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08 公司简称:永茂泰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徐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玥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未提出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含有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前瞻性陈述,包括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该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他备查文件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永茂泰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零部件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零部件 | 指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铝业 | 指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四川铝业 | 指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烟台通泰 | 指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山东永茂泰 | 指 | 山东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环保 | 指 | 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广德大益 | 指 | 广德大益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新能源 | 指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运输 | 指 | 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一汽大众 | 指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长安马自达 | 指 |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
皮尔博格 | 指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科尔本 | 指 | 华域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
一汽铸造 | 指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苏州三电 | 指 | 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
博格华纳 | 指 | BorgWarner Inc. |
华域麦格纳 | 指 | 华域麦格纳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磊昶投资 | 指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宏芝投资 | 指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杭州乐丰 | 指 | 杭州乐丰永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
德华创投 | 指 | 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杭州景润 | 指 | 杭州景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浙江创投 | 指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上海舜璟 | 指 | 上海舜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深圳集众 | 指 | 深圳市集众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宁波圆惠 | 指 | 宁波圆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股东 |
原铝、电解铝 | 指 | 以自然界的铝土矿为原料,通过化学方法提取为氧化铝,然后通过电解得到液态或固态的铝 |
废铝 | 指 | 是工业生产和社会消费中产生的能够回收后循环利用,生产出再生铝的含铝废料 |
铝合金 | 指 | 由纯铝添加一定的合金元素制成,具有更好、更实用的物理力学性能,可以广泛应用于多种生产领域 |
铝液直供 | 指 | 生产铝合金液并直接销售给客户使用。铝液直供可以避免铝合金锭重熔造成的材料损耗和能源损耗,并能有效防止由于重熔所造成的质量波动,为后段的铸造工艺提供更可靠的原料 |
汽车轻量化 | 指 | 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汽车的整体重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和气体排放 |
SMM | 指 | 上海有色网 |
Mysteel | 指 | 我的钢铁网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永茂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Yongmaotai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ongmaota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宏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树祥 | 曹李博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电话 | 021-59815266 | 021-59815266 |
传真 | 021-59815199 | 021-59815199 |
电子信箱 | ymtauto@ymtauto.com | ymtauto@ymtauto.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716 |
公司网址 | www.ymtauto.com |
电子信箱 | ymtauto@ymtauto.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永茂泰 | 605208 | 无变更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卢旭东、张志华,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3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665,226,109.21 | 1,443,628,102.51 | 15.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046,025.79 | 121,839,609.58 | -58.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4,987,000.19 | 80,407,949.10 | -31.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54,723.53 | -49,348,349.4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26,557,524.13 | 2,007,711,910.67 | 0.94 |
总资产 | 3,266,678,104.09 | 2,917,977,241.16 | 11.9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55 | -63.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55 | -63.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6 | -38.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 | 7.68 | 减少5.2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0 | 5.07 | 减少2.3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随着铝均价上升,产品销售价格上升;归母净利润减少,主要原因为疫情期间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报告期内单位产品综合成本偏高,总体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所买入套期保值的铝、铜、镍期货价格下跌,期货账户累计出现较大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付现购买原材料备货金额增加以及销售形成的尚未到期收回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4,538.4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409,667.7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 -40,690,212.79 |
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6,843.1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21,875.39 |
合计 | -4,940,974.4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其中汽车用铝合金业务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细分行业为再生铝行业;汽车零部件业务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2022年以来,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发散发,超预期突发因素带来严重冲击,二季度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大,其中4月份主要经济指标深度下跌、5月份降幅收窄、6月份企稳回升,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2.5%,其中二季度GDP同比增长0.4%。公司所处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受到上述不利因素影响,尤其是二季度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停工停产、物流不畅等,导致汽车产业链中汽车用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均受到较大冲击。但长期来看,“双碳”目标下,汽车轻量化、新能源汽车及一体化压铸趋势将长期带动汽车用再生铝合金需求增长和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行业转型升级。
1、受疫情、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美联储加息等因素影响,电解铝价格大幅波动,带动再生铝合金产品价格下降。
一季度,下游铝加工企业备货增加、铝锭社会库存下降提振铝价;同时,受国际地缘政治危机影响,欧洲能源供应紧缺、价格大幅上涨,海外电解铝厂面临减产风险,波及全球原铝供给,根据SMM数据,2022年海外电解铝累计减产产能约126万吨,同时国际地缘政治冲突也使得海外电解铝增产情况不及预期,虽然上半年国内产量小幅增长,但全球电解铝产量仍表现微幅下降,1-5月全球电解铝累计产量2,797.2万吨,同比略降0.03%,其中海外电解铝累计产量约为1,167万吨,同比减少0.78%,铝冶炼成本也有所上涨,内外铝价于3月上旬上行至年内高点。
3月中下旬,随着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爆发,氧化铝过剩,伦铝成本支撑减弱,价格回落,沪铝跟跌。年初以来,随着国内电力供给释放以及电解铝行业利润提升,电解铝投复产增加,产能持续释放,铝厂开工率处于高位,运行产能逐月提升,供给端压力逐步增加。根据SMM数据,1
月初,国内电解铝运行产能3,769.5万吨,行业开工率86.1%;7月初,国内电解铝运行产能达到4,105万吨,有效建成产能规模4,457万吨,全国电解铝开工率提升至92.1%,处在高位;1-6月累计产量1,955.9万吨,累计同比增加0.47%。随着云南、广西、内蒙等地电解铝投复产产能逐步增多,大量投复产产能释放,供给端压力加大,叠加上海等地疫情扩散,物流不畅,对需求冲击较大,铝价自高位开始回落并大幅下调。6月以来,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利好政策频繁释放,需求也进入疫后修复阶段,但疫情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及房地产终端市场不景气,华东地区复产后铝加工企业新订单增幅不及预期,总体市场需求恢复缓慢。根据Mysteel数据,2022年1-6月电解铝消费量1,980.6万吨,同比下降0.72%。同时,全球通货膨胀高企,以美联储为首的各国央行纷纷激进加息,加剧市场对全球经济衰退的担忧,引发风险偏好与宏观流动性持续大幅收紧,宏观氛围持续走弱,主导铝价进一步下行。电解铝价格为铝合金价格提供成本支撑,一季度铝合金价格处于相对高位,企业产能利用率相对较高,供给端较为充裕,部分压铸企业因铝合金价格高位压制需求。二季度,铝合金行业受疫情冲击明显,3月中下旬开始,上海疫情影响逐步传导至整个产业链,企业停工停产、物流不畅,需求受到严重冲击,供给也有大幅减少但仍然过剩,同时电解铝价格大幅下调,对铝合金价格支撑减弱,铝合金价格处于下跌趋势。其中4月铝合金行业下滑明显,5月生产虽有恢复,但订单恢复远不及预期,新增订单未见明显增长,仍在依靠积压订单,6月终端消费略有回暖,但受全球通胀及美联储加息等影响,电解铝及铝合金价格持续下行。
2、汽车产业链受到疫情冲击,下游汽车产销量同比下降,汽车用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均受到较大影响。2022年上半年,我国汽车行业面临供给冲击、需求收缩、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汽车生产供给受到了芯片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特别是3月中下旬以来吉林、上海等地区新冠疫情的多点暴发,对我国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严重冲击。3月中下旬至4月,汽车产销出现断崖式下降,对行业稳增长带来严峻挑战。面对行业遇到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加快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物流畅通,有效缓解了因疫情带来的危机。5月中下旬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连续通过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举措,其中购置税减半政策更是极大的激发了市场活力,加之多个省、市、地区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行业企业也积极作为,加大了市场推广和营销力度。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走出了4月份的最低谷,6月产销表现好于历史同期。上半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11.7万辆和1,20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7%和6.6%,上半年汽车产销总体呈现“U型”走势:1-2月开局良好,产销稳定增长,3月中下旬快速下滑,3-5月损失销量约100万辆,6月明显增长。
下游汽车消费减弱及疫情对产业链、供应链、物流等的影响,导致公司所处的汽车用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有望达到2,700万辆,同比增长3%左右。在下游需求带动下,汽车用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行业将恢复正常运行。
3、“双碳”目标下,汽车轻量化、新能源汽车及一体化压铸趋势将长期带动汽车用铝合金需求增长。
我国2020年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下,轻量化是汽车行业发展的大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汽车轻量化是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共性基础技术,不但可以实现有效减排,还能提升车辆加速性、制动性、操稳性等诸多性能。铝的密度仅为钢的34%、铜的30%,且成本较低,添加合金元素后的铝合金强度大幅提高,且塑形优良,可加工成复杂形状,是目前主流的汽车轻量化材料。根据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汽车轻量化技术路线图》,对于车用材料,短期以完善高强度钢应用体系为重点,中期以形成轻质合金应用体系为方向,远期形成多材料混合应用体系为目标,其中铝在轻质合金应用当中居于主体地位。汽车零部件“以铝代钢”,用量逐年增加。
汽车轻量化带动单车用铝量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25、2030年我国汽车单车用铝量有望分别达250kg、350kg,而根据国际铝业协会数据,2020年我国乘用车单车用铝量约140kg,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同时,新能源汽车单车用铝量较传统汽车大幅增长,一体化压铸趋势将拉动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需求的快速增长,目前部分新能源汽车车型已使用全铝车身。
蔚来ES8采用全铝车身架构,铝合金应用率96.4%
汽车用铝合金根据原材料来源分为原生铝合金和再生铝合金,其中原生铝合金主要采用电解铝,再生铝合金主要采用废铝。电解铝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2017年,国家开始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限制新增产能规模,国内电解铝产能“天花板”限定为4,500万吨。根据SMM,截至2022年7月初,国内有效建成电解铝产能规模4,457万吨,接近4,500万吨红线。根据《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与原生铝生产相比,每吨再生铝相当于节能3,443千克标准煤,节水22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20吨。国家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
对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大力发展再生铝,根据《“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及《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0年我国再生铝产量为740万吨,目标2025年达到1,150万吨。在“双碳”、轻量化、新能源汽车和一体化压铸趋势下,汽车用铝合金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
