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65 公司简称: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慧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3,047,125.14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的总股数2,146,893,25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93,785,448.42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存在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它披露事项”等有关章节中,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 |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 《证券及期条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福莱特、福莱特玻璃、福莱特集团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A股股票的行为 |
上福玻璃 | 指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嘉福玻璃 | 指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安福材料 | 指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嘉福新能源 | 指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安福玻璃、安徽福莱特 | 指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浙福玻璃 | 指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香港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南通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宿迁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越南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福莱特投资 | 指 | 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福莱特贸易 | 指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澳洲福莱特 | 指 | Flat (Australia) Pty Ltd |
福莱特智能 | 指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南通港务 | 指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 |
安福供应链 | 指 | 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越福进出口 | 指 | 福莱特(越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福莱特科技 | 指 | 上海福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会创投 | 指 | 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义和投资 | 指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嘉兴燃气 | 指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9908) |
凯鸿福莱特 | 指 |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凤阳中石油 | 指 | 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凤福天然气 | 指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凤福新能源 | 指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鸿鼎港务 | 指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凤砂集团 | 指 | 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大华矿业 | 指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三力矿业 | 指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晶科能源 |
隆基绿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隆基绿能 |
晶澳科技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晶澳太阳能,公司主要客户之一 |
东方日升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东方日升 |
Energy&Climate Intelligence | 指 | Energy & climate intelligence unit(英国能源与气候智库) |
CPIA | 指 |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
IRENA | 指 |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 |
Zion Market Research | 指 | 锡安市场研究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福莱特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LAT Glass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LA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阮洪良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阮泽云 | 成媛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 |
电话 | 0573-82793013 | 0573-82793013 |
传真 | 0573-82793015 | 0573-82793015 |
电子信箱 | flat@flatgroup.com.cn | flat@flatgroup.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0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flatgroup.com.cn |
电子信箱 | flat@flatgroup.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地址 | http://www.hkexnews.hk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福莱特董秘办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福莱特 | 601865 | 不适用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福莱特玻璃 | 06865 | 不适用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304,491,338.96 | 4,028,022,488.56 | 81.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2,747,876.79 | 1,261,029,989.03 | -2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75,081,348.03 | 1,237,310,069.47 | -2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6,265,408.87 | 397,151,956.18 | 128.1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200,226,898.00 | 11,810,169,072.79 | 11.77 |
总资产 | 28,758,437,936.14 | 20,082,917,100.50 | 43.2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59 | -20.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59 | -25.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58 | -20.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9 | 11.95 | 减少3.8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7 | 11.73 | 减少3.8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150,998.7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565,098.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77,789.0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5,858.1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49,501.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7,666,528.7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上游原材料,其强度、透光率以及耐热性等参数直接决定了光伏组件的寿命和发电效率,是晶硅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料,其发展与光伏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息息相关。
(一)光伏行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
就国内方面来看,2022年上半年,硅料产能虽有释放,但国内外需求旺盛,导致硅料价格处于高位,并且持续上涨,甚至创下历史新高,使整个主产业链各环节的价格不断上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内集中式电站的装机需求,但分布式装机发展强劲,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上半年新增装机中近70%为对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的分布式装机。
就国际方面来看,各国的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例如,从国内出口组件到美国需缴纳的关税为“双反税+201”,东南亚发往美国关税为201关税和WRO扣留风险。另外,从2022年4月1日起,印度对进口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新的基本关税(BCD),光伏组件税率为40%,光伏电池税率为25%。频频的国际摩擦也对光伏行业的全球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在多变的行业和国际局势环境下,本公司上半年的各项成本也处高位运行。由于俄乌冲突等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升级,天然气等能源成本大幅上升;由于通货膨胀,供需环节不匹配,使燃料油、纯碱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亦不断上涨;另外,今年4月和5月,受到国内疫情反复的影响,运费有阶段性上扬。因此,本公司的原材料和燃料均承受了一定的成本压力。
(二)突破困局,光伏行业蒸蒸日上
尽管面临着国内外环境的种种挑战,但光伏行业仍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韧劲,突破困局,下游装机需求蓬勃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内光伏装机为30.88GW,同比增长137.4%;光伏组件出口量78.6GW,同比增长74.3%;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约259亿美元,同比增长113%。海外光伏装机需求延续高增长态势:一方面受益于各国的政策加持,例如2022年5月,欧盟委员会公布《REPOWER EU Plan》,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由此前的40%提升至45%,建立专门的欧盟太阳能战略,到2025年将太阳能光伏发电能力翻一番,到2030年安装600GW;另一方面,受到能源短缺的影响,欧洲能源独立的需求日益高涨,能源价格上涨推动电价高增。因此海外的光伏市场全面开花,欧盟各国、巴西、印度等的装机需求也超市场预期,巴西2022年上半年新增装机3010MW,同比增长77.51%,印度2022年上半年新增装机8.36GW,同比增长71.61%。
为满足光伏装机的快速发展对光伏玻璃的需求,本公司嘉兴生产基地的2座日熔化量1200吨/天的光伏玻璃窑炉已于2022年上半年顺利点火运营,与此同时,嘉兴生产基地的日熔化量600吨/天的光伏玻璃窑炉于2022年上半年冷修复产。
(三)展望未来
随着硅料产能在下半年的集中释放,会进一步刺激下游装机需求。碳中和已成为全球共识,新能源发电为必然的途径和趋势,光伏行业的发展已进入成熟期,因此未来几年亦将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
为了紧跟行业发展,扩大市场份额,本公司加快规划光伏玻璃的产能扩张。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光伏玻璃的总产能为15800吨/天 ,安徽生产基地的三期项目和四期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另外,安徽生产基地的五期项目和南通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完成审批后,本公司将加快其建设进度。
另外,本公司也在不断优化光伏玻璃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薄片和大尺寸玻璃的市场占比,以巩固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质量受到市场方面的认可,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已用于多项地标志性式建筑,包括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中国馆及其主题馆,以及北京国家体育馆(“鸟巢”)等。
1、技术优势
2006年,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成为国内第一家打破国际巨头对光伏玻璃的技术和市场垄断的企业,成功实现了光伏玻璃的国产化。公司在光伏玻璃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自爆率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早在2008年公司的光伏玻璃经全球知名光伏电池组件公司日本夏普公
司测试使用,产品质量达到与国际著名光伏玻璃制造商日本旭硝子、英国皮尔金顿公司、法国圣戈班公司相同的水平。同时,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全球第四家通过瑞士SPF认证的企业(SPF认证被公认为高性能光伏玻璃的权威认证)。公司获得多项光伏玻璃技术相关的奖项,其中包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公司拥有专利近200项。
2、先发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光伏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是我国光伏玻璃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参与制定了《轻质物理强化玻璃(GB/T 34328-2017)》《太阳能用玻璃第1部分:超白压花玻璃(GB/T 30984.1-2015)》《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GB 30252-2013)》《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标准(JC/T 2170-2013)》《光伏玻璃湿热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 34561-2017》《光伏玻璃干热沙尘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 34613-2017)》《光伏玻璃温和气候下城市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 34614-2017)》《晶体硅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透光率性能检测评价方法(GB/T37240-2018)》和《减反射膜光伏玻璃(T/ZZB 0305-2018)》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和优异的产品质量,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获取了以下先发优势:
(1)公司依靠稳定、良好的销售渠道,达到了较大的业务规模,行业地位突出;
(2)经过长期的合作,公司与全球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光伏组件企业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和行业经验有较高要求,拥有优质客户资源的光伏玻璃企业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3)在竞争者开始投入资金、人才进入光伏玻璃行业时,公司已经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了光伏玻璃的制造成本,提高了产品的成品率,增强了产品性价比方面的竞争力。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并维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性价比优势,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对光伏玻璃由原来主要依赖进口转向国内采购,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光伏玻璃需要搭载光伏电池组件取得出口国权威机构的认证,耗时长、花费高,因此一旦光伏玻璃企业成功进入大型光伏组件合格供应商名录,双方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持久。
经过近几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与一大批全球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隆基绿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东方日升等等。除光伏玻璃客户外,公司与家居玻璃客户亦建立并维持长期业务关系,2005年起,公司通过了大型跨国家居零售商瑞典宜家的审核,成为宜家全球供应链中合格稳定的供应商。
4、规模优势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光伏玻璃行业唯有规模化经营才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的规模优势具体体现在:
(1)光伏玻璃生产线投资门槛高,规模化生产能够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产出效率,有效降低单位制造成本;
(2)有条件利用规模化采购的优势,对上游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3)规模化生产保证了公司在安全、环保、自动化等方面的投入,有利于提高生产流程自动化程度和改善员工工作环境。
5、认证与品牌优势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产品取得了中国3C认证、澳新AS/NZS 2208:1996标准认证、美国ANSI Z97.1-2015标准认证、欧洲EN 12150-1:2015标准认证、瑞士SPF认证,通过了美国SGS的ROHS测试、SVHC测试。公司经过十几年的积淀,已形成一套严格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品质优良,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福莱特”品牌形象,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国内若干标志性项目也应用了公司光伏玻璃产品,如2008年中国奥运会主场馆“鸟巢”、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题馆等工程。
6、管理优势
光伏玻璃行业由于技术、资金、人才壁垒较高,只有少数大型玻璃企业才能参与此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大型玻璃企业竞争,不仅体现在技术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管理方面。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成本控制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制成率等方面,其中产品制成率水平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公司管理团队的大部分成员具备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业务能力强、专业经验深厚、执着敬业,团队和谐稳健。公司管理团队丰富的管理经验、很强的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使得公司各项管理的质量、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通过不断的技术工艺优化和管理效率提升,公司光伏玻璃基片的制成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各种玻璃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本集团的主要生产设施位于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以及越南海防市。本集团主要向中国、越南、新加坡、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德国、加拿大、土耳其以及美国等国的客户销售玻璃产品。
根据国家能源局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内光伏装机为30.88GW,同比增长137.4%;光伏组件出口量78.6GW,同比增长74.3%;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约259亿美元,同比增长113%。为了满足蓬勃发展的市场需要,浙江嘉兴生产基地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是本公司2021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包括日熔化量为1,200吨的两条光伏玻璃生产线,该项目已于2022年第一季度陆续投产。此外,由于整个光伏行业蓬勃发展,以及下游客户对大尺寸及薄玻璃的差异化要求不断提升,因此,除上述披露的扩张计划以外,本公司的其他在建项目也正在稳步推进中。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本集团对中国浙江省嘉兴生产基地的一座日熔化量为600吨的光伏玻璃窑炉进行了冷修,并于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冷修并点火。
未来几年,光伏行业仍会持续高增长态势。作为晶硅光伏组件的必备辅材,本公司也在不断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光伏玻璃的总产能为15800吨/天, 安徽生产基地的三期项目和四期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另外,安徽生产基地的五期项目和南通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完成审批后,本公司将加快其建设进度。
另外,本公司也在不断优化光伏玻璃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薄片和大尺寸玻璃的市场占比,以巩固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304,491,338.96 | 4,028,022,488.56 | 81.34 |
营业成本 | 5,650,508,668.44 | 2,245,211,455.30 | 151.67 |
销售费用 | 49,650,173.34 | 56,442,822.66 | -12.03 |
管理费用 | 126,399,595.74 | 107,119,073.48 | 18.00 |
财务费用 | 76,768,433.12 | 13,720,261.74 | 459.53 |
研发费用 | 255,054,636.60 | 200,038,514.30 | 27.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6,265,408.87 | 397,151,956.18 | 128.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9,513,598.07 | -1,855,909,720.36 | 197.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2,704,130.07 | 2,508,966,223.33 | 128.4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受益于光伏玻璃市场需求增长及公司新增产能释放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光伏玻璃销售数量增长,原材料及能源成本大幅上升加强了部分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装架使用费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劳务费及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项目增加,包括为优化生产工艺的自制设备及超薄玻璃等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并购取得子公司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收到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023,250,509.82 | 13.99 | 2,842,677,267.48 | 14.15 | 41.53 | 主要系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
应收款项 | 2,713,330,450.16 | 9.43 | 1,105,759,571.75 | 5.51 | 145.38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
存货 | 1,496,902,516.96 | 5.21 | 2,276,469,528.29 | 11.34 | -34.24 | 主要系存货减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9,179,825,831.06 | 31.92 | 6,316,279,511.19 | 31.45 | 45.34 | 主要系在建工程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2,072,848,900.09 | 7.21 | 3,067,207,867.50 | 15.27 | -32.42 | 主要系在建工程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转固定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1,966,252,066.84 | 6.84 | 1,860,696,500.00 | 9.27 | 5.67 | 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3,091,900,000.00 | 10.75 | 1,967,748,428.04 | 9.80 | 57.13 | 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2,016,706,300.57 | 7.01 | 939,748,112.41 | 4.68 | 114.60 | 主要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4,023,561,481.57 | 13.99 | 662,708,796.08 | 3.30 | 507.14 | 主要系新增采矿权所致 |
应付账款 | 3,369,204,291.79 | 11.72 | 2,306,910,116.65 | 11.49 | 46.05 | 主要系采购量增加导致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3,660,546,167.06 | 12.73 | 主要系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450,146,322.4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9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
2022年1月4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由公司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福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的研发。福莱特科技于2022年1月29日完成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福莱特科技100%股权。2022年4月11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由公司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和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和人民币100万元。福莱特智能主要从事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南通港务主要从事港口经营业务。福莱特智能和南通港务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4月29日完成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福莱特智能100%股权及南通港务100%股权。
2、收购
2022年2月1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评估、审计值为基础,与交易对方凤砂集团协商确定以人民币334,394.76万元的交易总价款收购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及三力矿业100%股权。截至2022年2月28日,大华矿业及三力矿业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大华矿业及三力矿业均已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公告出具日,大华矿业办理的生产规模由50万吨/年变更为260万吨/年的扩矿手续已办理完毕。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334,394.76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预计总投资额(含流动资金)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1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 | 安福玻璃 | 16.33 | 已投产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2 | 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 安福玻璃 | 43.49 | 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3 |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 | 公司 | 23.93 | 已投产 | 募集资金+自 |
