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2号文《关于核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30,000,000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行价格为每股67.72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31,6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66,028,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65,572,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301,753.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9,668,05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7月2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59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763.4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383.94万元,专户余额为111,512.1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7,929.29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报告期期初总额 | 1,151,237,681.63 |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1,076,257.36 |
(2)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 25,398,930.87 |
(3)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 31,158,905.47 |
加: 政府土地补偿款 [注1] | 4,874,000.00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6,643,986.09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115,121,574.02 |
[注1]:本报告期接收返还“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政府土地补偿款4,874,000.00元,返还款引起的累计投资额和投资进度变化,具体详见下文注释,特此说明。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以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17年8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截至2019年1月已销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销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销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公司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电连”)与招商证券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骆岗支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销户)、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销户)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月,公司连同招商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已销户)。
2021年1月,公司就新项目“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管理制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 20000035110700017856793 | 857,091.54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602268289 | 371,335,405.5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 | 44250100003609886688 | 115,262,544.75 | 2021年新开立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0035110700038927460 | 604,818,896.39 | 2021年新开立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87261841338 | 22,847,635.79 | 2021年新开立 |
合计 | 1,115,121,574.02 |
2、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上述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尚未有理财余额。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年 | 公开发行 | 185,966.81 | 5,763.41 | 92,383.94 | 0.00 | 82,383 | 44.30% | 111,512.16 | 111,512.16专户存储 | 0.00 |
合计 | -- | 185,966.81 | 5,763.41 | 92,383.94 | 0.00 | 82,383 | 44.30% | 111,512.16 | -- | 0.0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383.94万元:其中“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8,768.38万元,“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8,210.54万元,“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033.09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销户),“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12,371.9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1,512.1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7,929.29万元)。 |
(二)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变更部分)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96,187.43 | 20,000.14 | 107.63 | 18,768.38 [注2] | 93.84% | 2022年12月31日 | [注3] | [注3] | 否 |
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 | 否 | 76,896.99 | 76,896.99 | 2,539.89 | 48,210.54 | 62.69% | 2022年12月31日 | [注4] | [注4]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2,882.39 | 12,882.39 | 0.00 | 13,033.09 | 101.17% | 2020年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 是 | 0.00 | 82,383.00 | 3,115.89 | 12,371.93 | 15.02%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85,966.81 | 192,162.52 | 5,763.41 | 92,383.9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否 | 0 | 0 | 0 | 0 | 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 | -- | |
合计 | -- | 185,966.81 | 192,162.52 | 5,763.41 | 92,383.9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各募投项目实施延期的原因及时间具体如下: (1)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合肥连接器基地建设涉及的建设项目主要是汽车连接器等属于工业连接器,与以手机为主的消费电子类连接器在验证审核体系上有所不同,制作工艺及可靠性要求更为严格,验证周期也相对较长。因此,在形成量产产能周期是个渐进过程。结合募投项目变更及合肥高新区政府回收土地情况,预计无法在原规划时间内完成,公司将本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基于5G的产品研发的增多,公司多个核心客户在多款5G产品研发端订单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增长,目前5G的投资多在研发端,随着5G产品加工模块化,高精度化的要求,对于产品流程的组装端的自动化要求迅速提升。因此,为了顺应5G逐渐深入后以毫米波芯片为主导的日益成熟的5G产业链的大规模量产时间,以及深圳本部的产能提升和技改不断增加的需要,本着审慎的原则,该项目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62号《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5,439,130.84 |
元。2018年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135,439,130.84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1,512.16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
[注2]: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收回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 KN5-1 地块(120 亩)土地的协议》。2021年10月14日,合肥电连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上述收回土地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委托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所对KN5-1 地块范围 120 亩土地进行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9】第 001025号),评估结果总计补偿返还9,494.5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该补偿款已相当于在建工程支出包含在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届时按协议规定返还后将继续用于合肥项目的投资。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累计返还2,924.4万元补偿款,项目累计投资额和投资进度也因此相应发生变化,特此说明;[注3]: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承诺投资项目尚未完全竣工,暂时难以单独测算收益。[注4]:深圳总部生产基地技改扩能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提供一流的办公平台和基础硬件软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进而为公司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提供有力保障,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 | 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接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82,383 | 3,115.89 | 12,371.93 | 15.02%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2,383 | 3,115.89 | 12,371.93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原募投项目“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机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新募投项目“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1) 变更原因:随着5G(主要为SUB -6GHz)建设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对微型射频连接器及互连系统产品在5G上的应用带来了新的要求,同时5G的研发及制造需要新的适应5G需求的场地配合。公司的主导产品的出货量随着营收的增长出现了稳定提升,客户群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公司本部的产能提升以及技改项目投资持续投入,在确保营收的不断成长、为5G时代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的同时,公司珠三角地区的产能紧张程度和扩产的紧迫程度更高,因此调整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原募投项目“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机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不具备按原计划实施的可行性,未来深圳连接器基地项目建设具有现实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及5G战略的深入落地。 (2) 决策程序: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2020年12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以上变更情况及相关公告均已及时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
(3) 其他说明:原募投项目“增资合肥电连用于连机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5G高性能材料射频及互联系统产业基地项目”后,投资金额拟定由96,187.43万元调整至20,000.14万元,继续用于原项目的投资使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