4、新能源汽车及一体化压铸将带动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行业转型升级。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6.1万辆和260万辆,同比均增长
1.2倍,市场占有率达到21.6%,新能源汽车产销尽管也受到疫情影响,但各企业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品,供应链资源优先向新能源汽车集中,发展态势超出预期。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带动了电池、电机、电控相关汽车零部件和铝合金材料的发展,以及传统汽车零部件及铝合金材料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铝合金材料的转型。
一体化压铸是一种新的颠覆传统冲压和焊接的汽车制造工艺。传统汽车车身结构零部件较多,焊接等制造工序复杂,一体化压铸可以有效提升生产效率。传统车身制造工序包括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整车厂通过四大工艺实现从原材料、零部件到整车的制造过程。通常,白车身的来料包括了300-500个零部件,焊接点位达到了4000-6000个,每个零件的误差波动都会影响整车的精度。为了保证整车质量达到要求,各个零部件在组装之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来料检查,汽车总装出厂前需要进行半年左右的多轮匹配联调,时间和经济成本耗费相对比较高。特斯拉提出的一体化压铸将车身一次性成型,多个零部件合并为几个甚至是一个,简化了制造工艺,有效降低了时间成本。随着一体化压铸在新能源汽车的大范围应用,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将得到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也将呈现一体化、大型化、铝合金化趋势。
(二)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汽车用铝合金包括铝合金锭、铝合金液,营收占比约75%;汽车零部件包括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公司2002年8月成立时主要从事汽车用铝合金业务,并于2003年开始进入下游汽车零部件行业,形成了以“汽车用铝合金+汽车零部件”为主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业务格局,主要有上海、安徽、四川、山东等生产基地。
主要生产基地
1、汽车用铝合金
公司以纯铝、废铝、硅、铜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熔炼、成份调整、精炼等生产工序,生产各种牌号的铝合金锭和铝合金液。凭借优异的产品品质,在市场享有较高美誉度,拥有一批稳定的铝合金业务客户。
产品类别 | 所属公司 | 所在地 | 年产能 (万吨) | 主要客户 | 主要用途 |
铝合金锭 | 安徽永茂泰铝业 | 安徽广德 | 10 | 华域皮尔博格 | 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车身结构件、5G散热器基板 |
苏州三电 | 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 | ||||
长安马自达 | 汽车发动机缸体 | ||||
铝合金液 | 安徽永茂泰铝业 | 安徽广德 | 8 | 华域皮尔博格 | 汽车发动机缸盖 |
四川永学泰铝业 | 四川成都 | 3.5 | 一汽铸造 | 汽车发动机缸体 | |
永茂泰股份 | 上海嘉定 | 1.2 | 华域科尔本 | 汽车发动机活塞 |
2、汽车零部件
公司主要通过压铸、浇铸和机加工等工艺生产汽车零部件,主要产品为适应汽车轻量化需求的汽车发动机、汽车空调压缩机等相关铝合金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零部件部分产品逐步实现量产。
(1)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汽车发动机下缸体 | 长安马自达、上汽通用 | 汽车涡轮增压器壳体 | 博格华纳 | ||
汽车发动机油底壳 | 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大众动力、上汽集团 | 汽车变速箱端盖 | 上汽通用 | ||
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 | 华域三电 | 其他各类支架 | 大众动力、上汽集团、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 |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减速器壳体或端盖 | 大众、通用 | 电池包横梁构件 | 大众 | ||
电池包模组支架 | 大众 | 电机端盖 | 联合汽车电子 | ||
电池包前端板 | 大众 | 控制器壳体 | 联合汽车电子、上海伊控动力 |
(三)公司经营模式
1、汽车用铝合金业务
(1)采购模式
为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公司制定了《供方选择与评价管理规定》、《采购管理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在开发新供应商时,采购部门根据《供方调查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背景调查后筛选出符合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再由采购部门组织质保部、技术中心通过实地考察、样品检验等方式对供应商技术水平与生产能力、产品的符合性及稳定性、交货周期、价格合理性、付款方式等评定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列入合格供应商。采购部门定期会同质保部对供应商日常供货情况进行管理评估,确保所采购的物资供货及时、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满足生产交付和技术标准的需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及库存情况组织采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纯铝、废铝、硅、铜等,不同原材料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①纯铝、硅和铜
纯铝、硅和铜的市场供应充分,价格透明,公司与合格供应商通常通过询价、议价、竞价的方式按批次签署合同,采购价格主要参考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等价格。此外,应个别铝合金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要求,公司会根据客户销量预测情况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部分纯铝,锁定纯铝采购的价格,同时公司向客户销售铝合金锭价格根据其指定供应商的纯铝供货价格加固定加工费的方式确定。
②废铝
公司对外采购的废铝包括新废铝和旧废铝。
新废铝是指铝材加工企业与铸件生产企业在制造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工艺废料及残次品,其价格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故价格也相对透明。公司主要通过与合格供应商签署季度或年度采购合同,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分批次供货,或向合格供应商按批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旧废铝是指铝制品经过消费后,从社会上回收的废铝与废铝件,主要来源于报废的建筑材料、汽车、摩托车、电器等,种类相对较多,价格也参差不齐,对于此部分原材料,公司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对合格供应商以询价、议价的方式按批次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①生产模式概况
公司铝合金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安排规模化生产。此外,公司会将熔炼过程中产生的部分铝渣灰委托外协单位进行加工,以对铝渣灰中含有的铝进行回收利用。
②铝合金液生产模式
与传统的铝合金锭销售的供货模式相比,铝合金液销售省去了客户二次重熔铝合金锭的熔炼工序,可以减少客户对熔炼设备和工人的投入,避免铝合金锭重熔造成的材料和能源损耗,并能有效防止由于铝合金锭重熔所造成的质量波动,为铸造工序提供更可靠的原料,同时可以减少客户铝合金锭的采购库存及对客户流动资金的占用,是较为先进的铸造行业铝原料的供应方式。
铝合金液产品的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模式是在同一厂区内主要为一家客户配套生产铝合金液;第二种模式是以铝合金液生产基地为中心覆盖周边客户。具体情况比较如下:
项目 | 第一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 第二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
适用范围 | 单一客户的铝合金使用量大 | 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铝合金使用量大 |
客户数量 | 以一家客户为主 | 以多家客户为主 |
生产场地 | 与客户的铸造车间处于同一厂区 | 在客户周边选址建厂 |
运输情况 | 同一厂区内叉车运输 | 短途汽车运输 |
客户关系 | 与客户的合作更为紧密,互相依赖程度更高 | 如果服务多家客户,则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但同时客户对其依赖程度会有所减弱 |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第一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即在客户铸造车间的同一厂区内生产铝合金液并直接销售给客户使用。此外,公司之子公司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合金液运输,使公司铝合金液不再局限于厂内直供、铝合金液对外运输销售成为现实,大大促进公司铝合金液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后续公司将逐步开展第二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③铝合金受托加工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为铝合金业务客户提供了受托加工服务,具体模式主要为:公司客户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料柄、浇冒口、废铸件、铝屑等返回料交付公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加工成一定重量和标准的铝合金液或铝合金锭交还客户并向客户收取加工费。
铝合金受托加工业务与铝合金销售业务的实质差异如下:
项目 | 受托加工业务 | 购销业务 |
定价方式 | 合同约定以返回料加工费方式定价,或同时约定返回料和铝合金产品的定价方式,其中返回料价格以铝合金产品价格的一定折率确定 | 合同约定销售铝合金产品的定价方式 |
原材料来源 | 原材料为客户提供的返回料 | 原材料由公司自主对外采购 |
原材料用途 | 返回料型号与受托加工完成后的铝合金产品型号之间具有较为明确的对应关系 | 原材料通用,可用于各种铝合金产品的生产 |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均直接销售给下游用户。客户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凭借优异的品质,在市场享有较高美誉度,拥有一批稳定的客户。公司产品定价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有色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2、汽车零部件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纯铝、废铝、硅和铜等,采购模式和价格确定方式与铝合金业务类似。除主要原材料采购外,公司还需要采购一些密封嵌件、刀具、脱模剂、切削液、包装物等辅料。
(2)生产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获得客户订单后,由制造管理部编制《月份生产任务书》,制订出合理的生产周期,经总经理审批后,及时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制造管理部、质保部、技术中心、销售部等密切配合,实时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基地主要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和安徽省广德市。
汽车零部件受托加工业务与汽车零部件购销业务的实质差异如下:
项目 | 受托加工业务 | 购销业务 |
定价方式 | 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加工费方式定价 | 合同明确规定零部件名称、价格 |
原材料来源 | 汽车零部件毛坯件由客户提供 | 原材料由公司自主采购 |
不良品责任 | 公司需根据客户提供的毛坯件数量返还完工品,对于超过免责比率的加工不良品需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向客户销售合格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自行负责 |
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料及残次品直接回收利用。此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部分外协加工,主要是针对部分产品进行辅助工序的加工,如热处理、浸渗、机加工等。公司外协加工过程中不涉及关键工序,且具备这类加工能力的外协供应商数量众多,公司在该类供应商的选取上存在较大的选择空间,因此,公司对该类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企业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需要通过客户对公司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
公司成为候选供应商后,会与客户沟通新项目的开发内容,公司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及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研发,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由销售部和技术中心根据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进行报价。公司中标或与客户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项目合同,对产品系列、每年采购价格、每年预计采购数量、项目各主要节点进行约定。项目开发过程主要包括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生产设备配置、样件试制、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通常需要1-2年的周期,而从PPAP至项目达产,则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爬坡期。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较强的研发能力
公司研发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客户需求分析、工艺方案制定、计算机辅助模拟和优化、工艺方案确认、工装设计、参数设定、设计验证等。由于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为行业价值链中的中间产品,终端消费的个性化需求导致产品技术研发主要依托于下游汽车的开发。公司具备较强的与客户同步开发能力,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的早期设计开发工作,从铝合金新材料研发、模具设计制造、铸造技术方案、机加工技术方案等专业工艺技术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在研发过程中,公司与客户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客户提供新产品的性能参数需求,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研发和设计产品,使得公司产品符合客户需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公司技术中心于2015年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于2018年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除与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整车企业同步开发外,公司积极参与与国内高校的产学研应用合作,分别与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建立研发合作,并享有合作研发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汽车空调压缩机、汽车涡轮增压器、汽车变速箱等相关核心零部件,其需在严苛的工作条件下进行长时间的稳定运行,制造工艺复杂、精密度高,因此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作为支撑。公司致力于技术革新,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熔炼、铸造、精密机械加工设备,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制造工艺,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掌握的生产技术主要包括新材料研发、高真空压铸技术、高压点冷技术、挤压技术、环保喷涂技术、精确追溯技术等。材料方面,公司掌握了高强韧压铸铝合金、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等材料发明专利,并正在研发高热导率铝合金、免热处理高强高韧铝合金、免热处理高延伸率铝合金、高强度一体化压铸铝合金等材料,其中部分产品可用于免热处理、汽车发动机活塞、刹车卡钳等。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共计110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97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注册证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期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专利类型 |
1 | 一种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010650942.X | 永茂泰 | 20200708 | 20210723 | 申请 | 发明 |
2 | 手动开合式快速集中熔解炉 | ZL201510585703.X | 永茂泰 | 20150916 | 20170524 | 申请 | 发明 |
