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9:30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9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