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7,811,935.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6,505,232.00股,发行价格为41.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2.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4,000.00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45,982.88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47,704.60 |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115,886.32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2,024.08 |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53,842.36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16,175.80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856.27 |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 38,522.83 |
(2)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49,060.47 |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47,462.06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280.28 |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103,878.69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1,816.94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538.51 |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 103,600.26 |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38,522.83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9666666-0001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25,183.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9666666 | 募集资金专户 | 2,820.5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110501013000490569 | 募集资金专户 | 287.4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7325910182600041901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10,231.54 |
合计 | 38,522.83 |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103,600.25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110501012001631581 | 募集资金专户 | 121.3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110501014201654734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47,850.5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0003850 | 募集资金专户 | 13,884.3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968888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41,719.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110501012601631573 | 募集资金专户 | 24.97 |
合 计 | 103,600.2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2016年8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35,414.84万元(含利息)。
2021年12月10日,星宇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89,569.64万元(含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
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38,522.8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结余募集资金实际转出补流之日止,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8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及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项目。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
二、三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2-033更“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175.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062.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3.3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是 | 80,000.00 | - | - | - | - | - | |||||
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7,380.90 | 52,196.14 | -17,803.86 | 74.57 | 2022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 | 是 | - | 80,000.00 | 80,000.00 | 8,794.90 | 79,865.98 | -134.02 | 99.83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16,175.80 | 132,062.12 | -17,937.8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由于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原计划该项目实施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主体为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主要为满足主要客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订单需求。后因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布局发生变化,将公司为其配套的部分车型及新开发项目从长春转移至华东、西南等其他生产基地,对此变化公司亦需调整生产战略布局,加大对华东地区生产能力的规划,将扩建项目由长春转移至江苏省常州市实施,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星宇股份,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空港产业园宝塔山路西侧、黄河西路南侧。 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
2019年8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二、三期”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公司现有厂区的绿化地块内,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华山中路以东、汉江路以南、秦岭路西侧、长沟河以北的地块。 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空港产业园宝塔山路西侧、黄河西路南侧。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35,414.84万元(含利息)。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在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强化管控各个环节费用,合理降低实施成本。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有效的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结余金额同时包括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及部分项目尾款共计9,035.31万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 38,522.8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结余募集资金实际转出补流之日止,预计还会产生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因此最终用于永久补流的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自有资金支付。 |
附表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16.9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4,5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279.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6.3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 | 57,000.00 | 57,000.00 | 57,000.00 | 1,874.29 | 11,019.36 | -45,980.64 | 19.33 | 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 是 | 54,500.00 | 711.51 | 711.51 | -57.35 | 711.51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38,500.00 | 37,560.47 | 37,560.47 | - | 37,548.13 | -12.34 | 99.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 | 是 | - | 53,788.49 | 53,788.49 | - | - | -53,788.49 | - | 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50,000.00 | 149,060.47 | 149,060.47 | 1,816.94 | 49,279.00 | -99,781.4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统筹规划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资源,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逐步实施,其中: 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2021年为第一年,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原计划该项目用于车灯LED模组及其他电子模组生产和检测,主要为扩大车灯电子生产规模,满足客户订单数量的增长,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慎重考虑,拟通过提升现有电子工厂生产效率以及在现有厂房条件下优化生产布局、适度增加电子产线等方式以满足后续客户订单需求。公司预计贯穿式前部车灯将具有良好的前景和巨大的市场,为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实施主体为星宇股份,实施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709号。 |
2022年8月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12月10日,星宇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89,569.64万元(含利息)。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