利润-2,674.49-224.59%2,14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4.87-56.93%1,984.95

受暴雨及洪水灾害影响,公司2021年三季度计提了大额的存货毁损损失及设备维修支出,同时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受到破坏,导致公司第三季度出现了季节性亏损。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新七街厂区烧结生产线已经开始恢复生产。公司2021年3季度季节性亏损是暴雨及洪水灾害带来的一次性暂时损

失导致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63亿元,同比增长33.76%;实现净利润8,485.00万元,同比增长48.5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3.86万元,同比增长

101.01%,公司仍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

2021年3季度季节性亏损给公司带来了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二)锂电池行业技术路线变化的风险

锂电池按照正极材料的不同,可以分为锰酸锂电池、钴酸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等类型。近年来,三元锂电池凭借其能量密度较高的优势在诸多应用市场,特别是新能源汽车领域呈现装配量快速提升的趋势,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如果未来锂电池行业技术路线发生变化,其他类型锂电池或者出现新的类型锂电池在安全、性能、环保、价格、市场接受度等方面更具有比较优势,将会对公司三元材料产品需求产生较大的冲击,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锂电池领域,根据正极材料分类,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主要有三种技术路线:一是以星恒电源为代表,主要采用三元材料掺杂锰酸锂的技术路线;二是采用三元材料的技术路线;三是采用磷酸铁锂的技术路线。

上述三种技术路线各有优劣,其中锰酸锂价格相对更低、低温性能和安全性方面表现较好,三元材料优点在于能量密度高、倍率性能好,而磷酸铁锂则在循环寿命方面更具竞争优势。从发展趋势来看,未来三种技术路线将并存较长的一段时间,三种路线各有优劣。由于磷酸铁锂具有优异的循环性能,因此在更注重循环寿命的共享出行市场预期使用率较高;而三元材料由于具有能量密度高、倍率性能佳等特点,更多优势将体现在民用市场的高端电动自行车领域,且鉴于综合性能、安全性、成本等方面的优势,目前电动自行车领域三元材料以5系为主流产品。

未来若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高端民用市场不及预期,将对公司三元材料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三)电动自行车领域政策变化及应用不及预期的风险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正式实施。《新国标》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等参数指标,多地出台的道路车辆管理制度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牌照及购买保险等事项也提出了要求。未来,若国家针对电动自行车出台新的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其他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回收、安全、充放电性能、牌照登记或者其他事项提出新的要求或者标准,有可能导致锂电池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电池在电动自行车领域不再具有比较优势,会导致锂电池的市场需求出现下滑,甚至出现锂电池因政策变动被其他电池替代、淘汰的风险。

《新国标》实施后,锂电池在国内电动自行车市场的装配量逐年提升,已经在电动自行车领域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受《新国标》过渡期安排及实施力度、价格敏感、安全性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锂电池在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渗透率约为27%,尤其是在民用市场,锂电自行车渗透率仅为16.2%,相对较低。锂电池在电动自行车领域特别是民用市场领域应用普及依然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未来可能出现锂电池市场份额下滑、装配量下降以及增长率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动自行车及电动工具领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已经成功向部分客户供货,并开发了星恒电源、蜂巢能源、中航锂电、横店东磁、鹏辉能源等重点客户。

公司聚焦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除蜂巢能源外,电动汽车领域收入主要系联动下游小型动力锂电池客户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取得,收入规模受下游客户相应新能源汽车板块业务的扩张和收缩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电动汽车领域的销售比例分别为11.23%、1.72%和7.75%。公司小型动力锂电池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近年来销售规模呈现下滑趋势,且整体销售规模较小。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领域寡头垄断竞争市场格局的逐渐形成,目前公司部分主要小型动力锂电池客户已经暂时退出新能源汽车领域,未来上述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大规模的收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短期来看,公司在电动汽车领域稳定、

持续的客户相对较少,仅有星恒电源、蜂巢能源两家。此外,公司产品主要应于新能源汽车低端市场。尽管公司与蜂巢能源签署了长期的供货协议,但销量占公司三元材料的比例仍然较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存在市场开拓、实现较大规模的收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产品主要应用于低端市场、市场占有率持续较低的风险。

(五)新能源汽车的政策调整影响公司经营的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属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关政策波动对公司的业务产生影响。新能源汽车发展初期,行业投资规模大,新能源汽车成本高企,国家出台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对于新能源汽车快速增加销量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续航里程不断提高,规模效应得到逐步体现,新能源汽车价格开始下降,行业已经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逐步退坡甚至取消是必然趋势。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继续在2021年的基础上退坡,同时明确政策终止日期,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补贴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直接客户,从而对公司的三元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客户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2)补贴政策的调整会影响新能源汽车的整体销售,从而制约三元正极材料的需求,对小动力领域三元材料的供求关系产生传导,间接影响小动力领域三元材料行业的供需平衡。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352.1万辆,市场占有率为13.4%,绝对数量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进入了市场及品牌推动阶段,对政策的依赖性越来越低。

目前,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已逐步下降至较低水平,对新能源汽车

的价格影响较小,新能源汽车发展已经进入了市场及产品推动阶段,对财政补贴的依赖性降低,未来财政补贴进一步退坡甚至取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影响降低。但财政补贴退坡甚至取消仍然会对新能源汽车市场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六)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专注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多年,与下游多家专注于该领域的锂电池知名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三元材料产品出货量在此细分领域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保及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推广,特别是《新国标》于2019年4月的正式实施,装配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市场需求持续向好。三元材料作为锂电池核心关键原材料,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三元材料上下游企业及其他领域的三元材料企业均存在进入小动力市场参与竞争的可能。三元材料上游企业包括生产硫酸钴、硫酸镍等原材料及三元前驱体的厂商。尽管前驱体和三元材料的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不同,但前驱体生产企业具备进入三元材料领域的产业链优势。如具备金属回收资源的格林美,除了不断加大三元前驱体的投资外,还募集资金投资三元材料生产线。若更多的上游企业进入三元材料领域,将加大三元材料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在三元材料行业内部,公司专注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与容百科技、长远锂科、当升科技等主要布局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三元材料厂商采取差异化的竞争方式,且短期内由于新能源汽车仍处于快速发展期,上述竞争对手预期仍会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受新冠疫情及新能源汽车需求疲软影响,2020年新能源汽车领域三元材料企业开工率不足,部分企业如容百科技、当升科技已经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领域。尽管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三元材料进入电动自行车领域的规模尚小,但不排除上述企业及其他企业未来加大进入电动自行车领域的力度和步伐,这将导致小动力三元材料领域,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领域三元材料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作为三元材料的下游锂电池企业也存在进入三元材料的可能,向上游延伸产业链,为锂电池制造提供原材料保障。如宁德时代2019年4月宣布拟由控股子公

司在宁德市福鼎市生态合成革(龙安)工业园区投资正极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生产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及前驱体。

