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6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72,132,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98,874,763.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73,257,236.2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汇入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开立的账号为020000437622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12,582,391.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44.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44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投入27,265.3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48,429.2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604.83万,2022 年半年度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4,724.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36,067.4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894.3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2 | 32,798.62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440.1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7,265.3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2 | 48,429.25 |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C3 | 2,604.8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3,159.72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81,227.87 |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D3=B3+C3 | 3,044.9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114,724.8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14,724.88 | |
差异 | G=E-F | 0.00 |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营业室、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18日由公司、子公司四川泽宇药业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10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20000437622 | 168,037,330.77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02000461614 | 262,368,671.34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122623086014 | 17,763,322.18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 8111001013000771157 | 18,620,439.77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 | 73150078801600000470 | 1,456,808.56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 128905914010118 | 1,529.25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79220100040104647 | 728.32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122626186684 | 175,01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122626357266 | 4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123976182446 | 174,99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123976568779 | 4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 130726329664 | 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 8111001111500826231 | 8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 8111001112300837473 | 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 8111001112300840041 | 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支行 | 8111001112500827694 | 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府大道支行 | 73150166832235535 | 89,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合 计 | 1,147,248,830.19 |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147.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号)。截止2022年2月17日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存款类产品为人民币137,800万元,实现收益1,209.04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赎回的余额为67,9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1,561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拟使用自有资金2,70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861万元,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63.66%。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使用超募资金2819.4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6,067.4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694.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387.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 否 | 67,941.00 | 67,941.00 | 67,941.00 | 6,679.23 | 21,903.94 | -46,037.06 | 32.24 | 2023年 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42,790.50 | 42,790.50 | 42,790.50 | 17,766.71 | 18,436.38 | -24,354.12 | 43.09 | 2022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47,201.38 | 8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小 计 | - | 190,731.50 | 190,731.50 | 190,731.50 | 71,647.32 | 120,340.32 | -70,391.18 | 63.0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 | 不适用 | 28,861.00 | 28,861.00 | 2,819.40 | 2,819.40 | -26,041.60 | 9.77 | 2023年 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13,500.00 | 13,500.00 | 1,227.86 | 1,227.86 | -12,272.14 | 9.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暂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2974.98 | 2974.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小 计 | 不适用 | 45,335.98 | 45,335.98 | 4,047.26 | 4,047.26 | -41,288.72 | 8.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190,731.50 | 236,067.48 | 236,067.48 | 75,694.59 | 124,387.59 | -111,679.8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2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147.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250号)。截至2022年2月17日,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已置换9,957.29万元,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置换11,190.65万元。截止2022年2月17日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1年11月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2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存款类产品为人民币137,800.00万元,实现收益1,209.04万,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赎回的余额67,9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67.48万元,高于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超募资金45,335.98万元,多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或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处理。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114,724.88万元,形成原因主要系项目建设还未完成以及超募资金导致。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