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筹资金 | ||||
4 | 4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 安福玻璃 | 37.53 | 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5 | 6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 南通福莱特 | 60.00 | 筹建中 | 自筹资金 |
6 | 4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 | 安福玻璃 | 38.00 | 筹建中 | 自筹资金 |
合计 | 219.28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2,251,076,418.44 | 751,945,004.34 | 974,389,433.81 | 131,926,043.00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1,706,967,069.36 | 3,887,878,105.84 | 3,705,428,297.78 | 525,018,634.82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2,488,671,643.93 | 788,353,617.83 | 824,680,250.92 | 104,605,051.8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光伏行业波动风险
光伏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光伏玻璃的需求一般视光伏组件的装机量(需求量)而定,而光伏组件的需求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若各国出台对于光伏发电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政策或行业受其他宏观经济风险因素影响,则可能造成市场供需失衡,导致行业整体发展出现风险波动。
2、贸易争端风险
2020年7月23日,欧盟对中国光伏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光伏玻璃企业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公司及其子公司嘉福玻璃、上福玻璃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分别为71.40%和12.80%,公司子公司安福玻璃的上述税率分别为67.10%和17.10%。
2017年6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光率不低于90.5%、厚度不超过
4.2毫米(误差0.2毫米)的有涂层和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7年8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38/2017-Customs(ADD)号,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52.85美元/公吨~136.21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8月17日。其中,对公司出口至印度的光伏玻璃征收136.21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21年6月7日,印度商工部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光率不低于
90.5%、厚度不超过4.2毫米、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1,500毫米的有涂层和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2年5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光率不低于90.5%、厚度不超过4.2毫米、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1,500毫米的有涂层和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2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92.82美元/公吨~302.65美元/公吨。2022年8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决定不接受印度工商部日落复审终裁结果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2022年5月1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规避调查强制性受访者名单,并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柬埔寨的受访企业中确认了八家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以确认上述八家企业的制造和出口流程,调查其出口电池和组件中是否使用了中国硅片、硅烷、银浆、太阳能玻璃、铝框、接线盒、EVA片材和背板,以及这八家公司是否与中国制造商有直接关系,是否试图规避反倾销/反补贴关税。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向欧盟、印度、美国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但上述贸易争端持续或其他公司产品出口国出现类似贸易争端问题,仍可能影响公司对这些出口国的产品销售价格,从而降低公司产品竞争力。
3、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性排放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形。未来若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或因设备设施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意外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成本主要由原材料和燃料动力所构成,其中原材料的主要构成为纯碱和石英砂,燃料动力的主要构成为天然气、低硫燃料油和电。报告期内,随着国际原油及基础材料价格的波动,纯碱、石英砂、天然气及低硫燃料油价格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对原材料、燃料价格走势的研究,合理选择采购时机,以降低成本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若未来纯碱、石英砂、天然气或低硫燃料油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仍会对公司的成本控制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5、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28%。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已在越南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海外投资和生产亦会受到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存在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6、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过程涉及高温、切割等工艺,对操作安全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配备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但仍不能排除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7、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不断增加,公司应收账款价值也成增长态势。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7,133.0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43%。尽管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正常,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转变,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6月6日 | 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 | 2022年6月7日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十四项议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3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3,047,125.14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的总股数2,146,893,25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93,785,448.42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如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批准后两个月内(若被通过)发放给公司股东。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授予登记的数量为524.5472万份。 | 详见2022年1月14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 详见2022年6月2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日常运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当地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并持续完善自身环境管理措施。在环境管理体系上,公司成立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生产部、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公司的环境与安全工作,并在各生产部门子公司设置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公司的环境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受到有关环境方面的重大投诉或重大行政处罚。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排放污染物为SO2、NOX及烟尘,烟气大气污染物执行《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11)。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等相关指标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座玻璃熔窑都配备了完整的SO2、NOx及烟尘的烟气治理系统。环保治理系统满足国家标准及当地环保要求。各排污口位置规范标准,符合环保排污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进行审批、建设、验收。公司的每个项目均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相关的备案或审批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包括,灾害、安全、环保、群体、卫生等多个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了系统、完善、可操作性强的预案体系,全面提高了公司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公司每年自行组织两次以上的综合演练,并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我公司按照年度监测方案,做好监测工作的提示,环保数据实行在线监测并上传当地环保部门。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做好季度监测工作,且每个子公司环保监测均实行第三方监测制度,由第三方监测,直接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生产过程是公司主要产生碳排放的环节。公司消耗的能源主要为:天然气、燃料油和电,能源消耗也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开展各类节能技改项目,持续提升运营活动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同时,公司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设计过程,建造符合绿色工厂标准的工厂,以减少生产、运营过程中各类资源的使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制定并贯彻能源管理目标、优化生产布局、旧设备改造等措施,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降低碳排放。公司安装余热发电设备用于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此外,公司积极使用光伏发电代替传统能源,进一步减少公司的碳排放。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1 | 备注1 | 备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2 | 备注2 | 备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3 | 备注3 | 备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4 | 备注4 | 备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5 | 备注5 | 备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6 | 备注6 | 备注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7 | 备注7 | 备注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8 | 备注8 | 备注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9 | 备注9 | 备注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0 | 备注10 | 备注1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1 | 备注11 | 备注1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2 | 备注12 | 备注1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备注13 | 备注13 | 备注1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4 | 备注14 | 备注1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5 | 备注15 | 备注1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6 | 备注16 | 备注1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7 | 备注17 | 备注1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8 | 备注18 | 备注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9 | 备注19 | 备注1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20 | 备注20 | 备注2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21 | 备注21 | 备注2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22 | 备注22 | 备注2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23 | 备注23 | 备注2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24 | 备注24 | 备注2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25 | 备注25 | 备注2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26 | 备注26 | 备注2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备注27 | 备注27 | 备注2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28 | 备注28 | 备注2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备注29 | 备注29 | 备注2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阮洪良、姜瑾华与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阮泽云及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赵晓非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
②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③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丧失大股东资格的,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第③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本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监事郑文荣、沈福泉、祝全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魏叶忠与股东、董事沈其甫及股东、副总经理韦志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3)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6)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 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
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孙利忠、潘荣观、郑永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备注5: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陶虹强、陶宏珠、姜瑾兰、诸海鸥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备注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正确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除持有福莱特集团权益外,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福莱特集团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2)对于福莱特集团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开发任何对福莱特集团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亦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福莱特集团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
(3)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福莱特集团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4)本人将促使本人全资拥有或拥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关联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备注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特此向福莱特集团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与保证,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福莱特集团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福莱特集团为其代垫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福莱特集团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和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则本人愿意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0: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预案规定的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亦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 相关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实际控制人增持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第三顺位。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A股股份;
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④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实际控制人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实际控制人增持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③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若实际控制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的,则实际控制人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50%。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③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则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实施增持。
4.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5. 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6. 约束措施
(1)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预案措施涉及公司回购义务,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制定当年年度分红政策时,以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净利润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2)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实际控制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应付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予以冻结,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3)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予以冻结,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1:首次公开发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具体承诺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如下具体措施增强公司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1)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及销售四大类玻璃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家居玻璃及工程玻璃,其中光伏玻璃销售占公司总销售额的70%以上,光伏玻璃主要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的封装盖板。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伏玻璃生产商,是国内第一家通过瑞士太阳能实验室SPF认证的中国光伏玻璃生产商。近年来,公司光伏玻璃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20%。2014年公司光伏玻璃实现销售2,078.4百万元,全球第一;2015年公司光伏玻璃实现销售2,161.1百万元,全球第二。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全球光伏玻璃产品的全球领先地位。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在光伏玻璃产品上,公司目前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因下游光伏组件行业波动导致光伏玻璃行业波动的风险、光伏玻璃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及晶硅太阳能电池的产品替代风险。在浮法玻璃等其它产品上,公司目前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国际(包括中国)家居装饰行业波动导致的家居、工程玻璃生平产品市场波动的风险、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等等。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提升自身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巩固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光伏等下游行业变动时的抗风险能力;开发公司产品在其他领域的应用,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3)稳步推进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运用自有资金及市场融资解决项目所需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4)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对产品研发的高度重视是公司增长的重要原动力。未来,公司将依靠自身的科研和技术平台,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强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以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5)规范分红行为、及时回报股东
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适用)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约定了上市后的分红政策、现金分红的比例及分红政策的调整机制等。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根据既定的分红政策规范分红行为,及时回报股东,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备注12:首次公开发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具体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3:首次公开发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具体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4: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2)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5: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16: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7: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8: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9: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20: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21: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22: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23: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情况参与认购相关主体及其承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资金安排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自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3)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认购事项的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24: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参与认购相关主体及其承诺公司独立董事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25: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26: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27: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本人将切实履行前述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备注28: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承诺公司承诺:
不为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备注29: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承诺公司承诺:
不为 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向关联方义和投资租赁员工宿舍、厂房,向关联方鸿鼎港务租赁码头泊位,接受关联方凯鸿福莱特提供的物流服务以及关联方嘉兴燃气提供的燃气供应服务。2021年共累计发生交易为人民币55,830.06万元(含税),预计2022年将发生人民币111,081.66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2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7日于上交所
