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00 公司简称:凌云光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解利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凌云光 | 指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凌云光有限 | 指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前前身 |
苏州凌云光 | 指 | 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凌云视界 | 指 | 苏州凌云视界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凌云光通信 | 指 | 北京凌云光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凌云光子 | 指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凌云光国际 | 指 | Luster LightTech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凌雲光技術國際有限公司) |
凌云天博 | 指 | 凌云天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凌云视迅 | 指 | 深圳市凌云视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富联凌云光 | 指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智谱华章 | 指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悟略科技 | 指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长光辰芯 | 指 | 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湖南长步道光电 | 指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青瞳 | 指 | 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凌杰 | 指 | 宁波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凌光 | 指 | 宁波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凌视 | 指 | 宁波凌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凌诚 | 指 | 宁波凌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达晨创通 | 指 |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富联 | 指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富联裕展 | 指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君度旭映 | 指 | 宁波君度旭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度尚左 | 指 | 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显智链基金 | 指 | 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晟瑞投资 | 指 | 济南晟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投创业 | 指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歌尔股份 | 指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
鸿海精密 | 指 |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为 | 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苹果公司 | 指 | Apple Inc. |
瑞声科技 | 指 | 瑞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维信诺 | 指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烽火通信 | 指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小米 | 指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知识理性研究院 | 指 | 系公司内部研发部门,以打造领先的工业人工智能技术为目标 |
本次发行、 本次公开发行 | 指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9,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后为10,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中金公司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
机器视觉 | 指 | 通过对电磁辐射的时空模式进行探测及感知,自动获取一幅或多幅目标物体图像,对所获取图像的各种特征量进行处理、分析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做出定性分析和定量解释,从而得到有关目标物体的某种认识并作出相应决策,执行可直接创造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的功能活动。机器视觉系统是集光学、机械、电子、计算、软件等技术为一体,在多行业的应用系统 |
人工智能 | 指 |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是研究和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基于视觉的人工智能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智能制造和社会多个领域的多个环节 |
机器学习 | 指 | 机器学习是计算机使用算法解析数据,从中学习,然后对另外一些数据进行预测与判断,并可以通过算法改进预测与判断结果的过程。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的一个重大技术类别 |
计算成像 | 指 | 以全光函数理论为基础,围绕更好的采集和恢复全光函数各维度信息,将计算机视觉、数字信号处理、图形学等深度交叉的新兴学科。旨在结合计算、数字传感器、光学系统和智能光照等技术,从成像机理上来改进传统相机,并将硬件设计与软件计算能力有机结合,突破经典成像模型和数字相机的局限性,增强或者扩展传统数字相机的数据采集能力,全方位地捕捉真实世界的场景信息 |
可配置视觉系统 | 指 | 可配置视觉系统是依据行业用户特定需求设计而成的精准成像系统和视觉应用系统,可用于各种行业和环境中不同应用的视觉系统,无需最终用户编写源代码,而通过诸如图形用户界面等手段,即可实现需求。其典型特征为灵活,可扩展。它可以是特定场景下的精准设计的光学成像模块(眼睛)、便于行业应用的视觉组件、图像处理软件与处理器(大脑),或者独立的视觉成像和智能处理的集成系统 |
智能视觉装备 | 指 | 以机器视觉的感知能力和分析决策能力为核心,与设备和工艺紧密结合,将设计、生产、检测过程,甚至物流设备互联,以集成闭环形成的智能化设备 |
视觉器件 | 指 | 构成机器视觉系统的基础零部件,包括芯片、相机、镜头、光源、采集卡等为代表的软硬件,以及视觉算法工具库等软件 |
3C电子 | 指 | 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Consumer Electronics)类电子产品三者的统称 |
新型显示 | 指 | 广义新型显示指以TFT-LCD为代表的平板显示技术,区别于早期的CRT显示技术;当前狭义的新型显示也特指OLED、Micro LED等新型平板显示技术 |
立体视觉 | 指 | 利用视觉技术获取空间场景的三维光场信息,并以此识别和重构场景中各个对象的形态和运动轨迹等信息。主要应用于AR/VR/XR等场景,实现动作捕捉、移动机器人的自主导航系统、辅助驾驶、航空与遥感测量、工业自动化系统, |
以及服务于文化、娱乐和安全等产业 | ||
数字人 | 指 | 数字人特指虚拟数字人,是具有数字化外形的虚拟人物。与具备实体的机器人不同,数字人依赖显示设备存在。数字人具备三大特征:一是拥有人的外观,具有特定的相貌、性别和性格等人物特征;二是拥有人的行为,具有用语言、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表达的能力;三是拥有人的思想,具有识别外界环境、并能与人交流互动的能力 |
虚拟现实(VR) | 指 | 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与传统模拟技术相比,虚拟现实技术使得用户能够进入到一个由计算机系统生成的交互式的三维虚拟环境中,可以与之进行交互。通过参与者与仿真环境的相互作用,并利用人类本身对所接触事物的感知和认知能力,帮助启发参与者的思维,全方位地获取事物的各种空间信息和逻辑信息 |
光通信 | 指 | 光通信是一种利用光来携带资讯的通讯技术 |
光接入 | 指 | 在业务节点或远端模块与用户设备之间采用或部分采用光传输、共享同一网络侧接口的接入连接的集合,是一种针对接入网环境设计的光纤传输系统 |
IPD | 指 | 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简称集成产品开发,是一套产品开发的模式、理念与方法 |
CAGR | 指 | 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指复合年均增长率 |
CBB | 指 | Common Building Blocks,一般译为共用基础模块 |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凌云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USTER LightTe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uste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姚毅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7层7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94 |
公司网址 | http://www.lusterinc.com |
电子信箱 | BODoffice@lusterinc.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顾宝兴 | 姜梅英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
电话 | 010-52349555 | 010-52349555 |
传真 | 010-52348666 | 010-52348666 |
电子信箱 | BODoffice@lusterinc.com | BODoffice@lusterinc.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 凌云光 | 688400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288,650,414.70 | 1,136,401,366.31 | 13.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206,150.47 | 61,659,241.91 | 28.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1,907,104.78 | 53,933,055.12 | 33.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76,464.88 | -120,979,686.9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451,259,740.78 | 1,560,606,508.95 | 121.15 |
总资产 | 4,726,495,361.80 | 2,600,315,120.91 | 81.7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7 | 29.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7 | 29.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5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5 | 4.52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9 | 3.95 | 增加0.5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51 | 11.43 | 增加2.0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困难,产品布局与市场拓展取得较好进展,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3.40%;同时,受新冠疫情与国际“缺芯潮”的影响,公司销售订单尤其是生产交付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增幅收窄,但该影响是短期的。中长期来看,疫情有望加速机器替代人工的需求,也有利于促进下游行业对机器视觉的应用需求扩大。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增长28.46%、33.33%,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自主产品更趋完善,自主产品收入比例稳步提升,拉动公司毛利率水平提升;同时,伴随收入规模增长,规模经济效益逐步体现。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84,330.22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0,074.20 | 第十节、七、68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25,353.77 | 第十节、七、68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240,485.40 | 第十节、七、68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19,582.63 | 第十节、七、(67、68、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51,523.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8,285.87 | |
合计 | 7,299,045.6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凌云光以光技术创新为基础,秉承致力于成为视觉人工智能与光电信息领域的全球领导者的企业愿景,“为机器植入眼睛和大脑”,公司战略聚焦机器视觉业务,是行业领先的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与核心视觉器件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其中,可配置视觉系统是集成化、专业化视觉系统,以先进的光学成像模块(眼睛)与专业化的软件算法及处理系统(大脑)构成的应用产品。智能视觉装备是在视觉系统的基础上,给机器配置上受大脑控制的“肌肉”和“四肢”,
以整机装备形式相对独立开展工作、替代工人或低精度自动化设备,实现检测与生产工艺的精准控制、精确执行,最终形成“手”、“眼”、“脑”协同的智能生产“机器人”,服务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在机器视觉领域,公司自主研发形成了光学成像、智能软件、智能算法与精密控制四大技术平台,从客户需求与痛点出发进行产品创新,广泛服务消费电子、新型显示、印刷包装、新能源、影视动漫、科学图像、轨道交通等行业的智能“制造”。在光纤光学领域,公司是高端光器件与仪器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同时为广电行业提供自主的宽带光接入与智慧家庭组网产品及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推动行业发展为己任,努力成为客户最优的、战略的、信赖的和荣耀的选择。公司的机器视觉已经在消费电子、新型显示、印刷包装和新能源等众多行业获得广泛应用。根据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统计,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在中国机器视觉行业销售额连续排名第一。另据CINNOResearch统计,2020年公司在中国消费电子可配置视觉系统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为22.4%,位列行业第三,仅次于康耐视和基恩士。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长期服务于苹果、华为、小米的产业链,与鸿海精密、瑞声科技、歌尔股份等业内领先的电子制造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新型显示领域,公司的产品可广泛服务LCD和OLED显示屏的AOI检测,广泛应用于京东方、华星光电、天马、维信诺等行业领先客户的生产线。在新能源领域,公司产品广泛服务于福莱特集团、宁德时代、信义集团等行业龙头;在智慧交通领域,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地铁、动车、机车,以及接触网等场景的在线运维监测业务;在文化娱乐领域,公司开发的立体视觉系列产品和“数字人”产品在央视春晚和冬奥中都获得了成功应用。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工信部评选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曾获得一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两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牵头或参与制定十余项国家/行业标准;主导或参与多项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先后参撰《机器视觉发展白皮书》《工业智能白皮书》《MiniLED背光发展白皮书》《边缘计算视觉基础设施白皮书》多项行业发展白皮书。
(一)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国内外优质客户提供领先的专业视觉与光纤产品与服务,在为客户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创造。公司核心技术与产品为自主研发的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光接入网产品,以及与国际领先企业战略合作,代理视觉器件、光纤器件与仪器等产品,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从而实现收入和利润。
2、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开展自主研发工作。公司以光学成像、软件算法、深度学习AI等机器视觉技术为基础开展应用产品研发,产品覆盖从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到视觉器件的各类产品形态。公司的研发团队具备“光、机、电、算、软”的综合能力,同时与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所保持产学研合作。
(1)采用技术平台与产品开发分层的组织作战模式
公司研发组织分为集团研发部(知识理性研究院)和事业部产品开发两层。其中,集团研发部负责先进成像、智能算法、智能软件、精密机械控制四大技术平台以及相关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工作;各事业部产品开发部负责应用产品的集成研发工作。公司的研发管理平台,集中开展跨部门、跨领域、拉通各层次的产品开发与技术管理工作,做强产品模块化、标准化,提高开发效率和质量。事业部产品开发团队在技术平台基础上,快速适配客户应用需求,推出特定行业产品,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升市场需求响应速度。
(2)引入IPD流程,打造结构化的产品开发流程,提升研发产品核心竞争力,打造明星产品有灵魂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IPD2.0变革,进一步完善从客户需求管理、产品规划、产品集成开发、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全过程产品研发管理。IPD流程中设置了业务决策评审点和技术评审点,两类评审点贯穿产品开发全流程,业务决策评审点可以对产品的商业计划进行更为全面的评审和管理,而技术评审点对技术达成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和管理。通过IPD管理体系和流程体系,公司在产品定义、开发周期、产品质量、产品成本、响应客户需求、产品综合竞争力上都会取得改善,保障公司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
IPD开发流程
3、采购模式
供应链是满足客户产品性能、质量、成本、交期的公司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撑公司战略发展,提升采购战略执行能力,保障采购决策效率与质量,公司建立了BU、集团两级采购管理委员会组织运作方式,秉承阳光采购、价值采购的理念,构建品质优先、服务优质、合作共赢的供应商伙伴生态,及责权清晰、高效、可管、可控的采购管理体系。
(1)成立采购管理委员会,革新治理结构,提质增效
采购管理委员会设置BU采委会和集团采委会两级组织,采取分层、分权管理运作,多职能代表参与,保障决策依据的充分性、合理性、高效性、透明性、公正性。为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构建合作共赢、相互信赖、具备长期竞争力的供应商合作伙伴。
(2)基于TQRDC体系的供应商综合价值评价
公司持续开发行业内优质供应商资源,与国内外众多行业内知名的供应商形成了多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采用基于T(Technology)、Q(Quality)、R(Responsiveness)、D(Delivery)、C(Cost)的供应商准入及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资质和绩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认证评估,基于战略发展与业务竞争力的需要持续优化供应商结构。
(3)定制零部件采购
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制定解决方案,通过提供技术参数、设计图纸等,委托供应商定制生产。公司参考供应商的工艺能力进行设计,并委派研发人员参与协同优化,确保工艺实现过程中质量可靠。采取按需采购,基于物料、加工及历史合作数据,协商定价、比对选择采购模式。
(4)标准零部件采购
对于标准零部件,公司采用充分竞争采购策略,根据供应市场的充分性、质量要求的特殊性等,采取招标、单一来源谈判、询价采购等不同的采购定价策略。以年度计划需求、月度需求预测,滚动备货、订单备货、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物料计划策略,保障生产交付供应及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产品周期性需求变化、生产方式的不同,采取自主生产+外协相结合的生产方式,通过最佳资源配置、实现效率成本的最优。
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发布了《IVS(SZ)-ISC-07生产管理流程》等规定,保障生产过程在质量、环保和安全等方面有效受控,及持续改进提升。
5、销售模式
公司结合所处机器视觉行业及光通信行业的特点、上下游发展情况、客户类型等综合因素,采取了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具体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
(1)直销模式
通过直销模式,公司直接向行业内知名客户提供产品及技术服务,可以确保产品和品牌推广的有效性,并通过与该等客户保持沟通,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并加深对行业变化和趋势的理解,为公司打造更贴近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打下牢固的基础。
(2)经销模式
公司经销模式有两种业务场景:一种是公司通过建立经销商渠道,利用经销商的客户资源,开拓新客户和产品市场,该场景主要是针对境外业务,占比较低。另一种是客户指定的经销商/中间商,即终端用户出于供应链集中管理、进出口报关等因素,指定公司与其经销商执行具体订单业务。
同时,公司构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体系,坚持价值营销。即基于不同的客户类型和
产品类型,建立了面向客户的价值创造销售流程,向客户提供高性价比、有竞争力的技术和商务解决方案;同时,为匹配公司面向客户价值创造的销售流程,设立了以产品经理、客户经理和交付经理为核心的铁三角营销组织,通过科学的分工合作,共同对客户负责。
(二)行业情况说明
1、机器视觉行业
机器视觉的本质是为机器植入“眼睛”和“大脑”。为机器植入眼睛,是指通过以相机为代表的光学器件,对环境和物体进行感知以获取信息;为机器植入大脑,是指通过软件与算法,对眼睛获取的图像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处理与辅助决策,并将执行指令输出给下一环节。机器视觉具有识别、定位、测量、检测四大功能,相比人类视觉优势显著。从技术实现难度来看,四大功能实现的难度依次递增。机器视觉相比于人类视觉在高精度、高速度、高适应、高可靠、感光范围,尤其是数据采集与信息集成上具有多方面领先优势;在被检测物品移动速度快、精确性要求高和工作重复性较高的场景下,机器视觉设备相比人眼工作效率提升明显。采用机器视觉设备,实施机器替代人工,将有效助力以加工与组装为代表的生产智能化、以量测与检测为代表的检测智能化,以识别与追踪为代表的物流智能化,最终实现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数字化与智能化。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消失,机器替人也是从根本上解决这类劳动密集型产业招工难和用工难、降低成本的必然之选。生产端方面,新冠疫情改变了工厂的生产模式,加快了制造商对工厂自动化的推进速度;需求端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智能制造等领域对机器视觉的需求量大增,机器视觉产品的应用不断拓展。据机器视觉产业联盟(CMVU)统计,2021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销售额达到163亿元,同比增长34.5%,增速较2020年提升了22.2%。
(1)智能制造是“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制造强国战略实施的重要路线
2021年,《“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提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包括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并在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方面,明确了8个方向,其中就包括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截至目前,国家已经针对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制定了一系列国家层面的政策与规范,并将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纳入国家顶层设计。机器视觉+AI作为智能制造的基础产业和关键基础设施,是众多行业实现智能制造转型升级的必要手段。
(2)机器视觉+AI,为机器植入眼睛和大脑,让机器取代人工,帮助制造业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是工业4.0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的刚需
以工业应用为例,目前在工业生产线上,人眼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产业升级的要求。加之国内就业人口数量增长放缓、老年人口占比上升、用工成本上涨、疫情影响常态化,都使机器视觉产品成为智能制造提质、增效、降本、减存的刚需。随着我国全面推进智能制造,机器视觉也将向全行业覆盖,应用市场需求将急剧扩增,为机器视觉的技术应用提供了巨大的需求牵引。
(3)国内机器视觉渗透率较低,市场空间巨大,且增速远快于全球市场
据《中国机器视觉市场研究报告》(2022)统计,机器视觉的下游应用以制造业为主,非制造业为辅。销售额排名前五的下游制造业应用行业分别为消费电子、锂电、半导体(含PCB)、电气/电子(半导体除外)和汽车行业,占制造业应用行业销售额合计的比例分别为27.5%、13.5%、
13.0%、8.3%和8.0%;销售额排名前五的下游非制造业应用行业分别为安全与监控/国防、物流和邮政分拣、智慧交通、医疗设备以及生命科学,占非制造业应用行业销售额合计的比例分别为
18.7%、18.3%、17.3%、14.7%和7.6%。
根据国家统计局显示,2019年,德国、美国、全球、中国机器视觉密度分别为0.16%、0.12%、
0.07%、0.03%,中国机器视觉密度远低于德美。随着中国制造业高端转型进程加速,中国机器视觉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未来成长空间广阔。据MarketsandMarkets统计,2010-2020年,全球机器视觉器件市场规模由31.7亿美元增至107亿美元,CAGR为12.9%;预计至2025年将达到147亿美元,2020-2025年CAGR为6.6%。中国在全球的机器视觉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据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统计,预计2021年至2023年,中国机器视觉行业的销售额CAGR为28%,至2025年销售额将达393亿元,增速显著远快于全球。面向智能制造,机器视觉与自动化精密控制逐步走向融合是大势所趋,最终客户需要的是整体的工业机器人解决方案。如果考虑整合自动化能力与产品模块后,传统机器视觉可进入智能视觉装备这一新市场领域,按照国际经验,对应市场空间会放大7-8倍,即2025年视觉装备可参与市场空间为3,000亿左右。
2、光通信行业
在光通信方面,公司代理引进国外先进光纤器件与仪器产品,服务光通信产学研客户,并与烽火通信、锐科激光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代理的产品主要来源于全球知名的光纤器件与仪器、视觉器件提供商,如Fujikura、II-VI、NKT、TeledyneDALSA、FLIR等。就光纤器件与仪器产品而言,其广泛运用于通信和激光传感领域,随着国内光纤通信、光纤激光等细分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对高端光纤器件与仪器系列产品需求也日益增多。目前高端光纤器件与仪器类产品多数由国外厂家主导,近年来我国在光通信等领域国产化进程加速,但多数尚局限在中低端产品。区别于中低端产品竞争激烈的市场,公司代理业务产品线主要为高端产品技术门槛高、前期导入时间长,对技术服务能力要求也较高。
区别于一般贸易代理商的经营模式,公司光通信代理业务的经营模式为注重高附加值的经营模式。一方面,公司重视构建面向下一代技术应用的细分行业应用产品解决方案,主要侧重挖掘新兴与成长市场需求,不是侧重竞争激烈的当前成熟市场;另一方面,公司重视服务行业产学研客户的技术侧源头需求,不是仅面向后端采购供应链提供附加价值受限的服务。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长期深耕机器视觉行业,较为全面地掌握了产业链相关的核心技术,形成了先进光学成
像、智能软件、智能算法、精密机械与自动化控制四大底层技术平台,可支撑公司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的快速落地,满足多种行业需求。在光学成像方面,公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成像系统设计规范,同时自主开发了系列化面阵相机、线扫描相机;同时,还通过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合作投资长光辰芯,开展国内高端CMOS成像芯片研发。
在智能软件方面,公司积累了较多CBB软件工具,构建了以工艺为核心的多场景、多层次软件工具,可以帮助客户在端、边、云三个层级开展大数据质量管理,助力工艺改善与产品良率提升。
在智能算法方面,公司自2005年启动研发核心算法库VisionWARE,到2021年,该算法库迭代至5.0版本。截至目前,公司已具有基础、定位、测量、检测、识别、颜色、3D、深度学习和图形用户界面等9个技术模块、18个算法库和100余个算法工具包。公司算法功能的通用性强,经过多年持续研发并快速迭代升级,在精度、效率及稳定性三个性能指标上具备较好优势。
面向未来智能“制造”,机器视觉与自动化融合是大势所趋,公司为此构建了精密机械与自动化控制的技术能力,产品布局也由此进入智能视觉装备这一千亿级高端装备领域。
