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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宝通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鑫强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龙联系电话:021-688015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0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2021年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2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2022年上半年,受欧美通胀压力持续扩散、地缘政治冲突及新冠疫情反复等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557.84万元,同比增长14.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65.33万元,同比下降79.66%。 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2022年度上半年移动互联网业务业绩下滑。公司上线了19款新品,新品推广具有先投入后回收的特性;同时,公司主动下架和关停了17款表现不达预期的海外及自研游戏项目,叠加因疫情影响,公司重要产品上线延期等多
方面因素对利润造成了阶段性影响。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向公司了解业绩下滑的原因,并跟踪后续的公司经营和业绩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经营业绩下滑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因素,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披露风险及应对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6年12月15日)不适用
4、牛杜投资/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6.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7. 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9.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10.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不适用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不适用
13. 唐宇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鑫强 秦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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