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363,052,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363,052,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4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208,052,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208,052,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63,400,000 | 54.19 | -1,159,160,000 | -1,159,160,000 | 4,240,000 | 0.2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63,400,000 | 54.19 | -1,159,160,000 | -1,159,160,000 | 4,240,000 | 0.2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63,400,000 | 54.19 | -1,159,160,000 | -1,159,160,000 | 4,240,000 | 0.2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83,493,254 | 45.81 | 1,159,160,000 | 1,159,160,000 | 2,142,653,254 | 99.8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33,493,254 | 24.85 | 1,159,160,000 | 1,159,160,000 | 1,692,653,254 | 78.8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450,000,000 | 20.96 | 450,000,000 | 20.96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146,893,254 | 100.00 | 0 | 0 | 2,146,893,254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8名A股限售股股东阮洪良、阮泽云、姜瑾华、赵晓非、陶虹强、陶宏珠、姜瑾兰、诸海鸥,持有的限售股股份数量共计1,159,020,000股(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届满,于2022年2月15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
2022年6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于2022年6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
交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2022-061)。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2021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88名激励对象授予534.1072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2元/股。在确定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实际向 2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A 股股票期权共计 524.5472 万份,并已于2022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公司2021年度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期限6年(即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转股起止日期为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2022年6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2-065)。
3、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及2022年7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2年8月9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已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4、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
2022年8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于2022年8月2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2022-078)。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阮洪良 | 439,358,400 | 439,358,4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 | 2022年2月15日 |
阮泽云 | 350,532,000 | 350,53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 | 2022年2月15日 |
姜瑾华 | 324,081,600 | 324,081,6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 | 2022年2月15日 |
赵晓非 | 4,800,000 | 4,8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 | 2022年2月15日 |
陶虹强 | 15,408,000 | 15,40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 | 2022年2月15日 |
陶宏珠 | 12,840,000 | 12,8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 | 2022年2 |
发行A股股票限售 | 月15日 | |||||
姜瑾兰 | 6,000,000 | 6,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 | 2022年2月15日 |
诸海鸥 | 6,000,000 | 6,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 | 2022年2月15日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3名激励对象 | 700,000 | 140,000 | 0 | 56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022年6月9日 |
合计 | 1,159,720,000 | 1,159,160,000 | 0 | 560,0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5,66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13,000 | 449,943,880 | 20.96 | 0 | 未知 | 未知 | 未知 |
阮洪良 | 0 | 439,358,400 | 20.4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阮泽云 | 0 | 350,532,000 | 16.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姜瑾华 | 0 | 324,081,600 | 15.1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郑文荣 | 0 | 46,801,800 | 2.1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祝全明 | 0 | 31,201,200 | 1.45 | 0 | 质押 | 10,850,000 | 境内自然人 |
沈福泉 | 0 | 31,201,200 | 1.4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692,526 | 28,708,950 | 1.34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270,900 | 22,678,891 | 1.0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16,031,883 | 0.7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449,943,88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449,943,880 | |||||
阮洪良 | 439,35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358,400 | |||||
阮泽云 | 350,5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532,000 | |||||
姜瑾华 | 324,08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081,600 | |||||
郑文荣 | 46,80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01,800 | |||||
祝全明 | 31,20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1,200 | |||||
沈福泉 | 31,20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1,2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708,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708,95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2,678,8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78,89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31,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31,88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赵晓非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800,000 股。阮洪良先生持有的公司 H 股 485,000 股,阮泽云女士持有的公司 H 股973,000 股,姜瑾华女士持有的公司 H 股 111,000 股,均已纳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中计算。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注3:此处列示持股情况摘自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注4: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蒋纬界 | 16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 |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14人 | 3,52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3 |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的3人 | 56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140,00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注: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期限6年(即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转股起止日期为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2022年6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2-065)。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莱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61,812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阮洪良 | 1,035,568,000 | 25.89 |
阮泽云 | 826,204,000 | 20.66 |
姜瑾华 | 763,860,000 | 19.10 |
郑文荣 | 110,312,000 | 2.76 |
中国银行-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6,242,000 | 2.16 |
祝全明 | 73,541,000 | 1.84 |
沈福泉 | 73,541,000 | 1.84 |
魏叶忠 | 36,771,000 | 0.92 |
陶虹强 | 36,317,000 | 0.91 |
简街香港有限公司-简街亚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RQFII) | 34,876,000 | 0.87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福莱转债 | 4,000,000,000 | 0 | 0 | 0 | 4,000,000,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莱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0 |
累计转股数(股) | 0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 |
尚未转股额(元) | 4,000,000,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100%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莱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无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43.94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2022年半年末,公司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保持令人满意状态,主要资金来源包括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及银行提供的信贷融资。公司实施稳健的融资及财务政策,目标是在保持优良财务状况及合理财务成本的同时,最小化本集团的财务风险。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4,023,250,509.82 | 2,842,677,267.4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 | 7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3 | 62,739.00 | |
应收票据 | 4 | 2,016,706,300.57 | 939,748,112.41 |
应收账款 | 5 | 2,713,330,450.16 | 1,105,759,571.75 |
应收款项融资 | 6 | 596,244,502.28 | 531,196,547.78 |
预付款项 | 7 | 415,641,169.16 | 692,261,958.1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 | 53,523,216.63 | 54,999,617.9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 | 1,496,902,516.96 | 2,276,469,528.2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114,315,141.92 | 255,127,082.80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29,913,807.50 | 8,898,302,425.6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74,269,507.82 | 71,530,334.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 | 18,086,495.83 | 18,802,231.03 |
固定资产 | 21 | 9,179,825,831.06 | 6,316,279,511.19 |
在建工程 | 22 | 2,072,848,900.09 | 3,067,207,867.5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25 | 172,642,131.34 | 170,070,872.22 |
无形资产 | 26 | 4,023,561,481.57 | 662,708,796.0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9 | 11,469,799.56 | 6,948,461.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 | 4,451,373.78 | 4,162,665.3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 | 1,071,368,607.59 | 866,903,935.4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628,524,128.64 | 11,184,614,674.89 | |
资产总计 | 28,758,437,936.14 | 20,082,917,100.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 | 1,966,252,066.84 | 1,860,696,5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34 | 3,598,130.06 | |
应付票据 | 35 | 967,943,844.79 | 1,036,982,577.72 |
应付账款 | 36 | 3,369,204,291.79 | 2,306,910,116.6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 | 119,823,950.23 | 352,681,717.1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52,276,720.97 | 67,519,702.61 |
应交税费 | 40 | 236,427,450.22 | 48,629,486.85 |
其他应付款 | 41 | 680,675,249.47 | 136,664,417.03 |
其中:应付利息 | 7,398,469.04 | 4,225,184.38 | |
应付股利 | 791,200.00 | 791,2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 | 1,059,384,444.73 | 310,100,070.52 |
其他流动负债 | 44 | 12,191,163.60 | 44,277,908.91 |
流动负债合计 | 8,467,777,312.70 | 6,164,462,497.4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5 | 3,091,900,000.00 | 1,967,748,428.04 |
应付债券 | 46 | 3,660,546,167.0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7 | 10,685,236.11 | 10,879,703.29 |
长期应付款 | 48 | 178,010,897.9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1 | 64,503,881.87 | 25,441,145.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4,787,542.50 | 104,216,253.8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90,433,725.44 | 2,108,285,530.28 |
负债合计 | 15,558,211,038.14 | 8,272,748,027.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 | 536,723,313.50 | 536,723,313.50 |
其他权益工具 | 54 | 333,235,286.9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 | 4,848,611,260.86 | 4,832,768,261.83 |
减:库存股 | 56 | 30,104,000.00 | 32,096,2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57 | 22,276,078.73 | -7,613,180.72 |
专项储备 | 58 | 23,616,256.64 | 17,266,053.61 |
盈余公积 | 59 | 268,361,656.75 | 268,361,656.7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 | 7,197,507,044.61 | 6,194,759,167.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200,226,898.00 | 11,810,169,072.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200,226,898.00 | 11,810,169,072.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758,437,936.14 | 20,082,917,100.50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97,515,069.67 | 593,095,104.7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41,605,961.31 | 448,120,747.17 | |
应收账款 | 1 | 937,073,154.17 | 347,593,588.48 |
应收款项融资 | 167,943,409.99 | 176,107,817.92 | |
预付款项 | 202,602,599.16 | 113,797,898.71 | |
其他应收款 | 2 | 1,742,784,071.43 | 1,837,334,934.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8,731,538.16 | 800,000,000.00 | |
存货 | 429,521,571.27 | 319,598,489.0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699,155.04 | 20,480,374.08 | |
流动资产合计 | 7,033,744,992.04 | 3,856,128,954.8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4,157,352,990.72 | 1,350,059,171.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11,721,752.27 | 1,280,018,460.38 | |
在建工程 | 262,536,204.31 | 1,309,136,814.5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87,273,873.79 | 392,286,140.9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686,374.76 | 2,596,418.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92,653,398.94 | 4,622,171,949.9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17,224,594.79 | 8,956,268,955.78 | |
资产总计 | 19,950,969,586.83 | 12,812,397,910.5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23,332,866.84 | 1,261,939,5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39,859,796.22 | 557,046,846.40 | |
应付账款 | 1,273,574,861.40 | 874,183,753.5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943,220.46 | 172,956,634.9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467,573.41 | 28,878,501.78 | |
应交税费 | 62,888,608.01 | 17,775,591.40 | |
其他应付款 | 1,304,872,044.34 | 565,827,131.31 | |
其中:应付利息 | 5,358,807.57 | 2,551,415.40 | |
应付股利 | 791,200.00 | 791,2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1,700,000.00 | 3,2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37,865.04 | 22,438,022.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58,976,835.72 | 3,504,245,982.2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656,700,000.00 | 786,800,000.00 | |
应付债券 | 3,660,546,167.0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741,749.57 | 13,423,678.1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05,810.86 | 8,557,857.5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32,893,727.49 | 808,781,535.67 | |
负债合计 | 10,891,870,563.21 | 4,313,027,517.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6,723,313.50 | 536,723,313.5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33,235,286.9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48,611,260.86 | 4,832,768,261.83 | |
减:库存股 | 30,104,000.00 | 32,096,2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775,619.54 | -609,915.0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8,361,656.75 | 268,361,656.75 | |
未分配利润 | 3,103,047,125.14 | 2,894,223,275.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59,099,023.62 | 8,499,370,392.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950,969,586.83 | 12,812,397,910.58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1 | 7,304,491,338.96 | 4,028,022,488.56 |
其中:营业收入 | 7,304,491,338.96 | 4,028,022,488.5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203,831,172.59 | 2,643,733,312.22 | |
其中:营业成本 | 5,650,508,668.44 | 2,245,211,455.3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2 | 45,449,665.35 | 21,201,184.74 |
销售费用 | 63 | 49,650,173.34 | 56,442,822.66 |
管理费用 | 64 | 126,399,595.74 | 107,119,073.48 |
研发费用 | 65 | 255,054,636.60 | 200,038,514.30 |
财务费用 | 66 | 76,768,433.12 | 13,720,261.74 |
其中:利息费用 | 120,102,101.64 | 34,644,318.71 | |
利息收入 | 25,481,363.85 | 21,301,664.66 | |
加:其他收益 | 67 | 40,868,360.92 | 12,336,592.3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4,199,843.60 | 21,587,263.1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82,923.60 | 2,834,046.7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 | -3,660,869.06 | -160,041.6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 | -28,631,879.47 | 30,496,077.3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 | -6,723,522.16 | -4,329,681.9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 | -9,150,998.74 | -950,017.1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97,561,101.46 | 1,443,269,368.43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 | 2,092,103.81 | 3,355,129.18 |
减:营业外支出 | 75 | 2,254,370.81 | 709,760.7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97,398,834.46 | 1,445,914,736.91 | |
减:所得税费用 | 76 | 94,650,957.67 | 184,884,747.8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2,747,876.79 | 1,261,029,989.0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2,747,876.79 | 1,261,029,989.0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 | 29,889,259.45 | -1,066,315.53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889,259.45 | -1,066,315.5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3,085.0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33,085.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889,259.45 | 66,769.4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9,586,440.51 | 760,065.04 | |
(7)其他 | 302,818.94 | -693,295.5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32,637,136.24 | 1,259,963,673.5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32,637,136.24 | 1,259,963,673.5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 | 0.5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5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 | 2,364,194,413.72 | 2,016,966,902.46 |
