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累计0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累计0元。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三、关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子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四、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经审阅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丁旭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温素彬 张洪发 张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