在前沿技术方面,公司以打造领先的工业人工智能技术为目标成立“知识理性研究院”,进一步构建软件与算法平台、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平台、工业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开展多种AI算法、计算成像、大数据与认知图谱等技术研究,服务更多行业需求。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2年 | “立体视频重建与显示技术及装置”项目 | 一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6年 | “新一代立体视觉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9年 | “编码摄像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机器视觉相关产品与解决方案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工信部评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曾获得一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两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主导或参与多项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先后参撰《机器视觉发展白皮书》《工业智能白皮书》《MiniLED背光发展白皮书》《边缘计算视觉基础设施白皮书》多项行业发展白皮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506项境内专利,包括发明专利258项、实用新型210项、外观设计38项;此外,公司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228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牵头或参与制定并已发布的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共13项,其中包括4项国家标准(其中2项为牵头制定、2项为参与制定)、9项行业与团体标准(其中1项为牵头制定、8项为参与制定)。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3 | 23 | 677 | 258 |
实用新型专利 | 13 | 59 | 251 | 21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6 | 47 | 38 |
软件著作权 | 20 | 20 | 228 | 228 |
其他 | 5 | 22 | 309 | 184 |
合计 | 71 | 130 | 1,512 | 918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74,079,436.90 | 129,870,959.46 | 34.0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74,079,436.90 | 129,870,959.46 | 34.0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51 | 11.43 | 2.0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为了进一步完善在消费电子、新能源、虚拟数字人等领域的战略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支撑未来战略增长。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消费电子手机外观检测研发项目 | 3,500.00 | 1,680.34 | 1,680.34 | 量产&研究阶段 | 攻克视觉成像系统和擦拭清洁系统,视觉成像系统需要确保缺陷的可成像,擦拭清洁系统确保各种脏污对检测的干扰较小,控制过检率;PVD良率提升10% | 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应用于金属,玻璃结构件及膜材外观检测 |
2 | 面向消费电子的智能装备研发项目 | 3,740.00 | 1,700.84 | 1,700.84 | 产品验证阶段 | 在生产加工制程中需要进行尺寸测量,通过研发尺寸测量设备代替人工质检,可以有效减少客户质检成本支出,提升客户产品品质 | 达到国际同行业水平 | 广泛用于手机/耳机/Pad/watch等消费电子组装 |
3 | 面向新能源的智能视觉装备研发项目 | 1,829.00 | 661.45 | 661.45 | 研究阶段 | 系统检测的稳定、一致性高;缺陷分类准确率90%以上 |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可广泛应用于光伏、锂电视觉检测 |
4 | 大数据的质量管理应用技术平台SmartFab | 3,655.00 | 892.12 | 2,747.50 | 开发阶段 | 开发基于大数据的质量管理算法平台,包含:检测画面与缺陷图像大数据存储算法、各工序段缺陷分类算法、各工序段统计算法、各工序段分析算法、智能决策算法;实现对智能检测装备管理,通过工艺配置,视觉系统配置,生产质量建模,对生产过程实时监控,对产品质量数据和设备数据集中管理,以及实现对质量数据智能分析 | 国际先进水平 | 广泛应用于智能生产中的智能检测产品线,智能组装产品线 |
5 | Visionware算法平台版本迭代项目 | 3,215.00 | 2,461.35 | 2,461.35 | 研究与开发阶段 | 实现线状/胶水/微变形等场景下通用缺陷检测算法;3D点云测量可实现高精度全尺寸测量应用以及三维视觉引导任务;低质量二维码图像有效识别;开发效能提升30-50%,适用于不同胶型检测 | 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 可广泛应用于3C电子制造,3D视觉测量引导,印刷玻璃表面检测等领域; |
6 | 先进光学成像 | 4,494.00 | 2,571.55 | 2,685.93 | 开发阶段 | 完成基于光谱共焦原理的3D视觉相机成像 | 接近 | 可广泛应用于可配置 |
系统研发项目 | 系统,实现在多行业等对视觉检测 | 国际先进水平 | 视觉系统方案 | |||||
7 | 深度学习算法平台Fbrain版本迭代项目 | 1,500.00 | 807.41 | 807.41 | 研究与开发阶段 | 实现深度学习样本管理-缺陷标注-模型训练-评估分析-模型迭代全流程管理平台 | 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3C电子制造、锂电、印刷、显示屏、PCB等工业应用缺陷检测 |
8 | 自动化平台项目 | 1,000.00 | 653.17 | 653.17 | 样机阶段 | 实现机器人柔性安装运控平台,多轴运动轨迹补偿系统,高精度磁动式物流线标准,实现自动化、标准化、模块平台 | 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 用于多行业对智能生产 |
9 | 印刷智能视觉检测系统及配套机台研发 | 3,280.00 | 1,284.72 | 1,565.48 | 研究阶段 | 人眼极限情况下浅缺陷可检测;辅助软件集成,提升操作易用性;自研相机、自研板卡导入,稳定运行 |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印刷材料缺陷检测;应用于药包、日化行业 |
10 | 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 | 2,448.00 | 519.75 | 675.34 | 开发阶段 | 空间定位精度达到0.1mm/m(3sigma),分辨率1,200万pxl,帧率300fps以上;可实现基于全局定位技术的XR虚拟制作,全局定位精度提升1个量级 | 国际领先水平 | 面向大型虚拟演播场景的关键技术指标精度、稳定性、易用性、制作效率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
11 | 多相机阵列与动态建模算法 | 570.00 | 155.35 | 293.73 | 研究阶段 | 建设人体多模态数据库,包括图像、音视频、3D模型、模型序列等;研究动态人体三维重建算法,并搭建实时动态三维重建系统用于参观体验 | 国内先进水平 | 可广泛应用于AR/VR/数字人内容生产 |
12 | 高深宽比结构三维特征尺寸快速无损测量系统 | 1,928.00 | 298.50 | 1,285.94 | 开发阶段 | 开展多模式高深宽比MEMS结构测量仪器集成系统设计,突破仪器集成开发、分系统设计关键技术,完成仪器研发 | 国内先进水平 | MEMS 产业中该类结构三维特征尺寸的高效高精度测量 |
13 | 真三维视频关键技术研究和先导验证 | 2,320.00 | 316.76 | 1,529.89 | 开发阶段 | 基于多视点的4D人体三维数据采集系统,构建一套360度全方位人体信息采集系统,实现3D模型和纹理贴图的同步采集、 | 国内领先水平 | 电影,电视,游戏,动漫,直播,广告传媒等虚拟内容制作 |
自动化人体骨骼生成绑定等功能,提升采集效率 | ||||||||
14 | 新型显示视觉检测检验平台 | 2,100.00 | 229.99 | 1,800.58 | 开发阶段 | 进行新型显示视觉检测平台相关研究,包含:高精度低噪声成像器件研究、 高效科学品质检测特性研究、 分布式架构系统与Web结合研究、检测超出人眼识别能力极限的缺陷研究、精确量化缺陷研究、满足多角度观察的工艺需求研究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型显示器件视觉质量检测系统中 |
15 | 点灯视觉系统开发V9.0 | 3,000.00 | 1,403.24 | 1,403.24 | 开发阶段 | 可面对PPI 2200以上分辨率屏幕检测,检测能力达到漏检0.5%、过检10% | 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 用于VR等超高分辨率屏幕检测行业 |
16 | OLED行业质量检测标准研究项目 | 1,500.00 | 201.89 | 1,244.19 | 开发阶段 | 研究面向OLED的人眼量化的检测标准 | 国内先进水平 | 应用于新型显示器件视觉质量检测系统中 |
17 | 智能车载系统 | 1,987.00 | 673.05 | 673.05 | 原理样机研制,完成功能验证及测试 | 具备昼夜全天候辅助车辆进行周围场景观测能力,具备行进间的运动稳定及全景360观测能力,能够对特定的目标进行识别、检测、跟踪 | 国内领先水平 | 可用于特种车辆的有人车和无人车,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
18 | 面向智慧交通的智能视觉系统 | 2,858.80 | 896.46 | 896.46 | 研究阶段 | 通过全新的光学设计优化成像均匀性,提高可靠性,提升环境适应性 | 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用于铁路车辆、公路、智慧港口、工程车辆智能产线、大型工件制造 |
合计 | / | 44,924.80 | 17,407.94 | 24,765.88 | / | / | / | / |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686 | 50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7.24 | 35.2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3,344.01 | 9,421.55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75 | 19.8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10 | 1.46 |
研究生 | 281 | 40.96 |
本科 | 324 | 47.23 |
大专及以下 | 71 | 10.35 |
合计 | 686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以下 | 304 | 44.31 |
31-40 | 346 | 50.44 |
41以上 | 36 | 5.25 |
合计 | 686 | 100.00 |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及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人才资源是公司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工程化产品的开发目标,组建了一支行业应用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具备开展相关技术研发的人力储备。团队成员来自于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华中科技大学等重点高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团队共计68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7.24%。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被工信部评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全面的产业链上游能力布局
机器视觉产业链的上游包括芯片、相机、镜头、光源等硬件及算法软件。其中,算法软件是机器视觉灵魂。在算法上,2005年,公司启动研发核心算法库VisionWARE;2008年,推出VisionWARE-V1.0;到2021年,将该算法库迭代至5.0版本。截至目前,公司已具有基础、定位、
测量、检测、识别、颜色、3D、深度学习和图形用户界面等9个技术模块、18个算法库和100余个算法工具,可实现工业视觉行业定位、测量、检测和识别应用全覆盖,在AI算法方面支持模式识别、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
在上游视觉器件方面,公司以采购与自主相结合、同时辅以产业投资进行布局的模式满足用户需求。主要因为,公司的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立体视觉、智慧交通、科学图像等多个下游领域,各下游应用场景的检测对象不同,对视觉器件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公司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的具体需求,选用最合适的相机和光源等器件产品。
在相机领域,公司较早成立了相机研发中心,先后开发了面向工业、科研、交通等行业的几十款特色相机;在光源领域,公司累计开发了多款特种光源,拥有30多项发明专利。目前,公司自主开发的工业相机、光源批量应用于公司自主的可配置视觉系统与智能视觉装备产品。
当前阶段,公司自主器件基本未直接对外销售,主要以原材料的形式服务自主可配置视觉系统及智能视觉装备,满足具有挑战性的应用场景需求,定位于特色、特种产品。其中,显示屏、3C电子、智慧交通等领域的自主相机使用率均较高;对自主光源而言,智慧交通领域的自主光源应用比例最高。
在产业投资方面,公司投资了CMOS传感器芯片设计公司长光辰芯,布局国内高端CMOS成像芯片研发;在镜头领域,公司投资了工业镜头公司湖南长步道,定制开发高精度大景深成像镜头、高动态红外动捕镜头等特色镜头。此外,公司还投资了动捕软件供应商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清华背景的AI公司智谱华章,深度布局产业链相关技术,拥有较为全面的产业链技术能力和资源储备,这些也为凌云光规模化和纵深化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7、构建四大技术平台形成对下游应用的快速拓展能力
截至目前,公司构建了自主的智能软件、智能算法、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自动化精密控制等四大技术平台,可支撑公司在多个行业快速推出应用产品。四大技术平台主要解决不同下游应用的共性、通用性、标准化和模块化的研究开发,在四大技术平台基础上,公司可以快速适配客户应用需求,推出特定行业产品,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升市场需求响应速度。
8、下游客户工艺制程的深度理解和提供相应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行业龙头公司,如工业富联、京东方、歌尔股份、瑞声科技、华星光电、维信诺、福莱特、宁德时代、信义集团等。行业龙头客户为公司解决下游应用的大场景、复杂工艺、典型制程需求提供了难得和极佳的实践价值,公司借此形成了多款融合视觉检测和自动处理能力的智能化产品,推出了大量智能视觉检测和量测设备。
智能装备以机器视觉的感知能力和分析决策能力为核心,在视觉系统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功能,将设计、生产、检测过程集成闭环,可实现多种功能。公司通过深刻理解和把握工业客户精度、效率、品质提升的核心需求,研发了消费电子精密装配/加工智能对位/测量/检测系统、印钞/标签/软包装/彩盒单张高速在线质量检测装备、LCD/OLED/MiniLED/MicroLED显
示屏全自动质量检测装备等产品,持续通过创新产品推动产业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升级。
9、立足国际视野的市场拓展能力
公司在机器视觉与光通信领域长期与国际优秀企业合作,拥有行业新产品和技术资源,通过资源整合服务国内客户。
(1)有利于把握机器视觉和光纤技术行业全球发展趋势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前瞻性的细分行业产品。一方面,与国外知名厂商合作,掌握细分行业应用的先进产品资源,有利于公司深入洞察行业全球发展动态及趋势,以及进行下一代行业应用技术发展研究。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代理业务,既服务了国内多个行业细分市场,也有助于公司更深入理解国内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
(2)有利于整合国内外先进产品和技术资源,更好地服务客户
通过与国外众多知名厂商构建长期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服务国内众多行业标杆和优秀企业。通过整合国内外先进产品和技术资源,公司形成了优化的解决方案。通过深度服务客户,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明星产品有灵魂”、“凌云服务创品牌”、“绩效管理育英才”、“职能支撑创效益”和“事业做大有底线”五大战略举措,有效落地支撑了“健康跨越上规模”的战略目标。上半年,公司整体实现收入12.89亿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40%、28.46%。受疫情影响,公司增速有所收窄,但该影响主要为疫情防控导致的生产、交付进度延后。该影响是短期的,中长期来看有利于扩大市场对机器视觉产品的需求。
1、持续聚焦机器视觉战略主航道业务,进一步扩大自主产品研发投入与市场布局
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公司持续扩大技术与产品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力度,上半年研发投入17,40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04%,带动公司机器视觉收入也持续稳步提升。其中,消费电子和新能源领域的收入贡献分别为28,892.47万元、4,793.10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2.76%和108.16%。
2、践行大客户战略,大客户收入占比较去年同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践行大客户战略,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为32,348.24万元,收入占比为
25.10%,较之上年同期有所提升。以工业富联为例,报告期内,随着工业富联进一步加大在工业互联新基建和智能工厂领域的投资力度,双方合作进一步加强,鸿海精密(含工业富联及其合并范围内公司)收入金额为11,048.97万元,较上年同期持续快速增长。
凌云光的产品是“为机器植入眼睛与大脑”,是迈向工业4.0及工业互联网时代重要的基础设施,工业富联战略投资凌云光,有益于带动未来双方深层的战略合作,有利于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进阶,促进双方共同实现机器视觉及人工智能在未来灯塔工厂的落地及前沿技术的研发。
3、持续推进公司管理与组织变革,为业务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1)产品研发管理IPD2.0变革
产品研发管理水平直接决定公司产品竞争力,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夯实四大技术平台的模块化、标准化、通用性,加快从项目向产品转型,公司启动了IPD2.0变革,向国际优秀实践学习。通过该管理变革,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从客户需求管理、产品规划、产品集成开发、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全过程研发管理。通过IPD管理体系和流程体系,公司在产品定义、开发周期、产品质量、产品成本、客户需求响应、产品综合竞争力上都会取得改善,保障公司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
(2)利润中心经营单元责任下沉,同时完善奖金分配的获取分享制
在追求规模发展的基础上,向精益管理要效益。公司经营单元将从事业部/BU进一步向产品线下沉,产品线将成为未来重要的利润中心经营单元,拉通战略规划/SP、经营计划/BP、全面预算、经营绩效管理与奖金分配。
公司基于业绩生成奖金的获取分享制,也将同步下沉到产品线层级,充分激活该层经营单元的经营管理与组织活力。
(3)组织变革
为适配业务未来发展,公司开展了组织变革,强化以产品线、价值客户为中心的组织作战模式,以及平台组织更好支撑一线业务发展。同时,加强组织授权与决策效率。
(二)研发投入及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为686人,较上年同期505人增长35.84%,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37.24%;公司研发投入17,40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04%;本期新增获授权专利88项,研发成果显著。主要研发项目进展如下:
1、重点产品研发进展
在消费电子行业,公司持续扩大可配置视觉系统在苹果产业链的市场份额;批量交付手机智能外观检测高端设备,助力工业富联智能工厂建设。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可配置视觉系统完成前、中、后道工序全覆盖,同时积极研发智能视觉装备产品。在数字经济领域,公司动捕产品、虚拟数字人、XR演播服务等产品布局与商业模式探索均取得积极进展。
2、通过CMMI三级认证,自主研发能力再获认可
CMMI全称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即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由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Software Engineering Institute,SEI)和美国国防工业协会(NationalDefense Industrial Association,NDIA)共同开发,并在全世界推广实施的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评
估标准,主要用于指导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是当今国际软件业最权威的评估认证体系。CMMI研究院与凌云光ATM团队组成的评估小组依据CMMIDEVV2.0版本和CMMI评估框架,对凌云光在软件研发领域的需求开发与管理RDM、技术解决方案TS、产品集成PI、计划PLAN、验证与确认VV、管理性能与度量MPM等20个实践域的实践进行了的现场审核,报告期内,公司通过CMMI三级评估。
(三)推动行业发展及行业贡献情况
2022年6月,由ECC边缘计算产业联盟、IVIA智能视觉产业联盟及CMVU机器视觉产业联盟共同编写的《边缘计算视觉基础设施白皮书》正式发布。该白皮书聚焦于工业、安防、体验交互三大领域,从应用场景及业务需求、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挑战出发,提出未来构建边缘计算视觉基础设施的技术框架,并结合标准研究、产业实践进行论证。凌云光作为牵头单位重点参与工业领域和体验交互领域的应用场景及需求内容编制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参编并发布了《视觉模组光电性能的图像式检测方法》《“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卷筒料印刷品质量检测系统》《工业三维相机通用术语》三项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风险
1、产品开发无法满足下游应用需求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革新频繁的特征,其下游行业的应用需求也处于高速迭代期,因此行业产品的生命周期大大缩短。如何快速将技术转化为多元化的产品从而服务于客户,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
公司产品对应的下游应用场景较多,需要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持续投入研发。公司所处行业可覆盖新型显示、消费电子、锂电、半导体、PCB和汽车等众多下游应用行业。因这些下游应用行业普遍具有技术密集、产品更新换代频繁等特征。例如,目前显示屏行业正处于从LCD到OLED,再到MiniLED和MicroLED迭代发展的过程之中;消费电子领域的iPhone产品每年进行升级换代,对应产线的工艺和设备需要进行升级或重新购置,如若公司无法在此期间完成新型产品的研发,则会失去相关业务机会。
如果未来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无法匹配下游行业应用需求的迭代速度,或公司因未能及时预见需求迭代导致技术开发方向上发生决策失误,或公司未能成功将新技术快速转化为多元化的产品与服务,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因行业涉及多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
用,业内公司需要大批掌握跨学科知识、具有高素质、强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使产品和服务深度贴合下游行业的应用需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还需要长期积累下游行业的应用实践。因此,行业人才培养周期相对较长。
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公司竞争对手及人工智能相关行业公司对光学成像、软件及算法等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向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激励政策不能持续吸引技术人才,造成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给公司带来技术研发迟缓的风险。
3、技术泄密的风险
多年来,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已对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机制,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知识产权权属、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和侵权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约定。但是,未来如果因核心技术人员违约加盟竞争对手或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而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贸易政策、贸易摩擦带来的境外采购风险
一方面,公司经营境外品牌的代理销售业务;另一方面,公司采购部分境外品牌的相机、镜头、采集卡、芯片等器件作为自主产品的原材料。在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相关产品及原材料供应可能会出现不确定性。此外,个别高端线阵相机由于其芯片存在技术垄断,所以仍依赖境外供应商供货,该部分依赖产品影响智能视觉装备产品在光伏玻璃检测领域的应用。
如果国际贸易局势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出现较为恶劣的贸易摩擦、关税壁垒、出口限制、关键进口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波动等情形,或境外知名厂商取消与公司的合作,而公司无法在短期内找到替代供应商,公司的自主业务和代理业务均会受到影响,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早期从事机器视觉业务的中国企业之一。在工业人工智能的时代潮流下,行业需求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吸引了更多的新兴厂商甚至传统自动化企业进入机器视觉行业,公司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
3、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过去两年多,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的影响,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坚决响应政府号召,大力实施积极的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防控的基础上,持续做到了自身生产交付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所受疫情影响,主要是客户端影响,与部分区域封闭管理导致的现场交付延期。当前,国内局部地区疫情存在反复的情况,可能造成宏观经济持续下行。
2022年二季度,受到华东地区、北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及位于上海的子公
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公司部分客户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公司产品销售及交付均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公司部分进口原材料与器件,因通过上海清关,导致入库时间延迟,生产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等。若未来上述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未能得到全面控制,公司业绩将存在受到负面影响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布局自主业务和面向未来的赛道,大力拓展机器视觉新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期内,部分区域项目现场交付延期与订单需求延后,收入增幅收窄。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86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0%。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方面持续投入,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增长率分别为34.04%、20.06%,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本期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9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33%。具体情况参见“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88,650,414.70 | 1,136,401,366.31 | 13.40 |
营业成本 | 830,098,549.75 | 754,967,794.94 | 9.95 |
销售费用 | 128,842,458.41 | 107,312,541.65 | 20.06 |
管理费用 | 91,128,909.77 | 88,771,910.37 | 2.66 |
财务费用 | 7,350,370.77 | 3,110,415.86 | 136.31 |