减:营业成本 | 1,951,593,318.84 | 1,538,006,914.04 | |
税金及附加 | 3,634,539.87 | 3,204,356.66 | |
销售费用 | 19,135,579.80 | 11,821,433.25 | |
管理费用 | 69,871,990.97 | 62,026,068.29 | |
研发费用 | 85,360,429.83 | 78,720,175.00 | |
财务费用 | 6,265,338.85 | -6,898,182.62 | |
其中:利息费用 | 71,407,412.96 | 13,981,123.78 | |
利息收入 | 13,340,110.93 | 12,234,408.51 | |
加:其他收益 | 5 | 9,529,261.87 | 6,292,315.6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93,819.60 | 2,834,046.7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93,819.60 | 2,834,046.7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10,426.25 | 23,862,144.2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32,514.57 | -4,325,366.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1,795.49 | 106,241.9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8,515,151.70 | 358,855,520.37 | |
加:营业外收入 | 867,335.51 | 64,595.3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75,851.39 | 563,362.0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8,106,635.82 | 358,356,753.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282,786.35 | 40,660,678.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823,849.47 | 317,696,075.0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823,849.47 | 317,696,075.0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5,704.49 | 1,971,851.1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5,704.49 | 1,971,851.19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6 | -165,704.49 | 1,971,851.19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8,658,144.98 | 319,667,926.2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38,800,978.84 | 2,887,893,348.0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7,399,490.94 | 157,930,399.4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123,781,925.79 | 34,157,968.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29,982,395.57 | 3,079,981,715.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51,673,945.49 | 1,698,762,995.2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4,286,062.44 | 224,622,530.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5,588,722.86 | 344,428,646.3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202,168,255.91 | 415,015,587.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3,716,986.70 | 2,682,829,759.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6,265,408.87 | 397,151,956.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0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60,670.00 | 20,492,482.6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44,620.93 | 6,771,658.7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14,489,983.85 | 40,985,939.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995,274.78 | 2,118,250,080.9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88,693,239.71 | 1,898,993,502.2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00,000,000.00 | 2,0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803,965,670.8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46,849,962.30 | 25,166,299.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39,508,872.85 | 3,974,159,801.3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9,513,598.07 | -1,855,909,720.3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9,960,996.7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978,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85,382,666.84 | 1,298,907,944.7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466,542,322.25 | 459,117,039.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29,924,989.09 | 4,267,985,981.5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08,375,500.00 | 649,455,977.2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2,732,448.31 | 361,036,874.4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 | 496,112,910.71 | 748,526,906.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97,220,859.02 | 1,759,019,758.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2,704,130.07 | 2,508,966,223.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638,751.01 | -6,274,196.5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3,094,691.88 | 1,043,934,262.5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01,730,679.46 | 1,146,171,930.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44,825,371.34 | 2,190,106,192.69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88,861,444.80 | 1,306,196,622.8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93,212.60 | 13,018,012.6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54,347.21 | 13,232,174.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7,809,004.61 | 1,332,446,809.6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10,338,583.44 | 883,910,966.5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6,759,256.97 | 29,570,696.1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502,346.92 | 75,294,778.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347,262.63 | 114,761,990.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5,947,449.96 | 1,103,538,432.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138,445.35 | 228,908,377.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4,506.44 | 781,387.9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6,266,142.87 | 402,268,570.3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7,570,649.31 | 603,049,958.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5,769,660.39 | 684,855,708.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84,052,4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9,637,730.51 | 2,245,398,155.5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69,459,790.90 | 3,130,253,864.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1,889,141.59 | -2,527,203,905.7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9,960,996.7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49,547,866.84 | 691,399,876.8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5,681,541.07 | 376,740,309.1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95,229,407.91 | 3,578,101,182.7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21,394,000.00 | 208,319,006.2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818,566.82 | 334,567,349.2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1,263,681.40 | 572,625,524.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5,476,248.22 | 1,115,511,880.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9,753,159.69 | 2,462,589,302.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98,339.01 | -990,178.5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35,223,911.76 | 163,303,595.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5,104,022.54 | 188,559,197.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80,327,934.30 | 351,862,793.10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4,832,768,261.83 | 32,096,200.00 | -7,613,180.72 | 17,266,053.61 | 268,361,656.75 | 6,194,759,167.82 | 11,810,169,072.79 | 11,810,169,072.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6,723,313.50 | 4,832,768,261.83 | 32,096,200.00 | -7,613,180.72 | 17,266,053.61 | 268,361,656.75 | 6,194,759,167.82 | 11,810,169,072.79 | 11,810,169,072.7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235,286.91 | 15,842,999.03 | -1,992,200.00 | 29,889,259.45 | 6,350,203.03 | 1,002,747,876.79 | 1,390,057,825.21 | 1,390,057,825.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889,259.45 | 1,002,747,876.79 | 1,032,637,136.24 | 1,032,637,136.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235,286.91 | 15,842,999.03 | 349,078,285.94 | 349,078,285.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 333,235,286.91 | 333,235,286.91 | 333,235,286.91 |
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842,999.03 | 15,842,999.03 | 15,842,999.0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92,200.00 | 1,992,200.00 | 1,992,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92,200.00 | 1,992,200.00 | 1,992,200.00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350,203.03 | 6,350,203.03 | 6,350,203.03 | ||||||||||||
1.本期提取 | 6,557,571.38 | 6,557,571.38 | 6,557,571.38 | ||||||||||||
2.本期使用 | -207,368.35 | -207,368.35 | -207,368.3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333,235,286.91 | 4,848,611,260.86 | 30,104,000.00 | 22,276,078.73 | 23,616,256.64 | 268,361,656.75 | 7,197,507,044.61 | 13,200,226,898.00 | 13,200,226,898.00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0,312,197.00 | 49,401,670.49 | 2,045,095,156.05 | 28,359,000.00 | -26,338,876.15 | 14,369,931.38 | 220,705,199.31 | 4,449,556,361.77 | 7,234,742,639.85 | 7,234,742,639.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0,312,197.00 | 49,401,670.49 | 2,045,095,156.05 | 28,359,000.00 | -26,338,876.15 | 14,369,931.38 | 220,705,199.31 | 4,449,556,361.77 | 7,234,742,639.85 | 7,234,742,639.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411,116.50 | -49,401,670.49 | 2,767,546,281.74 | 9,271,000.00 | -1,066,315.53 | 829,457.82 | 939,101,000.93 | 3,674,148,870.97 | 3,674,148,870.9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66,315.53 | 1,261,029,989.03 | 1,259,963,673.50 | 1,259,963,673.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411,116.50 | -49,401,670.49 | 2,767,546,281.74 | 9,961,000.00 | 2,734,594,727.75 | 2,734,594,727.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311,286.75 | 2,471,731,656.94 | 9,961,000.00 | 2,483,081,943.69 | 2,483,081,943.6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099,829.75 | -49,401,670.49 | 278,934,138.94 | 234,632,298.20 | 234,632,298.2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880,485.86 | 16,880,485.86 | 16,880,485.86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690,000.00 | -321,928,988.10 | -321,238,988.10 | -321,238,988.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0,000.00 | -321,928,988.10 | -321,238,988.10 | -321,238,988.1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 | 829,457.82 | 829,457.82 | 829,457.82 |
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43,834.60 | 843,834.60 | 843,834.60 | ||||||||||||
2.本期使用 | -14,376.78 | -14,376.78 | -14,376.7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4,812,641,437.79 | 37,630,000.00 | -27,405,191.68 | 15,199,389.20 | 220,705,199.31 | 5,388,657,362.70 | 10,908,891,510.82 | 10,908,891,510.82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4,832,768,261.83 | 32,096,200.00 | -609,915.05 | 268,361,656.75 | 2,894,223,275.67 | 8,499,370,392.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6,723,313.50 | 4,832,768,261.83 | 32,096,200.00 | -609,915.05 | 268,361,656.75 | 2,894,223,275.67 | 8,499,370,392.7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235,286.91 | 15,842,999.03 | -1,992,200.00 | -165,704.49 | 208,823,849.47 | 559,728,630.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704.49 | 208,823,849.47 | 208,658,144.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235,286.91 | 15,842,999.03 | 349,078,285.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33,235,286.91 | 333,235,286.9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842,999.03 | 15,842,999.0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92,200.00 | 1,992,2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92,200.00 | 1,992,2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333,235,286.91 | 4,848,611,260.86 | 30,104,000.00 | -775,619.54 | 268,361,656.75 | 3,103,047,125.14 | 9,059,099,023.62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0,312,197.00 | 49,401,670.49 | 2,045,095,156.05 | 28,359,000.00 | -5,964,567.44 | 220,705,199.31 | 1,862,201,037.65 | 4,653,391,693.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0,312,197.00 | 49,401,670.49 | 2,045,095,156.05 | 28,359,000.00 | -5,964,567.44 | 220,705,199.31 | 1,862,201,037.65 | 4,653,391,693.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411,116.50 | -49,401,670.49 | 2,767,546,281.74 | 9,271,000.00 | 1,971,851.19 | -4,232,913.09 | 2,733,023,665.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71,851.19 | 317,696,075.01 | 319,667,926.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411,116.50 | -49,401,670.49 | 2,767,546,281.74 | 9,961,000.00 | 2,734,594,727.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311,286.75 | 2,471,731,656.94 | 9,961,000.00 | 2,483,081,943.6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099,829.75 | -49,401,670.49 | 278,934,138.94 | 234,632,298.2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880,485.86 | 16,880,485.86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690,000.00 | -321,928,988.10 | -321,238,988.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90,000.00 | -321,928,988.10 | -321,238,988.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6,723,313.50 | 4,812,641,437.79 | 37,630,000.00 | -3,992,716.25 | 220,705,199.31 | 1,857,968,124.56 | 7,386,415,358.91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概况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8年6月24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本公司更名为福莱特光伏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后于2014年10月10日更名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通过全球公开出售发行450,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于同一日,本公司的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9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许可,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于2019年2月15日,本公司完成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计1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500,000.00元。
本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根据《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5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3 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650,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期限6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自2020年12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56元/股,若发生派生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本公司将依据募集说明书调整转股价格。于2020年11月9日,本公司因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将转股价格调整为13.48元/股。于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因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转股价格调整为14.15元/股。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27日,本公司可转债计人民币1,358,240,000.00元以13.48元/股的转股价格转为100,754,54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自2020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可转债计人民币89,057,000.00元以14.15元/股的转股价格转为6,293,5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触发了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截至赎回登记日止登记在册的未转股“福莱转债”全部赎回,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1月29日。截至2021年1月29日止,可转债共计人民币1,447,297,000.00元已转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累计转股数为107,048,107股(其中:2020年转股86,648,788.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662,19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62,828,718.24元;2021年转股20,399,319.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人民币5,099,829.75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78,934,138.94元),未转股可转债人民币2,703,000.00元已由本公司赎回。本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62,026.75元,增加股数107,048,107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41,762,857.18元。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8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2021年1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5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4,545,1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6.79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6,918,05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3,081,943.69元。其中,计入股本总额人民币21,136,286.75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461,945,656.94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本公司因非公开发行A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36,286.75元,增加股数84,545,147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461,945,656.94元。