3 | 旋转开合式铝锭用熔化炉 | ZL201510586013.6 | 永茂泰 | 20150916 | 20170531 | 申请 | 发明 |
4 | 自动出料型铝液中转运输机 | ZL201510586098.8 | 永茂泰 | 20150916 | 20170912 | 申请 | 发明 |
5 | 一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小样制作用原材料熔融机构 | ZL202110992034.3 | 安徽铝业 | 20210827 | 20220322 | 申请 | 发明 |
6 | 工件落座气检系统有效性检验系统和 | ZL202010779134.3 | 上海零部件 | 20200805 | 20220315 | 申请 | 发明 |
方法 | |||||||
7 | 一种多功能铣床及其控制方法 | ZL201911160623.4 | 上海零部件 | 20191123 | 20210420 | 申请 | 发明 |
8 | 一种铝锌合金熔体流变制备方法 | ZL201910442739.0 | 上海零部件 | 20190525 | 20200501 | 申请 | 发明 |
9 | 一种高强韧压铸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910228703.2 | 上海零部件 | 20190325 | 20201106 | 申请 | 发明 |
10 | 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精密压铸模具 | ZL201710250311.7 | 上海零部件 | 20170417 | 20181116 | 申请 | 发明 |
11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用电加热磨具温度控制装置 | ZL202110995575.1 | 安徽零部件 | 20210827 | 20220401 | 申请 | 发明 |
12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用周转装置 | ZL202110969180.4 | 安徽零部件 | 20210823 | 20220322 | 申请 | 发明 |
13 | 一种工位自动防护栅栏安全系统 | ZL202011551112.8 | 安徽零部件 | 20201224 | 20220628 | 申请 | 发明 |
2、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与上汽、一汽、大众、通用等客户合作紧密。汽车用铝合金客户主要为上汽集团旗下华域皮尔博格、华域科尔本及一汽铸造、苏州三电、长安马自达等,其中与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采用了厂内铝合金液厂内直供合作模式,同时,根据客户新增项目配套新建铝合金产能,双方形成了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合作关系,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并开展同步研发合作,带动了公司铝合金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汽车零部件与上汽集团、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长安马自达等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开拓了博格华纳、联合电子、华域麦格纳等客户,同步开发、共同发展,为客户向新能源汽车转型提供从上游铝合金材料到零部件的产业链配套。
皮尔博格 | 一汽大众 | 科尔本 | 上汽集团 | 上汽大众 |
上汽通用 | 长安马自达 | 苏州三电 | 一汽铸造 | 博格华纳 |
3、产业链一体化
汽车产业链各环节存在相互依赖但又各自独立发展的关系。公司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两大主营业务在汽车产业链中存在上下游关系,市场开拓中相互促进。公司汽车用铝合金根据下游汽车零部件、整车企业需求,共同开发,为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配套产能,形成了长期稳定合作,带动了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市场开拓,公司不仅可以为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提供铝合金材
料,还可以为其下游的整车企业提供部分汽车零部件,从而提升了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业务覆盖面和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了与上汽、一汽、大众、通用等长期客户合作的紧密度。同时,形成多元化业务格局,也有利于公司抓住汽车产业链材料环节、压铸环节等不同领域的更多发展机会,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降低整体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4、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以“务实求精、持续改进、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公司质量管理的方针,坚持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坚持精细化生产管理,建立了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目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零部件、安徽零部件、山东零部件、辽宁零部件均分别通过了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认证,按照国际汽车行业质量体系标准组织产品生产,并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实施质量控制,持续保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实验室拥有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包括德国Wenzel三坐标测量仪、英国LK三坐标测量仪、英国Taylor轮廓仪、德国蔡司金相显微镜、X光探伤仪、德国YXLON工业CT、美国Thermo直读光谱仪、德国Oblf直读光谱仪、德国Ideco热分析和密度当量测试仪、光学投影仪、拉力机、硬度计等,具备了合金化学成份分析、机械性能分析、产品内部质量分析、精度尺寸检测等能力。公司实验室通过了上汽通用GP-10认证及一汽大众和上汽集团的实验室认证。公司所有产品出厂前均需通过实验室的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公司制定了系统的质量控制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检验,以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一体化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四个层级文件即质量手册、控制程序文件、支持性管理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各类质量记录。通过《产品设计评审规定》、《采购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以及《检验规范》等制度对从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制造过程到成品出厂均做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公司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各个不同的层次和职能部门,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改善措施,以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受控的状态下有效运行。公司积极应用信息网络和大数据等先进手段记录铸造、机加工等环节信息,在产品上刻印二维码,将产品与生产时间、班次、设备编号、测量数据、检查员工号、包装箱编号等信息绑定,实现产品生产制造过程可追溯。公司采用异常监控系统,通过将铸造设备和周边设备参数集成实现监控功能,降低人为判定铸件品质出现偏差的风险,有效防止操作工误将不良品混入合格品并流至下道工序甚至到客户处。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受到国内疫情较大影响。特别是3月中下旬以来吉林、上海等地区新冠疫情的多点暴发,对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严重冲击。本轮疫情导致公司上海工厂4月上中旬停产,对公司4月份产销量造成较大影响;5月份,上海工厂处于持续封闭运营状态,需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物流,同时下游客户也受到疫情影响,导致上海厂区产销量较低。公司主要产能基地安徽工厂,由于上海客户受疫情影响停产、物流不畅等原因,4、5月份销量也间接受
到疫情影响。6月份公司产销量逐步全面恢复,销量有较大提升,弥补了4、5月份疫情影响的销量缺口。上半年营业收入16.65亿元,同比增长15.35%。但由于疫情影响下,公司4、5月份产能利用率总体较低,导致报告期内单位产品综合成本偏高,总体毛利率下降。此外,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受2022年以来国际地缘政治冲突、上海疫情、美联储加息等宏观因素叠加影响,大宗金属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及子公司所买入套期保值的铝、铜、镍期货价格呈下跌趋势,上半年期货账户累计出现较大亏损。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大幅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85万元,同比下降58.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98.70万元,同比下降
31.61%。
上半年主要工作如下:
1、克服疫情影响,保持经营稳定。
华东地区是我国汽车产业链的核心区域,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较大。公司客户主要位于华东地区和长春,同时公司在上海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和科尔本铝合金液直供项目。3月中下旬开始长春和上海疫情大幅反弹,导致一汽、上汽等车企及相关汽车零部件企业停工停产,也导致公司上海厂区4月上中旬停产,4月下旬至5月底实行封闭生产运行;由于上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周边省区至上海物流不畅,公司安徽生产基地也间接受到疫情的影响。疫情期间,公司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根据防控政策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并畅通物流,4月下旬复工复产,为上海首批660家复工企业之一。复工复产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落实厂区内疫情防控措施和员工管理,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封闭生产运行。疫情期间,公司主要原材料库存充足,保障了疫情期间供应链物流不畅情况下各基地的正常连续生产运行,为6月份全面复工复产后,公司销量的大幅提升做好了准备。公司原材料采购渠道进一步拓展,增加原料前置处理设备,加大厂家返还料如铝渣、铝刨花等回收利用。上半年,公司继续保持与上汽、一汽、华域、大众、通用、长安等客户的密切合作,紧跟客户新能源车转型步伐,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能扩张、基地布局、同步开发新材料、新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调整规划;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小米、理想、蔚来、小鹏等新势力车企以及特斯拉、比亚迪等新能源车企。公司铝合金液直供项目正在积极拓展过程中。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6.65亿元,同比增长15.35%。
2、持续加强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和环保科技研发。
上半年,公司自主研发或与高校、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合作研发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高热导率铝合金、高强高韧性铝合金、免热处理高延伸率铝合金材料、免热处理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高强度一体化压铸铝合金材料,部分材料具有更高的延伸率,抗拉强度、屈服强度等综合性能良好,并处于向汽车零部件客户送样、试制阶段,最终应用包括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车、5G通讯等。其中“一种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及制法与应用”已于2022年7月12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该产品具有质量轻、铸造性能好、兼具高弹性模量和高延伸率
的特点,并且具有较高的抗拉强度,可用于替代汽车上的球墨铸铁制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刹车卡钳等对弹性模量和塑性有特别要求的汽车零部件。公司积极开展铝灰资源化工艺及设备研发,为公司铝灰渣项目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专利授权11项,具体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注册证号 | 权利人 | 申请日期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专利类型 |
1 | 一种工位自动防护栅栏安全系统 | ZL202011551112.8 | 安徽零部件 | 20201224 | 20220628 | 申请 | 发明 |
2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用电加热磨具温度控制装置 | ZL202110995575.1 | 安徽零部件 | 20210827 | 20220401 | 申请 | 发明 |
3 | 一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小样制作用原材料熔融机构 | ZL202110992034.3 | 安徽铝业 | 20210827 | 20220322 | 申请 | 发明 |
4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用周转装置 | ZL202110969180.4 | 安徽零部件 | 20210823 | 20220322 | 申请 | 发明 |
5 | 工件落座气检系统有效性检验系统和方法 | ZL202010779134.3 | 上海零部件 | 20200805 | 20220315 | 申请 | 发明 |
6 | 一种用于铝灰渣加工的破碎设备 | ZL202122995181.4 | 安徽环保 | 20211129 | 20220513 | 申请 | 实用新型 |
7 | 一种铝灰渣输送装置 | ZL202122865047.2 | 安徽环保 | 20211122 | 20220513 | 申请 | 实用新型 |
8 | 一种铝灰生产加工用筛分设备 | ZL202122786311.3 | 安徽环保 | 20211115 | 20220408 | 申请 | 实用新型 |
9 | 一种铝液除杂装置 | ZL202023160120.8 | 安徽铝业 | 20201224 | 20220222 | 申请 | 实用新型 |
10 | 一种铝合金锭用放置机构 | ZL202022699732.8 | 安徽铝业 | 20201120 | 20220222 | 申请 | 实用新型 |
11 | 一种废旧金属回收用破碎装置 | ZL202022699720.5 | 安徽铝业 | 20201120 | 20220218 | 申请 | 实用新型 |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提交尚未授权的在审专利申请38项,其中1项为新能源汽车电池隔板生产工艺,1项为新能源汽车制动卡钳加工工艺,2项为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相关设备,8项为铝灰渣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艺及相关设备,3项为涡轮增压器,其他分别为其他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用铝合金生产工艺或设备。
3、推进环保项目与产能扩充的建设及规划。
(1)开展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公司持续发展再生铝合金业务,以实现废铝、铝屑、铝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电解铝、再生铝企业产生的铝灰渣(含二次铝灰)等纳入危险废物名录。根据新要求,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铝灰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安徽广德开展10万吨/年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充分回收铝灰渣中的铝资源,另一方面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铝灰可作为脱氧剂、铝酸钙及建筑材料的原料,不仅节省了公
司危废处理成本,还可独立拓展业务,成为公司业绩新的增长点。为推动公司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成立了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灰渣及铝合金液运输,不仅加快了公司铝灰渣资源化利用业务的落地实施,也使公司铝合金液不再局限于厂内直供、铝合金液对外运输销售成为现实,将大大促进公司铝合金液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
(2)积极布局汽车用铝合金产能。
上半年,公司规划投资约5.7亿元在安徽广德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新材料项目、年产6万吨汽车用液态铝合金项目。本次新建项目,将采用公司正在研发的免热处理高延伸率材料、高屈服高延伸材料、高热导率材料等新材料,产品主要采用再生铝,除为公司现有汽车零部件客户的新增项目进行原材料产能配套外,将提升向其他客户的供货能力,满足原有客户的增长需求和新开拓客户的需要,除主要配套汽车零部件外,还将用于5G通信、光伏和风电逆变器等领域。
此外,为了践行“双碳”政策,顺应轻量化、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为现有客户转型新能源汽车及公司新开拓的新能源车客户做未来配套,公司规划投资约5亿元左右在云南砚山新建20万吨硅铝合金及深加工项目。项目将主要采用原生铝,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市场,产品主要为多种中高端应用领域高性能铝合金,包括免热处理高延伸率铝合金、高屈服高延伸铝合金、高热导率铝合金等。项目位于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临近园区内大型电解铝企业,双方可形成园区内的上下游电解铝液直供。一方面,采用原生铝生产汽车用铝合金,电解铝液直供也节省了外购电解铝锭导致的重熔能源消耗、铝损耗和运输成本,此外,直供电解铝液处于高温状态,直接达到公司铝合金产品生产所需温度,进一步节省了能源消耗;另一方面,当地水电、天然气供应充足,且有成本优势,园区内电解铝属于水电铝、绿色铝,公司使用水电及水电铝生产汽车用铝合金符合“双碳”政策和国际采购趋势,产品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4、加强内控管理的制度化。
