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林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磊 | 联系电话:0531-80986079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岩 | 联系电话:0531-8098607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 布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 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2次。 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列席3次。 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列席3次。 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存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流通限 | 是 | 不适用 |
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 ||
3.持股5%以上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持股5%以上股东的出资情况 | 是 | 不适用 |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1、诉讼事项:2021年12月10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赤峰黄金,证券代码:600988)于巨潮资讯网披露《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获悉赤峰黄金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名: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以下简称“万象矿业”)因与国林科技设备合同纠纷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损失和费用4,600万美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材料。 2、半年度业绩预告:由于2022年上半年公司受疫情影响及新疆项目业务投入较大,相关成本、费用增长较快。2022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比上年同期下降71.32%—77.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比上年同期下降73.65%—79.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发布青岛国林环保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黄磊 | 郑岩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