三元材料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行业的上游企业及下游企业均存在进入三元材料行业的可能,这将加剧三元材料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同时,在三元材料行业内部,主要经营新能源汽车三元材料领域的企业也存在转入小动力市场进行竞争的可能,这将导致小动力市场的竞争程度更加激烈。发行人未来面临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如果公司在技术、产品、服务以及渠道上不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或者部分竞争性厂商实施恶性价格竞争等特殊竞争手段,公司未来存在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七)毛利率波动及持续保持较低水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33%、11.67%及13.45%。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原因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大、客户需求变化、下游行业价格传导、市场竞争加剧等。2020年度,受疫情及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叠加影响,导致三元材料行业需求不旺、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偏低,三元材料行业整体竞争加剧抑制了产品的销售价格,导致公司毛利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星恒电源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4.86%、8.28%及

11.33%,2020年度受前述因素影响叠加星恒电源供应商体系内竞争激烈影响,公司对星恒电源的毛利率水平下降了6.58个百分点。2021年上半年,受下游市场需求推动,公司整体毛利率以及对星恒电源的销售毛利率提升到较高水平;下半年的洪灾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导致毛利率受到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迭代,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状况进一步加剧或者产品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将使公司面临毛利率发生大幅波动、持续保持较低水平甚至继续下滑的风险。若公司的重要客户受市场影响毛利率出现下滑,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八)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客户流失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22%、

63.71%和53.54%,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客户相对集中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有关。公司客户已经覆盖了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的主要厂商,包括星恒电源、天能股份、长虹新能源、海四达、横店东磁。如果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客户流失,或者主要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变动导致采购量下滑,或者若未来行业格局发生变化,公司未能及时培育新的客户,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九)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7,254.72万元、59,732.47万元和62,299.52万元。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增长较快,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供求、资金状况以及客户的信用状况等因素所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长虹三杰、横店东磁、星恒电源、银天新能源及海四达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32,988.39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52.96%。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主要客户欠款金额较大均给公司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未来如果上述客户或者其他客户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出现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变慢或者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锂、氢氧化锂以及前驱体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2.39%、91.59%和93.98%,占比均在91%以上。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宏观政策环境、市场供求状况及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从而对公司的成本管理和销售定价造成一定影响。假设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上升1%,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得到调整和传

递,则成本上升将会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77、0.81、0.81个百分点,导致当期营业利润同比减少9.56%、15.89%和10.14%。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4月,鉴于当期硫酸钴价格出现了持续上涨,为了避免出现原材料短缺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公司加大了硫酸钴的安全库存,导致2018年4月末硫酸钴的库存较大。随着硫酸钴价格的下降,三元材料产品价格也随着下跌,由于库存原料价格较高,导致公司2018年三元材料毛利率出现了下降。

总之,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更高的挑战,若原料价格波动无法有效传递给下游客户,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号),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842号)同意,天力锂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天力锂能”,证券代码“30115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26,441,30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2年8月29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8月29日

