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20 公司简称:江苏阳光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
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苏阳光 | 60022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赵静 | 杨之豪 |
电话 | 0510-86121688 | 0510-86121688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马嘶桥 | 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马嘶桥 |
电子信箱 | zj_600220@163.com | yzh_uibe@163.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912,111,322.09 | 4,743,356,815.69 | 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87,926,113.60 | 2,070,367,234.39 | 0.85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894,098,508.68 | 816,152,863.59 | 9.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618,415.10 | 6,124,471.10 | 726.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982,960.98 | 2,567,110.97 | 1,496.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388,354.97 | 162,143,339.13 | -257.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2 | 0.30 | 增加2.12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84 | 0.0034 | 735.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84 | 0.0034 | 735.29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14,891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69 | 226,311,454 | 0 | 质押 | 194,000,000 |
陈丽芬 | 境内自然人 | 8.31 | 148,181,020 | 0 | 质押 | 45,941,020 |
郁琴芬 | 境内自然人 | 8.09 | 144,300,000 | 0 | 质押 | 122,174,000 |
孙宁玲 | 境内自然人 | 5.14 | 91,648,980 | 0 | 质押 | 91,648,980 |
花晓东 | 境内自然人 | 1.71 | 30,460,000 | 0 | 质押 | 30,460,000 |
刘荷娣 | 境内自然人 | 1.11 | 19,740,000 | 0 | 质押 | 19,740,000 |
高敏 | 境内自然人 | 0.95 | 17,000,000 | 0 | 无 | |
高惠丰 | 境内自然人 | 0.93 | 16,500,000 | 0 | 质押 | 16,500,000 |
徐卫新 | 境内自然人 | 0.89 | 15,943,261 | 0 | 质押 | 3,550,000 |
刘梅娣 | 境内自然人 | 0.82 | 14,600,000 | 0 | 质押 | 14,5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股东陈丽芬女士、陆宇先生、孙宁玲女士于2013年8月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一致行动人。2017年2月,陆宇先生将所持股份转让给郁琴芬女士, |
郁琴芬女士为陆宇先生之母亲,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先生之妻子,与上述一致行动人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34.23%。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江苏阳光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和分析”和“第六节 重大事项”等内容。
3.1.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总体处于复苏区间,但仍受新冠疫情反复、俄乌局势、发达经济体宏观政策等因素冲击,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国内,上海等地多点散发疫情,物流运输及人员流动受限,同时疫情冲击下内需市场消费需求疲软。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定信心,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寻求创新,突破自我,全力以赴扩大销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和费用、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应对面临的各种困难与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4亿元,同比增长9.55%;营业利润0.49亿元,同比增长4939.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51亿元,同比增长726.49%。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公司纺织业务受到影响,去年同期市场开始复苏,公司纺织业务销售有所回升,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实现盈利较少。今年上半年纺织业务恢复良好,纺织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因此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26.49%。
纺织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8%,主营业务成本
5.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5%,毛利率为29.23%,较上年同期增加4.83个百分点。按地区分,其中内销实现收入4.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8%,外销实现收入
2.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64%。
热电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74%,主营业务成本
1.5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57%,毛利率为-34.87%,较上年同期减少30.62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子公司璜塘热电原来是生产销售电和蒸汽,2021年2月根据江阴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停产,向华能热电提供供热管网及必要配套设施的资产使用权、市场经营权,华能热电按每吨蒸汽22元(不含税)支付给璜塘热电补偿收益。同时,原材料煤的价格仍处于相对高位,本期热电业务营业收入和盈利下降。
2016年,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以及实施公司全球化战略,在埃塞俄比亚投资毛纺织染项目,设立了阳光埃塞俄比亚毛纺织染有限公司。因为国外疫情等原因,阳光埃塞公司于2020年8月份暂时停产。2021年四季度,开始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后受当地政治局势等影响,公司克服重重困难,阳光埃塞公司于2022年3月全面复工复产。
报告期内公司有意向投资光伏产业,并开展了一系列初步准备工作。2022年3月,公司设立了内蒙古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出资500万元人民币);2022年4月21日,公司分别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事项尚在论证中,尚未正式开始业务。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