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14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曹大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半年报》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相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