上半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或制订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工作制度》或《行为规范》,以及内部审计、子公司管理、重大财务决策、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董监高持股、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内幕登记、外部信息使用人等28项公司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打好基础。公司积极开展了与投资者的交流,并及时披露了接待机构投资者的调研记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665,226,109.21 | 1,443,628,102.51 | 15.35 |
营业成本 | 1,472,257,954.13 | 1,215,145,951.20 | 21.16 |
销售费用 | 5,239,663.67 | 25,846,203.18 | -79.73 |
管理费用 | 42,475,342.72 | 49,254,945.14 | -13.76 |
财务费用 | 13,127,096.37 | 12,643,780.48 | 3.82 |
研发费用 | 56,435,598.57 | 21,616,113.53 | 161.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54,723.53 | -49,348,349.4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358,465.39 | -109,899,329.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166,399.87 | 344,944,308.09 | -11.2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铝均价上升,产品销售价格上升;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铝、铜和硅主要原材料均价上升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本期将与销售合同相关的运杂费、包装费等列报于“营业成本”项目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福利费、维修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贷款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项目研发所用的直接材料和职工薪酬均有所增长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付现购买原材料备货金额增加以及销售形成的尚未到期收回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期货投资金额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上市首发募集资金到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所买入套期保值的铝、铜、镍期货价格下跌,期货账户累计亏损4,039.74万元,对上半年净利润影响金额为-3,133.55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 本期期 | 情况说 |
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明 | |||
货币资金 | 215,920,348.10 | 6.61 | 126,778,014.11 | 4.34 | 70.31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200,363.29 | 0.42 | -100.00 | [注2]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6,945,872.95 | 6.95 | 144,753,622.18 | 4.96 | 56.78 | [注3] |
应收款项 | 682,008,043.61 | 20.88 | 652,624,944.27 | 22.37 | 4.5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451,801.25 | 1.02 | 28,966,622.15 | 0.99 | 15.48 | [注4] |
存货 | 607,230,341.21 | 18.59 | 515,892,542.89 | 17.68 | 17.70 | |
投资性房地产 | 64,399,628.47 | 1.97 | 65,987,625.68 | 2.26 | -2.41 | |
固定资产 | 908,985,162.91 | 27.83 | 912,757,200.17 | 31.28 | -0.41 | |
在建工程 | 264,324,879.52 | 8.09 | 218,694,188.15 | 7.49 | 20.87 | |
使用权资产 | 2,424,518.76 | 0.07 | 2,977,571.34 | 0.10 | -18.5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234,015.15 | 0.65 | 14,431,988.97 | 0.49 | 47.13 | [注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556,081.47 | 0.57 | 29,083,934.06 | 1.00 | -36.20 | [注6] |
短期借款 | 880,584,000.00 | 26.96 | 523,434,704.17 | 17.94 | 68.23 | [注7] |
应付票据 | 19,730,000.00 | 0.60 | 29,900,000.00 | 1.02 | -34.01 | [注8] |
合同负债 | 269,730.75 | 0.01 | 1,133,492.46 | 0.04 | -76.20 | [注9] |
应交税费 | 53,364,773.19 | 1.63 | 84,427,122.68 | 2.89 | -36.79 | [注10] |
其他流动负债 | 31,014.23 | 0.00 | -100.00 | [注11] | ||
租赁负债 | 1,627,468.28 | 0.05 | 1,905,425.55 | 0.07 | -14.59 | |
预计负债 | 2,941,141.87 | 0.09 | 1,951,659.36 | 0.07 | 50.70 | [注12] |
其他说明:
[注1]:主要系本期资金较为宽裕,期末银行存款余额相应增加;[注2]:主要系上年期末期货持仓浮动收益为正数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期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注3]:主要系销售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所致;[注4]:主要系上年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注5]:主要系本期期货持仓亏损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注6]:主要系本期预付尚未到货的设备款减少所致;[注7]:主要系本期购买原材料备货需求增加,贷款相应增加;[注8]:主要系本期开具的尚未到期承兑的票据减少所致;[注9]:主要系本期的预收货款减少所致;[注10]:主要系上年所得税和增值税在本期缴纳所致;[注11]:主要系上年期末合同负债的税款本期转列所致;[注12]: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按比例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425,597.72 | 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远期结售汇及期货持仓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32,795,374.61 | 为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固定资产 | 129,375,757.44 | 为银行借款及开具的应付票据提供抵押担保 |
无形资产 | 30,390,429.46 | 为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合计 | 247,987,159.23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200,363.29 | -12,200,363.29 | -12,200,363.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753,622.18 | 226,945,872.95 | 82,192,250.7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164,172.00 | 15,164,172.00 | -15,164,172.00 | |
合计 | 156,953,985.47 | 242,110,044.95 | 85,156,059.48 | -27,364,535.29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安徽铝业 | 制造业 | 铝合金锭铝合金液 | 3,800.00 | 86,697.39 | 37,529.00 | 119,595.36 | 1,596.38 |
四川铝业 | 制造业 | 铝合金液 | 2,000.00 | 17,393.41 | 12,097.97 | 22,690.96 | 1,454.04 |
上海零部件 | 制造业 | 铝合金汽车零部件 | 25,000.00 | 119,721.64 | 54,897.77 | 39,077.11 | 35.46 |
安徽零部件 | 制造业 | 铝合金汽车零部件 | 20,000.00 | 104,731.71 | 40,561.87 | 31,856.14 | 572.4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时,汽车消费活跃,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增加;反之当宏观经济衰退时,汽车消费低迷,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减少。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回款周期变长。汽车芯片短缺对整车生产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对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企业的需求。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较低。近年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各国共识,各大汽车厂商纷纷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制造,全球汽车工业正开展一轮新的变革。由于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均无需配备内燃机,因此,新能源汽车发展对以生产传统燃油汽车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将造成较大冲击。如果公司未能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新能源汽车领域转型,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内主要汽车用铝合金铸造生产企业不断扩大产能,汽车轻量化趋势所带来的良好行业前景也正在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存在行业竞争加剧、企业效益下降的风险。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若公司无法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控制产品生产和经营成本,将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经营风险
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近年来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80%以上,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皮尔博格的销售收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占同期营业收入的50%以上。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苏州三电、长安马自达、大众动力、上汽通用、上汽集团、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和博格华纳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或零部件厂商,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互相依赖的合作关系。优质大客户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但同时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尤其是对皮尔博格的销售占比较高。若皮尔博格或者其他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业务变化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大幅下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汽车用铝合金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长江有色金属网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产品中所含元素(如铝、硅、铜等)的报价,与客户协商确定。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纯铝、废铝、硅和铜等合计占总采购额的比重在90%左右,所占比重较高,其中纯铝、硅和铜的采购价格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和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市场价格确定,废铝的采购
价格与纯铝的价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但仍需根据废铝所含金属量和回收率协商定价。公司铝合金产品的销售价格与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均受金属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但铝合金产品的销售价格与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幅度及波动时间存在差异,而原材料价格在一定幅度内波动时,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难以及时进行调整。因此,如果铝、硅、铜等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将可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3、疫情风险
上半年长春、上海等地疫情对我国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造成较大冲击,目前上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均已恢复正常,但国内其他部分地区疫情又开始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如疫情持续反复,将对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及公司生产销售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尽管目前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但近年来公司出口业务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如果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较长时间,则将对全球汽车产业链造成冲击,或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带来较大不利影响。疫情持续反复还可能对全球经济复苏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整车销售和下游客户对铝合金原材料和汽车零部件的需求。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4-22 | www.sse.com.cn | 2022-4-23 |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关于拟定2022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确认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确认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13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基于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相关监管政策,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了通讯参会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或通讯参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长代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出席了本次会议。因疫情防控原因,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张征轶、韩政律师以视频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王吉位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姜留奎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张志勇 | 独立董事 | 聘任 |