研发费用 | 174,079,436.90 | 129,870,959.46 | 34.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76,464.88 | -120,979,686.9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373,490.57 | -96,347,485.8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3,221,569.67 | 10,436,990.91 | 18,039.5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困难,产品布局与市场拓展取得较好进展,营业收入较去年度同期增长13.40%;同时,受新冠疫情与国际“缺芯潮”的影响,公司销售订单尤其是生产交付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增幅收窄。中长期来看,疫情有望加速机器替代人工的需求,也有利于促进下游行业对机器视觉的应用需求扩大。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变化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增加了销售人员,尤其是新领域资源投入,助力业务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管理人员薪酬等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半年借款余额增加,,以及汇率波动影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以完善主航道业务布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进行增值税及所得税纳税筹划,缴纳的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307,425,055.76 | 48.82 | 542,029,870.34 | 20.84 | 325.70 | 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 |
应收款项 | 1,011,074,562.28 | 21.39 | 820,859,921.71 | 31.57 | 23.17 | 主要系公司收入增长,应收款余额增加 |
存货 | 494,346,430.38 | 10.46 | 387,391,911.77 | 14.90 | 27.61 | 主要系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增加存货,同时合理备货 |
长期股权投资 | 125,055,898.38 | 2.65 | 109,051,177.18 | 4.19 | 14.68 | 主要系长光辰芯及富联凌云光确认投资收益 |
在建工程 | 148,933,768.89 | 3.15 | 86,705,937.40 | 3.33 | 71.77 | 主要系在建项目本年投入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43,672,208.05 | 0.92 | 35,374,442.26 | 1.36 | 23.46 | 主要系公司扩租办公场所 |
短期借款 | 259,834,065.48 | 5.5 | 168,527,171.38 | 6.48 | 54.18 | 主要系公司增加短期借款 |
合同负债 | 92,200,972.73 | 7.26 | 143,036,384.30 | 13.84 | -35.54 | 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减少 |
长期借款 | 23,750,000.00 | 1.87 | 28,500,000.00 | 2.76 | -16.67 | 主要系归还了长期借款 |
应付账款 | 563,653,240.11 | 44.37 | 402,362,789.74 | 38.92 | 40.09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采购规模相应增长 |
长期待摊费用 | 15,580,606.71 | 0.33 | 8,966,053.26 | 0.34 | 73.77 | 主要系公司扩租办公场所进行装修 |
应付职工薪酬 | 55,558,853.71 | 4.37 | 75,947,326.98 | 7.35 | -26.85 | 主要系应付职工薪酬支付增加 |
应交税费 | 45,751,481.71 | 3.60 | 24,678,985.50 | 2.39 | 85.39 |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收入增长、内部关联交易未及时开具发票 |
其他应付款 | 43,274,995.63 | 3.41 | 4,317,226.14 | 0.42 | 902.38 | 主要系应支付IPO中介机构费用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80,897.47 | 2.15 | 20,387,504.74 | 1.97 | 33.81 | 主要系公司扩租办公场所 |
应收款项融资 | 16,804,210.36 | 0.36 | 25,268,424.85 | 0.97 | -33.5 | 主要系本期收取银行承兑减少 |
预付账款 | 49,146,017.57 | 1.04 | 88,017,950.37 | 3.38 | -44.16 | 主要系公司的预付款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56,463,849.30 | 1.19 | 38,269,176.15 | 1.47 | 47.54 | 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94,433.90 | 0.06 | 746,132.07 | 0.03 | 274.52 | 主要系公司预付非流动资产购置款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722,353.37 | 0.78 | 28,930,423.01 | 1.11 | 26.93 | 主要系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变动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00,877,536.8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3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9,641,889.97 | 履约保函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收入、银行汇票保证金、政府补助的政府投贷奖 |
应收票据 | 39,138,135.36 | 票据贴现及背书未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 | 139,729,916.15 | 银行贷款抵押—办公楼按揭 |
合计 | 198,509,941.48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为应收款项融资16,804,210.36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157,525.81元。明细情况请见第十节、七、6和第十节、七、18。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可配置视觉系统与智能视觉装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30,000.00 | 100.00 | 64,039.77 | 5,067.73 | 31,289.44 | 1,370.99 |
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 | 光电芯片、传感器、仪器设备、相 | 3,700.00 | 10.2241 | 61,848.78 | 52,198.23 | 26,030.31 | 10,264.42 |
术有限公司 | 关平台及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制造领域基于机器视觉、深度学习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为基础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00.00 | 49.00 | 28,774.21 | 11,886.24 | 9,607.71 | 912.90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为印刷、包装企业提供ERP、MES等自研产品及解决方案 | 250.00 | 20.00 | 1,289.20 | 781.65 | 836.60 | -128.34 |
说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公司:
1、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期主营业收入31,289.4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00.00%;
2、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本期主营业收入26,030.3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00.0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污染物较少,也已经采取了必要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具体如下:
(1)废水处理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
(2)废气处理
公司个别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锡铅烟以及清洁工序究竟挥发产生的废气。公司已对相关岗位配备烟尘过滤装置,对相关废气进行过滤和废渣收集。
(3)固体废弃物处理
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纸板、塑料、栈板、金属边角料等固体废弃物,主要由环卫部门及废品回收单位处置。
(4)噪声处理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空压机设备和车床设备等机械加工噪声,公司通过安装软垫、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噪声排放,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5)危险废弃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过滤网、废包装桶、废抹布和废电路板等危险废弃物,公司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从产业来看,机器视觉产品有助于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废品率,减少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增加了制造生产的安全性和操作便捷性,有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从而助力国家碳中和战略的实施。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姚毅、杨艺 | 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涛、赵严、杨影、顾宝兴、邬欣然、张见、李宁和印永强) | 注2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卢源远、刘旭光和赵欢) | 注3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金刚、周钟海、戴志强、彭斌和包振健) | 注4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达晨创通 | 注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富联裕展 | 注6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宁波凌诚、宁波凌光、宁波凌杰和宁波凌视 | 注7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小米基金 | 注8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国投创业 | 注9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君度尚左、君度旭映、晟瑞投资和显智链基金 | 注10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
股份限售 | 戴天维 | 注11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12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注13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22 | 上市后3年内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2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证券服务机构 | 注2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2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注2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2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实际控制人姚毅、杨艺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次公开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以下述孰少者为准: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7、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若本人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后本人仍能保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本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2: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涛、赵严、杨影、顾宝兴、邬欣然、张见、李宁和印永强)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王文涛、赵严、杨影、顾宝兴、邬欣然、张见、李宁和印永强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
2、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7、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王文涛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卢源远、刘旭光和赵欢)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注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金刚、周钟海、戴志强、彭斌和包振健)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注5:达晨创通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达晨创通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达晨创通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的,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新修订的,将按照修订后内容执行。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6:富联裕展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富联裕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
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富联裕展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7:宁波凌诚、宁波凌光、宁波凌杰和宁波凌视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宁波凌诚、宁波凌光、宁波凌杰和宁波凌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宁波凌杰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8:小米基金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本机构违反上述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则本机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后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注9:国投创业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注10:君度尚左、君度旭映、晟瑞投资和显智链基金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注11:戴天维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注12: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该承诺内容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公司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拟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审批手续(如有);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本人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若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2、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4: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年度内本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人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5:公司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7: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欺诈发行的最终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承诺并保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欺诈发行的最终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9: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加强现有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盈利规模,提升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三)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购、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五)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六)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在《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公司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注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后,如果公司相关措施及本人的承诺与相关规定不符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订新的措施。
(三)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注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在本人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2: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首次公开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首次公开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注23: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24:证券服务机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律师,本所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聘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所述本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相关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因本所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本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1-33号、坤元评报[2019]1-36号、坤元评报〔2020〕1-32号、坤元评报〔2020〕1-37号、坤元评报〔2020〕1-54号、坤元评报〔2020〕1-55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1-33号、坤元评报[2019]1-36号、坤元评报〔2020〕1-32号、坤元评报〔2020〕1-37号、坤元评报〔2020〕1-54号、坤元评报〔2020〕1-55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25:公司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该等人员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事项。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27: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28: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系工业富联(富联裕展为工业富联的孙公司)的A股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中一名非执行董事存在间接持有本公司少量权益的情况,持股比例不超过0.000001%。除此之外,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本次发行的其他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本公司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凌云光有限 | 公司本部 | 凌云视界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11-12 | 2019-11-12 | 2022-11-12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凌云光 | 公司本部 | 凌云视界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2021-10-20 | 2021-10-20 | 2024-10-20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凌云光 | 公司本部 | 凌云视界 | 全资子公司 | 11,000,000.00 | 2021-12-16 | 2021-12-16 | 2024-12-15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凌云光 | 公司本部 | 凌云视界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1-02-25 | 2021-02-26 | 2022-02-25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凌云光 | 公司本部 | 凌云视界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1-02-25 | 2021-03-24 | 2022-03-23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1,000,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9,500,0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9,5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9,500,0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9,500,00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根据凌云光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凌云光为凌云视界在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期间内向该行取得3,0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短期借款余额本金为2,000.00万元。 3、根据凌云光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方洲路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凌云光为凌云视界在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期间内向该行取得1,1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短期借款余额本金为950.00万元。 4、根据姚毅、凌云光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凌云视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所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 |
中约定其属于保证合同项下之主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包括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 1,000 万元及在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该笔担保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始发行的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同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划扣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外,募集资金无其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9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21.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841.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528.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一)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0,000,000 | 100.00 | 6,693,793 | 6,693,793 | 366,693,793 | 81.4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0,000,000 | 100.00 | 6,693,793 | 6,693,793 | 366,693,793 | 81.4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9,310,594 | 24.81 | 6,693,793 | 6,693,793 | 96,004,387 | 21.3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0,689,406 | 75.19 | 270,689,406 | 60.1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3,306,207 | 83,306,207 | 83,306,207 | 18.5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3,306,207 | 83,306,207 | 83,306,207 | 18.5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60,000,000 | 100.00 | 90,000,000 | 90,000,000 | 45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70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9,000万股股票,相应股票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中国结算股份登记。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5,000万股,其中,初始发行的8,330.620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2年7月6日起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凌云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在初始发行规模9,000万股股票的基础上额外发行1,350万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至46,350万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由0.22元变动为0.21元,稀释每股收益由0.22元变动为0.21元,每股净资产由7.68元变动为8.04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凌云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在本次发行后的后市稳定期内,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4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截至2022年8月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1.93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90,000,000股股票的基础上额外发行13,500,000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605.5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90,000,000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97,37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226,97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920.9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08,054.56万元。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本次对应新增发行股数1,35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0,35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45,000万股增加至46,350万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33%。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1,350万股股票,已于2022年8月9日登记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凌云光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股票账户名下,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2年7月6日)起锁定24个月或12个月。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金凌云光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578,972 | 1,578,972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7/6 | ||
