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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1日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两时三十分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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