(三)股票简称:天力锂能

(四)股票代码:30115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198.2307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05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6,441,307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95,541,00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由其设立的民生证券天力锂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战略配售数量为260.22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8.53%,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配售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456,413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78%,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1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后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占发行后股份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王瑞庆22,880,00018.76%2025年8月29日
李轩12,000,0009.84%2025年8月29日
李雯12,000,0009.84%2025年8月29日
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92,3076.31%2023年8月29日
河南富德高科新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00,0004.43%2023年8月29日
徐焕俊2,500,0002.05%2023年8月29日
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农开裕新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130,0001.75%2023年8月29日
朱平东1,930,0001.58%2023年8月29日
新疆华安盈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20,0001.49%2023年8月29日
湖北九派长园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0,0001.49%2023年8月29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侨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4,0001.24%2023年8月29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8,0001.11%2023年8月29日
河南永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99,0001.06%2023年8月29日
葛秋1,250,0001.02%2023年8月29日
李权1,200,0000.98%2023年8月29日
河南欧瑞宏润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宏润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00,0000.98%2023年8月29日
李洪波1,012,5000.83%2023年8月29日
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000,0000.82%2023年8月29日
蔡碧博840,0000.69%2023年8月29日
陈国瑞825,0000.68%2023年8月29日
王顺雨800,0000.66%2023年8月29日
吉林捷煦汇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6,0000.50%2023年8月29日
李超518,0000.42%2023年8月29日
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2,0000.26%2023年8月29日
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92,9500.24%2023年8月29日
符岳炎267,5280.22%2023年8月29日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56,5100.21%2023年8月29日
施成248,9530.20%2023年8月29日
蒋新荣200,0000.16%2023年8月29日
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87,9490.15%2023年8月29日
张桂芬160,0000.13%2023年8月29日
樊川152,8540.13%2023年8月29日
李艳林150,0000.12%2023年8月29日
陆金学138,0990.11%2023年8月29日
邹云飞133,1000.11%2023年8月29日
周松林126,0000.10%2023年8月29日
北京德丰杰龙升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6,0000.10%2023年8月29日
徐海永120,0000.10%2023年8月29日
孙志成120,0000.10%2023年8月29日
李清龙107,0000.09%2023年8月29日
薛谊100,0000.08%2023年8月29日
陈树盛100,0000.08%2023年8月29日
周伟明99,8000.08%2023年8月29日
范斌92,0000.08%2023年8月29日
朱文丹90,8010.07%2023年8月29日
卫晓洪90,0000.07%2023年8月29日
曹玉东88,0000.07%2023年8月29日
高维平86,7000.07%2023年8月29日
沈梦映80,2380.07%2023年8月29日
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07%2023年8月29日
杨文保80,0000.07%2023年8月29日
包立夫75,0660.06%2023年8月29日
邹艾芝73,0000.06%2023年8月29日
张永才67,4980.06%2023年8月29日
陈静64,9330.05%2023年8月29日
孙伏龙60,6730.05%2023年8月29日
张磊60,0000.05%2023年8月29日
郜春兰60,0000.05%2023年8月29日
张克歌60,0000.05%2023年8月29日
中科招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54,5550.04%2023年8月29日
楼文秀53,0000.04%2023年8月29日
谢小信51,0000.04%2023年8月29日
单雅平51,0000.04%2023年8月29日
陈为强51,0000.04%2023年8月29日
莫耀力50,0000.04%2023年8月29日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道一泉三板1号创业投资基金50,0000.04%2023年8月29日
李向明49,6410.04%2023年8月29日
孙文锁48,0330.04%2023年8月29日
谷云成45,0000.04%2023年8月29日
章宇44,8180.04%2023年8月29日
王玉荣44,0000.04%2023年8月29日
罗瑞康42,7000.04%2023年8月29日
广州证券-中信证券-广州证券新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0000.03%2023年8月29日
王思洋40,0000.03%2023年8月29日
刘昕宇40,0000.03%2023年8月29日
广州市科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3%2023年8月29日
王霞40,0000.03%2023年8月29日
金叠39,2000.03%2023年8月29日
王勇39,0000.03%2023年8月29日
李璟38,0000.03%2023年8月29日
但承龙37,5730.03%2023年8月29日
陈菊良37,5000.03%2023年8月29日
朱大立37,4920.03%2023年8月29日
赵敏35,9000.03%2023年8月29日
郭增虎34,1650.03%2023年8月29日
牟晓健32,4000.03%2023年8月29日
王丹32,0000.03%2023年8月29日
张承智31,8970.03%2023年8月29日
张祥方31,0840.03%2023年8月29日
蒋冠英31,0000.03%2023年8月29日
张红忠30,0020.02%2023年8月29日
张海云30,0000.02%2023年8月29日
王明刚30,0000.02%2023年8月29日
连昆祁30,0000.02%2023年8月29日
吴显文29,0000.02%2023年8月29日
深圳市高上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高飞上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0.02%2023年8月29日
郑士秋27,3840.02%2023年8月29日
王放27,0000.02%2023年8月29日
彭燕华26,0000.02%2023年8月29日
朱炬24,7000.02%2023年8月29日
彭金龙24,6000.02%2023年8月29日
孙志龙24,6000.02%2023年8月29日
何磊22,0000.02%2023年8月29日
王建军22,0000.02%2023年8月29日
成华20,6080.02%2023年8月29日
姚文政20,0000.02%2023年8月29日
黄冲20,0000.02%2023年8月29日
李昂20,0000.02%2023年8月29日
张代炜20,0000.02%2023年8月29日
何文利20,0000.02%2023年8月29日
林娜18,7220.02%2023年8月29日
季永辉18,0000.01%2023年8月29日
杨美珍17,3840.01%2023年8月29日
广汉市秦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17,0000.01%2023年8月29日
徐喆16,7990.01%2023年8月29日
都志源16,6670.01%2023年8月29日
胡海军16,2000.01%2023年8月29日
卢晶15,7360.01%2023年8月29日
张铭森15,5000.01%2023年8月29日
杨其涛15,5000.01%2023年8月29日
叶凯15,0000.01%2023年8月29日
蒋絮芳15,0000.01%2023年8月29日
苏继仲15,0000.01%2023年8月29日
戴艺峰14,0000.01%2023年8月29日
陈卫英14,0000.01%2023年8月29日
朱高翔13,8000.01%2023年8月29日
柳丹13,5840.01%2023年8月29日
郭炳凌13,4910.01%2023年8月29日
陈莹13,0000.01%2023年8月29日
罗仁坚13,0000.01%2023年8月29日
黄裕豪12,9000.01%2023年8月29日
杨鄂12,5000.01%2023年8月29日
任菲12,0000.01%2023年8月29日
俞英英12,0000.01%2023年8月29日
谭旭12,0000.01%2023年8月29日
汪涛11,0000.01%2023年8月29日
杨冀11,0000.01%2023年8月29日
胡波10,2000.01%2023年8月29日
颜新华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周传萍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杨凯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章洲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张忠波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周英华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杨林龙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黄坚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林郁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伍凤平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马兰芳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顾天珍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邓超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谢小兵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张锦兰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王解珍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王莹10,0000.01%2023年8月29日
俞华9,8000.01%2023年8月29日
罗阳9,7720.01%2023年8月29日
古碧华9,1000.01%2023年8月29日
陈岚君9,0000.01%2023年8月29日
朱赤心9,0000.01%2023年8月29日
孙红玲8,8000.01%2023年8月29日
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8,7000.01%2023年8月29日
北京洪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900.01%2023年8月29日
刘志腾8,5320.01%2023年8月29日
鲍国兴8,3430.01%2023年8月29日
钱月琴8,3330.01%2023年8月29日
蔡美丽8,2450.01%2023年8月29日
洪明江8,2390.01%2023年8月29日
石向欣8,0000.01%2023年8月29日
杨运保8,0000.01%2023年8月29日
李瑞兰8,0000.01%2023年8月29日
方从重8,0000.01%2023年8月29日
汲海臣7,9800.01%2023年8月29日
黄云乐7,0000.01%2023年8月29日
陈星海7,0000.01%2023年8月29日
曾俭英7,0000.01%2023年8月29日
陈超7,0000.01%2023年8月29日
郑白丁7,0000.01%2023年8月29日
谈亮涛7,0000.01%2023年8月29日
刘志娟7,0000.01%2023年8月29日
王都富7,0000.01%2023年8月29日
朱剑勇6,9330.01%2023年8月29日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鸿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8000.01%2023年8月29日
徐艳6,7740.01%2023年8月29日
陈文雄6,5000.01%2023年8月29日
林建明6,2000.01%2023年8月29日
黄华6,0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志坚6,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水洲6,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卉6,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曼6,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超6,0000.00%2023年8月29日
肖更宁6,0000.00%2023年8月29日
黄志伟6,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建海6,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竺慧6,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惠珍5,1500.00%2023年8月29日
郑亚梁5,0000.00%2023年8月29日
卢谊5,0000.00%2023年8月29日
范墨君5,0000.00%2023年8月29日
林阔森5,0000.00%2023年8月29日
申海慧5,0000.00%2023年8月29日
夏勇敏5,0000.00%2023年8月29日
史淑静5,0000.00%2023年8月29日
谢德广5,0000.00%2023年8月29日
罗贤翔5,0000.00%2023年8月29日
龚为民5,0000.00%2023年8月29日
单贡华5,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斌5,0000.00%2023年8月29日
唐咏春5,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保新5,0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翔5,0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丽莎5,0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伟5,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欣4,9620.00%2023年8月29日
陈俐双4,8000.00%2023年8月29日
金成虎4,7800.00%2023年8月29日
朱小明4,5000.00%2023年8月29日
季萍4,5000.00%2023年8月29日
毛兴华4,4000.00%2023年8月29日
白德辉4,2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卫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党义新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宣乐亚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姜姗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朝仑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敏4,0000.00%2023年8月29日
任小秋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史骏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彭义林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孙学冰4,0000.00%2023年8月29日
高世跃4,0000.00%2023年8月29日
周荣4,0000.00%2023年8月29日
董佩兰4,0000.00%2023年8月29日
何英4,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涛4,0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朝琼3,9000.00%2023年8月29日
曹文3,8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立坤3,7120.00%2023年8月29日
莫灿3,7000.00%2023年8月29日
黄炯3,6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昭3,6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兰琴3,5720.00%2023年8月29日
王伟3,5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镛3,5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青山3,5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瑾3,5000.00%2023年8月29日
高杰3,5000.00%2023年8月29日
曹巍3,4000.00%2023年8月29日
姜振辉3,3870.00%2023年8月29日
张峻岭3,3490.00%2023年8月29日
宋海华3,3050.00%2023年8月29日
何炳军3,2000.00%2023年8月29日
丁玉龙3,1870.00%2023年8月29日
顾海兰3,1220.00%2023年8月29日
李民3,1000.00%2023年8月29日
郑美香3,0100.00%2023年8月29日
吴延平3,0000.00%2023年8月29日
匡泽仙3,0000.00%2023年8月29日
凌霞3,0000.00%2023年8月29日
方江丽3,0000.00%2023年8月29日
谷勇3,0000.00%2023年8月29日
林少军3,0000.00%2023年8月29日
常玮3,0000.00%2023年8月29日
潘煌松3,0000.00%2023年8月29日
郑良衡3,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明星3,0000.00%2023年8月29日
韩玉军3,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栋3,0000.00%2023年8月29日
钟益平3,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陆成功3,0000.00%2023年8月29日
姚惠良3,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吕洪涛3,0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浩3,0000.00%2023年8月29日
马德成2,9200.00%2023年8月29日
颜卫2,9000.00%2023年8月29日
倪晓红2,8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巧艳2,7000.00%2023年8月29日
杭朝强2,6000.00%2023年8月29日
胡玉琴2,6000.00%2023年8月29日
吕晓庄2,6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兴华2,6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长庆2,5280.00%2023年8月29日
曹卫宏2,5000.00%2023年8月29日
房德芹2,5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博2,4990.00%2023年8月29日
柯伟武2,4250.00%2023年8月29日
徐志朝2,4130.00%2023年8月29日
曹智2,4000.00%2023年8月29日
史斌2,3580.00%2023年8月29日
