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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编号:临2022-059转债代码:110086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本次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金额:3,529.5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非公开“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3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02,429,149 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4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06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989,891,906.57元。2020 年8月2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众会字 (第679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216,740.5060,000.00
2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28,625.831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8,989.19
合计275,366.3398,989.19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8月22日已投入募集金额差额
1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60,000.0059,453.04546.96
2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0,000.006,509.893,490.11
3补充流动资金28,989.1928,989.190
合计98,989.1994,952.124,037.07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2022年8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40,765,530.98元(含利息收入)。

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截至2022年8月22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现对此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509.8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3,490.11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的业主为政府单位,付款条件较好,同时该项目按照业主方相关要求采取了专户专款管理,项目部分款项需通过自有资金专户支付,故该项目的使用募集资金的需求变小,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鉴于“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建设完毕,为合理配置资金,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该项目节余金额3,490.11万元及募资资金账户利息收入39.48万元(扣除手续费后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另一募投项目“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支付其相应的工程款。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有利于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绍兴南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绍兴国际会展中心一期B区工程EPC项目”,有利于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工钢构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对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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