张树祥 |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吉位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吉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王吉位先生辞职,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吉位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吉位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2022年3月10日,公司收到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姜留奎先生的辞职报告:姜留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姜留奎先生自2022年3月1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职务。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同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志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原独立董事王吉位先生的辞职于2022年4月22日生效。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宏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张树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排污单位 | 污染物分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mg/m?) | 排放浓度限值()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22年1-6月份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年度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 | 60m烟囱检测口+25m排口 | 7.5 mg/m? | 10 mg/m?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 | 6.96 | 27.95 | 无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2 | 60m烟囱检测口+25m排口 | 1.9 mg/m? | 100 mg/m? | 1.32 | 36.375 | 无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60m烟囱检测口+25m排口 | 68 mg/m? | 100 mg/m? | 24.57 | 89.5 | 无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 | 25m排口 | 2.3 mg/m? | 100 mg/m?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 /(注1) | / | 无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2 | 25m排口 | <3 mg/m? | 850 mg/m? | / | / | 无 |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25m排口 | 66.83mg/m? | 240 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 | / | 无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废气(注2) | VOCs | 有组织 | 2 | 15m排放口 | 0.75 mg/m? | 70 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 | 0.066 | 0.576 | 无 |
注1:排污许可证未对该项指标作出许可限制。注2:根据自行监测方案,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染物类别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废水 | (1)铝合金锭冷却用水:经冷却水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2)清洗废水:采取混凝沉淀、气浮法等方式处理,达标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或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分离出的水循环利用; (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 经设施处理后污水可达相应标准 |
废气 | (1)熔炼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 (2)铸造废气:经铸造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除尘设施(主要由布袋除尘装置+排气筒组成); | 处理后熔炼废气、铸造废气排放浓度均达 |
铸造废气处理设施(主要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组成) | 到相应排放标准 | ||
固废 | 铝灰渣由公司进行铝的回收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他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铁皮打包带、废塑料、废纸板等固废由公司或第三方综合回收利用 | - | 公司回收利用及第三方单位危废处置能力可满足公司处置需求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安徽零部件新上6套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用于汽车零部件无损检测,获得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了安徽铝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对厂区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了风险分析,对重大危险场所(设备)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而导致的环境事件进行了相关程序控制,为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岗位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的有效控制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内容。
四川铝业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四川铝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和通报、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应急监测、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应急终止、应急终止后的行动、善后处置、应急培训和演习、奖惩、保障措施等,预案分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
上海零部件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上海零部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环境风险分析、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适用于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造成环境质量下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等。
上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已报当地生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及企业环境管理方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环保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排污口个数、污染物名称、监测方式、采样频次、采样次数、检测单位等,以及实验室检测的质量控制措施。
四川铝业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执行标准及其限值、自行监测内容(污染源类别、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监测内容、污染物名称、监测设施、自动监测、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频次、测定方法等)、监测报告、监测点位、采样及样品保存方法、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等。
上海零部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排放设备及编号、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废水、废气情况进行监测,根据委托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公司废水、废气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达标排放。公司还按照相关法规委托了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固废进行安全处置。此外,子公司安徽零部件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制定了《环保监测方案》。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铝灰渣(含二次铝灰)等纳入危险废物名录。根据新要求,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铝灰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安徽广德开展10万吨/年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为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公司成立了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灰渣运输。公司还积极开展铝灰资源化工艺及设备研发,为项目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2022年上半年获得3项相关授权专利,同时还有8项铝灰渣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艺及相关设备正在申请发明专利。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发展再生铝合金业务,利用废铝可以多次循环利用的优势,大力收购废铝进行再生铝合金的生产,实现废铝、铝屑、铝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有烟台通泰再生资源、广德大益再生科技两家回收公司,专业从事各类废铝收购,公司还不断拓展废铝采购渠道和再生铝的应用范围,为不断提升社会再生铝的利用比例和铝行业节能减排做出积极贡献。公司现有再生铝合金产能22.7万吨,另拟在安徽新建10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公司发展汽车用再生铝合金,符合汽车轻量化要求。公司积极研发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有利于减少汽车零部件生产能耗,助力新能源汽车和一体化压铸,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积极推广铝合金液直供业务模式(在客户铸造车间的同一厂区内就地供应液态的铝合金),减少固态铝合金锭二次重熔能耗,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上海科尔本、安徽皮尔博格、一汽铸造成都有色合计建成铝合金液产能12.7万吨,同时公司拟在安徽为客户配套新建6万吨铝合金液项目;公司管理团队积极跟踪研究行业先进生产技术,推广运用蓄热式燃烧、低温熔炼、沉浸式熔炼和在线精炼等技术降低生产能耗;在各个工厂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和节能设备,并对各工厂主要耗能设备进行了节能化改造。通过对生产工艺进行节能化设计、简约化包装,与供应链企业携手共同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其中安徽零部件工厂入选工信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半年,公司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向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捐款15万元用于助老、助困,向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捐款1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上海疫情期间向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捐款10万元用于支持抗疫。同时,公司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努力发展主营业务,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上半年公司各生产基地向当地政府纳税合计约1.2亿元,吸纳社会劳动力,解决就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提供劳保用品、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和就业生活条件,关爱员工健康,并提供各项福利,保障员工权益。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永茂泰 |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30日内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承诺,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永茂泰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 2019年6月19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110%时,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2、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当符合预警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1;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1、投资者见面会 公司应自达到预警条件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 2、公司回购股份 在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达成后,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 | 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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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公司回购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五)约束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其他 | 永茂泰 |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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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不因不再作为永茂泰实际控制人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累计持有永茂泰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且本人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永茂泰,并由永茂泰及时予以公告;自永茂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永茂泰的股票。 3、本人不因不再作为永茂泰实际控制人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6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稳定股价措施2、3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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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 (五)约束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不得参与公司现金分红,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利用对公司的控股地位促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4、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
其他 |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 | 徐宏、 周秋玲、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 | 2019年6月1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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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徐文磊、徐娅芝 |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日,长期有效 | ||||