中金凌云光2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23,823 | 1,023,823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7/6 |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4,090,998 | 4,090,998 | 首发网下摇号抽签限售 | 2023/1/6 | ||
合计 | 6,693,793 | 6,693,793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7,10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姚毅 | 200,237,818 | 44.50 | 200,237,81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达晨创通 | 24,375,934 | 5.42 | 24,375,93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杨艺 | 23,539,767 | 5.23 | 23,539,76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富联裕展 | 20,313,281 | 4.51 | 20,313,28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文涛 | 16,883,703 | 3.75 | 16,883,70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卢源远 | 8,685,368 | 1.93 | 8,685,36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杨影 | 8,414,781 | 1.87 | 8,414,78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凌杰 | 7,947,268 | 1.77 | 7,947,268 | 无 | 其他 | ||||||
宁波凌光 | 6,895,039 | 1.53 | 6,895,039 | 无 | 其他 | ||||||
印永强 | 6,791,351 | 1.51 | 6,791,35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不适用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注:公司于2022年7月6日上市,截至2022年6月30日,股票尚未上市流通,故,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姚毅 | 200,237,818 | 2025/7/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达晨创通 | 24,375,934 | 2023/7/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3 | 杨艺 | 23,539,767 | 2025/7/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富联裕展 | 20,313,281 | 2023/7/27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晚 | |
5 | 王文涛 | 16,883,703 | 2023/7/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6 | 卢源远 | 8,685,368 | 2023/7/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7 | 杨影 | 8,414,781 | 2023/7/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8 | 宁波凌杰 | 7,947,268 | 2023/7/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9 | 宁波凌光 | 6,895,039 | 2023/7/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10 | 印永强 | 6,791,351 | 2023/7/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的关联关系为:姚毅、杨艺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文涛担任宁波凌杰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赵严担任宁波凌光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以上外,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七、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07,425,055.76 | 542,029,870.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77,770,246.80 | 78,263,016.27 |
应收账款 | 七、5 | 1,011,074,562.28 | 820,859,921.7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6,804,210.36 | 25,268,424.85 |
预付款项 | 七、7 | 49,146,017.57 | 88,017,950.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5,194,275.28 | 28,065,842.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94,346,430.38 | 387,391,911.77 |
合同资产 | 七、10 | 23,578,571.83 | 23,604,103.6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6,463,849.30 | 38,269,176.15 |
流动资产合计 | 4,061,803,219.56 | 2,031,770,217.5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25,055,898.38 | 109,051,177.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2,157,525.81 | 22,157,525.8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0 | 249,284,409.13 | 254,895,283.86 |
在建工程 | 七、21 | 148,933,768.89 | 86,705,937.4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3,672,208.05 | 35,374,442.26 |
无形资产 | 七、26 | 20,490,938.00 | 21,717,928.5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5,580,606.71 | 8,966,053.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6,722,353.37 | 28,930,423.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794,433.90 | 746,132.0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4,692,142.24 | 568,544,903.37 | |
资产总计 | 4,726,495,361.80 | 2,600,315,120.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59,834,065.48 | 168,527,171.3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63,653,240.11 | 402,362,789.74 |
预收款项 | 七、37 | 532,205.29 | 458,063.48 |
合同负债 | 七、38 | 92,200,972.73 | 143,036,384.3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5,558,853.71 | 75,947,326.98 |
应交税费 | 七、40 | 45,751,481.71 | 24,678,985.5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3,274,995.63 | 4,317,226.1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7,280,897.47 | 20,387,504.7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193,204.77 | 14,032,521.02 |
流动负债合计 | 1,099,279,916.90 | 853,747,973.2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3,750,000.00 | 28,5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7,504,881.71 | 24,887,601.1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9,244,337.61 | 25,426,746.46 |
预计负债 | 七、50 | 25,890,714.35 | 24,362,521.17 |
递延收益 | 七、51 | 74,601,619.11 | 76,919,665.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0,991,552.78 | 180,096,534.27 | |
负债合计 | 1,270,271,469.68 | 1,033,844,507.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50,000,000.00 | 3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609,407,136.39 | 886,031,287.1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126,034.08 | -6,197,266.1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0,029,241.52 | 20,029,241.5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79,949,396.95 | 300,743,246.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51,259,740.78 | 1,560,606,508.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4,964,151.34 | 5,864,104.4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56,223,892.12 | 1,566,470,613.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26,495,361.80 | 2,600,315,120.91 |
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48,257,991.12 | 129,634,656.5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5,829,223.79 | 53,707,173.4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976,577,429.05 | 936,156,890.42 |
应收款项融资 | 9,404,559.54 | 8,359,295.73 | |
预付款项 | 60,722,365.34 | 84,298,227.4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20,311,905.46 | 43,243,648.5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0,967,824.48 | 130,135,363.67 | |
合同资产 | 8,056,954.06 | 9,586,051.7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976,378.80 | 8,798,636.10 |
流动资产合计 | 3,322,104,631.64 | 1,403,919,943.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79,054,516.86 | 359,743,380.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150,455.19 | 22,150,455.1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9,469,839.40 | 246,114,101.40 | |
在建工程 | 148,081,255.24 | 86,544,274.0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840,882.85 | 15,729,933.62 | |
无形资产 | 13,320,068.01 | 14,206,166.9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318,441.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68,938.03 | 7,489,764.5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94,433.90 | 746,132.0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7,998,831.02 | 752,724,208.48 | |
资产总计 | 4,170,103,462.66 | 2,156,644,152.0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0,255,465.48 | 119,027,171.3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30,758,130.40 | 303,124,342.13 | |
预收款项 | 224,326.27 | 352,085.41 | |
合同负债 | 34,302,438.54 | 60,888,447.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608,844.88 | 42,078,710.18 | |
应交税费 | 11,633,808.95 | 10,250,061.91 | |
其他应付款 | 90,037,725.65 | 4,967,308.6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549,357.82 | 11,831,085.7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575,923.53 | 7,680,768.13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1,946,021.52 | 560,199,980.4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3,750,000.00 | 28,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736,131.48 | 12,558,673.3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0,643,400.00 | 13,846,425.93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73,456,164.54 | 75,143,588.9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5,585,696.02 | 130,048,688.26 | |
负债合计 | 827,531,717.54 | 690,248,668.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62,154,376.41 | 938,778,527.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58.03 | 324,540.9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029,241.52 | 20,029,241.52 | |
未分配利润 | 210,399,485.22 | 147,263,173.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42,571,745.12 | 1,466,395,483.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70,103,462.66 | 2,156,644,152.04 |
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88,650,414.70 | 1,136,401,366.3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288,650,414.70 | 1,136,401,366.3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35,421,424.66 | 1,089,602,630.4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30,098,549.75 | 754,967,794.9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921,699.06 | 5,569,008.14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8,842,458.41 | 107,312,541.65 |
管理费用 | 七、64 | 91,128,909.77 | 88,771,910.37 |
研发费用 | 七、65 | 174,079,436.90 | 129,870,959.46 |
财务费用 | 七、66 | 7,350,370.77 | 3,110,415.86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6,308,909.80 | 1,402,107.87 |
利息收入 | 七、66 | 2,529,286.35 | 2,483,581.46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5,073,379.72 | 21,299,817.1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076,804.90 | 8,566,426.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14,466,310.54 | 7,698,942.3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458,509.45 | -14,545,682.3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540,062.92 | -6,823,153.9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57.8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380,602.29 | 55,296,400.8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75,757.01 | 481,135.4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0,472.38 | 318,202.2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2,105,886.92 | 55,459,334.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200,310.48 | -5,599,578.3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306,197.40 | 61,058,912.3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306,197.40 | 61,058,912.3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206,150.47 | 61,659,241.9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99,953.07 | -600,329.5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28,767.92 | -618,898.1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28,767.92 | -618,898.1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9.7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39.7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28,767.92 | -617,758.4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5,898.94 | -873,001.1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92,868.98 | 255,242.6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6,377,429.48 | 60,440,014.2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7,277,382.55 | 61,040,343.7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99,953.07 | -600,329.5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41,521,908.36 | 629,842,460.2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63,150,444.56 | 369,587,179.89 |
税金及附加 | 2,207,536.09 | 2,615,725.50 | |
销售费用 | 65,854,914.87 | 45,537,634.50 | |
管理费用 | 58,076,539.26 | 60,192,964.65 | |
研发费用 | 104,066,512.91 | 76,924,380.94 | |
财务费用 | 7,398,070.29 | -350,696.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5,072,752.39 | 988,404.49 | |
利息收入 | 843,329.06 | 1,010,050.18 | |
加:其他收益 | 15,785,723.77 | 14,137,425.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4,045,402.16 | 7,763,528.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466,310.54 | 7,698,942.3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54,210.79 | -4,937,784.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48,429.19 | -2,925,969.7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593.0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296,376.33 | 89,306,877.3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0,678.00 | 269,88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051.02 | 99,846.2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547,003.31 | 89,476,911.1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89,308.17 | 2,671,212.3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136,311.48 | 86,805,698.7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136,311.48 | 86,805,698.7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5,898.94 | -873,001.1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5,898.94 | -873,001.1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5,898.94 | -873,001.1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2,800,412.54 | 85,932,697.6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41,230,422.46 | 1,003,437,272.6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527,190.43 | 15,168,722.3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433,490.45 | 28,994,345.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5,191,103.34 | 1,047,600,340.3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04,576,815.55 | 740,693,590.6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6,044,557.21 | 256,572,605.0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268,551.75 | 70,798,600.7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0,277,643.71 | 100,515,230.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8,167,568.22 | 1,168,580,027.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76,464.88 | -120,979,686.9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8,875.00 | 3,266,954.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300.0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09,962.4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238,875.00 | 76,417,217.1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612,365.57 | 28,764,703.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14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612,365.57 | 172,764,703.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373,490.57 | -96,347,485.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47,427,792.4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0,675,545.59 | 62,978,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49,543.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8,103,338.04 | 64,227,543.9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2,684,406.90 | 21,933,174.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90,950.72 | 26,681,050.2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206,410.75 | 5,176,328.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4,881,768.37 | 53,790,553.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3,221,569.67 | 10,436,990.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241,035.06 | 163,259.7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64,112,649.28 | -206,726,922.1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3,670,516.51 | 658,675,408.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80 | 2,287,783,165.79 | 451,948,486.83 |
