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1、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建立健全了防止违规资金占用的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执行。
2、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报告期,公司在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522.9万元,贷款余额29,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存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 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 ||||||
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华发集团控制的公司 | 100,000 | 0.35%-3.85% | 521.12 | 31,609.8 | 31,608.02 | 522.9 |
贷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 关系 | 贷款额度(万元)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万元) | ||||||
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华发集团控制的公司 | 65,000 | 3.0% - 4.6% | 24,200 | 17,000 | 11,500 | 29,700 |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 (万元) |
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华发集团控制的公司 | 授信 | 65,000 | 32,462.28 |
报告期内,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公司无违反有关规定的担保事项。
2、2022年4月15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2年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延续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分别如下:
2013年9月5日,东营中拓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中拓” )与中国建设银行东营胜利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公司与该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子公司东营中拓获得银行6,000万元项目融资贷款额度,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报告期内,此项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412.5万元。
2020年4月24日,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贷款合同,同年4月27日,公司与该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子公司华金智汇湾获得银行60,0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至2039年12月31日,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报告期内,此项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为29,750.14万元。
三、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拥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各项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要求,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公司《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燕飞 王怀兵
窦 欢 安寿辉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