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振和傅忠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