本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3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4.23元/股。上述授予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36,723,313.5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4号)核准,以及根据贵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20,754,716.98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245,283.02元后,贵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978,000,000.0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自2022年11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若发生派生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本公司将依据募集说明书调整转股价格。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其中阮洪良先生和姜瑾华女士是本公司的董事。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已于2022年8月2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详细情况参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此外,本财务报表还包括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相关之披露。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2年6月30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集团主要经营业务为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故按玻璃制造行业经营特点确定收入确认、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政策,具体参见附注(五)、38,附注(五)、10,附注(五)、23和附注(五)、29。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半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通常约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账目及交易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以及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符合条件,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0.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于收入准则规范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
(2)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0.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针对被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 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1.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0.4.1.2.1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同、货币互换掉期合同及利率互换掉期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7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工具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工具。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工具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与权益工具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工具;与负债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2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2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1、10.2和10.3。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2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1.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投资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1.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9.50%-23.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00%-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排污权、矿产开采权及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42-50 | - |
排污权 | 直线法 | 5-20 | - |
矿产开产权 | 产量法 | - | - |
软件 | 直线法 | 5-10 | - |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职工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6.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36.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 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玻璃产品的销售,本集团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和采矿产品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六)、32,由于与购建或购置的固定资产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年限平均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详见附注(六)、60,由于直接与发生的期间费用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1.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42.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42.1.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42.1.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2.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1.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
本集团对机器设备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42.2.1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42.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对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当仅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时,本集团参照浮动利率变动的处理方法,按照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变更外,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同时发生其他变更的,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评估其他变更是否导致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根据解释14号,本集团对于2021年1月1日至解释14号施行日新增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按照解释14号规定进行处理。
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对于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服务而产生的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集团2021年度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329,959,493.47元,本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40,049,782.23元;于2020年度,本集团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254,222,773.59元,本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61,307,718.11元。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缴纳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缴纳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缴纳额 | 2%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房产出租收入 | 注1 |
资源税 | 销售矿石的金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注2 |
环境保护税 | 污染物排放量 | 每污染物当量1.2元或1.4元 |
注1: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按1.2%的税率计算;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按出租收入的12%计算。
注2:本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注1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0% |
注1:对于不超过(含)港币2,000,000元的税前利润执行8.25%的税率,对于税前利润超过港币2,000,000元以上的部分执行16.5%的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3003682,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至2021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3001492,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至2021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了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4000476,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财税[201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根据2016年6月30日越南海防经济区管理局核准的《项目投资许可证》,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自开始盈利第一年起四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九年减免50%征收企业所得税。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自2021年开始实现盈利。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680.28 | 37,595.74 |
银行存款 | 3,244,801,691.06 | 2,101,693,083.72 |
其他货币资金 | 778,425,138.48 | 740,946,588.02 |
合计 | 4,023,250,509.82 | 2,842,677,267.4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4,785,147.22 | 238,902,274.63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合计 | 7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中:远期外汇合同(注) | 62,739.00 | |
合计 | 62,739.00 |
其他说明:
未到期之远期外汇合同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06,620,147.82 | 834,875,954.38 |
商业承兑票据 | 519,224,504.02 | 107,583,256.08 |
减:坏账准备 | 9,138,351.27 | 2,711,098.05 |
合计 | 2,016,706,300.57 | 939,748,112.4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 | 1,209,023,929.58 | |
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 15,547,866.84 | |
合计 | 1,224,571,796.4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06,620,147.82 | 74.37 | 1,506,620,147.82 | 834,875,954.38 | 88.58 | 834,875,954.38 | ||||
商业承兑汇票 | 519,224,504.02 | 25.63 | 9,138,351.27 | 1.76 | 510,086,152.75 | 107,583,256.08 | 11.42 | 2,711,098.05 | 2.52 | 104,872,158.03 |
合计 | 2,025,844,651.84 | / | 9,138,351.27 | / | 2,016,706,300.57 | 942,459,210.46 | / | 2,711,098.05 | / | 939,748,112.4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类 | 1,506,620,147.82 | ||
正常类 | 519,224,504.02 | 9,138,351.27 | 1.76 |
合计 | 2,025,844,651.84 | 9,138,351.27 | 0.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银行违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较低,因此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正常类 | 2,711,098.05 | 9,138,351.27 | 2,711,098.05 | 9,138,351.27 | |
合计 | 2,711,098.05 | 9,138,351.27 | 2,711,098.05 | 9,138,351.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763,999,217.67 |
1至2年 | 16,650,097.81 |
2至3年 | 1,100,733.39 |
3年以上 | 7,584,933.61 |
合计 | 2,789,334,982.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9,334,982.48 | 76,004,532.32 | 2,713,330,450.16 | 1,159,559,477.82 | 53,799,906.07 | 1,105,759,571.75 | ||||
其中: | ||||||||||
正常类 | 2,727,724,480.34 | 97.79 | 48,007,950.85 | 1.76 | 2,679,716,529.49 | 1,096,931,797.73 | 94.60 | 27,642,681.27 | 2.52 | 1,069,289,116.46 |
关注类 | 53,921,147.75 | 1.93 | 20,307,227.08 | 37.66 | 33,613,920.67 | 48,127,930.42 | 4.15 | 11,657,475.13 | 24.22 | 36,470,455.29 |
损失类 | 7,689,354.39 | 0.28 | 7,689,354.39 | 100.00 | 14,499,749.67 | 1.25 | 14,499,749.67 | 100.00 | ||
合计 | 2,789,334,982.48 | / | 76,004,532.32 | / | 2,713,330,450.16 | 1,159,559,477.82 | / | 53,799,906.07 | / | 1,105,759,571.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正常类 | 2,727,724,480.34 | 48,007,950.85 | 1.76 |
关注类 | 53,921,147.75 | 20,307,227.08 | 37.66 |
损失类 | 7,689,354.39 | 7,689,354.39 | 100.00 |
合计 | 2,789,334,982.48 | 76,004,532.32 | 2.7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53,799,906.07 | 25,544,063.32 | 3,339,437.07 | 76,004,532.32 | ||
合计 | 53,799,906.07 | 25,544,063.32 | 3,339,437.07 | 76,004,532.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550,421,839.55元(上年末:人民币581,839,100.82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55.58%(上年末:50.18%),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27,287,424.38元(上年末为14,662,345.34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96,244,502.28 | 531,196,547.78 |
合计 | 596,244,502.28 | 531,196,547.7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数 |
成本 | 598,869,422.24 |
公允价值 | 596,244,502.28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2,624,919.96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期末已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0,000,000.00 |
本集团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 | 1,308,273,481.00 |
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 157,656,990.53 |
合计 | 1,465,930,471.53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4,740,988.03 | 99.78 | 686,003,745.08 | 99.096 |
1至2年 | 776,474.96 | 0.19 | 4,219,015.49 | 0.609 |
2至3年 | 101,031.33 | 0.02 | 2,016,474.00 | 0.291 |
3年以上 | 22,674.84 | 0.01 | 22,723.56 | 0.003 |
合计 | 415,641,169.16 | 100.00 | 692,261,958.1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本期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账款的余额为人民币245,461,288.73元(上年末:
562,487,063.28元),占预付款项总余额的比例为59.06%(上年末:81.2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3,523,216.63 | 54,999,617.97 |
合计 | 53,523,216.63 | 54,999,617.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805,681.65 |
1至2年 | 40,415,490.03 |
2至3年 | 4,946,612.28 |
3年以上 | 394,616.14 |
合计 | 53,562,400.1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45,834,976.30 | 52,633,813.76 |
应收资产处置款项 | 4,800,000.00 | |
押金 | 293,291.73 | 293,731.73 |
备用金 | 212,279.26 | 211,827.29 |
其他 | 2,421,852.81 | 1,860,245.19 |
合计 | 53,562,400.10 | 54,999,617.9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9,183.47 | 39,183.4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9,183.47 | 39,183.47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9,183.47 | 39,183.4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损失类 | 39,183.47 | 39,183.47 | ||||
合计 | 39,183.47 | 39,183.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40,000,000.00 | 1-2年 | 74.68 | |
第二名 | 保证金 | 4,966,520.15 | 1-2年 | 9.27 | |
第三名 | 应收资产处置款项 | 4,800,000.00 | 1年以内 | 8.96 | |
第四名 | 保证金 | 529,523.00 | 1年以内 | 0.99 | |
第五名 | 押金 | 212,291.73 | 3年以上 | 0.40 | |
合计 | / | 50,508,334.88 | / | 94.3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7,132,665.73 | 617,132,665.73 | 1,189,179,166.17 | 1,189,179,166.17 | ||
低值易耗品 | 259,185,166.43 | 5,023,103.53 | 254,162,062.90 | 183,128,642.36 | 5,175,543.77 | 177,953,098.59 |
在产品 | 90,536,939.48 | 90,536,939.48 | 60,856,490.19 | 60,856,490.19 | ||
产成品 | 539,622,977.37 | 4,552,128.52 | 535,070,848.85 | 855,214,953.98 | 6,734,180.64 | 848,480,773.34 |
合计 | 1,506,477,749.01 | 9,575,232.05 | 1,496,902,516.96 | 2,288,379,252.70 | 11,909,724.41 | 2,276,469,528.2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产成品 | 6,734,180.64 | 2,877,911.90 | 5,059,964.02 | 4,552,128.52 | ||
低值易耗品 | 5,175,543.77 | 3,845,610.26 | 3,998,050.50 | 5,023,103.53 | ||
合计 | 11,909,724.41 | 6,723,522.16 | 9,058,014.52 | 9,575,232.0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增值税 | 94,643,540.85 | 232,222,691.43 |
出口退税 | 5,665,346.28 | 14,355,212.88 |
预缴所得税 | 9,231,253.23 | 6,809,376.77 |
预缴租金 | 4,775,001.55 | 412,844.04 |
其他 | 1,326,957.68 | |
合计 | 114,315,141.92 | 255,127,082.8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凯鸿福莱特 | 6,921,828.12 | 2,293,819.60 | 9,215,647.72 | ||||||||
昆仑燃气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嘉兴燃气 | 54,108,506.10 | 1,289,104.00 | -843,750.00 | 54,553,860.10 | |||||||
小计 | 71,530,334.22 | 3,582,923.60 | -843,750.00 | 74,269,507.82 | |||||||
合计 | 71,530,334.22 | 3,582,923.60 | -843,750.00 | 74,269,507.82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486,623.54 | 7,525,892.36 | 35,012,515.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7,486,623.54 | 7,525,892.36 | 35,012,515.9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410,615.35 | 1,799,669.52 | 16,210,284.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3,932.04 | 81,803.16 | 715,735.20 | |
(1)计提或摊销 | 633,932.04 | 81,803.16 | 715,735.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044,547.39 | 1,881,472.68 | 16,926,020.07 |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42,076.15 | 5,644,419.68 | 18,086,495.8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076,008.19 | 5,726,222.84 | 18,802,231.03 |
本期末净值为人民币18,086,495.83元(上年末:人民币18,802,231.03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用于抵押借款。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56,706,971.73 | 5,786,763,634.84 | 105,367,276.49 | 52,626,989.79 | 8,201,464,872.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8,977,839.39 | 2,123,699,811.23 | 21,448,674.61 | 10,885,886.99 | 3,195,012,212.22 |
(1)购置 | 79,474.32 | 11,479,141.98 | 3,940,756.63 | 4,264,136.67 | 19,763,509.60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24,856,765.44 | 2,112,220,669.25 | 15,280,087.43 | 6,146,621.69 | 3,158,504,143.81 |
(3)企业合并增加 | 14,041,599.63 | 2,227,830.55 | 475,128.63 | 16,744,558.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638,141.75 | 5,586,052.50 | 35,224,194.25 | ||
(1)处置或报废 | 26,514,037.78 | 5,586,052.50 | 32,100,090.28 | ||
(2)转入在建工程 | 3,124,103.97 | 3,124,103.97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7,449,243.96 | 28,586,838.53 | 404,787.59 | 72,481.92 | 46,513,352.00 |
4.期末余额 | 3,313,134,055.08 | 7,909,412,142.85 | 121,634,686.19 | 63,585,358.70 | 11,407,766,242.8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8,787,993.80 | 1,345,595,767.21 | 52,095,053.25 | 38,471,319.69 | 1,864,950,133.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208,624.47 | 284,435,921.90 | 9,539,242.81 | 3,081,597.02 | 360,265,386.20 |
(1)计提 | 60,261,755.36 | 284,435,921.90 | 8,322,991.00 | 2,878,319.18 | 355,898,987.44 |
(2)企业合并取得 | 2,946,869.11 | 1,216,251.81 | 203,277.84 | 4,366,398.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367,954.70 | 5,144,759.85 | 19,512,714.55 | ||
(1)处置或报废 | 13,729,933.45 | 5,144,759.85 | 18,874,693.30 | ||
(2)转入在建工程 | 638,021.25 | 638,021.25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75,219.13 | 1,504,144.39 | 48,847.24 | 3,945.00 | 2,032,155.76 |
4.期末余额 | 492,471,837.40 | 1,617,167,878.80 | 56,538,383.45 | 41,556,861.71 | 2,207,734,961.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876,437.96 | 275,923.26 | 82,866.49 | 20,235,227.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777.31 | 29,777.31 | |||
(1)处置或报废 | 29,777.31 | 29,777.31 | |||
4.期末余额 | 19,846,660.65 | 275,923.26 | 82,866.49 | 20,205,450.4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20,662,217.68 | 6,272,397,603.40 | 64,820,379.48 | 21,945,630.50 | 9,179,825,831.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27,918,977.93 | 4,421,291,429.67 | 52,996,299.98 | 14,072,803.61 | 6,316,279,511.19 |
本期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46,307,991.66元(上年末:人民币1,796,949,877.60元)的固定资产作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8,292,131.46 | 2,728,761.44 | 5,563,370.02 | ||
其他设备 | 268,037.61 | 225,506.25 | 42,531.36 |
本期末,本集团闲置的固定资产包括子公司浙江嘉福的固定资产。本集团基于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的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中空玻璃车间(北区) | 12,832,988.83 | 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110KV变电站 | 7,535,215.02 | 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安徽二期项目车间 | 549,477,694.50 | 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55,294,164.14 | 2,867,765,142.38 |
