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如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