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1年度洗钱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安期货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工作,具体混改方案成熟后再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