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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翰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0.1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

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0.15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已经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经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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