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1,635,314.49 | 451,584,735.5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919,709.16 | 11,797,536.8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49,853.64 | 5,590,903.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1,904,877.29 | 468,973,175.6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8,273,306.39 | 316,258,282.5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6,972,602.39 | 145,469,592.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326,029.80 | 27,358,214.2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791,709.41 | 37,364,542.4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5,363,647.99 | 526,450,632.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458,770.70 | -57,477,456.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36,425.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20.3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23,613.5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63,258.9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142,589.65 | 19,286,939.9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42,589.65 | 89,286,939.9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42,589.65 | -78,923,681.0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47,427,792.4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0,675,545.59 | 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249,543.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8,103,338.04 | 81,249,543.9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2,684,406.90 | 6,933,174.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66,139.61 | 26,493,709.3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56,284.40 | 55,245,078.0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306,830.91 | 88,671,961.4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8,796,507.13 | -7,422,417.4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8,711.16 | 480,984.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8,403,857.94 | -143,342,570.3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161,929.33 | 283,510,491.2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45,565,787.27 | 140,167,920.88 |
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886,031,287.11 | -6,197,266.16 | 20,029,241.52 | 300,743,246.48 | 1,560,606,508.95 | 5,864,104.41 | 1,566,470,613.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886,031,287.11 | -6,197,266.16 | 20,029,241.52 | 300,743,246.48 | 1,560,606,508.95 | 5,864,104.41 | 1,566,470,613.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00,000.00 | 1,723,375,849.28 | -1,928,767.92 | 79,206,150.47 | 1,890,653,231.83 | -899,953.07 | 1,889,753,278.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28,767.92 | 79,206,150.47 | 77,277,382.55 | -899,953.07 | 76,377,429.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00,000.00 | 1,722,051,539.68 | 1,812,051,539.68 | 1,812,051,539.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000,000.00 | 1,715,283,288.02 | 1,805,283,288.02 | 1,805,283,288.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68,251.66 | 6,768,251.66 | 6,768,251.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24,309.60 | 1,324,309.60 | 1,324,309.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609,407,136.39 | -8,126,034.08 | 20,029,241.52 | 379,949,396.95 | 3,451,259,740.78 | 4,964,151.34 | 3,456,223,892.12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822,866,757.74 | -6,579,781.11 | 5,074,887.84 | 144,465,265.70 | 1,325,827,130.17 | 1,765,601.86 | 1,327,592,73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9,522.84 | -602,320.33 | -631,843.17 | -34,217.15 | -666,060.3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822,866,757.74 | -6,579,781.11 | 5,045,365.00 | 143,862,945.37 | 1,325,195,287.00 | 1,731,384.71 | 1,326,926,671.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642,433.26 | -618,898.15 | 61,659,241.91 | 79,682,777.02 | 2,399,670.46 | 82,082,447.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8,898.15 | 61,659,241.91 | 61,040,343.76 | -600,329.54 | 60,440,014.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528,505.57 | 18,528,505.57 | 3,000,000.00 | 21,528,505.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528,505.57 | 18,528,505.57 | 18,528,505.5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3,927.69 | 113,927.69 | 113,927.6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841,509,191.00 | -7,198,679.26 | 5,045,365.00 | 205,522,187.28 | 1,404,878,064.02 | 4,131,055.17 | 1,409,009,119.19 |
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938,778,527.13 | 324,540.91 | 20,029,241.52 | 147,263,173.74 | 1,466,395,483.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938,778,527.13 | 324,540.91 | 20,029,241.52 | 147,263,173.74 | 1,466,395,483.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00,000.00 | 1,723,375,849.28 | -335,898.94 | 63,136,311.48 | 1,876,176,261.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5,898.94 | 63,136,311.48 | 62,800,412.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00,000.00 | 1,722,051,539.68 | 1,812,051,539.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000,000.00 | 1,715,283,288.02 | 1,805,283,288.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68,251.66 | 6,768,251.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24,309.60 | 1,324,309.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662,154,376.41 | -11,358.03 | 20,029,241.52 | 210,399,485.22 | 3,342,571,745.12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875,613,997.76 | 1,197,542.03 | 5,074,887.84 | 12,673,990.58 | 1,254,560,418.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9,522.84 | -265,705.56 | -295,228.4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875,613,997.76 | 1,197,542.03 | 5,045,365.00 | 12,408,285.02 | 1,254,265,189.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642,433.26 | -873,001.12 | 86,805,698.72 | 104,575,130.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3,001.12 | 86,805,698.72 | 85,932,697.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528,505.57 | 18,528,505.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8,528,505.57 | 18,528,505.5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13,927.69 | 113,927.6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894,256,431.02 | 324,540.91 | 5,045,365.00 | 99,213,983.74 | 1,358,840,320.67 |
公司负责人: 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原北京凌云光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8月13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110108242626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凌云光有限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42342210W的营业执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股份总数4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2年8月,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9,000万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1,350万股普通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0,35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6,350万股。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战略聚焦机器视觉业务,是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与核心关键器件的专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同时,公司提供光通信与激光传感相关产品的代理业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凌云光子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凌云光通信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凌云视界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凌云天博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95.43 | 4.57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凌云视迅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凌云光国际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苏州凌云光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告会计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①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75.00 |
5年以上 | 100.00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7%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
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3固定资产”部分有关折旧政策,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部分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软件、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 | 10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10 |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
发生变化的,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针对上述原因或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可配置视觉系统、视觉器件、智能视觉装备、光纤器件与仪器、光接入网设备等产品的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
1)可配置视觉系统、视觉器件、智能视觉装备、光纤器件与仪器、光接入网设备等产品的销售
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定制化设备销售在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时一次性确认收入;不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标准化产品分两种情况:①国内销售货物,在货物送达客户并取得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②出口销售货物,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报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
2)提供相关服务
公司的技术服务收入系在向客户销售产品的基础上,因提供驻厂服务、改造升级服务、维保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所形成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技术服务完成并经客户验收确认时确认收入。
公司的佣金服务收入系公司向客户推广供应商的产品,促进供应商和终端客户的合同签订之提供的推广、咨询等服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并由供应商对服务成果确认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15%、8.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00 |
凌云视界 | 15.00 |
凌云天博 | 15.00 |
凌云视迅 | 15.00 |
凌云光国际[注] | 8.25、16.5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00 |
[注]凌云光国际属于设立于香港的离岸公司,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对公司年应评税利润不超过200万元港币的部分,按8.25%的税率缴纳公司利得税;对公司年应评税利润超过200 万元港币的部分,按16.5%的税率缴纳公司利得税。公司利得税采取来源地征收制,即公司利润不在香港本地产生,就不必对香港公司利润缴纳香港公司利得税。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凌云光子、凌云视界、凌云视迅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3.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凌云光股份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11002619,有效期为三年,故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凌云视界于2019年11月7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932000395,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度正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目前复审结果还未公布。
(3)凌云天博于2020年11月12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31002041,有效期为三年,故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凌云视迅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44202980,有效期为三年,故报告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9,437.61 | 74,045.97 |
银行存款 | 2,287,723,728.18 | 523,596,470.54 |
其他货币资金 | 19,641,889.97 | 18,359,353.83 |
合计 | 2,307,425,055.76 | 542,029,870.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3,968,055.56 | 85,776,268.44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均系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报告期末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8,755,661.99元,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收入1,102.66元;银行汇票保证金10,884,921.47元;政府拨付“2020年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贷奖”支持资金利息203.85元,该资金用于补偿贷款利息,使用时需提供利息支出凭据申领。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3,707,090.38 | 56,503,240.16 |
商业承兑票据 | 24,063,156.42 | 21,759,776.11 |
合计 | 77,770,246.80 | 78,263,016.2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138,135.36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9,138,135.36 |
公司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上市股份制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类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家大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九家上市股份制银行。信用等级一般的包括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68,640.00 |
合计 | 568,640.00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485,515.34 | 100.00 | 1,715,268.54 | 2.16 | 77,770,246.80 | 80,033,782.30 | 100.00 | 1,770,766.03 | 2.21 | 78,263,016.27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3,707,090.38 | 67.57 | 53,707,090.38 | 56,503,240.16 | 70.60 | 56,503,240.16 | ||||
商业承兑汇票 | 25,778,424.96 | 32.43 | 1,715,268.54 | 6.65 | 24,063,156.42 | 23,530,542.14 | 29.40 | 1,770,766.03 | 7.53 | 21,759,776.11 |
合计 | 79,485,515.34 | / | 1,715,268.54 | / | 77,770,246.80 | 80,033,782.30 | / | 1,770,766.03 | / | 78,263,016.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637,077.76 | 881,853.89 | 5.00 |
1-2年 | 8,102,197.28 | 810,219.73 | 10.00 |
2-3年 | 20,000.00 | 6,000.00 | 30.00 |
3-4年 | 50.00 | ||
4-5年 | 7,820.00 | 5,865.00 | 75.00 |
5年以上 | 11,329.92 | 11,329.92 | 100.00 |
合计 | 25,778,424.96 | 1,715,268.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70,766.03 | -55,497.49 | 1,715,268.54 | ||
合计 | 1,770,766.03 | -55,497.49 | 1,715,268.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93,140,459.06 |
1至2年 | 60,057,200.69 |
2至3年 | 19,967,763.8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126,123.10 |
4至5年 | 1,302,950.79 |
5年以上 | 2,075,998.06 |
合计 | 1,079,670,495.5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50,697.70 | 0.31 | 3,350,697.70 | 100 | 0.00 | 7,794,773.18 | 0.89 | 7,794,773.18 | 100 | 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50,697.70 | 0.31 | 3,350,697.70 | 100 | 0.00 | 7,794,773.18 | 0.89 | 7,794,773.18 | 1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76,319,797.83 | 99.69 | 65,245,235.55 | 6.06 | 1,011,074,562.28 | 871,715,968.14 | 99.11 | 50,856,046.43 | 5.83 | 820,859,921.7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76,319,797.83 | 99.69 | 65,245,235.55 | 6.06 | 1,011,074,562.28 | 871,715,968.14 | 99.11 | 50,856,046.43 | 5.83 | 820,859,921.71 |
合计 | 1,079,670,495.53 | / | 68,595,933.25 | / | 1,011,074,562.28 | 879,510,741.32 | / | 58,650,819.61 | / | 820,859,921.7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2,737,597.70 | 2,737,597.70 | 100.00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归还 |
客户二 | 480,000.00 | 480,000.00 | 100.00 | 客户财务状况恶化 |
客户三 | 106,100.00 | 106,100.00 | 100.00 | 长账龄,客户回款困难 |
客户四 | 27,000.00 | 27,000.00 | 100.00 | 长账龄,客户回款困难 |
合计 | 3,350,697.70 | 3,350,697.7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93,140,459.06 | 49,657,022.94 | 5 |
1至2年 | 60,057,200.69 | 6,005,720.06 | 10 |
2至3年 | 16,644,066.12 | 4,993,219.84 | 30 |
3至4年 | 3,126,123.10 | 1,563,061.56 | 50 |
4至5年 | 1,302,950.79 | 977,213.09 | 75 |
5年以上 | 2,048,998.06 | 2,048,998.06 | 100 |
合计 | 1,076,319,797.83 | 65,245,235.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94,773.18 | 2,134,981.50 | 2,309,093.98 | 3,350,697.7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856,046.43 | 14,430,807.06 | 41,617.94 | 65,245,235.55 | ||
合计 | 58,650,819.61 | 14,430,807.06 | 2,134,981.50 | 2,350,711.92 | 68,595,933.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客户一 | 1,080,000.00 | 收到银行存款 |
客户二 | 533,582.30 | 收到银行存款 |
客户三 | 521,399.20 | 收到银行存款 |
合计 | 2,134,981.50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350,711.9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一 | 货款 | 2,309,093.98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客户二 | 货款 | 20,0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客户三 | 货款 | 21,617.94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合计 | / | 2,350,711.92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184,074,314.30 | 17.05 | 9,896,826.26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二名 | 79,817,158.04 | 7.39 | 6,206,557.26 |
第三名 | 66,815,013.16 | 6.19 | 3,340,750.66 |
第四名 | 36,994,557.27 | 3.43 | 1,849,727.86 |
第五名 | 33,802,580.18 | 3.13 | 2,089,832.51 |
小计 | 401,503,622.95 | 37.19 | 23,383,694.5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6,804,210.36 | 25,268,424.85 |
合计 | 16,804,210.36 | 25,268,424.8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5,525,303.91 | 92.63 | 83,251,947.20 | 94.59 |
1至2年 | 2,313,691.66 | 4.71 | 4,416,659.34 | 5.02 |
2至3年 | 991,402.94 | 2.02 | 186,950.67 | 0.21 |
3年以上 | 315,619.06 | 0.64 | 162,393.16 | 0.18 |
合计 | 49,146,017.57 | 100.00 | 88,017,950.3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9,153,679.30 | 18.63 |
第二名 | 7,545,457.25 | 15.35 |
第三名 | 2,000,600.00 | 4.07 |
第四名 | 1,331,274.34 | 2.71 |
第五名 | 1,227,911.51 | 2.50 |
合计 | 21,258,922.40 | 43.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5,194,275.28 | 28,065,842.39 |
合计 | 25,194,275.28 | 28,065,842.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9,671,076.00 |
1至2年 | 4,140,819.05 |
2至3年 | 2,520,607.1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67,091.14 |
4至5年 | 328,181.40 |
5年以上 | 1,044,077.04 |
合计 | 29,571,851.77 |
(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4,472,973.51 | 15,965,423.67 |
拆借款 | ||
代垫款 | ||
备用金 | 2,462,091.89 | 2,140,396.52 |
应收即征即退税款 | 6,202,937.15 | 9,266,766.88 |
英才基金 | 4,120,854.34 | 4,550,537.68 |
往来款 | 2,312,994.88 | 302,112.75 |
合计 | 29,571,851.77 | 32,225,237.5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221,355.30 | 299,601.15 | 2,638,438.66 | 4,159,395.1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07,427.60 | 207,427.60 | ||
--转入第三阶段 | -252,060.71 | 252,060.71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373.90 | 159,113.85 | 89,441.43 | 218,181.38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983,553.80 | 414,081.89 | 2,979,940.80 | 4,377,576.4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均处于合理账期内并在陆续回收,主要为押金及往来款。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评估了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情况,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都在陆续回收中,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59,395.11 | 218,181.38 | 4,377,576.49 | |||