解决同业竞争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于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含永茂泰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永茂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永茂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永茂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永茂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三、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如永茂泰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与永茂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永茂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永茂泰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永茂泰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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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
股份限售 | 章荣剑、姜留奎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10月2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章荣剑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章荣剑、姜留奎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姜留奎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日 | ||||||
股份限售 |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磊昶投资、宏芝投资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磊昶投资、宏芝投资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企业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永茂泰股票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累计持有永茂泰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本企业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永茂泰,并由永茂泰及时予以公告;自永茂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永茂泰的股票。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6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股份限售 | 章雄辉、徐精女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杭州乐丰、 廖若雅、德华创投、 陆莺、 杭州景润、 浙江创投、 李昱桦、许建刚、徐宪德、王梅艳、尤敏卫、沈文财、上海舜璟、 袁嘉懿、徐智勇、章玲敏、应留威、胡志军、陈樟军、吴建航、深圳集众、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张磊、 马荷英、陶根明、陶斌健、徐连英、李青、 杨万锁、高玉萍、彭英姿、童富强、由旭华、沈梦晖、于忠、 陈永富 | |||||||
股份限售 | 陈广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4月28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蒋芝龄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4月3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周晓鹏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4月18日,期限至2022年3月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日 | |||||||
股份限售 | 宁波圆惠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9年5月21日,期限至2022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4、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4。稳定股价措施2、3、4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控股股东已经履行增持义务的,可豁免本项增持义务)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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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姜留奎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4、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4。稳定股价措施2、3、4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控股股东已经履行增持义务的,可豁免本项增持义务)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少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3月1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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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公司将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应承诺作为未来聘任公司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并在将来新聘该等人员时,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重新启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五)约束措施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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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
其他 |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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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姜留奎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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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3月10日 | ||||||
解决关联交易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章荣剑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2年11月1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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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姜留奎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3月1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磊昶投资 | 一、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永茂泰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企业在永茂泰中的地位,为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在与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永茂泰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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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永茂泰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其他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永茂泰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司法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果投资者依据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公司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为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7020001号),如果因出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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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6,6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8,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8,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8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未包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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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1,000,000 | 75.00 | 32,193,000 | -49,020,000 | -16,827,000 | 124,173,000 | 48.9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200,000 | 1.17 | -2,200,000 | -2,200,00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8,800,000 | 73.83 | 32,193,000 | -46,820,000 | -14,627,000 | 124,173,000 | 48.9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4,160,000 | 12.85 | 3,500,000 | -14,160,000 | -10,660,000 | 13,500,000 | 5.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4,640,000 | 60.98 | 28,693,000 | -32,660,000 | -3,967,000 | 110,673,000 | 43.6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7,000,000 | 25.00 | 33,607,000 | 49,020,000 | 82,627,000 | 129,627,000 | 51.0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7,000,000 | 25.00 | 33,607,000 | 49,020,000 | 82,627,000 | 129,627,000 | 51.07 | ||
三、股份总数 | 188,000,000 | 100.00 | 65,800,000 | 0 | 65,800,000 | 253,80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中一年期限售股因12个月限售期满解禁并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包括:杭州乐丰永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廖若雅、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陆莺、杭州景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昱桦、许建刚、徐宪德、孙福荣、王梅艳、尤敏卫、沈文财、上海舜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袁嘉懿、徐智勇、章玲敏、宁波圆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留威、胡志军、陈樟军、吴建航、深圳市集众投资有限公司、张磊、马荷英、姜留奎、陶根明、陶斌健、徐连英、周晓鹏、李青、杨万锁、高玉萍、彭英姿、孙晓鸣、蒋芝龄、童富强、由旭华、沈梦晖、陈永富、于忠、陈广等42名股东,合计持股49,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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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18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5股。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8,000,000股增至253,800,000股。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徐宏 | 58,112,773 | 0 | 20,339,471 | 78,452,244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文磊 | 10,000,000 | 0 | 3,500,000 | 13,500,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娅芝 | 10,000,000 | 0 | 3,500,000 | 13,500,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60,000 | 0 | 2,786,000 | 10,746,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0,000 | 0 | 1,108,529 | 4,275,756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周秋玲 | 3,167,227 | 0 | 714,000 | 2,754,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章雄辉 | 600,000 | 0 | 210,000 | 810,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精女 | 100,000 | 0 | 35,000 | 135,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杭州乐丰永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60,000 | 5,66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廖若雅 | 4,500,000 | 4,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380,000 | 3,38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陆莺 | 2,300,000 | 2,3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杭州景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0,000 | 2,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0 | 2,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李昱桦 | 2,000,000 | 2,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许建刚 | 1,900,000 | 1,9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徐宪德 | 1,690,000 | 1,69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孙福荣 | 1,630,000 | 1,6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王梅艳 | 1,600,000 | 1,6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尤敏卫 | 1,400,000 | 1,4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沈文财 | 1,400,000 | 1,4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上海舜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袁嘉懿 | 1,200,000 | 1,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徐智勇 | 1,130,000 | 1,1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章玲敏 | 1,120,000 | 1,1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宁波圆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0,000 | 1,12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应留威 | 1,100,000 | 1,1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胡志军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陈樟军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吴建航 | 870,000 | 87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深圳市集众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 | 6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张磊 | 560,000 | 56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马荷英 | 510,000 | 51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姜留奎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陶根明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陶斌健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徐连英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周晓鹏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李青 | 500,000 | 5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杨万锁 | 410,000 | 41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高玉萍 | 400,000 | 4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彭英姿 | 310,000 | 31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孙晓鸣 | 300,000 | 3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蒋芝龄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童富强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由旭华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沈梦晖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陈永富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于忠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陈广 | 130,000 | 130,0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2-3-8 |