丁凯军2,3500.00%2023年8月29日
张素珍2,3300.00%2023年8月29日
武文2,2660.00%2023年8月29日
李运林2,2080.00%2023年8月29日
叶晓忠2,1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韵华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郝兆令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黄绪战2,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成文2,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珂2,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惠仪2,0000.00%2023年8月29日
易洪全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莓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阙震东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黎勇2,0000.00%2023年8月29日
赵文平2,0000.00%2023年8月29日
童建飞2,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奕照2,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鲁豫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黄云广2,0000.00%2023年8月29日
严慧勇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吝玲菊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挺峰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伟2,0000.00%2023年8月29日
石广永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姜健2,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公博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唐国友2,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树芬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辉2,0000.00%2023年8月29日
赵慧庆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姚明峰2,0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凯文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唐华芳2,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炜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耀炽2,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长庆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韩轶冰2,0000.00%2023年8月29日
赵宇2,0000.00%2023年8月29日
赵斌2,0000.00%2023年8月29日
缑梅菊2,0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建芳2,0000.00%2023年8月29日
于苏闽2,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忆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双2,0000.00%2023年8月29日
赵秀君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艳倩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黎英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邓永福2,0000.00%2023年8月29日
黄骞1,9700.00%2023年8月29日
李艳秋1,9000.00%2023年8月29日
赵烨1,8000.00%2023年8月29日
潘晓武1,8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栋1,8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晓奕1,8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兆建1,7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国良1,7000.00%2023年8月29日
祝金荣1,6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勇1,6000.00%2023年8月29日
孔凌1,5000.00%2023年8月29日
金康定1,5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志锋1,5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柳青1,5000.00%2023年8月29日
曹萍1,5000.00%2023年8月29日
任幼平1,5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音蓓1,5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晓1,5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胜涛1,5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伟1,5000.00%2023年8月29日
阮喆1,4000.00%2023年8月29日
何艳娟1,4000.00%2023年8月29日
方芳1,4000.00%2023年8月29日
姚慧珉1,3000.00%2023年8月29日
邱宝珠1,2490.00%2023年8月29日
李广文1,2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俊彪1,2000.00%2023年8月29日
梁正协1,2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桂生1,2000.00%2023年8月29日
曹慧娣1,2000.00%2023年8月29日
艾新亚1,2000.00%2023年8月29日
秦松涛1,2000.00%2023年8月29日
郑俊生1,1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莉1,1000.00%2023年8月29日
周金1,1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艳荣1,0900.00%2023年8月29日
范威秋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严春凤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燕鸣1,0000.00%2023年8月29日
谢蔚文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施万青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高展洪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周均辉1,0000.00%2023年8月29日
程伟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余庆1,0000.00%2023年8月29日
董俊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于长青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叶群芳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韩平修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祥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于兆波1,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焕永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良坡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万荫豪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桂芬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仲兵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明科1,0000.00%2023年8月29日
袁恩香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杰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秀峰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建东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毕明元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键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健民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何慰文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姜小茵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傅建蓁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曹元平1,0000.00%2023年8月29日
赵菲1,0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铨南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毅谦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何敬潮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亓慧芬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颜丽华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毛锋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钱江涛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迅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鲁文达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子勇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邹鹏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夏纯青1,0000.00%2023年8月29日
祝浩刚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继磊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仁业1,0000.00%2023年8月29日
罗爱妃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史亚明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亮民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齐昌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孔灵1,0000.00%2023年8月29日
蒋子尧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勇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威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墀衍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东宇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彭勇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俊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邓海鹏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屠海钢1,0000.00%2023年8月29日
胡凯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万强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郑杰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汐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廖磊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雪晶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金文妹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海弟1,0000.00%2023年8月29日
何燕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彭鹏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庆龙1,0000.00%2023年8月29日
曾昭梅1,0000.00%2023年8月29日
尹俊杰1,0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石开1,0000.00%2023年8月29日
费顾茜9500.00%2023年8月29日
王秋岩9000.00%2023年8月29日
曾海林9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彦荪8180.00%2023年8月29日
刘剑8000.00%2023年8月29日
詹云华8000.00%2023年8月29日
郑芝然8000.00%2023年8月29日
宣怡萍8000.00%2023年8月29日
雷超群8000.00%2023年8月29日
古坤意8000.00%2023年8月29日
詹诚新8000.00%2023年8月29日
沈盛杰8000.00%2023年8月29日
蒋洪庆7870.00%2023年8月29日
范明7590.00%2023年8月29日
朱专7000.00%2023年8月29日
沈调仙7000.00%2023年8月29日
袁媛7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婧7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传恒7000.00%2023年8月29日
黄铠7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佳6070.00%2023年8月29日
龚凤卿6000.00%2023年8月29日
罗天翼6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世凯6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永伯6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杰6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培红6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道伟5330.00%2023年8月29日
江苏天安投资有限公司5040.00%2023年8月29日
余东兰5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清5000.00%2023年8月29日
谷星5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晓鸿5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刚5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小虎5000.00%2023年8月29日
李康文5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静5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树明5000.00%2023年8月29日
汝英鹏5000.00%2023年8月29日
许卫飞5000.00%2023年8月29日
林国添5000.00%2023年8月29日
姚勤5000.00%2023年8月29日
苗昌伟5000.00%2023年8月29日
顾军5000.00%2023年8月29日
曹晓谨5000.00%2023年8月29日
赵强5000.00%2023年8月29日
潘秋燕5000.00%2023年8月29日
吕晟5000.00%2023年8月29日
谢锡兰5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小明5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步东5000.00%2023年8月29日
杨晓明5000.00%2023年8月29日
颜梁锋5000.00%2023年8月29日
潘玉英5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志军5000.00%2023年8月29日
任玉成5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浏浏5000.00%2023年8月29日
郭飞4800.00%2023年8月29日
王宏群4500.00%2023年8月29日
岳敏4350.00%2023年8月29日
迂永信4000.00%2023年8月29日
冯庆端4000.00%2023年8月29日
汪欣4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海涛4000.00%2023年8月29日
尤廷进4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文娟4000.00%2023年8月29日
洪晔4000.00%2023年8月29日
吴威4000.00%2023年8月29日
沈坚4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建萍4000.00%2023年8月29日
朱维龙3710.00%2023年8月29日
刘星3500.00%2023年8月29日
杨火其3330.00%2023年8月29日
汤雅萍3000.00%2023年8月29日
周日炎3000.00%2023年8月29日
肖露3000.00%2023年8月29日
包荣荣3000.00%2023年8月29日
严间廷3000.00%2023年8月29日
覃紫豪3000.00%2023年8月29日
敖瑞山3000.00%2023年8月29日
田欣3000.00%2023年8月29日
颜慧3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中华3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鹏3000.00%2023年8月29日
叶云艺3000.00%2023年8月29日
游有清3000.00%2023年8月29日
林辅春2980.00%2023年8月29日
王山2150.00%2023年8月29日
陈晶2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鋆鹏2000.00%2023年8月29日
俞欣2000.00%2023年8月29日
张磊2000.00%2023年8月29日
郝红飞2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积钦2000.00%2023年8月29日
池周2000.00%2023年8月29日
单威翰2000.00%2023年8月29日
鄞林琪2000.00%2023年8月29日
陈国斌2000.00%2023年8月29日
高永润2000.00%2023年8月29日
相青莲1110.00%2023年8月29日
梁军强1000.00%2023年8月29日
洪明富1000.00%2023年8月29日
周凤珍1000.00%2023年8月29日
袁文树1000.00%2023年8月29日
汪宇慧1000.00%2023年8月29日
孟建俊1000.00%2023年8月29日
徐秦1000.00%2023年8月29日
胡明1000.00%2023年8月29日
广州博牛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牛稳赢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00.00%2023年8月29日
谢鑫1000.00%2023年8月29日
金通达1000.00%2023年8月29日
赖卫国1000.00%2023年8月29日
蔡子跃1000.00%2023年8月29日
刘伟玲1000.00%2023年8月29日
周侠1000.00%2023年8月29日
王静1000.00%2023年8月29日
蘧翔宇990.00%2023年8月29日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鸿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0%2023年8月29日
小计91,482,30775.00%-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民生证券天力锂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02,2802.13%2023年8月29日
小计2,602,2802.13%-
首次公开发行网上网下发行股份网下无限售股份13,083,80710.73%2022年8月29日
网下限售股份1,456,4131.19%2023年3月1日
网上发行股份13,357,50010.95%2022年8月29日
小计27,897,72022.87%-
合计121,982,307100%-

