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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长春华友开元名都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049)、《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050)。

(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邕宁吉电百济新平(一期、二期)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邕宁吉电百济新平(一期、二期)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沃中投资有限公司在广西南宁投资建设邕宁吉电百济新平(一期、二期)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

169,364.24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资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邕宁吉电百济新平(一期、二期)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的公告》(2022-051)。

(四)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才延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何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廖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认为: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聘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条件,同意提名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何宏伟先生和廖剑波先生为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王义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张学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潘桂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义军先生、张学栋先生和潘桂岗先生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同意提名王义军先生、张学栋先生和潘桂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2)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2022-058、2022-059、2022-060)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2022-061、2022-062、2022-063)。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2年9月14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7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关于投资建设邕宁吉电百济新平(一期、二期)农光互补发电

项目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才延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2.2选举牛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2.3选举何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2.4选举廖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王义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2选举张学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3选举潘桂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1选举徐祖永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2选举崔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5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事项说明。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才延福先生简历

才延福,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曾任吉化动力厂副厂长、吉化动力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监督与生产部经理;白城项目筹建处主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白城发电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部主任;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才延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牛国君先生简历

牛国君,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吉林松花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项目筹务处副主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浑江发电公司副总经理、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二道江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白城发电公司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计划经营与发展部主任、营销中心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牛国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何宏伟先生简历

何宏伟,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曾任霍林河矿务局北露天矿总会计师;霍煤集团北露天矿总会计师、经营副矿长兼总会计师;霍煤集团煤炭加工公司经营副经理兼总会计师;露天煤业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中电霍煤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露天煤业股份公司财务总监;露天煤业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蒙东能源、露天煤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何宏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廖剑波先生简历

廖剑波,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曾任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重庆中电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营部主任、经营总监、财务经营部主任。

廖剑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义军先生简历

王义军,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教授,硕士学历,东北电力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曾任东北电力学院,电力科学研究所专职科研、研究生(脱产学习);东北电力学院电力工程系教师、副教授职称、教授职称。

王义军先生多年来一直从事电气工程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近期主要科研项目包括:新能源消纳、液气混合储能、智能变电站应用技术等方面。

王义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张学栋先生简历

张学栋,男,1978年2月出生,法学学士。北京中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曾任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商务主管;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昆仑国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长;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部经理;北京远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中海圣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远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恒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学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潘桂岗先生简历

潘桂岗,男,1972年10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北京长和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曾任中国乐凯胶片股份公司审计主管;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长和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潘桂岗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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