合计 | 4,159,395.11 | 218,181.38 | 4,377,576.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即征即退税款 | 5,354,866.95 | 1年以内5,354,866.95 | 18.11 | 267,743.35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1,067,074.24 | 1年以内1,037,993.24; 1-2年29,081.00 | 3.61 | 54,807.76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928,389.57 | 1年以内63,897.75,3-4年864,491.82 | 3.14 | 435,440.80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916,058.76 | 1年以内416,027.76; 2-3年230,400.00;3-4年269,631.00 | 3.10 | 224,736.89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600,000.00 | 1年以内570,000.00; 1-2年30,000.00 | 2.03 | 31,500.00 |
合计 | / | 8,866,389.52 | / | 29.99 | 1,014,228.80 |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7,134,132.31 | 5,726,083.38 | 131,953,125.12 | 128,474,382.09 | 7,259,927.91 | 121,214,454.18 |
在产品 | 68,266,665.20 | 32,756.62 | 67,813,908.58 | 59,545,931.10 | 7,345.83 | 59,538,585.27 |
库存商品 | 193,233,573.94 | 7,756,291.50 | 185,355,260.05 | 184,795,267.89 | 5,753,825.71 | 179,041,442.1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09,646,563.81 | 2,023,704.17 | 107,619,805.84 | 24,799,945.73 | 1,891,739.68 | 22,908,206.05 |
委外加工物资 | 1,604,330.79 | 1,604,330.79 | 4,689,224.09 | 4,689,224.09 | ||
合计 | 509,885,266.05 | 15,538,835.67 | 494,346,430.38 | 402,304,750.90 | 14,912,839.13 | 387,391,911.7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259,927.91 | 4,990,387.18 | 6,524,231.71 | 5,726,083.38 | ||
在产品 | 7,345.83 | 26,273.05 | 862.26 | 32,756.62 | ||
库存商品 | 5,753,825.71 | 6,490,133.35 | 4,487,667.56 | 7,756,291.50 | ||
发出商品 | 1,891,739.68 | 767,663.29 | 635,698.80 | 2,023,704.17 | ||
合计 | 14,912,839.13 | 12,274,456.87 | 11,648,460.33 | 15,538,835.6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26,633,225.59 | 3,054,653.76 | 23,578,571.83 | 25,996,620.40 | 2,392,516.71 | 23,604,103.69 |
合计 | 26,633,225.59 | 3,054,653.76 | 23,578,571.83 | 25,996,620.40 | 2,392,516.71 | 23,604,103.69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662,137.05 | 原值变动计提 | ||
合计 | 662,137.05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51,630,615.99 | 32,857,134.2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4,833,233.31 | 5,412,041.93 |
合计 | 56,463,849.30 | 38,269,176.15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长光辰芯 | 45,412,827.85 | 10,249,757.99 | -335,898.94 | 1,324,309.60 | 550,000.00 | 57,200,996.50 | |||||
富联凌云光 | 53,769,343.53 | 4,473,224.35 | 58,242,567.88 | ||||||||
悟略科技 | 9,869,005.80 | -256,671.80 | 9,612,334.00 | ||||||||
小计 | 109,051,177.18 | 14,466,310.54 | -335,898.94 | 1,324,309.60 | 550,000.00 | 125,055,898.38 | |||||
合计 | 109,051,177.18 | 14,466,310.54 | -335,898.94 | 1,324,309.60 | 550,000.00 | 125,055,898.38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705,399.00 | 2,705,399.00 |
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4,500,000.00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北京荷湖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4,945,056.19 | 4,945,056.19 |
广联纵合(北京)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070.62 | 7,070.62 |
合计 | 22,157,525.81 | 22,157,525.81 |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49,284,409.13 | 254,895,283.8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49,284,409.13 | 254,895,283.86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5,490,943.79 | 122,247,235.28 | 22,901,442.61 | 2,880,979.01 | 1,407,809.55 | 344,928,410.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9,326.29 | 3,729,152.75 | 1,256,361.80 | 5,534,840.84 | ||
(1)购置 | 497,698.86 | 3,729,152.75 | 1,256,361.80 | 5,483,213.4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1,627.43 | 51,627.4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95,490,943.79 | 122,796,561.57 | 26,630,595.36 | 2,880,979.01 | 2,664,171.35 | 350,463,251.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735,981.70 | 37,828,611.38 | 13,835,329.80 | 2,046,260.32 | 586,943.18 | 90,033,126.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5,273.29 | 5,731,607.89 | 2,056,544.58 | 118,553.05 | 143,736.76 | 11,145,715.57 |
(1)计提 | 3,095,273.29 | 5,731,607.89 | 2,056,544.58 | 118,553.05 | 143,736.76 | 11,145,715.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8,831,254.99 | 43,560,219.27 | 15,891,874.38 | 2,164,813.37 | 730,679.94 | 101,178,841.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6,659,688.80 | 79,236,342.30 | 10,738,720.98 | 716,165.64 | 1,933,491.41 | 249,284,409.1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9,754,962.09 | 84,418,623.90 | 9,066,112.81 | 834,718.69 | 820,866.37 | 254,895,283.8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8,933,768.89 | 86,705,937.4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48,933,768.89 | 86,705,937.4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6,927,116.73 | 6,927,116.73 | 3,372,965.04 | 3,372,965.04 | ||
新型显示检验检测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139,403,285.60 | 139,403,285.60 | 81,753,908.02 | 81,753,908.02 | ||
S2RAIL综合实验室 | 652,458.94 | 652,458.94 | 440,245.98 | 440,245.98 | ||
行李智能分拣实验 | 1,098,393.97 | 1,098,393.97 | 977,155.04 | 977,155.04 | ||
MV锂电系统部实验室 | 41,608.45 | 41,608.45 | 41,608.45 | 41,608.45 | ||
自研相机质量检测 | 71,518.41 | 71,518.41 | ||||
科研图像评估实验室 | 51,627.43 | 51,627.43 | ||||
相机老化房 | 68,427.44 | 68,427.44 | ||||
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 | 739,386.79 | 739,386.79 | ||||
合计 | 148,933,768.89 | 148,933,768.89 | 86,705,937.40 | 86,705,937.4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32,860,000.00 | 3,372,965.04 | 3,554,151.69 | 6,927,116.73 | 92.02 | 92.02% | 自有 | |||||
新型显示检验检测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156,482,000.00 | 81,753,908.02 | 57,649,377.58 | 139,403,285.60 | 93.59 | 93.59% | 自有 | |||||
S2RAIL综合实验室 | 1,430,000.00 | 440,245.98 | 212,212.96 | 652,458.94 | 45.63 | 45.63% | 自有 | |||||
行李智能分拣实验 | 1,760,000.00 | 977,155.04 | 121,238.93 | 1,098,393.97 | 62.41 | 62.41% | 自有 | |||||
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 | 1,202,783,220.00 | 739,386.79 | 739,386.79 | 0.06 | 0.06%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395,315,220.00 | 86,544,274.08 | 62,276,367.95 | 148,820,642.03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1,442,035.99 | 61,442,035.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65,693.72 | 17,765,693.72 |
(1)租入 | 17,765,693.72 | 17,765,693.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9,207,729.71 | 79,207,729.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067,593.73 | 26,067,593.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67,927.93 | 9,467,927.93 |
(1)计提 | 9,467,927.93 | 9,467,927.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535,521.66 | 35,535,521.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672,208.05 | 43,672,208.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374,442.26 | 35,374,442.26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18,881.94 | 22,732,761.97 | 28,751,643.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4,800.70 | 254,800.70 | |||
(1)购置 | 254,800.70 | 254,800.7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018,881.94 | 22,987,562.67 | 29,006,444.6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65,527.50 | 6,368,187.89 | 7,033,715.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8,514.85 | 1,183,276.37 | 1,481,791.22 | ||
(1)计提 | 298,514.85 | 1,183,276.37 | 1,481,791.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64,042.35 | 7,551,464.26 | 8,515,506.6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54,839.59 | 15,436,098.41 | 20,490,938.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53,354.44 | 16,364,574.08 | 21,717,928.5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 | 8,889,154.37 | 9,107,476.50 | 2,762,821.79 | 15,233,809.08 | |
消防改造 | 76,898.89 | 334,862.38 | 64,963.64 | 346,797.63 | |
合计 | 8,966,053.26 | 9,442,338.88 | 2,827,785.43 | 15,580,606.7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84,435,973.15 | 15,405,780.83 | 73,295,704.65 | 12,956,867.7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09,478,656.77 | 17,715,036.08 | 70,640,853.49 | 11,282,232.80 |
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 | 3,475,172.85 | 521,275.93 | 4,156,979.79 | 623,546.9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2,929.38 | 43,939.40 | 292,929.38 | 43,939.40 |
精英计划 | 19,264,899.91 | 3,036,321.13 | 25,239,648.31 | 4,023,836.14 |
合计 | 216,947,632.06 | 36,722,353.37 | 173,626,115.62 | 28,930,423.0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467,271.39 | 6,442,311.80 |
可抵扣亏损 | 32,551,961.43 | 35,042,180.24 |
合计 | 37,019,232.82 | 41,484,492.0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9年 | 11,734,720.80 | 14,224,939.61 | |
2030年 | 16,598,317.60 | 16,598,317.60 | |
2031年 | 4,218,923.03 | 4,218,923.03 | |
合计 | 32,551,961.43 | 35,042,180.2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794,433.90 | 2,794,433.90 | 746,132.07 | 746,132.07 | ||
合计 | 2,794,433.90 | 2,794,433.90 | 746,132.07 | 746,132.0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04,314,400.67 | 112,742,434.99 |
信用借款 | 154,150,609.16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 |
未终止确认的未到期已贴现中小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00 | 5,591,3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369,055.65 | 193,436.39 |
合计 | 259,834,065.48 | 168,527,171.3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 款 | 537,887,903.97 | 391,458,193.39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3,965,404.11 | 3,091,967.42 |
服务费 | 21,799,932.03 | 7,812,628.93 |
合计 | 563,653,240.11 | 402,362,789.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32,205.29 | 458,063.48 |
合计 | 532,205.29 | 458,063.4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92,200,972.73 | 143,036,384.30 |
合计 | 92,200,972.73 | 143,036,384.30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2,759,983.17 | 287,063,520.61 | 307,647,439.85 | 52,176,063.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87,343.81 | 29,263,225.08 | 29,119,103.11 | 3,331,465.78 |
三、辞退福利 | 177,342.00 | 126,018.00 | 51,324.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5,947,326.98 | 316,504,087.69 | 336,892,560.96 | 55,558,853.71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0,543,744.88 | 258,056,171.53 | 278,776,339.41 | 49,823,577.00 |
二、职工福利费 | - | 785,680.00 | 785,680.00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669,424.86 | 14,748,978.00 | 14,681,857.81 | 1,736,545.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40,856.29 | 13,688,699.35 | 13,624,924.52 | 1,604,631.12 |
工伤保险费 | 43,042.68 | 386,691.72 | 385,475.48 | 44,258.92 |
生育保险费 | 85,525.89 | 673,586.93 | 671,457.81 | 87,655.01 |
四、住房公积金 | 540,361.20 | 12,716,917.28 | 12,651,145.18 | 606,133.3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补充医疗保险 | 6,452.23 | 755,773.80 | 752,417.45 | 9,808.58 |
合计 | 72,759,983.17 | 287,063,520.61 | 307,647,439.85 | 52,176,063.9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52,733.61 | 28,188,908.79 | 28,050,623.54 | 3,191,018.86 |
2、失业保险费 | 132,022.94 | 1,053,976.88 | 1,048,519.09 | 137,480.73 |
3、企业年金缴费 | 2,587.26 | 20,339.41 | 19,960.48 | 2,966.19 |
合计 | 3,187,343.81 | 29,263,225.08 | 29,119,103.11 | 3,331,465.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强积金系香港的政府制定的,对香港雇员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的强制计提政策,披露时于"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中披露。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9,642,542.82 | 19,855,119.1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116,798.40 | |
个人所得税 | 4,162,095.92 | 2,996,247.2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26,470.94 | 382,449.70 |
印花税 | 451,433.68 | |
教育费附加 | 401,363.01 | 197,022.6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7,575.34 | 131,348.44 |
合计 | 45,751,481.71 | 24,678,985.5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3,274,995.63 | 4,317,226.14 |
合计 | 43,274,995.63 | 4,317,226.1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10,741.20 | |
应付经营往来款 | 39,322,166.94 | 3,430,993.86 |
员工报销款 | 261,022.46 | 136,940.00 |
房租 | 2,815,020.09 | 201,069.17 |
其他 | 366,044.94 | 548,223.11 |
合计 | 43,274,995.63 | 4,317,226.1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548,877.50 | 9,562,066.67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732,019.97 | 10,825,438.07 |
合计 | 27,280,897.47 | 20,387,504.7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1,193,204.77 | 14,032,521.02 |
合计 | 11,193,204.77 | 14,032,521.0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抵押+保证借款 | 23,750,000.00 | 28,500,000.00 |
合计 | 23,750,000.00 | 28,5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9,041,470.18 | 26,208,850.7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36,588.47 | 1,321,249.62 |
合计 | 27,504,881.71 | 24,887,601.1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19,244,337.61 | 25,426,746.46 |
合计 | 19,244,337.61 | 25,426,746.46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售后服务 | 24,362,521.17 | 25,890,714.35 | |
合计 | 24,362,521.17 | 25,890,714.3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6,919,665.53 | 2,083,900.00 | 4,401,946.42 | 74,601,619.11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76,919,665.53 | 2,083,900.00 | 4,401,946.42 | 74,601,619.1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硅基MEMS高深宽比结构多模式光学测量技术 | 380,903.23 | 2,083,900.00 | 885,084.95 | 1,579,718.28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显示检验检测系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面向3C产品智能制造的工业智能相机产业化项目 | 14,775,408.66 | 1,147,239.48 | 13,628,169.18 | 与资产相关 | |||
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7,987,277.08 | 489,000.00 | 7,498,277.08 | 与资产相关 | |||
冬奥手语播报数字人系统 | 750,000.00 | 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3D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补助 | 1,250,000.00 | 500,000.00 | 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承接‘真三维视频关键技术研究与先导验证(基于广场的真三维视频采集与生成)’的产业化应用研究” | 1,527,272.73 | 381,818.16 | 1,145,454.57 | 与收益相关 | |||
显示屏全自动视觉质量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 248,803.83 | 248,803.83 | 与收益相关 | ||||
小计 | 76,919,665.53 | 2,083,900.00 | 4,401,946.42 | 74,601,619.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情况详见本报告七、84之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36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4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2022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2〕719号文,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6月29日,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将所募集资金汇入本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2〕6-3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本公司股本由360,000,000.00元变更为450,000,000.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股本溢价) | 729,266,269.23 | 2,026,334,998.20 | 168,416,711.98 | 2,587,184,555.45 |
其他资本公积 | 156,765,017.88 | 8,462,613.30 | 143,005,050.24 | 22,222,580.94 |
