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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龙龙喻晓敏、钟小津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
电话0755-25516998,281816660755-25516998,28181666
电子信箱dmc@szcbc.comdmc@szcbc.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06,665,446.5854,130,317.6097.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83,364.421,365,493.34-20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275,914.14-416,594.29-446.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279,476.52-2,447,126.82-279.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70.0025-20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270.0025-20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14%11.78%-29.9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1,482,852.7397,363,437.22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435,173.748,918,538.16-16.6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42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52%63,508,7470--
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89%15,907,8500--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52%13,909,4250--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50%8,281,1560--
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3%4,600,2550--
李惠丽境内自然人0.71%3,891,1240--
徐洪波境内自然人0.70%3,886,4850--
葛志琼境内自然人0.55%3,022,9520--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3%2,934,1350--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0.47%2,602,40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李惠丽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纪汉飞的配偶,所持股份为代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除此外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万胜实业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2021年10月2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2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2、关于公司诉讼事项

2022年2月2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2)粤0303民初3787号《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2)粤0303执保498号《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深圳市建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涉案金额为3085.90万元。同时公司也对深圳市建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了反诉,诉求其支付项目回报收益款600万元。上述案件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于深圳市罗湖法院开庭,反诉与本诉同时开庭,未当庭宣判。2022年8月1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发来的(2022)粤0303民初3787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依据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一审判决,本案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止本公告日,该诉讼还处于上诉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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