注1:部分股东占发行后股本比例0.00%,为其持股数量占比不足0.01%。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规定,选取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9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的相关内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22年2月2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天力锂能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4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本总额为9,148.2307万元,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3,0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12,198.2307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3,05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12,198.2307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达到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

4、市值及财务指标: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0-8号),按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0年、2021年两年净利润分别为5,389.80万元、8,485.00万元,合计13,874.8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符合所选上市标准。

5、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xiang Tianli Ener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148.2307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瑞庆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3月5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
住所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经营范围磷酸铁锂、镍钴锰酸锂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销售;对外贸易经营;硫酸镍、硫酸钴、氢氧化锂(不带储存设施批发经营)(有效期至2023年3月8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从事锂电池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联系电话0373-7075928
传真0373-7075928
互联网地址https://www.xxtlln.com/sy
电子邮箱xxtlln@163.com
董事会秘书李洪波

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持股比例持有债券情况
1王瑞庆董事长/总经理2021.6.7-2024.6.62,288.00-2,288.0025.01%
2陈国瑞董事/副总经理2021.6.7-2024.6.682.50-82.500.90%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持股比例持有债券情况
3李雯董事2021.6.7-2024.6.61,200.00-1,200.0013.12%
4李洪波董事/董事会秘书2021.6.7-2024.6.6101.25-101.251.11%
5李德成董事2021.6.7-2024.6.6----
6刘希董事2021.6.7-2024.6.6----
7冯艳芳独立董事2021.6.7-2024.6.6----
8唐有根独立董事2021.6.7-2024.6.6----
9申华萍独立董事2021.6.7-2024.6.6----
10张磊监事会主席2021.6.7-2024.6.66.00-6.000.07%
11刘汉超监事2021.6.7-2024.6.6----
12张克歌监事2021.6.7-2024.6.66.00-6.000.07%
13李艳林财务总监2021.6.7-2024.6.615.00-15.000.16%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瑞庆、李雯、李轩三人,王瑞庆持有公司22,880,000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25.01%;李雯持有公司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3.12%;李轩持有公司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13.12%,三人合计持有公司46,880,000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1.2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历如下:

王瑞庆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10711196909******,毕业于河南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新乡市新华区北干道小学老师;1997年9月至2005年8月担任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主任、副校长;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担任新乡市卫滨区八一路小学校长;2008年9月至2013年10月任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校长;2013

年11月至2014年1月担任天力有限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天力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雯女士,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10703198712******,毕业于郑州经贸学院,大专学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李轩女士,199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10703199501******,2019年2月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硕士学位。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1年6月至今任职于新乡学院。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4.43%

富德新材

轩王瑞庆李

雯新材料基金

6.31%

9.84%

9.84%

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新乡市新天力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25.82%

