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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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