合计 | 886,031,287.11 | 2,034,797,611.50 | 311,421,762.22 | 2,609,407,136.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6月,根据本期末员工持股平台的员工持股情况变化,对等待期预计可行权数据重新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142,634,998.20元,扣减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后,作为当期应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768,251.66元,其中,本期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增加资本公积7,138,303.70元,本期有员工离职,相应冲减资本公积370,052.04元。2022年6月,股份支付达到可行权条件,将累计确认的资本公积142,634,998.20元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22年6月,根据长光辰芯2022年1-6月财务报表的其他权益变动,权益法核算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324,309.60元。2022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2〕719号文,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年6月29日,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将所募集资金汇入本公司。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973,700,000.00 元,其中:应计入股本90,000,000.00元,应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883,7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为168,416,711.98 元,最终实际计入股本90,000,000.00元,实际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15,283,288.0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2〕6-3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的募集资金入账情况。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48,989.98 | -248,989.98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8,989.98 | -248,989.98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48,276.18 | -1,928,767.92 | -1,928,767.92 | -7,877,044.1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4,540.91 | -335,898.94 | -335,898.94 | -11,358.03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272,817.09 | -1,592,868.98 | -1,592,868.98 | -7,865,686.0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197,266.16 | -1,928,767.92 | -1,928,767.92 | -8,126,034.0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029,241.52 | 20,029,241.5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0,029,241.52 | 20,029,241.5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0,743,246.48 | 144,465,265.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02,320.33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0,743,246.48 | 143,862,945.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206,150.47 | 171,864,177.6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983,876.5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9,949,396.95 | 300,743,246.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88,650,414.70 | 830,098,549.75 | 1,136,401,366.31 | 754,967,794.94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288,650,414.70 | 830,098,549.75 | 1,136,401,366.31 | 754,967,794.94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06,773.08 | 2,355,095.36 |
教育费附加 | 724,440.17 | 1,254,322.3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72,102.48 | 836,214.86 |
印花税 | 485,037.46 | 366,669.00 |
房产税 | 821,061.96 | 746,411.00 |
土地使用税 | 11,883.91 | 10,295.61 |
车船税 | 400.00 | |
合计 | 3,921,699.06 | 5,569,008.1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福利费 | 88,253,879.63 | 66,599,596.26 |
差旅交通费 | 5,660,749.48 | 7,960,200.37 |
售后维保费 | 17,027,526.84 | 12,026,225.16 |
业务招待费 | 7,517,631.80 | 7,919,922.04 |
市场推广费 | 2,642,170.42 | 7,378,044.45 |
咨询服务费 | 3,041,482.13 | 1,723,697.67 |
房租物业费 | 2,235,767.12 | 1,623,589.69 |
折旧摊销费 | 1,686,352.44 | 1,194,952.95 |
其他 | 776,898.55 | 886,313.06 |
合计 | 128,842,458.41 | 107,312,541.6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福利费 | 59,201,272.76 | 49,271,463.61 |
股权激励 | 6,768,251.66 | 18,528,505.57 |
咨询服务费 | 5,722,247.28 | 7,189,732.00 |
办公费 | 5,254,512.98 | 4,338,786.42 |
折旧摊销费 | 8,921,678.57 | 4,262,610.54 |
业务招待费 | 1,583,001.76 | 1,724,553.04 |
房租物业费 | 2,657,818.96 | 1,994,411.45 |
差旅交通费 | 548,099.81 | 895,363.73 |
其他 | 472,025.99 | 566,484.01 |
合计 | 91,128,909.77 | 88,771,910.3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福利费 | 133,440,092.45 | 94,215,475.62 |
材料费 | 15,945,977.18 | 16,168,267.58 |
折旧摊销费用 | 7,263,682.74 | 7,984,285.23 |
差旅费 | 5,906,449.26 | 4,779,589.63 |
咨询服务费 | 7,969,019.74 | 3,258,462.00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649,073.41 | 333,034.88 |
房租类费用 | 1,655,470.90 | 632,702.92 |
其他 | 1,249,671.22 | 2,499,141.60 |
合计 | 174,079,436.90 | 129,870,959.4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308,909.80 | 1,402,107.87 |
减:利息收入 | 2,529,286.35 | 2,483,581.46 |
手续费 | 472,916.42 | 601,280.68 |
汇兑损益 | 3,097,830.90 | 3,590,608.77 |
合计 | 7,350,370.77 | 3,110,415.86 |
其他说明:
67、 无
68、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476,827.63 | 19,291,148.70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36,239.48 | 1,432,570.3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960,312.61 | 576,098.06 |
合计 | 25,073,379.72 | 21,299,817.12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报告七、84。
69、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466,310.54 | 7,698,942.3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40,485.40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225,353.77 | 722,618.58 |
非金融机构拆借款利息收入 | 100,074.20 | 144,865.27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474,448.21 | |
合计 | 14,076,804.90 | 8,566,426.24 |
其他说明:
无
70、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5,497.49 | -167,622.4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295,825.56 | -14,148,362.8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8,181.38 | -229,697.0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458,509.45 | -14,545,682.3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877,925.87 | -6,130,471.1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662,137.05 | -692,682.85 |
合计 | -8,540,062.92 | -6,823,153.98 |
其他说明:
无
74、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57.87 | |
合计 | 257.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 | 85,000.00 | 243,333.00 | 85,000.00 |
其他 | 690,757.01 | 237,802.47 | 690,757.01 |
合计 | 775,757.01 | 481,135.47 | 775,757.0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094.1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094.17 | ||
税收滞纳金 | 21,072.01 | 91,990.49 | 21,072.01 |
赔偿金 | 147,140.00 | ||
其他 | 29,400.37 | 76,977.58 | 29,400.37 |
合计 | 50,472.38 | 318,202.24 | 50,472.38 |
其他说明:
无
7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91,619.88 | 4,889,326.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791,930.36 | -10,488,904.88 |
合计 | -6,200,310.48 | -5,599,578.3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2,105,886.9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815,883.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21,756.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47,987.7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169,946.5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042,715.0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73,532.8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735.4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7,681,462.19 |
所得税费用 | -6,200,310.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7、其他综合收益
7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857,218.40 | 6,682,377.63 |
利息收入 | 2,529,286.35 | 2,299,105.87 |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 | 960,312.61 | 576,098.06 |
保函保证金 | 10,905,518.34 | 4,326,543.91 |
票据保证金 | 92,000.00 | |
收到往来款项 | 5,841,746.59 | 14,754,410.67 |
所得税退回 | 2,247,408.16 | |
其他 | 355,809.25 | |
合计 | 29,433,490.45 | 28,994,345.3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保证金 | 1,302,695.00 | 7,683,691.70 |
票据保证金 | 11,669,841.47 | |
付现费用 | 54,077,284.50 | 70,413,161.13 |
手续费 | 472,916.42 | 601,280.68 |
税收滞纳金 | 21,072.01 | 91,990.49 |
支付往来款项 | 12,733,834.31 | 21,649,772.40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75,334.47 | |
合计 | 80,277,643.71 | 100,515,230.8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金拆借款回收 | 3,109,962.46 | |
合计 | 3,109,962.4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贷奖转到一般银行账户 | 1,249,543.96 | |
合计 | 1,249,543.9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IPO相关费用 | 8,854,332.45 | 1,400,000.00 |
租赁房屋支出 | 9,352,078.30 | 3,776,328.80 |
合计 | 18,206,410.75 | 5,176,328.8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8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8,306,197.40 | 61,058,912.3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540,062.92 | 6,823,153.98 |
信用减值损失 | 12,458,509.45 | 14,545,682.3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145,715.57 | 10,065,613.7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467,927.93 | 4,684,802.98 |
无形资产摊销 | 1,481,791.22 | 1,211,163.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27,785.43 | 1,421,221.3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7.8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94.1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41,460.97 | 1,400,241.2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91,862.33 | -8,566,426.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91,930.36 | -9,642,746.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46,158.85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0,328,585.82 | -108,611,707.2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0,233,445.71 | -284,604,176.9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7,331,656.79 | 171,550,395.40 |
其他 | 6,768,251.66 | 18,528,505.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76,464.88 | -120,979,686.9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87,783,165.79 | 451,948,486.8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23,670,516.51 | 658,675,408.9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64,112,649.28 | -206,726,922.1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287,783,165.79 | 523,670,516.51 |
其中:库存现金 | 59,437.61 | 74,045.9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87,723,728.18 | 523,596,470.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87,783,165.79 | 523,670,516.5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9,641,889.97 | 履约保函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收入、银行汇票保证金、政府补助的政府投贷奖 |
应收票据 | 39,138,135.36 | 票据贴现及背书未终止确认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39,729,916.15 | 银行贷款抵押—办公楼按揭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98,509,941.48 | / |
其他说明:
无
83、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3,695,567.57 | 6.7114 | 159,030,432.19 |
欧元 | 983,958.59 | 7.0084 | 6,895,975.38 |
港币 | 509,965.70 | 0.8552 | 436,122.67 |
加拿大元 | 365.00 | 5.2058 | 1,900.12 |
英镑 | 0.66 | 8.1365 | 5.37 |
应收账款 | - | - |
其中:美元 | 16,136,703.68 | 6.7114 | 108,299,873.08 |
欧元 | 686,683.54 | 7.0084 | 4,812,552.92 |
港币 | 144,744.00 | 0.8552 | 123,785.07 |
短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2,510,803.98 | 6.7114 | 83,965,009.83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9,504,753.67 | 6.7114 | 63,790,203.78 |
欧元 | 2,487,207.89 | 7.0084 | 17,431,347.78 |
港币 | 0.06 | 0.8552 | 0.05 |
英镑 | 24,000.00 | 8.1365 | 195,276.00 |
日元 | 24,469,462.00 | 0.0491 | 1,202,331.48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港币 | 286,620.00 | 0.8552 | 245,117.42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子公司名称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凌云光国际 | 香港 | 港币 |
8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5、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面向3C产品智能制造的工业智能相机产业化项目 | 1,147,239.48 | 其他收益 | 1,147,239.48 |
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 489,000.00 | 其他收益 | 489,000.00 |
显示屏全自动视觉质量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 248,803.83 | 其他收益 | 248,803.83 |
深圳市“承接‘真三维视频关键技术研究与先导验证(基于广场的真三维视频采集与生成)’的产业化应用研究” | 381,818.16 | 其他收益 | 381,818.16 |
硅基MEMS高深宽比结构多模式光学测量技术 | 885,084.95 | 其他收益 | 885,084.95 |
冬奥手语播报数字人系统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3D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补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6,528,736.89 | 其他收益 | 16,528,736.89 |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市级补贴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 | 77,650.00 | 其他收益 | 77,650.00 |
北京市第二批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 1,640,000.00 | 其他收益 | 1,640,000.00 |
高精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企业研发投入增长后补助 | 449,900.00 | 其他收益 | 449,900.00 |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超比例奖励 | 7,833.80 | 其他收益 | 7,833.80 |
财政扶持资金 | 157,000.00 | 其他收益 | 157,000.00 |
2022年高企培育资助深科技创新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文化产业“四上“在库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合计 | 24,113,067.11 | 24,113,067.1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凌云光子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凌云光通信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凌云视界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凌云天博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95.43 | 4.57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凌云视迅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凌云光国际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 | 设立 | |
苏州凌云光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 本期归属于少数 | 本期向少数股东 | 期末少数股东权 |
比例(%) | 股东的损益 | 宣告分派的股利 | 益余额 | |
凌云视迅 | 30.00 | -899,953.07 | 4,964,151.3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凌云视迅 | 120,902,044.34 | 18,008,168.50 | 138,910,212.84 | 116,515,407.65 | 4,517,165.70 | 121,032,573.35 | 120,624,292.86 | 13,797,900.64 | 134,422,193.50 | 110,274,738.93 | 3,436,494.93 | 113,711,233.8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凌云视迅 | 52,690,394.22 | -2,999,843.57 | -2,999,843.57 | -6,352,541.27 | 64,484,599.35 | -2,001,098.48 | -2,001,098.48 | 8,438,008.3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22 | 权益法核算 |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派驻一名董事(杨艺)到长光辰芯(共5名董事)表决权占比为20%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长光辰芯 | 长光辰芯 | 长光辰芯 | 长光辰芯 | |
流动资产 | 535,401,359.05 | 474,237,363.16 | ||
非流动资产 | 83,086,421.28 | 76,295,312.33 | ||
资产合计 | 618,487,780.33 | 550,532,675.49 | ||
流动负债 | 89,038,376.82 | 136,261,966.94 | ||
非流动负债 | 7,467,068.47 | 6,532,000.19 | ||
负债合计 | 96,505,445.29 | 142,793,967.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087,157.39 | 11,938,173.9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08,895,177.65 | 395,800,534.42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2,029,951.86 | 44,925,350.79 | ||
调整事项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5,171,044.64 | 487,477.06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7,200,996.50 | 45,412,827.85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60,303,108.68 | 192,063,544.84 | ||
净利润 | 102,644,164.02 | 54,414,319.25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3,629,641.87 | |||
综合收益总额 | 99,014,522.15 | 54,414,319.25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836,425.00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富联凌云光 | 富联凌云光 | 富联凌云光 | 富联凌云光 | |
流动资产 | 281,625,403.08 | 252,375,922.41 | ||
非流动资产 | 6,116,670.15 | 6,785,226.49 | ||
资产合计 | 287,742,073.23 | 259,161,148.90 | ||
流动负债 | 166,377,951.26 | 145,965,149.22 | ||
非流动负债 | 2,501,738.53 | 3,462,645.53 | ||
负债合计 | 168,879,689.79 | 149,427,794.7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8,862,383.44 | 109,733,354.15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8,242,567.88 | 53,769,343.53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8,242,567.88 | 53,769,343.53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6,077,104.01 | 73,032,335.63 | ||
净利润 | 9,129,029.29 | 2,340,734.92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129,029.29 | 2,340,734.92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悟略科技 | 悟略科技 | 悟略科技 | 悟略科技 | |
流动资产 | 12,708,781.94 | 16,289,887.46 | ||
非流动资产 | 183,209.32 | 179,607.57 | ||
资产合计 | 12,891,991.26 | 16,469,495.03 | ||
流动负债 | 5,075,456.47 | 7,369,601.24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 5,075,456.47 | 7,369,601.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816,534.79 | 9,099,893.7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563,306.96 | 1,819,978.76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8,049,027.04 | 8,049,027.04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612,334.00 | 9,869,005.80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365,977.32 | 5,641,003.98 | ||
净利润 | -1,283,359.00 | -1,306,032.09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83,359.00 | -1,306,032.09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
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报告七、4,七、5,七、8,七、10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7.19%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截止2022年6月30日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金融机构借款 | 293,132,942.98 | 297,043,142.98 | 269,801,892.98 | 21,513,700.00 | 5,727,550.00 |
应付账款 | 563,653,240.11 | 563,653,240.11 | 563,653,240.11 | ||
其他应付款 | 43,274,995.63 | 43,274,995.63 | 43,274,995.63 | ||
租赁负债 | 27,504,881.71 | 29,041,470.18 | 23,246,840.79 | 5,794,629.3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17,732,019.97 | 19,493,086.02 | 19,493,086.02 | ||