18.76%

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100%100%100%100%

新增社会公众股东

25.00%

注:虚线框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本次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王瑞庆22,880,00025.01%22,880,00018.7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李轩12,000,00013.12%12,000,0009.8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李雯12,000,00013.12%12,000,0009.8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4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92,3078.41%7,692,3076.3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河南富德高科新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00,0005.90%5,400,0004.4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徐焕俊2,500,0002.73%2,500,0002.0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农开裕新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130,0002.33%2,130,0001.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朱平东1,930,0002.11%1,930,0001.5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新疆华安盈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20,0001.99%1,820,0001.49%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湖北九派长园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0,0001.99%1,820,0001.49%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侨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4,0001.65%1,514,0001.2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通辰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8,0001.47%1,348,0001.1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河南永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99,0001.42%1,299,0001.0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葛秋1,250,0001.37%1,250,0001.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李权1,200,0001.31%1,200,0000.9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6河南欧瑞宏润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宏润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00,0001.31%1,200,0000.9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李洪波1,012,5001.11%1,012,5000.8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上海诺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淮北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000,0001.09%1,000,0000.8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蔡碧博840,0000.92%840,0000.69%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陈国瑞825,0000.90%825,0000.6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王顺雨800,0000.87%800,0000.6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吉林捷煦汇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6,0000.66%606,0000.5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李超518,0000.57%518,0000.4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2,0000.34%312,0000.2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292,9500.32%292,9500.2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符岳炎267,5280.29%267,5280.2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56,5100.28%256,5100.2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施成248,9530.27%248,9530.2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蒋新荣200,0000.22%200,0000.1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北京新鼎荣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鼎啃哥新三板精选层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87,9490.21%187,9490.1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张桂芬160,0000.17%160,0000.1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樊川152,8540.17%152,8540.13%自上市之日起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锁定12个月
33李艳林150,0000.16%150,0000.1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陆金学138,0990.15%138,0990.1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邹云飞133,1000.15%133,1000.1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周松林126,0000.14%126,0000.1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北京德丰杰龙升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6,0000.14%126,0000.1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徐海永120,0000.13%120,0000.1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孙志成120,0000.13%120,0000.1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李清龙107,0000.12%107,0000.09%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薛谊100,0000.11%100,0000.0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陈树盛100,0000.11%100,0000.0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周伟明99,8000.11%99,8000.0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范斌92,0000.10%92,0000.0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朱文丹90,8010.10%90,8010.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卫晓洪90,0000.10%90,0000.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曹玉东88,0000.10%88,0000.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高维平86,7000.09%86,7000.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沈梦映80,2380.09%80,2380.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新疆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000.09%80,0000.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杨文保80,0000.09%80,0000.07%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包立夫75,0660.08%75,0660.06%自上市之日起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锁定12个月
53邹艾芝73,0000.08%73,0000.0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张永才67,4980.07%67,4980.0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陈静64,9330.07%64,9330.0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孙伏龙60,6730.07%60,6730.0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7张磊60,0000.07%60,0000.0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8郜春兰60,0000.07%60,0000.0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9张克歌60,0000.07%60,0000.0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0中科招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54,5550.06%54,555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1楼文秀53,0000.06%53,0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2谢小信51,0000.06%51,0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3单雅平51,0000.06%51,0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4陈为强51,0000.06%51,0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5莫耀力50,0000.05%50,0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6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道一泉三板1号创业投资基金50,0000.05%50,0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7李向明49,6410.05%49,641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8孙文锁48,0330.05%48,033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9谷云成45,0000.05%45,0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0章宇44,8180.05%44,818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1王玉荣44,0000.05%44,0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72罗瑞康42,7000.05%42,7000.0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3广州证券-中信证券-广州证券新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0000.05%42,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4王思洋40,0000.04%40,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5刘昕宇40,0000.04%40,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6广州市科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4%40,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7王霞40,0000.04%40,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8金叠39,2000.04%39,2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9王勇39,0000.04%39,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0李璟38,0000.04%38,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1但承龙37,5730.04%37,573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2陈菊良37,5000.04%37,5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3朱大立37,4920.04%37,492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4赵敏35,9000.04%35,9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5郭增虎34,1650.04%34,165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6牟晓健32,4000.04%32,4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7王丹32,0000.03%32,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8张承智31,8970.03%31,897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9张祥方31,0840.03%31,084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0蒋冠英31,0000.03%31,0000.0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1张红忠30,0020.03%30,0020.02%自上市之日起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锁定12个月
92张海云30,0000.03%30,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3王明刚30,0000.03%30,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4连昆祁30,0000.03%30,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5吴显文29,0000.03%29,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6深圳市高上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高飞上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0.03%28,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7郑士秋27,3840.03%27,384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8王放27,0000.03%27,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9彭燕华26,0000.03%26,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0朱炬24,7000.03%24,7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1彭金龙24,6000.03%24,6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2孙志龙24,6000.03%24,6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3何磊22,0000.02%22,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4王建军22,0000.02%22,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5成华20,6080.02%20,608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6姚文政20,0000.02%20,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7黄冲20,0000.02%20,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8李昂20,0000.02%20,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9张代炜20,0000.02%20,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0何文利20,0000.02%20,000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11林娜18,7220.02%18,7220.02%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2季永辉18,0000.02%18,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3杨美珍17,3840.02%17,384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4广汉市秦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17,0000.02%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5徐喆16,7990.02%16,799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6都志源16,6670.02%16,667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7胡海军16,2000.02%16,2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8卢晶15,7360.02%15,736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19张铭森15,5000.02%15,5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0杨其涛15,5000.02%15,5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1叶凯15,0000.02%15,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2蒋絮芳15,0000.02%15,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3苏继仲15,0000.02%15,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4戴艺峰14,0000.02%14,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5陈卫英14,0000.02%14,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6朱高翔13,8000.02%13,8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7柳丹13,5840.01%13,584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8郭炳凌13,4910.01%13,491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29陈莹13,0000.01%13,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0罗仁坚13,0000.01%13,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31黄裕豪12,9000.01%12,9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2杨鄂12,5000.01%12,5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3任菲12,0000.01%12,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4俞英英12,0000.01%12,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5谭旭12,0000.01%12,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6汪涛11,0000.01%11,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7杨冀11,0000.01%11,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8胡波10,2000.01%10,2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39颜新华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0周传萍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1杨凯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2章洲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3张忠波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4周英华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5杨林龙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6黄坚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7林郁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8伍凤平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49马兰芳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0顾天珍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51邓超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2谢小兵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3张锦兰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4王解珍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5王莹10,0000.01%10,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6俞华9,8000.01%9,8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7罗阳9,7720.01%9,772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8古碧华9,1000.01%9,1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59陈岚君9,0000.01%9,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0朱赤心9,0000.01%9,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1孙红玲8,8000.01%8,8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2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8,7000.01%8,7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3北京洪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900.01%8,59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4刘志腾8,5320.01%8,532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5鲍国兴8,3430.01%8,343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6钱月琴8,3330.01%8,333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7蔡美丽8,2450.01%8,245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8洪明江8,2390.01%8,239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69石向欣8,0000.01%8,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0杨运保8,0000.01%8,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71李瑞兰8,0000.01%8,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2方从重8,0000.01%8,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3汲海臣7,9800.01%7,98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4黄云乐7,0000.0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5陈星海7,0000.0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6曾俭英7,0000.0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7陈超7,0000.0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8郑白丁7,0000.0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79谈亮涛7,0000.0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0刘志娟7,0000.0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1王都富7,0000.01%7,0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2朱剑勇6,9330.01%6,933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3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鸿利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8000.01%6,8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4徐艳6,7740.01%6,774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5陈文雄6,5000.01%6,5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6林建明6,2000.01%6,2000.0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7黄华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8徐志坚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89王水洲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90王卉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1张曼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2陈超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3肖更宁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4黄志伟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5陈建海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6王竺慧6,0000.01%6,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7陈惠珍5,1500.01%5,15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8郑亚梁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99卢谊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0范墨君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1林阔森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2申海慧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3夏勇敏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4史淑静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5谢德广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6罗贤翔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7龚为民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8单贡华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09吴斌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210唐咏春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1李保新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2刘翔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3朱丽莎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4朱伟5,0000.01%5,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5王欣4,9620.01%4,962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6陈俐双4,8000.01%4,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7金成虎4,7800.01%4,78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8朱小明4,5000.00%4,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19季萍4,5000.00%4,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0毛兴华4,4000.00%4,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1白德辉4,2000.00%4,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2王卫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3党义新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4宣乐亚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5姜姗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6刘朝仑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7刘敏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8任小秋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29史骏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230彭义林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1孙学冰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2高世跃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3周荣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4董佩兰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5何英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6王涛4,0000.00%4,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7朱朝琼3,9000.00%3,9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8曹文3,8000.00%3,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39王立坤3,7120.00%3,712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0莫灿3,7000.00%3,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1黄炯3,6000.00%3,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2王昭3,6000.00%3,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3刘兰琴3,5720.00%3,572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4王伟3,5000.00%3,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5陈镛3,5000.00%3,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6李青山3,5000.00%3,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7李瑾3,5000.00%3,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8高杰3,5000.00%3,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49曹巍3,4000.00%3,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250姜振辉3,3870.00%3,387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1张峻岭3,3490.00%3,349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2宋海华3,3050.00%3,305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3何炳军3,2000.00%3,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4丁玉龙3,1870.00%3,187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5顾海兰3,1220.00%3,122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6李民3,1000.00%3,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7郑美香3,0100.00%3,01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8吴延平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59匡泽仙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0凌霞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1方江丽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2谷勇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3林少军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4常玮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5潘煌松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6郑良衡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7张明星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8韩玉军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69李栋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270钟益平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1陆成功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2姚惠良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3吕洪涛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4徐浩3,0000.00%3,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5马德成2,9200.00%2,92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6颜卫2,9000.00%2,9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7倪晓红2,8000.00%2,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8李巧艳2,7000.00%2,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79杭朝强2,6000.00%2,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0胡玉琴2,6000.00%2,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1吕晓庄2,6000.00%2,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2王兴华2,6000.00%2,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3陈长庆2,5280.00%2,528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4曹卫宏2,5000.00%2,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5房德芹2,5000.00%2,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6张博2,4990.00%2,499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7柯伟武2,4250.00%2,425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8徐志朝2,4130.00%2,413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89曹智2,4000.00%2,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290史斌2,3580.00%2,358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1丁凯军2,3500.00%2,35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2张素珍2,3300.00%2,33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3武文2,2660.00%2,266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4李运林2,2080.00%2,208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5叶晓忠2,1000.00%2,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6李韵华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7郝兆令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8黄绪战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99王成文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0王珂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1王惠仪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2易洪全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3陈莓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4阙震东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5黎勇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6赵文平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7童建飞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8李奕照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09杨鲁豫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10黄云广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1严慧勇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2吝玲菊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3张挺峰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4吴伟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5石广永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6姜健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7李公博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8唐国友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19李树芬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0刘辉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1赵慧庆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2姚明峰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3朱凯文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4唐华芳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5王炜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6张耀炽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7张长庆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8韩轶冰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29赵宇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30赵斌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1缑梅菊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2朱建芳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3于苏闽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4李忆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5陈双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6赵秀君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7陈艳倩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8黎英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39邓永福2,0000.00%2,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0黄骞1,9700.00%1,97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1李艳秋1,9000.00%1,9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2赵烨1,8000.00%1,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3潘晓武1,8000.00%1,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4朱栋1,8000.00%1,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5徐晓奕1,8000.00%1,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6徐兆建1,7000.00%1,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7徐国良1,7000.00%1,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8祝金荣1,6000.00%1,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49张勇1,6000.00%1,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50孔凌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1金康定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2张志锋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3杨柳青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4曹萍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5任幼平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6李音蓓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7陈晓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8吴胜涛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59朱伟1,5000.00%1,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0阮喆1,4000.00%1,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1何艳娟1,4000.00%1,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2方芳1,4000.00%1,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3姚慧珉1,3000.00%1,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4邱宝珠1,2490.00%1,249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5李广文1,2000.00%1,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6杨俊彪1,2000.00%1,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7梁正协1,2000.00%1,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8刘桂生1,2000.00%1,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69曹慧娣1,2000.00%1,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70艾新亚1,2000.00%1,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1秦松涛1,2000.00%1,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2郑俊生1,1000.00%1,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3王莉1,1000.00%1,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4周金1,1000.00%1,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5王艳荣1,0900.00%1,09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6范威秋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7严春凤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8朱燕鸣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79谢蔚文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0施万青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1高展洪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2周均辉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3程伟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4余庆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5董俊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6于长青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7叶群芳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8韩平修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89李祥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90于兆波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1王焕永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2张良坡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3万荫豪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4陈桂芬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5吴仲兵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6李明科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7袁恩香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8杨杰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399张秀峰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0李建东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1毕明元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2吴键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3张健民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4何慰文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5姜小茵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6傅建蓁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7曹元平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8赵菲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09王铨南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410杨毅谦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1何敬潮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2亓慧芬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3颜丽华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4毛锋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5钱江涛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6徐迅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7鲁文达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8吴子勇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19邹鹏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0夏纯青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1祝浩刚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2张继磊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3杭州礼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4李仁业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5罗爱妃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6史亚明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7吴亮民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8齐昌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29孔灵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430蒋子尧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1杨勇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2张威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3吴墀衍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4李东宇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5彭勇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6张俊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7邓海鹏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8屠海钢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39胡凯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0万强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1郑杰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2张汐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3廖磊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4李雪晶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5金文妹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6李海弟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7何燕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8彭鹏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49杨庆龙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450曾昭梅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1尹俊杰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2陈石开1,0000.00%1,0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3费顾茜9500.00%95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4王秋岩9000.00%9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5曾海林9000.00%9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6李彦荪8180.00%818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7刘剑8000.00%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8詹云华8000.00%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59郑芝然8000.00%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0宣怡萍8000.00%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1雷超群8000.00%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2古坤意8000.00%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3詹诚新8000.00%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4沈盛杰8000.00%8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5蒋洪庆7870.00%787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6范明7590.00%759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7朱专7000.00%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8沈调仙7000.00%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69袁媛7000.00%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470陈婧7000.00%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1王传恒7000.00%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2黄铠7000.00%7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3刘佳6070.00%607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4龚凤卿6000.00%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5罗天翼6000.00%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6徐世凯6000.00%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7王永伯6000.00%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8李杰6000.00%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79李培红6000.00%6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0李道伟5330.00%533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1江苏天安投资有限公司5040.00%504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2余东兰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3杨清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4谷星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5张晓鸿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6李刚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7陈小虎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8李康文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89吴静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490陈树明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1汝英鹏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2许卫飞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3林国添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4姚勤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5苗昌伟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6顾军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7曹晓谨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8赵强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499潘秋燕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0吕晟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1谢锡兰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2陈小明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3吴步东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4杨晓明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5颜梁锋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6潘玉英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7王志军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8任玉成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09刘浏浏5000.00%5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10郭飞4800.00%48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1王宏群4500.00%45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2岳敏4350.00%435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3迂永信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4冯庆端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5汪欣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6陈海涛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7尤廷进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8陈文娟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19洪晔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0吴威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1沈坚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2王建萍4000.00%4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3朱维龙3710.00%371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4刘星3500.00%35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5杨火其3330.00%333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6汤雅萍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7周日炎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8肖露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29包荣荣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30严间廷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1覃紫豪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2敖瑞山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3田欣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4颜慧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5刘中华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6王鹏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7叶云艺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8游有清3000.00%3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39林辅春2980.00%298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0王山2150.00%215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1陈晶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2徐鋆鹏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3俞欣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4张磊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5郝红飞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6刘积钦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7池周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8单威翰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49鄞林琪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50陈国斌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1高永润2000.00%2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2相青莲1110.00%111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3梁军强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4洪明富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5周凤珍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6袁文树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7汪宇慧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8孟建俊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59徐秦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0胡明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1广州博牛私募证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牛稳赢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2谢鑫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3金通达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4赖卫国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5蔡子跃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6刘伟玲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7周侠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68王静1000.00%10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限售期限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69蘧翔宇990.00%99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70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鸿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0.00%300.0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71民生证券天力锂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02,2802.1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572网下限售股份--1,456,4131.19%自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小计91,482,307100.00%95,541,00078.3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网上发行无限售股份--13,357,50010.95%无限售期
2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13,083,80710.73%无限售期
小计--26,441,30721.68%-
合计91,482,307100.00%121,982,307100.00%-