工程物资 | 617,554,735.95 | 199,442,725.12 |
合计 | 2,072,848,900.09 | 3,067,207,867.5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2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 754,659,250.69 | 754,659,250.69 | 270,384,014.38 | 270,384,014.38 | ||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41,447,544.97 | 41,447,544.97 | 823,934,022.33 | 823,934,022.33 |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三期项目 | 401,228,842.23 | 401,228,842.23 | 156,279,422.21 | 156,279,422.21 | ||
年产42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 | 34,672,250.50 | 34,672,250.50 | 75,478,773.23 | 75,478,773.23 | ||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55,256,665.36 | 55,256,665.36 | 33,740,880.86 | 33,740,880.86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二期 | 18,748,570.88 | 18,748,570.88 | 1,129,878,953.18 | 1,129,878,953.18 | ||
其他项目 | 149,281,039.51 | 149,281,039.51 | 378,069,076.19 | 378,069,076.19 | ||
合计 | 1,455,294,164.14 | 1,455,294,164.14 | 2,867,765,142.38 | 2,867,765,142.3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二期 | 1,405,235,500.00 | 1,129,878,953.18 | 211,005,699.18 | 1,322,136,081.48 | 18,748,570.88 | 94.09% | 94.09% | 非公开募集资金 | ||||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1,985,837,800.00 | 823,934,022.33 | 467,758,734.39 | 1,250,245,211.75 | 41,447,544.97 | 65.05% | 65.05% | 8,869,722.99 | 8,869,722.99 | 4.35% | 自有资金/可转换债券 | |
12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 2,244,595,500.00 | 270,384,014.38 | 484,275,236.31 | 754,659,250.69 | 33.62% | 33.62% | 自有资金 | |||||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三期项目 | 1,466,011,800.00 | 156,279,422.21 | 244,949,420.02 | 401,228,842.23 | 27.37% | 27.37% | 自有资金 | |||||
年产42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 | 470,427,500.00 | 75,478,773.23 | 99,182,872.27 | 139,989,395.00 | 34,672,250.50 | 37.13% | 37.13% | 非公开募集资金 | ||||
合计 | 7,572,108,100.00 | 2,455,955,185.33 | 1,507,171,962.17 | 2,712,370,688.23 | 1,250,756,459.27 | / | / | 8,869,722.99 | 8,869,722.9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本年末,本集团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419,747,327.78 | 419,747,327.78 | 93,343,324.42 | 93,343,324.42 | ||
耐火材料 | 97,274,681.59 | 97,274,681.59 | 78,024,378.03 | 78,024,378.03 | ||
电线电缆 | 56,708,222.92 | 56,708,222.92 | 6,730,582.58 | 6,730,582.58 | ||
钢材线材 | 14,977,577.30 | 14,977,577.30 | 2,105,446.45 | 2,105,446.45 | ||
其他 | 28,846,926.36 | 28,846,926.36 | 19,238,993.64 | 19,238,993.64 | ||
合计 | 617,554,735.95 | 617,554,735.95 | 199,442,725.12 | 199,442,725.12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1,102,069.02 | 191,102,069.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57,965.56 | 5,657,965.56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5,657,965.56 | 5,657,965.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96,760,034.58 | 196,760,034.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031,196.80 | 21,031,196.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6,706.44 | 3,086,706.44 |
(1)计提 | 2,407,419.35 | 2,407,419.35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679,287.09 | 679,287.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4,117,903.24 | 24,117,903.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2,642,131.34 | 172,642,131.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0,070,872.22 | 170,070,872.22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排污权 | 采矿权 | 用能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9,457,768.42 | 51,365,606.04 | 232,964,000.00 | 144,731,091.46 | 7,595,886.72 | 906,114,352.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5,661,162.26 | 3,311,080.84 | 3,482,808,505.33 | 7,158.42 | 3,641,787,906.85 | |
(1)购置 | 155,661,162.26 | 3,311,080.84 | 158,972,243.1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482,808,505.33 | 7,158.42 | 3,482,815,663.7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25,118,930.68 | 54,676,686.88 | 3,715,772,505.33 | 144,731,091.46 | 7,603,045.14 | 4,547,902,259.4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5,991,809.40 | 28,804,914.09 | 144,989,611.68 | 3,619,221.38 | 243,405,556.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31,953.86 | 3,280,638.33 | 271,591,020.62 | 331,608.56 | 280,935,221.37 | |
(1)计提 | 5,731,953.86 | 3,280,638.33 | 232,727,028.02 | 327,233.86 | 242,066,854.07 | |
(2)企业合并取得 | 38,863,992.60 | 4,374.70 | 38,868,367.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1,723,763.26 | 32,085,552.42 | 416,580,632.30 | 3,950,829.94 | 524,340,777.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3,395,167.42 | 22,591,134.46 | 3,299,191,873.03 | 144,731,091.46 | 3,652,215.20 | 4,023,561,481.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3,465,959.02 | 22,560,691.95 | 87,974,388.32 | 144,731,091.46 | 3,976,665.34 | 662,708,796.0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本期末净值为人民币320,919,034.69元(上年末:人民币324,758,897.07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用于抵押而取得借款。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810,459.76 | 4,486,912.28 | 32,144,952.12 | 4,837,086.14 |
信用损失准备 | 76,278,402.10 | 12,092,787.29 | 54,975,356.64 | 8,999,635.21 |
递延收益 | 64,503,881.87 | 10,169,077.10 | 25,441,145.12 | 4,331,055.32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34,914,538.51 | 5,237,180.78 | 33,101,192.39 | 4,965,178.86 |
股份支付 | 27,829,233.33 | 4,174,385.00 | 16,200,234.30 | 2,430,035.15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598,130.06 | 593,691.47 | ||
合计 | 236,934,645.64 | 36,754,033.92 | 161,862,880.57 | 25,562,990.6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因转变为股份公司而产生的物业重估 | 11,919,133.92 | 1,787,870.09 | 12,518,486.60 | 1,877,772.99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713,476,202.24 | 107,021,430.34 | 765,840,684.05 | 114,876,102.61 |
试生产成本 | 55,206,014.74 | 8,280,902.21 | 59,015,677.76 | 8,852,351.67 |
衍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 62,739.00 | 10,351.94 | ||
合计 | 780,601,350.90 | 117,090,202.64 | 837,437,587.41 | 125,616,579.2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302,660.14 | 4,451,373.78 | 21,400,325.38 | 4,162,665.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302,660.14 | 84,787,542.50 | 21,400,325.38 | 104,216,253.8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3,939,270.13 | 30,690,640.30 |
其他 | 7,809,355.63 | 1,080,737.08 |
合计 | 51,748,625.75 | 31,771,377.3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
2023年 | |||
2024年 | |||
2025年 | 14,334,627.90 | ||
2026年 | 11,015,764.48 | 19,674,875.82 | |
2027年 | 18,588,877.75 | 11,015,764.48 | |
合计 | 43,939,270.13 | 30,690,640.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997,017,701.29 | 997,017,701.29 | 789,953,029.11 | 789,953,029.11 | ||
预付投资款 | 74,350,906.30 | 74,350,906.30 | 74,350,906.30 | 74,350,906.30 | ||
预付土地保证金 | 2,600,000.00 | 2,600,000.00 | ||||
合计 | 1,071,368,607.59 | 1,071,368,607.59 | 866,903,935.41 | 866,903,935.4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089,899,000.00 | 1,513,906,500.00 |
信用借款 | 510,805,200.00 | 240,000,000.00 |
票据贴现借款 | 365,547,866.84 | 106,790,000.00 |
合计 | 1,966,252,066.84 | 1,860,696,5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本期末,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中:远期外汇合同 | 76,558.35 | |
外汇期权合同 | 3,521,571.71 | |
合计 | 3,598,130.06 |
其他说明:
未到期之远期外汇合同与外汇期权合同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67,943,844.79 | 1,036,982,577.72 |
合计 | 967,943,844.79 | 1,036,982,577.7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134,356,523.92 | 1,322,155,502.11 |
应付工程款 | 1,234,847,767.87 | 984,754,614.54 |
合计 | 3,369,204,291.79 | 2,306,910,116.6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工程款 | 60,269,233.78 | 工程质保金,尚未到还款期 |
应付货款 | 17,219,814.14 | 存在产品质量争议的应付款,待争议解决后支付 |
合计 | 77,489,047.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9,823,950.23 | 352,681,717.14 |
合计 | 119,823,950.23 | 352,681,717.14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6,290,653.05 | 294,873,561.99 | 310,537,292.55 | 50,626,922.4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29,049.56 | 24,169,262.34 | 23,748,513.42 | 1,649,798.4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7,519,702.61 | 319,042,824.33 | 334,285,805.97 | 52,276,720.9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1,966,998.51 | 257,482,459.00 | 271,237,994.76 | 48,211,462.75 |
二、职工福利费 | -45,540.00 | 12,794,977.98 | 12,749,437.98 | |
三、社会保险费 | 764,463.86 | 13,474,140.26 | 12,648,161.01 | 1,590,443.1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52,653.89 | 11,565,483.93 | 11,045,090.58 | 1,373,047.24 |
工伤保险费 | -124,829.85 | 1,632,192.71 | 1,339,514.49 | 167,848.37 |
生育保险费 | 36,639.82 | 276,463.62 | 263,555.94 | 49,547.50 |
四、住房公积金 | 674,036.00 | 6,199,563.00 | 6,182,954.00 | 690,64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30,694.68 | 4,922,421.75 | 7,718,744.80 | 134,371.6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6,290,653.05 | 294,873,561.99 | 310,537,292.55 | 50,626,922.4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94,514.09 | 23,326,898.79 | 22,916,199.62 | 1,605,213.26 |
2、失业保险费 | 34,535.47 | 842,363.55 | 832,313.80 | 44,585.2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29,049.56 | 24,169,262.34 | 23,748,513.42 | 1,649,798.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4%及0.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22,916,199.62元及人民币832,313.80元。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1,605,213.26元及人民币44,585.22元的应缴存费用系于本期末已计提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0,173,597.79 | 11,359,752.88 |
企业所得税 | 137,540,553.53 | 11,387,361.66 |
个人所得税 | 444,435.38 | 643,392.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94,770.01 | 2,130,901.26 |
土地使用税 | 10,598,995.91 | 9,461,877.50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76,228.58 | 1,746,134.73 |
其他 | 21,898,869.02 | 11,900,066.02 |
合计 | 236,427,450.22 | 48,629,486.8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7,398,469.04 | 4,225,184.38 |
应付股利 | 791,200.00 | 791,200.00 |
其他应付款 | 672,485,580.43 | 131,648,032.65 |
合计 | 680,675,249.47 | 136,664,417.03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707,174.52 | 2,297,774.1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310,472.60 | 1,927,410.28 |
应付可转债利息 | 1,380,821.92 | |
合计 | 7,398,469.04 | 4,225,184.3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91,200.00 | 791,200.00 |
合计 | 791,200.00 | 791,2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并购款 | 520,947,600.00 | |
保证金 | 74,245,605.06 | 77,755,114.87 |
运保费 | 23,755,790.41 | 15,828,272.5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30,104,000.00 | 32,096,200.00 |
其他 | 23,432,584.96 | 5,968,445.27 |
合计 | 672,485,580.43 | 131,648,032.65 |
于本期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06,528,929.80 | 310,100,070.52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2,22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35,514.93 | |
合计 | 1,059,384,444.73 | 310,100,070.5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02,428,929.80 | 998,412,983.63 |
抵押借款 | 3,196,000,000.00 | 1,278,800,000.00 |
减:1年内到期的质押借款 | 902,428,929.80 | 303,864,555.59 |
减:1年内到期的抵押借款 | 104,100,000.00 | 5,600,000.00 |
合计 | 3,091,900,000.00 | 1,967,748,428.0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押借款的质押资产为本集团持有的福莱特(越南)的股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3,660,546,167.06 | |
合计 | 3,660,546,167.06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福莱转债 | 100 | 2022-5-20 | 6年 | 4,000,000,000.00 | 3,643,685,913.42 | 1,380,821.92 | 18,241,075.56 | 3,660,546,167.06 | ||
合计 | / | / | / | 4,000,000,000.00 | 3,643,685,913.42 | 1,380,821.92 | 18,241,075.56 | 3,660,546,167.06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核准,本集团于2022年5月20日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4,000万张。债券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支付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2022年5月20日2028年5月19日。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5月26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43.94元/股。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在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在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本次A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A股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本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 有的全部或部分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在发行日采用未附认股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来估计该等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剩余部分作为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上述已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负债和权益成分分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负债成分 | 权益成分 | 合计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金额 | 3,664,830,887.89 | 335,169,112.11 | 4,000,000,000.00 |
直接交易费用 | (21,144,974.47) | (1,933,825.20) | (23,078,799.67) |
于发行日余额 | 3,643,685,913.42 | 333,235,286.91 | 3,976,921,200.33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1,380,821.92) | (1,380,821.92) | |
溢折价摊销 | 18,241,075.56 | 18,241,075.56 | |
本年转股 | - | ||
于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660,546,167.06 | 333,235,286.91 | 3,993,781,453.97 |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1,320,751.04 | 11,515,218.22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 | 635,514.93 | 635,514.93 |
合计 | 10,685,236.11 | 10,879,703.29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矿权收购款 | 230,230,897.9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2,220,000.00 | |
一年后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78,010,897.90 | |
合计 | 460,461,795.8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5,441,145.12 | 45,804,800.00 | 6,742,063.25 | 64,503,881.87 | |
合计 | 25,441,145.12 | 45,804,800.00 | 6,742,063.25 | 64,503,881.8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嘉兴市2012年工业发展资金补助第一批——年产17万吨low-E玻璃及深加工项目2#浮法窑 | 133,333.06 | 100,000.02 | 33,333.04 | 与资产相关 | |||
嘉兴市2012年省级节能财政补贴——2条生产线熔 | 190,291.55 | 49,999.98 | 140,291.57 | 与资产相关 |
窑烟气余热利用二期项目,配套建设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 | |||||||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扩建项目 | 424,778.42 | 250,000.02 | 174,778.40 | 与资产相关 | |||
嘉兴市2012年工业发展资金补助第一批——2*600t/d玻璃熔窑烟气余热发电一期工程技改项目 | 83,495.42 | 49,999.98 | 33,495.44 | 与资产相关 | |||
TCO超白导电膜项目补助款 | 603,783.23 | 603,783.23 | 与资产相关 | ||||
嘉兴市2012年工业发展资金补助第一批——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项目1#光伏窑 | 950,494.77 | 250,000.02 | 700,494.75 | 与资产相关 | |||
2014年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中央基建投)福莱特玻璃年产580万平方米LOW-E玻璃深加工项目 | 2,790,000.00 | 465,000.00 | 2,3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玻璃熔窑烟气脱硝技改项目补助款 | 4,679,443.73 | 586,666.74 | 4,092,776.99 | 与资产相关 | |||
嘉兴财政局2011年玻璃熔窑烟气余 | 739,999.84 | 184,999.98 | 554,999.86 | 与资产相关 |
热发电项目补助款 | |||||||
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补助款 | 4,014,720.00 | 167,280.00 | 3,847,44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补助款 | 1,134,115.59 | 46,607.52 | 1,087,508.07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580万平方米LOWE玻璃深加工项目 | 4,234,724.00 | 409,812.00 | 3,824,912.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200万平方米高透光伏玻璃项目 | 1,684,065.48 | 174,213.72 | 1,509,851.76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800万平方背板加工车间补贴款 | 2,877,900.00 | 172,674.00 | 2,705,226.00 | 与资产相关 | |||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补贴 | 900,000.03 | 1,000,000.00 | 99,999.96 | 1,800,000.07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互联网三化改造设备补助 | 3,600,000.00 | 187,826.08 | 3,412,173.92 | 与资产相关 | |||
凤阳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投资补助 | 41,204,800.00 | 2,943,200.00 | 38,261,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5,441,145.12 | 45,804,800.00 | 6,742,063.25 | 64,503,881.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36,723,313.50 | 536,723,313.5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780,117,627.53 | 4,780,117,627.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52,650,634.30 | 15,842,999.03 | 68,493,633.33 | |
合计 | 4,832,768,261.83 | 15,842,999.03 | 4,848,611,260.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40,000,000.00 | 333,235,286.91 | 40,000,000.00 | 333,235,286.91 | ||||
合计 | 40,000,000.00 | 333,235,286.91 | 40,000,000.00 | 333,235,286.91 |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支付 | 32,096,200.00 | 1,992,200.00 | 30,104,000.00 | |
