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慧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