注1: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注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注3: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及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33,228户,其中前十名股东持有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1王瑞庆22,880,00018.76%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2李轩12,000,0009.8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3李雯12,000,0009.84%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4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92,3076.3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5河南富德高科新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00,0004.4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6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天力锂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602,2802.13%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7徐焕俊2,500,0002.0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8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农开裕新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130,0001.75%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9朱平东1,930,0001.58%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10新疆华安盈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820,0001.49%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合计70,954,58758.18%-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民生证券天力锂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力锂能专项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天力锂能专项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00%,且认购金额为14,833.00万元。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2280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53%,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初始认购规模(元)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天力锂能专项资管计划148,330,0002,602,280148,329,960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天力锂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民生证券天力锂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间:2022年7月18日;募集资金规模:产品规模为14,833.00万元;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3、天力锂能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人员姓名、职务、是否为发行人董监高、认购金额与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天力锂能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金额与比例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出资金额(万元)份额占比是否为公司董监高
1李洪波董事、董事会秘书2,500.0016.85%
2陈国瑞董事、副总经理2,800.0018.88%
3李艳林财务总监906.006.11%
4随建喜证券事务代表545.003.67%
5李超销售大区经理2,100.0014.16%
6王长明安徽天力总经理1,773.0011.95%
7张磊监事会主席、电池材料研究院副院长1,065.007.18%
8栗绍业采购主管3,144.0021.20%
合计14,833.00100.00%-