合计 | 32,096,200.00 | 1,992,200.00 | 30,104,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5月25日,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库存股相应减少人民币1,992,200.0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 |
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13,180.72 | 29,889,259.45 | 29,889,259.45 | 22,276,078.7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 |
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685,441.82 | 29,586,440.51 | 29,586,440.51 | 24,900,998.69 | ||||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27,738.90 | 302,818.94 | 302,818.94 | -2,624,919.9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613,180.72 | 29,889,259.45 | 29,889,259.45 | 22,276,078.7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7,266,053.61 | 6,557,571.38 | 207,368.35 | 23,616,256.64 |
合计 | 17,266,053.61 | 6,557,571.38 | 207,368.35 | 23,616,256.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8,361,656.75 | 268,361,656.7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68,361,656.75 | 268,361,656.7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194,759,167.82 | 4,449,556,361.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194,759,167.82 | 4,449,556,361.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2,747,876.79 | 1,261,029,989.0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21,928,988.1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197,507,044.61 | 5,388,657,362.7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285,660,785.13 | 5,647,016,606.15 | 4,006,038,420.77 | 2,239,800,101.33 |
其他业务 | 18,830,553.83 | 3,492,062.29 | 21,984,067.79 | 5,411,353.97 |
合计 | 7,304,491,338.96 | 5,650,508,668.44 | 4,028,022,488.56 | 2,245,211,455.30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福莱特集团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伏玻璃 | 6,468,102,101.23 | 6,468,102,101.23 |
浮法玻璃 | 154,622,632.87 | 154,622,632.87 |
家居玻璃 | 180,626,503.87 | 180,626,503.87 |
工程玻璃 | 319,281,955.84 | 319,281,955.84 |
矿石 | 161,935,169.23 | 161,935,169.23 |
其他业务收入 | 19,922,975.92 | 19,922,975.9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5,896,527,530.36 | 5,896,527,530.36 |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含中国大陆) | 1,165,341,157.52 | 1,165,341,157.52 |
欧洲 | 101,446,157.93 | 101,446,157.93 |
北美洲 | 128,647,285.93 | 128,647,285.93 |
其他 | 12,529,207.22 | 12,529,207.22 |
合计 | 7,304,491,338.96 | 7,304,491,338.9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通常相关销售商品的合同中仅有交付商品一项履约义务,销售产品的对价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的固定价格确定。本集团在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要求经销商客户在货物交付前全额预付货款,给予直销客户的正常信用期限为货物验收后30-120天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均为在某一时点确认。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64,387.44 | 4,653,788.99 |
教育费附加 | 3,923,762.26 | 4,481,599.08 |
资源税 | 17,048,222.25 | 1,306,823.46 |
房产税 | 3,693,638.66 | 1,924,817.01 |
土地使用税 | 6,809,342.58 | 3,968,742.69 |
印花税 | 3,967,262.78 | 1,208,385.13 |
环境保护税 | 2,964,478.81 | 1,909,737.79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2,485,816.01 | 1,320,568.28 |
其他 | 392,754.56 | 426,722.31 |
合计 | 45,449,665.35 | 21,201,184.7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集装架使用费 | 37,008,523.79 | 44,217,828.05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6,421,048.50 | 5,780,602.46 |
市场推广费 | 5,149,776.66 | 4,731,980.16 |
折旧与摊销 | 12,678.08 | 4,459.85 |
其他 | 1,058,146.31 | 1,707,952.14 |
合计 | 49,650,173.34 | 56,442,822.6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67,324,035.28 | 68,897,778.55 |
折旧与摊销 | 14,925,107.74 | 10,538,835.21 |
绿化环保费用 | 5,829,406.63 | 3,592,433.81 |
劳务费 | 8,149,166.34 | 4,361,248.05 |
办公费 | 4,722,203.38 | 4,143,592.54 |
差旅费 | 1,148,929.54 | 1,023,170.67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9,125,268.49 | 1,998,236.41 |
交通费 | 1,122,452.13 | 1,105,866.39 |
修理费 | 362,943.45 | 188,692.64 |
其他 | 13,690,082.76 | 11,269,219.21 |
合计 | 126,399,595.74 | 107,119,073.4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55,813,432.48 | 39,118,507.52 |
直接材料费用 | 165,135,312.47 | 134,017,800.27 |
折旧与摊销 | 12,128,571.42 | 11,096,518.97 |
其他 | 21,977,320.23 | 15,805,687.54 |
合计 | 255,054,636.60 | 200,038,514.3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支出 | 120,102,101.64 | 34,644,318.71 |
减:利息收入 | 25,481,363.85 | 21,301,664.66 |
手续费 | 4,640,053.54 | 1,157,900.91 |
汇兑损益 | -22,492,358.21 | -780,293.22 |
合计 | 76,768,433.12 | 13,720,261.7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 2,503,473.27 | 3,052,823.35 |
递延收益摊销额 | 6,742,063.25 | 6,234,579.97 |
政府补助 | 31,622,824.40 | 3,049,188.99 |
合计 | 40,868,360.92 | 12,336,592.3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82,923.60 | 2,834,046.74 |
结构性理财投资收益 | 450,000.00 | 7,842,906.41 |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6,920.00 | 9,504,060.00 |
其中:远期外汇合同投资收益 | 166,920.00 | 9,504,06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06,250.00 | |
合计 | 4,199,843.60 | 21,587,263.1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工具 | ||
其中:远期外汇合同 | -139,297.35 | 769,335.76 |
外汇期权合同 | -3,521,571.71 | -929,377.38 |
合计 | -3,660,869.06 | -160,041.62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427,253.22 | -751,658.5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204,626.25 | 31,247,735.89 |
合计 | -28,631,879.47 | 30,496,077.3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723,522.16 | -4,329,681.9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6,723,522.16 | -4,329,681.9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75,064.85 | 1,017,352.08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526,063.59 | -1,967,369.20 |
合计 | -9,150,998.74 | -950,017.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813,591.12 | 3,031,418.86 | 813,591.12 |
其他 | 1,278,512.69 | 323,710.32 | 1,278,512.69 |
合计 | 2,092,103.81 | 3,355,129.18 | 2,092,103.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政府补助。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153,838.80 | 96,215.63 | 2,153,838.80 |
其他 | 100,532.01 | 613,545.07 | 100,532.01 |
合计 | 2,254,370.81 | 709,760.70 | 2,254,370.8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8,981,006.01 | 174,526,224.6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4,612,628.52 | -3,163,584.23 |
补缴(退缴)上年所得税 | -19,717,419.82 | 13,522,107.48 |
合计 | 94,650,957.67 | 184,884,747.8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97,398,834.4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4,609,825.1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564,367.5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67,398.6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629,649.1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35,061.9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50,073.84 |
补缴(退缴)上期所得税影响 | -34,612,628.53 |
税收优惠的纳税影响 | -20,921,010.36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31,866,858.51 |
所得税费用 | 94,650,957.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0,744,688.79 | 10,133,431.20 |
利息收入 | 25,931,363.85 | 21,301,664.66 |
保证金 | 15,827,360.46 | 220,000.00 |
其他 | 1,278,512.69 | 2,502,872.22 |
合计 | 123,781,925.79 | 34,157,968.0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费用款项 | 189,877,482.10 | 386,948,191.87 |
保证金 | 72,653.66 | 21,481,763.42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2,153,838.80 | 96,215.63 |
手续费 | 5,090,053.54 | 1,157,900.91 |
其他 | 4,974,227.81 | 5,331,515.31 |
合计 | 202,168,255.91 | 415,015,587.1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受限制货币资金 | 30,120,339.59 | |
工程保证金 | 14,489,983.85 | 10,865,600.00 |
合计 | 14,489,983.85 | 40,985,939.5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受限制货币资金 | 20,423,562.30 | 11,476,099.08 |
投资损失支付的现金 | ||
工程保证金 | 26,426,400.00 | 13,690,200.00 |
合计 | 46,849,962.30 | 25,166,299.0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受限制货币资金 | 466,542,322.25 | 459,117,039.95 |
合计 | 466,542,322.25 | 459,117,039.9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受限制货币资金 | 495,034,111.04 | 730,523,947.73 |
非公开发行的费用 | 17,908,619.14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 1,078,799.67 | 94,339.63 |
合计 | 496,112,910.71 | 748,526,906.5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02,747,876.79 | 1,261,029,989.0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723,522.16 | 4,329,681.98 |
信用减值损失 | 28,631,879.47 | -30,496,077.35 |
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 715,735.20 | 715,735.2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55,898,987.44 | 219,267,472.7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407,419.35 | 2,367,974.74 |
无形资产摊销 | 242,066,854.07 | 11,906,352.8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61,756.85 | 1,145,392.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50,998.74 | 950,017.1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60,869.06 | 160,041.6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0,868,000.63 | 34,644,318.7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99,843.60 | -21,587,263.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8,708.48 | 2,228,072.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428,711.33 | 11,294,035.1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2,843,489.17 | -648,200,026.5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70,476,466.47 | -855,995,548.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8,230,611.01 | 391,916,423.87 |
其他 | 15,451,138.81 | 11,475,363.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6,265,408.87 | 397,151,956.1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244,825,371.34 | 2,190,106,192.6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01,730,679.46 | 1,146,171,930.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3,094,691.88 | 1,043,934,262.5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244,825,371.34 | 2,101,730,679.46 |
其中:库存现金 | 23,680.28 | 37,595.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44,801,691.06 | 2,101,693,083.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44,825,371.34 | 2,101,730,679.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78,425,138.48 | 票据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39,882,313.71 | 质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固定资产 | 2,446,307,991.66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无形资产 | 320,919,034.69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投资性房地产 | 18,086,495.83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合计 | 3,603,620,974.37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74,948,522.81 | 6.7114 | 503,009,516.00 |
欧元 | 4,767,740.42 | 7.0084 | 33,414,231.96 |
日元 | 94,814,238.00 | 0.0491 | 4,658,792.41 |
港币 | 266,033.35 | 0.8552 | 227,509.06 |
英镑 | 3,933.46 | 8.1365 | 32,004.59 |
澳元 | 282,767.77 | 4.6145 | 1,304,831.87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6,599,759.89 | 6.7114 | 581,205,628.52 |
欧元 | 325,997.51 | 7.0084 | 2,284,720.95 |
澳元 | 79,053.30 | 4.6145 | 364,791.45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港币 | 3,970.00 | 0.8552 | 3,395.1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3,146,630.69 | 6.7114 | 21,118,297.21 |
欧元 | 87,854.51 | 7.0084 | 615,719.56 |
借款 | |||
其中:美元 | 187,462,098.79 | 6.7114 | 1,258,133,129.8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凤阳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投资补助 | 41,204,800.00 | 递延收益 | 41,204,800.00 |
凤阳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股利企业争创贡献奖励资金 | 21,302,900.00 | 其他收益 | 21,302,900.00 |
工业互联网三化改造设备补助 | 3,600,000.00 | 递延收益 | 3,600,000.00 |
嘉兴市经信局 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 2,503,473.27 | 其他收益 | 2,503,473.27 |
加快外贸企业发展专项奖励资金 | 2,099,000.00 | 其他收益 | 2,099,000.00 |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补贴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00,000.00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市本级工信资金单项冠军认定奖励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 | 613,380.32 | 其他收益 | 613,380.32 |
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体培育补贴 | 519,000.00 | 其他收益 | 519,000.00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绿色制造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专项资金项目 | |||
年度惠企政策兑现资金补贴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度高新区科技新政奖励补贴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补助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其他 | 2,752,135.20 |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 2,752,135.20 |
合计 | 80,744,688.79 | 80,744,688.79 | |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34,939,888.79 | 34,939,888.7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2022/02/13 | 740,000,000.00 | 100.00 | 收购 | 2022/02/13 | 董事会批准,已进行产权交接且实际能够控制 | ||
安徽三 | 2022/02/13 | 2,065,000,000.00 | 100.00 | 收购 | 2022/02/13 | 董事会批准, |
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已进行产权交接且实际能够控制 |
其他说明: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2021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8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菜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 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7日分别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1-
123、2021-131、2022-003)。
经过评估和审计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审计、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为334,394.76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并结合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总价款, 经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关财务指标与公司的财务指标再次比对计算,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的50%,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矿业”)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力矿业”)100%股权,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 334,394.76 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022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公司已完成了相应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 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大华矿业 100%股权和三力矿业 100% 股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740,000,000.00 | 2,065,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740,000,000.00 | 2,065,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742,738,418.94 | 2,073,300,505.68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738,418.94 | -8,300,505.68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 权收购涉及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24号)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25 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的净资产按照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值分别为人民币74,273.84万元和人民币207,330.05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大华矿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4,000.00万元,三力矿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6,500.00万元。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249,471,790.26 | 572,065,553.36 | 2,504,277,807.58 | 557,471,639.81 |
货币资金 | 1,127,564.56 | 1,127,564.56 | 17,906,764.60 | 17,906,764.60 |
应收款项 | 247,187,416.40 | 247,187,416.40 | ||
存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752.39 | 17,752.39 | ||
固定资产 | 14,842,270.00 | 12,104,397.46 | 476,780.00 | 273,762.59 |
其他应收款 | 537,080.71 | 537,080.71 | 4,802,780.12 | 4,802,780.12 |
无形资产 | 1,219,062,083.72 | 544,393,719.36 | 2,233,872,400.00 | 286,380,097.05 |
应收票据 | 13,740,000.00 | 13,740,000.00 | ||
预付款项 | 145,038.88 | 145,038.88 | 31,666.46 | 31,666.66 |
长期待摊费用 | 889,152.39 | |||
负债: | 506,733,371.3 | 510,989,682.1 | 430,977,301.9 | 433,178,932.65 |
借款 | 13,740,000.00 | 13,740,000.00 | ||
应付款项 | 16,495,150.06 | 16,495,150.06 |
合同负债 | 9,000,000.00 | 9,000,000.00 | 188,819.35 | 188,819.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6.45 | 256.45 | ||
应交税费 | 6,099,925.37 | 6,099,925.37 | 118,729,740.92 | 118,729,740.92 |
其他应付款 | 477,893,189.50 | 477,893,189.50 | 70,519,112.54 | 70,519,112.54 |
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 | 52,220,000.00 | 52,22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172,824,479.03 | 172,824,479.03 | ||
预计负债 | 4,256,310.74 | 2,201,630.75 | ||
净资产 | 742,738,418.94 | 61,075,871.30 | 2,073,300,505.68 | 124,292,707.16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742,738,418.94 | 61,075,871.30 | 2,073,300,505.68 | 124,292,707.1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结合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结论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从事制造及销售建筑或家居玻璃制品 | 100 | 设立 |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从事制造及销售建筑或家居玻璃制品 | 100 | 设立 | |