合计 | 141,000,000 | 49,020,000 | 32,193,000 | 124,173,0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96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徐宏 | 20,339,471 | 78,452,244 | 30.91 | 78,452,24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徐文磊 | 3,500,000 | 13,500,000 | 5.32 | 13,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徐娅芝 | 3,500,000 | 13,500,000 | 5.32 | 13,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86,000 | 10,746,000 | 4.23 | 10,746,000 | 无 | 0 | 其他 |
杭州乐丰永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1,000 | 7,641,000 | 3.01 | 0 | 无 | 0 | 其他 |
周秋玲 | 1,108,529 | 4,275,756 | 1.68 | 4,275,75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廖若雅 | -963,000 | 3,537,000 | 1.3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4,000 | 2,754,000 | 1.09 | 2,754,000 | 无 | 0 | 其他 |
孙福荣 | 570,500 | 2,200,500 | 0.8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许建刚 | 7,100 | 1,907,100 | 0.7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杭州乐丰永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4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41,000 |
廖若雅 | 3,53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7,000 |
孙福荣 | 2,2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500 |
许建刚 | 1,90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7,100 |
尤敏卫 | 1,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0,000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6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7,800 |
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18,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8,195 |
李昱桦 | 1,650,0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0,009 |
王梅艳 | 1,5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1,000 |
袁嘉懿 | 1,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周秋玲为徐宏配偶,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和周秋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磊昶投资为徐娅芝控制的企业,宏芝投资为徐文磊控制的企业,磊昶投资、宏芝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徐宏 | 78,452,244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2 | 徐文磊 | 13,500,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3 | 徐娅芝 | 13,500,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4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46,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5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75,756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6 | 周秋玲 | 2,754,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7 | 章雄辉 | 810,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8 | 徐精女 | 135,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周秋玲为徐宏配偶,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和周秋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磊昶投资为徐娅芝控制的企业,宏芝投资为徐文磊控制的企业,磊昶投资、宏芝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徐宏 | 董事 | 58,112,773 | 78,452,244 | 20,339,471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徐文磊 | 董事 | 10,000,000 | 13,500,000 | 3,500,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徐娅芝 | 董事 | 10,000,000 | 13,500,000 | 3,500,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孙福荣 | 董事 | 1,630,000 | 2,200,500 | 570,5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孙晓鸣 | 董事 | 300,000 | 405,000 | 105,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姜留奎 | 高管 | 500,000 | 675,000 | 175,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5,920,348.10 | 126,778,014.1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200,363.2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82,008,043.61 | 652,624,944.2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26,945,872.95 | 144,753,622.18 | |
预付款项 | 103,957,793.26 | 88,931,352.7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916,872.76 | 1,575,757.5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07,230,341.21 | 515,892,542.8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451,801.25 | 28,966,622.1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1,431,073.14 | 1,571,723,219.1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4,399,628.47 | 65,987,625.68 | |
固定资产 | 908,985,162.91 | 912,757,200.17 | |
在建工程 | 264,324,879.52 | 218,694,188.1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2,424,518.76 | 2,977,571.34 | |
无形资产 | 51,473,926.58 | 51,477,071.3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848,818.09 | 50,844,442.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234,015.15 | 14,431,988.9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556,081.47 | 29,083,934.0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95,247,030.95 | 1,346,254,021.98 | |
资产总计 | 3,266,678,104.09 | 2,917,977,241.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80,584,000.00 | 523,434,704.1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164,172.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730,000.00 | 29,9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59,309,702.83 | 158,113,704.3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69,730.75 | 1,133,492.4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331,774.42 | 44,347,772.68 | |
应交税费 | 53,364,773.19 | 84,427,122.68 | |
其他应付款 | 2,136,933.21 | 529,290.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8,134.33 | 1,112,833.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014.2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64,759,220.73 | 843,029,934.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27,468.28 | 1,905,425.5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941,141.87 | 1,951,659.36 | |
递延收益 | 70,792,749.08 | 63,378,310.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361,359.23 | 67,235,395.67 |
负债合计 | 1,240,120,579.96 | 910,265,330.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3,800,000.00 | 18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2,564,677.33 | 968,364,677.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8,501,785.66 | 15,862,197.99 | |
盈余公积 | 31,266,632.67 | 31,266,632.6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20,424,428.47 | 804,218,402.6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26,557,524.13 | 2,007,711,910.6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26,557,524.13 | 2,007,711,910.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66,678,104.09 | 2,917,977,241.16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6,347,122.22 | 55,302,287.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39,348.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74,353,832.16 | 201,455,601.9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9,336,163.91 | 54,243,385.57 | |
预付款项 | 4,833,234.34 | 208,624.58 | |
其他应收款 | 652,355,254.24 | 719,861,086.4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7,014,462.11 | 35,103,105.7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87,670.73 | 3,587,670.7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7,827,739.71 | 1,075,601,110.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6,796,974.46 | 38,231,082.87 | |
固定资产 | 15,182,958.82 | 13,723,272.92 | |
在建工程 | 2,477,876.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74,951.10 | 2,004,585.6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30,566.12 | 1,287,427.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4,000.00 | 1,554,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58,603,161.08 | 855,126,202.91 | |
资产总计 | 1,966,430,900.79 | 1,930,727,313.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70,084,000.00 | 250,243,47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745,747.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5,000,000.00 | 94,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4,043,612.04 | 12,449,102.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901,351.65 | 17,208,003.86 | |
应交税费 | 3,985,203.15 | 39,229,411.70 | |
其他应付款 | 59,486,190.71 | 70,464,404.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55,246,104.55 | 483,594,394.0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83,739.06 | 1,534,023.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83,739.06 | 1,534,023.46 | |
负债合计 | 556,629,843.61 | 485,128,417.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3,800,000.00 | 18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6,807,848.76 | 972,607,848.7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31,097.95 | ||
