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人事与薪酬委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十届二次董事会《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精神,在经营业绩、提质增效、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考核结果制订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制定的薪酬标准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公司建立市场化的薪酬
标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崔利国 黄书铭 黄国良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