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就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黄学清 方炳希 应千伟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