注:天力锂能专项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3,05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57.0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48.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61.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64.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81.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2.94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按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152,866户,有效申购股数为73,334,858,500股,配号总数为146,669,717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46669717。根据《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429.1042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558.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454.022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52.1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35.7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47.88%。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82143939%,申购倍数为5,490.16347倍。

根据《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0.22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53%,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为148,329,960元。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3,294,786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金额757,802,802.00元,放弃认购数量62,714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3,574,698.00元。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4,540,220股,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金额828,792,540.00元,放弃认购数量0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元。本次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2,714股,包销金额为3,574,698.00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2056%。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850.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0-2号”《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8,816.8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保荐及承销费用16,315.75
2审计及验资费用1,190.19
3律师费用867.92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04.21
5印花税38.77

注:上述费用不含增值税。

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6.17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九、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155,033.16万元。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9.42元/股(按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0.70元/股(按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公司报告期内 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 2022年1-6月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10-38号”审阅报告。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 2022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及同期对比情况相关内容及公司2022年1-9月业绩预计相关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重大事项提示”之“六、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及“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53770188000061836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8111101012701523333
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行1305016119200198630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2年8月8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等)。

3、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未出现本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其他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变化。

14、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担任天力锂能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二、保荐机构的有关情况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传真021-60876732
保荐代表人李凯、马腾
项目组其他成员毕孝动、孙爱成、于波、樊威
联系人李凯、马腾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李凯、马腾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李凯先生,保荐代表人,总监,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或者

参与海伦哲(3002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国栋建设(600321)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八菱科技(002592)非公开发行股票(2014年、2015年)、兄弟科技(002562)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捷安高科(30084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马腾先生,保荐代表人,总监,法学硕士,曾主持或者参与八菱科技(002592)非公开发行股票(2014年、2015年)、寒锐钴业(300618)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通达股份(002560)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天奈科技(68811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天奈科技(688116)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思林杰(68811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及李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及李轩承诺:

(1)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在不影响本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以及遵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

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李轩承诺:

(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3月1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4)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洪波、陈国瑞、李艳林、张磊及张克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瑞庆、李雯、李洪波、陈国瑞、李艳林、张磊及张克歌承诺:

(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3月1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5)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德新材、新材料基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富德新材、新材料基金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公司上市前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4)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5)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4、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当日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立即启动本预案;

(3)稳定股价预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当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①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

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 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④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⑤ 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各项: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

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30%,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

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B、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C、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①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③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④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的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⑤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3年内拟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同时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因其履行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而免除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之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此项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公司将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买回其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买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李轩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买回已转让的限售股股份,买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买回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和买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孰高者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回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李轩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依法在一定期间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采用的方式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要约收购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它方式,回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因利润分配、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进行赔偿。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以上情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承诺的议案》,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针对运营风险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公司为专业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业内同时拥有前驱体和成品三元材料生产能力的少数供应商之一。公司生产的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移动储能设备以及电动工具等领域,主要客户有星恒电源、天能股份、长虹新能源、海四达、横店东磁、阳光电源、鹏辉能源等国内知名锂电池生产企业,遍及广东、浙江、山东、江苏、天津等主

要锂电产业地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运营能力较强。但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风险等。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未来将采取措施及时应对,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系统,提升产品性能和竞争力;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争取更多优质客户;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切实维护上下游供应链的客户关系,主动监控客户信用状况,维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增强公司抵御各种经营风险的能力。

(2)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承诺通过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加大现有产品销售力度、开发新技术和研发新产品、加强募投项目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从而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公司将采取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① 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通过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增强采购、生产和销售之间的联动作用,提高资产周转率,降低生产成本和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② 加大现有产品销售力度,开发新技术和研发新产品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公司将加大现有产品的销售力度,进一步开拓市场空间,并通过开发新技术和研发新产品等方式,拓宽产品和技术的应用领域,开发新的客户群体,从而努力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水平,争取在公司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之前,努力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③ 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④ 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和具体规划内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⑤ 积极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论证,从中长期来看,总体上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使其尽快产生效益。随着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有望快速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望显著提高。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及李轩承诺:

① 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② 本人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④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⑤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⑥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⑦ 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⑧ 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⑨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① 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② 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③ 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的现金分红和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④ 如因本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必需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③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⑤ 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 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⑦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① 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② 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③ 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50%薪酬,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及本人持股的发行人股东的现金分红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和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釆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釆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③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事项发生。本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1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4)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

② 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③ 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

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而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均低于20%;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公司上市后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相关决策机制和调整机制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股东回报规划决策机制: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5)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扩大现有业务规模,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确有必要对公司已经制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调整或变更有关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义务。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及李轩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有)。回购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 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 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 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 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保荐机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

(1)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保荐机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申报会计师承诺

申报会计师承诺:

因本所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6、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八、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指引》”)及《关于创业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 相关事项的通知》,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承诺如下:

(一)除申请豁免的通过股转系统挂牌期间通过集合竞价、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形成的股东及通过股转系统协议转让、做市转让方式形成的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64,600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0706%,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回复股东调查表,股转系统开户和交易资格已经其开户证券公司营业厅审核)外,本公司其余股东均具备股东适格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本公司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后10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瑞庆、李雯及李轩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开始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十、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一、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做出的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开承诺内容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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