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超华科技: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审核报告1 -2
二、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说明3

委托单位: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10)85886680传真号码:(010)85886690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2】第2232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发表意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超华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系为超华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的,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本页无正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欧云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志辉
中国·北京2022年8月24日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述

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22】第2264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进行说明:

一、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因赵继增与超华科技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发生借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梁健锋返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和原告律师费合计30,730.28万元,请求判决超华科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11月16日,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3民初100号民事裁定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赵继增的起诉。赵继增不服民事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案件处于原告上诉阶段。针对上述诉讼事项,由于利安达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未决诉讼事项对超华科技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赵继增与超华科技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发生借款纠纷已进行受理,并于2022年8月2日审理完结,出具【(2022)粤民终911号】裁定书。终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赵继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述诉讼事项已终审判决,利安达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诉讼事项对超华科技报表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诉讼事项对超华科技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消除。特此说明。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