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 | 100 | 设立 | |
FLAT (AUSTRALIA) PTY LTD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100 | 设立 |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工程玻璃加工 | 100 | 设立 |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制造、加工及销售特种玻璃 | 100 | 设立 |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天然气技术开发,天然气管道安装、销售 | 100 | 设立 |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新能源发电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及保养 | 100 | 设立 | |
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 | 设立 |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100 | 设立 |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香港 | 玻璃出口 | 100 | 设立 |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设立 | |
福莱特(越南)进出口 | 越南 | 越南 | 进出口贸易 | 100 | 设立 |
贸易有限公司 |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新能源发电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及保养 | 100 | 设立 |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进出口贸易 | 100 | 设立 |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设立 | |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设立 | |
上海福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及推广服务 | 100 | 设立 |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港口经营 | 100 | 设立 |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 | 设立 |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石英岩开采及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安徽 | 中国安徽 | 石英岩开采及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4,269,507.82 | 19,948,888.4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582,923.60 | 2,834,046.7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3,582,923.60 | 2,834,046.74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不存在向本集团转移资金能力的重大限制。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及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23,250,509.82 | 2,842,677,267.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 62,739.00 |
应收票据 | 2,016,706,300.57 | 939,748,112.41 |
应收账款 | 2,713,330,450.16 | 1,105,759,571.75 |
应收款项融资 | 596,244,502.28 | 531,196,547.78 |
其他应收款 | 53,523,216.63 | 54,999,617.97 |
合计 | 10,103,054,979.46 | 5,674,443,856.39 |
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3,598,130.06 | - |
应付票据 | 967,943,844.79 | 1,036,982,577.72 |
应付账款 | 3,369,204,291.79 | 2,306,910,116.65 |
其他应付款 | 673,276,780.43 | 132,439,232.65 |
应付债券 | 3,660,546,167.06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11,320,751.04 | 11,516,621.85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230,230,897.90 | - |
借款 | 6,072,079,465.68 | 4,142,134,668.01 |
合计 | 14,988,200,328.75 | 7,629,983,216.88 |
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及时有效地采用恰当的措施。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市场风险
本集团业务导致其由于利率和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本集团认为,本期面临的上述风险或其管理和衡量风险的方式与以前年度相比并未发生变化。
1.1.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经营经济环境为中国和越南,其功能性货币为人民币和越南盾。本集团部分交易以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及澳元等功能性货币以外的货币结算,并承受由此造成的外汇风险。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如下表列示,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具体见附注“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42,646,885.89 | 646,162,060.99 |
应收账款 | 583,855,140.92 | 264,346,799.86 |
其他应收款 | 3,395.10 | 3,245.87 |
应付账款 | 21,734,016.77 | 44,332,571.48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 | 602,570.50 |
借款 | 1,258,133,129.80 | 1,285,319,483.63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并制定相关套期政策,以降低外汇风险。外汇远期合同可用于消除外汇风险。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集团已就分别为人民币24,726,840.00元(等值于美元3,684,304.32)的外币货币性资产签订了此类合同。
1.1.2. 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衍生金融资产相关。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及浮动利率银行存款有关。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991,348,129.80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442,726,983.63元)。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察利率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
1.2信用风险
2022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由信控部门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550,421,839.55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581,839,100.82元),占本集团应收账款余额的55.58%(2021年12月31日:50.18%)。除此之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风险敞口集中于单一金融资产或有类似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1.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紧密监察流动性状况并预计会有充分的融资来源,为本集团的营运提供资金,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本期末,本集团将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308,273,481.00元(上年末:人民币1,493.899,701.86元)的应收票据背书给其供货商以支付应付账款及金额为人民币157,656,990.53元(上年末:人民币154,836,626.87元)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以换取货币资金。本集团认为该等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予供货商或贴现银行,因此终止确认该等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若承兑人到期无法兑付该等票据,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集团就该等应收票据承担连带责任。本集团认为,因承兑人信誉良好,到期日发生承兑人不能兑付的风险极低。于本期末,如若承兑人未能于到期日兑付该等票据,即本集团所可能承受的最大损失相当于本集团就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应付供货商或贴现银行的同等金额。所有背书或者贴现给供应商或银行的应收票据,到期日均在报告期末一年内。
于本期末,本集团将列报于应收票据科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209,023,929.58元(上年末:人民币662,916,166.12元)的应收票据背书给其供货商以支付应付账款及金额为人民币15,547,866.84元(上年末:人民币6,790,000.00元)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以换取货币资金。本集团认为其保留了与该等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
本集团继续确认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及相关已清偿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应收票背书或贴现后,本集团并未保留使用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的任何权利,包括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转让或抵押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
3. 资本管理
本集团通过优化负债与股东权益的结构来管理资本,以确保集团内的主体能够持续经营,并同时最大限度增加股东回报。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由本集团的净债务和股东权益组成。
本集团并未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管理要求。
本集团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动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作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或调整对股东的分红,或从股东获取新增资本。本集团未对资本管理作出任何目标、政策及流程的调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62,739.00 | 200,000,000.00 | 200,062,739.00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62,739.00 | 200,000,000.00 | 200,062,739.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62,739.00 | 62,739.00 | ||
(4)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531,196,547.78 | 531,196,547.7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2,739.00 | 731,196,547.78 | 731,259,286.7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主要输入值 |
衍生金融负债-远期外汇合同 | 76,558.35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远期汇率、折现率 |
衍生金融负债-外汇期权合同 | 3,521,571.71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远期汇率、折现率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期间 |
交易性金融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000.00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产品预期收益率、折现率 | 3.70% |
应收款项融资 | 596,244,502.28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贴现率 | 1.00%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认为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无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23,486,566.66 | 111,135,494.36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13,681,503.02 | 30,494,318.68 |
嘉兴燃气于2021年6月成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因此关联交易上期发生额统计期间为嘉兴燃气成为本集团联营企业之后至上期末发生的不含税交易金额。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嘉兴义和机械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249,814.64 | 3,880,265.34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码头租赁 | 825,688.08 | 825,688.0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9.54 | 364.6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59,709.94 | 2,343,468.83 | ||
其他流动资产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412,844.04 | |||
其他流动资产 | 嘉兴义和机械有限公司 | 4,427,279.3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4,831,804.59 | 28,449,581.64 |
应付账款 | 嘉兴义和机械有限公司 | 173,342.70 | |
应付账款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414,844.0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民币6.23元~14.23元/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民币44.02元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3.1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4.4年 |
其他说明
(1)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8月1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8月11日,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5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3元/股。截至2020年8月12日止,本公司已收到 15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28,658,000.00元。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60个月。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25日为授予日,以14.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 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1年7月25日止,公司共收到3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961,000.00元。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60个月。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公开市场报价/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计算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认股权人达到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行使期,并满足公司的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其对应的权益工具即为可行权的权益工具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8,493,633.3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842,999.02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购置长期资产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末数 | 年初数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4,695,672,830.89 | 4,966,230,139.24 |
-对外投资承诺 | - | 3,343,947,640.64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五个经营分部。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光伏玻璃分部、家居玻璃分部、工程玻璃分部、浮法玻璃分部以及采矿产品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产品类别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分别为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以及采矿产品。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评价时不审阅经营分部的资产和负债。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采用中国会计准则进行确认与计量。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光伏玻璃 | 家居玻璃 | 工程玻璃 | 浮法玻璃 | 采矿产品 | 其他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营业收入 | 6,468,102,101.23 | 180,626,503.87 | 319,281,955.84 | 154,622,632.87 | 161,935,169.23 | 19,922,975.92 | 7,304,491,338.96 | |
分部营业成本 | 4,979,453,429.31 | 140,807,844.37 | 259,332,168.10 | 149,299,046.80 | 118,124,117.56 | 3,492,062.30 | 5,650,508,668.44 | |
分部利润 | 1,488,648,671.92 | 39,818,659.50 | 59,949,787.74 | 5,323,586.07 | 43,811,051.67 | 16,430,913.62 | 1,653,982,670.52 | |
调节项目: | ||||||||
减:税金及附加 | 45,449,665.35 | |||||||
销售费用 | 49,650,173.34 | |||||||
管理费用 | 126,399,595.74 | |||||||
研发费用 | 255,054,636.60 | |||||||
财务费用 | 76,768,433.1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0,102,101.64 | |||||||
利息收入 | 25,481,363.85 | |||||||
加:其他收益 | 40,868,360.92 | |||||||
投资收益 | 4,199,843.6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3,660,869.06 | |||||||
信用减值损失 | -28,631,879.47 | |||||||
资产减值损失 | -6,723,522.16 | |||||||
资产处置损失 | -9,150,998.74 | |||||||
二、营业利润 | 1,097,561,101.46 | |||||||
加: 营业外收入 | 2,092,103.81 | |||||||
减: 营业外支出 | 2,254,370.81 | |||||||
三、利润总额 | 1,097,398,834.46 | |||||||
减: 所得税费用 | 94,650,957.6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46,141,641.60 |
1至2年 | 21,768,719.73 |
2至3年 | 1,100,733.39 |
3年以上 | 1,868,381.21 |
合计 | 970,879,475.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0,879,475.93 | 33,806,321.76 | 937,073,154.17 | 372,095,105.57 | 24,501,517.09 | 347,593,588.48 | ||||
其中: | ||||||||||
低风险类 | 260,082,532.32 | 26.80 | 260,082,532.32 | 163,791,056.47 | 44.02 | 163,791,056.47 | ||||
正常类 | 654,902,993.87 | 67.45 | 11,526,292.69 | 1.76 | 643,376,701.18 | 151,140,825.52 | 40.62 | 3,808,748.80 | 2.52 | 147,332,076.72 |
关注类 | 53,921,147.75 | 5.55 | 20,307,227.08 | 37.66 | 33,613,920.67 | 48,127,930.42 | 12.93 | 11,657,475.13 | 24.22 | 36,470,455.29 |
损失类 | 1,972,801.99 | 0.20 | 1,972,801.99 | 100.00 | 9,035,293.16 | 2.43 | 9,035,293.16 | 100.00 | ||
合计 | 970,879,475.93 | / | 33,806,321.76 | / | 937,073,154.17 | 372,095,105.57 | / | 24,501,517.09 | / | 347,593,588.4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类 | 260,082,532.32 | ||
正常类 | 654,902,993.87 | 11,526,292.69 | 1.76 |
关注类 | 53,921,147.75 | 20,307,227.08 | 37.66 |
损失类 | 1,972,801.99 | 1,972,801.99 | 100.00 |
合计 | 970,879,475.93 | 33,806,321.76 | 3.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4,501,517.09 | 9,304,804.67 | 33,806,321.76 | |||
合计 | 24,501,517.09 | 9,304,804.67 | 33,806,321.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本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589,618,034.52元(上年末:人民币209,629,403.13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60.73%(上年末:56.34%),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7,589,373.89元(上年末为1,644,474.68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8,731,538.16 | 80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594,052,533.27 | 1,037,334,934.64 |
合计 | 1,742,784,071.43 | 1,837,334,934.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148,731,538.16 | 800,000,000.00 |
合计 | 148,731,538.16 | 800,0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262,838,619.62 |
1至2年 | 315,731,700.00 |
2至3年 | 21,000.00 |
3年以上 | 15,461,213.65 |
合计 | 1,594,052,533.2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1,593,362,013.65 | 1,031,644,847.53 |
保证 | 306,000.00 | 5,306,000.00 |
备用金 | 40,000.00 | 40,000.00 |
押金 | 81,000.00 | 81,000.00 |
其他 | 263,519.62 | 263,087.11 |
合计 | 1,594,052,533.27 | 1,037,334,934.6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1,102,544,013.65 | 69.17 | ||
第二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489,318,000.00 | 30.70 | ||
第三名 | 关联方往来款 | 1,500,000.00 | 0.09 | ||
第四名 | 保证金 | 195,000.00 | 0.01 | ||
第五名 | 保证金 | 100,000.00 | 0.01 | ||
合计 | / | 1,593,657,013.65 | / | 99.98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148,137,343.00 | 4,148,137,343.00 | 1,343,137,343.00 | 1,343,137,343.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215,647.72 | 9,215,647.72 | 6,921,828.12 | 6,921,828.12 | ||
合计 | 4,157,352,990.72 | 4,157,352,990.72 | 1,350,059,171.12 | 1,350,059,171.1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66,137,343.00 | 66,137,343.00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
上海福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 |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2,065,000,000.00 | 2,065,000,000.00 |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740,000,000.00 | 740,000,000.00 | ||||
合计 | 1,343,137,343.00 | 2,805,000,000.00 | 4,148,137,343.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6,921,828.12 | 2,293,819.60 | 9,215,647.72 | ||||||||
小计 | 6,921,828.12 | 2,293,819.60 | 9,215,647.72 | ||||||||
合计 | 6,921,828.12 | 2,293,819.60 | 9,215,647.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08,235,900.68 | 1,720,656,556.48 | 1,844,919,841.98 | 1,404,141,466.45 |
其他业务 | 255,958,513.04 | 230,936,762.36 | 172,047,060.48 | 133,865,447.59 |
合计 | 2,364,194,413.72 | 1,951,593,318.84 | 2,016,966,902.46 | 1,538,006,914.0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福莱特集团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光伏玻璃 | 1,521,103,033.03 | 1,521,103,033.03 |
浮法玻璃 | 171,041,246.98 | 171,041,246.98 |
家居玻璃 | 96,298,432.07 | 96,298,432.07 |
工程玻璃 | 319,793,188.60 | 319,793,188.60 |
矿石 | ||
其他业务收入 | 255,958,513.04 | 255,958,513.04 |
合计 | 2,364,194,413.72 | 2,364,194,413.7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93,819.60 | 2,834,046.7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293,819.60 | 2,834,046.7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150,998.7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565,098.4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77,789.0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75,858.1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49,501.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7,666,528.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9 | 0.47 | 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7 | 0.46 | 0.4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阮洪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