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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证券代码:明冠新材 证券简称:688560 公告编号:2022-089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2.2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1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77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23.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4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610.5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967.9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12月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150820032900023502068.19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14381101040033099453.06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营业部14381101040033081230.31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505010100100230084182.52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5537018800010868433.83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5050101002000860344,000.00可转让的三年期大额定期存单
合 计-4,967.91-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700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年1-6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银行产品名称金额起止日期收益率是否赎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大额存单4,000.002022.1.14-2025.1.133.5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大额存单3,000.002021.8.4-2022.5.173.00%
合计7,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3月1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9)。

2022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

募集资金3,0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并于2021年4月2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背书转让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投项目承兑汇票、信用证的支付及置换。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11,699.00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由8,000.00万元人民币调减为4,376.41万元人民币;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建设节省的多余资金11,924.59万元,变更投向建设新增的“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该议案已于2021年4月2日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变更前募集资金变更后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20,000.0020,000.00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11,699.0011,699.00
2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8,000.008,000.00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4,376.414,376.41
3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3,000.003,000.00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3,000.003,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5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19,404.5511,924.59
合计41,000.0041,000.0048,479.9641,000.00

注:图表中数据“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1,924.59万元,不包含拟用的超募资金3,000.00万元;该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4,924.59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7,323.5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14.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924.5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610.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6.04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20,000.0011,699.0011,699.00986.1410,847.17-851.8392.722022.6.301,106.72
池背板扩建项目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8,000.004,376.414,376.4126.272,454.69-1,921.7256.092022.4.30-484.46
江西省光电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扩建项目不适用3,000.003,000.003,000.00173.271,183.36-1,816.6439.452024.12.31不适用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011,924.5911,924.590.0011,924.59-100.002022.12.31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10,00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1,000.0041,000.0041,000.001,185.6836,409.81-4,590.1988.8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9,000.009,000.009,000.004,500.009,000.00-100.00-不适用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3,000.003,000.003,000.00429.031,200.73-1,799.2740.022022.12.31不适用
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超募资金不适用4323.564323.564323.560.00--4,323.56--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323.5616,323.5616,323.564,929.0310,200.73-6,122.8362.49-不适用
合计57,323.5657,323.5657,323.566,114.7246,610.54-10,713.0281.3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与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尾款待支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及“(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11,699.0011,699.00986.1410,847.1792.722022.06.301,106.72
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4,376.414,376.4126.272,454.6956.092022.04.30-484.46
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14,924.5914,924.59429.0313,125.3287.942022.12.31不适用不适用
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
合计31,000.0031,000.001,441.4426,427.1885.2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原募投计划的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和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因项目采购的生产设备降价、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提升;同时,公司对现有生产车间和仓库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提高厂房不动产的利用效率,在保持原募投项目产能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将有剩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建设节省的多余资金11,924.59万元,用于建设新增的“年产1.2亿平米光伏组件封装用POE胶膜扩建项目”,并用超募资金3,000.00万元;该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4,924.59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背板扩建项目与年产1,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铝塑膜扩建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尾款待支付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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