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胡文佳、保荐代表人郑岩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玮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治理
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