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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下午四时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关于协议收购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扬子洲水厂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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