小计 | 945,298,080.40 | 952,505,934.92 | 896,223,214.74 | 44,760,540.79 | 11,522,179.39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157,525.81 | 22,157,525.81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6,804,210.36 | 16,804,210.3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8,961,736.17 | 38,961,736.1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系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成本作为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三、公司基本情况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或发生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请见十二、5。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广州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华夏视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东方锐镭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鸿富准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福士瑞精密工业(成都)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福士瑞精密工业(郑州)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富泰华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河南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 [注1] | 其他 |
晋城富泰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FoxconnHonHaiTechnologyIndiaMegaDevelopment[注1] | 其他 |
富联富集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注1] | 其他 |
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1] | 其他 |
国麒光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荷湖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超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长光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富联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注1] | 其他 |
其他说明[注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因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与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企
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交易,即鸿海精密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将鸿海精密及其控制的企业列为公司关联方,统称鸿海系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084.06 | 61,170.80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475,119.65 | 14,662,548.85 |
长春长光辰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500,353.99 | 5,237,132.75 |
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5,044.26 |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119,911.51 | |
杭州长光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21,575.20 | |
富联富集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85,743.37 | 112,035.40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6,603.77 | |
小计 | 15,297,391.55 | 20,187,932.0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鸿富准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610.00 | |
福士瑞精密工业(郑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191.58 | |
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400.00 | 77,505.74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835,474.18 | 15,728,792.96 |
河南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55,100.00 |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4,380.53 | |
富泰华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806.00 | |
北京超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982.30 | |
国麒光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203.54 |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32,419.49 | 150,176.99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571,635.03 | 66,690,373.16 |
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43,300.00 | |
晋城富泰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5,000.00 | 171,600.00 |
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20.00 | 2,757,300.00 |
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0,704.00 | |
浙江荷湖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823.01 | |
FoxconnHonHaiTechnologyIndiaMegaDevelopment | 销售商品 | 206,618.10 | 9,395.86 |
富联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6,300.00 | |
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4,850.00 | |
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00.00 | |
广州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69.91 | |
小计 | 115,623,886.71 | 92,245,862.51 |
注: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年度预计额度范围内。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姚毅、杨艺 | 33,250,000.00 | 2017.11.22 | 其他说明1) | 否 |
姚毅 | 5,000,000.00 | 2019.11.12 | 其他说明2) | 否 |
姚毅 | 5,000,000.00 | 2019.11.12 | 其他说明2) | 否 |
姚毅、杨艺 | 50,000,000.00 | 2021.11.12 | 其他说明3) | 否 |
姚毅、杨艺 | 14,874,509.38 | 2021.09.08 | 其他说明4) | 否 |
姚毅 | 492,152.58 | 2021.10.25 | 其他说明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桥支行签订的编号为NO0447875的《法人商用房贷款合同》,公司以房产(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12745号)作抵押,贷款总额为7,6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96个月,首次提款日为2017年11月22日。针对该贷款合同,姚毅、杨艺、凌云光子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合同下的被担保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7,60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本合同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两年。截至2022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325.00万元。
2)根据姚毅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姚毅为公司在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期间内向该行取得1,0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019年11月12日凌云光股份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22年11月12日期间内向该行取得1,0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凌云视界与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凌云视界向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借款 1,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6月 30 日凌云视界已清偿完毕前述借款。2021 年 7 月,凌云视界向宁波银行苏州分行借款 1,000 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3)根据姚毅、杨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姚毅、杨艺为公司在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向该行取得5,0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
4)根据姚毅、杨艺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姚毅、杨艺为公司在2021年9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期间向该行取得7,0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项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4,874,509.38元。
5)根据深圳市凌云视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视迅)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原出租方)签订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凌云视迅承租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2栋10楼,租赁期限为2019年6月17日-2022年6月16日,首期含税租金为159,225.84元,含税月租金为108,563.07元,最后一期含税租金为57,900.30元。2021年10月25日,凌云视迅与深圳市大沙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出租方)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补充协议二(主体变更)及《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补充协议三(调整条款),含税租金未发生变化,税率由5%变更为9%。同时,本次合同主体变更由姚毅作为保证人,为凌云视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2年。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不存在尚未支付的租金。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69.54 | 1,094.0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 | 40,002.00 | 2,000.10 |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86,137,007.72 | 4,951,618.57 | 50,233,978.24 | 2,511,698.91 | |
河南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4,469,263.00 | 223,463.15 | |||
富泰华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 | 15,368.00 | 768.40 |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 | 4,819,429.00 | 240,971.45 | 236,600.00 | 11,830.00 |
司 |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94,309,835.98 | 4,715,491.80 | 106,356,425.37 | 5,317,821.27 | |
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 | 666,135.00 | 55,878.50 | 2,636,629.00 | 131,831.45 | |
晋城富泰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118,650.00 | 5,932.50 | |||
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1,640,930.60 | 107,817.14 | 3,880,987.80 | 194,049.39 | |
鸿富锦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 79,891.00 | 3,994.55 | |||
富联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952,816.00 | 47,640.80 | 308,716.00 | 15,435.80 | |
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 161,703.00 | 8,085.15 | |||
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 | 3,164.00 | 158.20 | |||
北京东方锐镭科技有限公司 | 54,000.00 | 2,700.00 | |||
福士瑞精密工业(成都)有限公司 | 44,070.00 | 2,203.50 | 44,070.00 | 2,203.50 | |
小计 | 188,947,743.30 | 10,140,497.71 | 168,261,928.41 | 8,413,096.42 | |
应收票据 |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349,160.00 | 73,692.50 | |||
小计 | 349,160.00 | 73,692.50 | |||
预付款项 | |||||
长光辰芯 | 1,227,911.51 | 2,935,450.72 |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56,603.77 | ||||
小计 | 1,227,911.51 | 2,992,054.4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长步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8,084.06 |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6,470,433.22 | 4,748,054.63 |
长光辰芯 | 215,400.00 | 16,991.15 | |
悟略科技 | 2,211,082.92 | 1,799,097.08 | |
杭州长光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1,050,508.58 | 59,433.62 | |
富联富集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8.33 | 74,462.39 | |
小计 | 10,486,937.11 | 6,698,038.87 | |
合同负债 |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4,780.00 | ||
小计 | 44,78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5,933,169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65,356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授予日前10个交易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股价计算PE倍数确定公司股权激励时点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权益工具25,933,169股达到可行权条件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2,634,998.2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6,768,251.66 |
其他说明:
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不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为30,528.3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158.49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不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30.0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鉴于以上,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根据《凌云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机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按照21.93元/股发行价格,在初始发行规模90,000,000股股票的基础上额外发行13,500,000股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0,35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45,000万股增加至46,35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的公告》。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重组方式 | 债权账面价值 | 债务重组 相关损益 | 债务重组导致 的对联营企业 或合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增 加额 | 权益性投资占联 营企业或合营企 业股份总额的比 例 |
调整债务本金 | 1,157,876.00 | 45,636.40 | ||
调整债务本金 | 521,399.20 | 194,849.00 |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51,825,694.23 |
1至2年 | 36,610,068.64 |
2至3年 | 14,877,414.9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39,240.33 |
4至5年 | 1,128,849.79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05,581,267.9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09,093.98 | 0.24 | 2,309,093.98 | 1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09,093.98 | 0.24 | 2,309,093.98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5,581,267.97 | 100 | 29,003,838.92 | 2.88 | 976,577,429.05 | 958,699,157.25 | 99.76 | 22,542,266.83 | 2.35 | 936,156,890.4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43,022,574.97 | 44.06 | 29,003,838.92 | 6.55 | 414,018,736.05 | 391,594,552.53 | 40.75 | 22,542,266.83 | 5.76 | 369,052,285.70 |
关联方组合 | 562,558,693.00 | 55.94 | 562,558,693.00 | 567,104,604.72 | 59.01 | 567,104,604.72 | ||||
合计 | 1,005,581,267.97 | / | 29,003,838.92 | / | 976,577,429.05 | 961,008,251.23 | / | 24,851,360.81 | / | 936,156,890.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89,267,001.23 | 19,463,350.06 | 5 |
1至2年 | 36,610,068.64 | 3,661,006.86 | 10 |
2至3年 | 14,877,414.98 | 4,463,224.49 | 30 |
3至4年 | 1,139,240.33 | 569,620.17 | 50 |
4至5年 | 1,128,849.79 | 846,637.34 | 75 |
5年以上 | 100 | ||
合计 | 443,022,574.97 | 29,003,838.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09,093.98 | 2,309,093.9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542,266.83 | 6,501,072.09 | 39,500.00 | 29,003,838.92 | ||
合计 | 24,851,360.81 | 6,501,072.09 | 2,348,593.98 | 29,003,838.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348,593.9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一 | 货款 | 2,309,093.98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客户二 | 货款 | 20,0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客户三 | 货款 | 19,5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合计 | / | 2,348,593.98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202,160,702.33 | 20.10 | |
第二名 | 199,909,669.35 | 19.88 | |
第三名 | 101,384,365.99 | 10.08 | |
第四名 | 89,764,478.32 | 8.93 | 5,181,334.46 |
第五名 | 56,492,333.96 | 5.62 | |
小计 | 649,711,549.95 | 64.61 | 5,181,334.4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0,311,905.46 | 43,243,648.56 |
合计 | 120,311,905.46 | 43,243,648.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7,174,940.64 |
1至2年 | 2,608,861.71 |
2至3年 | 1,206,922.0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60,942.4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87,383.00 |
合计 | 121,539,049.81 |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281,192.95 | 3,029,266.49 |
往来款 | 112,585,368.45 | 37,543,426.76 |
备用金 | 1,611,368.67 | 656,975.52 |
英才基金 | 2,061,119.74 | 2,600,829.91 |
合计 | 121,539,049.81 | 43,830,498.6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15,079.96 | 144,283.63 | 227,486.53 | 586,850.12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30,443.09 | 130,443.09 | ||
--转入第三阶段 | -120,692.21 | 120,692.21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1,690.49 | 106,851.66 | 331,752.08 | 640,294.2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286,327.36 | 260,886.17 | 679,930.82 | 1,227,144.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6,850.12 | 640,294.23 | 1,227,144.35 | |||
合计 | 586,850.12 | 640,294.23 | 1,227,144.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66,919,001.92 | 1年以内66,901,001.92 | 55.06 | |
第二名 | 往来款 | 42,592,211.68 | 1年以内42,592,211.68 | 35.04 | |
第三名 | 往来款 | 1,521,932.04 | 1年以内1,521,932.04 | 1.25 |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916,058.76 | 1年以内416,027.76; 2-3年230,400.00; 3-4年269,631.00 | 0.75 | 224,736.89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348,234.72 | 1年以内348,234.72 | 0.29 | 17,411.74 |
合计 | / | 112,297,439.12 | / | 92.40 | 242,148.63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3,998,618.48 | 253,998,618.48 | 250,692,203.52 | 250,692,203.5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25,055,898.38 | 125,055,898.38 | 109,051,177.18 | 109,051,177.18 | ||
合计 | 379,054,516.86 | 379,054,516.86 | 359,743,380.70 | 359,743,380.7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75,838,883.60 | 1,359,941.24 | 77,198,824.84 | |||
凌云光技术国际有限公司 | 707,100.00 | - | 707,100.00 | |||
苏州凌云视界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4,534,987.74 | 238,683.56 | 24,773,671.30 | |||
凌云天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1,447,287.26 | 1,541,266.74 | 102,988,554.00 | |||
深圳市凌云视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163,944.92 | 166,523.42 | 8,330,468.34 | |||
北京凌云光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合计 | 250,692,203.52 | 3,306,414.96 | 253,998,618.4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长光辰芯 | 45,412,827.85 | 10,249,757.99 | -335,898.94 | 1,324,309.60 | 550,000.00 | 57,200,996.50 | |||||
富联凌云光 | 53,769,343.53 | 4,473,224.35 | 58,242,567.88 | ||||||||
悟略科技 | 9,869,005.80 | -256,671.80 | 9,612,334.00 | ||||||||
小计 | 109,051,177.18 | 14,466,310.54 | -335,898.94 | 1,324,309.60 | 550,000.00 | 125,055,898.38 | |||||
合计 | 109,051,177.18 | 14,466,310.54 | -335,898.94 | 1,324,309.60 | 550,000.00 | 125,055,898.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86,787,078.72 | 328,569,450.89 | 516,125,426.64 | 369,020,750.66 |
其他业务 | 154,734,829.64 | 34,580,993.67 | 113,717,033.59 | 566,429.23 |
合计 | 641,521,908.36 | 363,150,444.56 | 629,842,460.23 | 369,587,179.8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466,310.54 | 7,698,942.39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474,448.21 | |
非金融机构拆借款利息收入 | 53,539.83 | 64,585.77 |
合计 | 14,045,402.16 | 7,763,528.1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84,330.22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0,074.20 | 第十节、七、68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25,353.77 | 第十节、七、68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240,485.40 | 第十节、七、68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19,582.63 | 第十节、七、(67、68、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51,523.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8,285.87 | |
合计 | 7,299,045.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5 | 0.22 | 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9 | 0.20 | 0.2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姚毅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