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高新园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4人。会议由杨志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1—6月份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