盈余公积 | 31,266,632.67 | 31,266,632.67 | |
未分配利润 | 217,795,477.80 | 253,724,414.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09,801,057.18 | 1,445,598,896.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66,430,900.79 | 1,930,727,313.84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65,226,109.21 | 1,443,628,102.51 | |
其中:营业收入 | 1,665,226,109.21 | 1,443,628,102.5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94,989,870.34 | 1,329,727,545.36 | |
其中:营业成本 | 1,472,257,954.13 | 1,215,145,951.2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454,214.88 | 5,220,551.83 | |
销售费用 | 5,239,663.67 | 25,846,203.18 | |
管理费用 | 42,475,342.72 | 49,254,945.14 | |
研发费用 | 56,435,598.57 | 21,616,113.53 | |
财务费用 | 13,127,096.37 | 12,643,780.4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118,061.03 | 12,503,628.42 | |
利息收入 | 363,894.06 | 1,029,032.24 | |
加:其他收益 | 33,409,667.70 | 14,384,966.9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688,680.35 | 24,947,619.3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164,172.00 | 6,212,617.2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983.21 | 2,322,566.2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89,671.96 | -2,624,686.6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538.42 | -99,728.3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882,903.89 | 159,043,911.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672.15 | 6,05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98,734.88 | 697,202.6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684,841.16 | 158,352,759.26 | |
减:所得税费用 | 6,638,815.37 | 36,513,149.6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046,025.79 | 121,839,609.5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046,025.79 | 121,839,609.5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046,025.79 | 121,839,609.5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0,046,025.79 | 121,839,609.5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046,025.79 | 121,839,609.5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5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5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44,247,087.20 | 853,447,043.69 | |
减:营业成本 | 692,667,275.58 | 767,557,483.70 | |
税金及附加 | 1,373,379.67 | 1,021,454.07 | |
销售费用 | 1,307,044.01 | 2,070,669.47 | |
管理费用 | 17,265,246.42 | 20,856,303.2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210,946.17 | 1,881,556.19 | |
其中:利息费用 | 7,956,954.46 | 2,478,151.01 | |
利息收入 | 278,172.45 | 674,561.06 | |
加:其他收益 | 998,111.07 | 7,862,493.7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552,873.98 | 22,419,508.4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745,747.00 | 1,701,154.5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18,991.67 | 1,974,416.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9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58,322.89 | 94,017,009.5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5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7,185.27 | 4,671.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15,508.16 | 94,014,838.27 | |
减:所得税费用 | -626,571.01 | 24,215,603.0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8,937.15 | 69,799,235.1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88,937.15 | 69,799,235.1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88,937.15 | 69,799,235.1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74,891,558.06 | 1,485,452,309.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183,275.01 | 4,208,342.6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606,614.68 | 39,132,610.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41,681,447.75 | 1,528,793,262.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71,142,829.54 | 1,354,924,993.7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2,602,939.89 | 98,758,671.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3,500,721.06 | 72,183,372.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489,680.79 | 52,274,573.6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6,736,171.28 | 1,578,141,612.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54,723.53 | -49,348,349.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34,430.85 | 18,395,875.0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710,688.24 | 74,762,760.9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045,119.09 | 93,158,636.0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0,403,584.47 | 147,591,655.6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000,000.00 | 55,466,309.6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9,403,584.47 | 203,057,965.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358,465.39 | -109,899,329.3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4,404,016.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82,972,373.06 | 30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5,317.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2,972,373.06 | 893,309,333.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27,244,699.60 | 357,253,664.1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9,239,877.97 | 33,716,320.2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395.62 | 157,395,040.9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6,805,973.19 | 548,365,025.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166,399.87 | 344,944,308.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09,393.59 | -1,007,128.7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162,604.54 | 184,689,500.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719,130.56 | 43,634,631.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881,735.10 | 228,324,131.77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0,368,717.79 | 403,219,632.4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450,541.90 | 36,472,258.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819,259.69 | 439,691,891.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3,192,030.50 | 370,170,265.6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133,503.12 | 18,465,226.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891,708.87 | 28,216,951.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199,362.98 | 110,714,641.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9,416,605.47 | 527,567,084.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02,654.22 | -87,875,193.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516,543.83 | 38,273,676.7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516,543.83 | 38,273,676.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76,624.15 | 97,562.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000,000.00 | 23,023,033.7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576,624.15 | 423,120,596.6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60,080.32 | -384,846,919.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4,404,016.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2,680,000.00 | 16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680,000.00 | 748,404,016.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040,426.68 | 29,337,881.7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816,345.9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040,426.68 | 201,154,227.6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639,573.32 | 547,249,788.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6.1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982,303.37 | 74,527,674.8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004,805.85 | 25,273,395.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987,109.22 | 99,801,070.58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68,364,677.33 | 15,862,197.99 | 31,266,632.67 | 804,218,402.68 | 2,007,711,910.67 | 2,007,711,910.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8,000,000.00 | 968,364,677.33 | 15,862,197.99 | 31,266,632.67 | 804,218,402.68 | 2,007,711,910.67 | 2,007,711,910.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2,639,587.67 | 16,206,025.79 | 18,845,613.46 | 18,845,613.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046,025.79 | 50,046,025.79 | 50,046,025.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五)专项储备 | 2,639,587.67 | 2,639,587.67 | 2,639,587.67 | ||||||||||||
1.本期提取 | 6,482,377.40 | 6,482,377.40 | 6,482,377.40 | ||||||||||||
2.本期使用 | 3,842,789.73 | 3,842,789.73 | 3,842,789.7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2,564,677.33 | 18,501,785.66 | 31,266,632.67 | 820,424,428.47 | 2,026,557,524.13 | 2,026,557,524.13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1,000,000.00 | 452,777,007.28 | 13,052,674.99 | 18,815,458.85 | 617,545,158.49 | 1,243,190,299.61 | 1,243,190,299.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000,000.00 | 452,777,007.28 | 13,052,674.99 | 18,815,458.85 | 617,545,158.49 | 1,243,190,299.61 | 1,243,190,299.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2,497,205.88 | 93,639,609.58 | 658,724,485.51 | 658,724,485.5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1,839,609.58 | 121,839,609.58 | 121,839,609.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562,587,670.05 | 562,587,670.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562,587,670.05 | 562,587,670.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97,205.88 | 2,497,205.88 | 2,497,205.88 | ||||||||||||
1.本期提取 | 5,595,429.37 | 5,595,429.37 | 5,595,429.37 | ||||||||||||
2.本期使用 | 3,098,223.49 | 3,098,223.49 | 3,098,223.4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68,364,677.33 | 15,549,880.87 | 18,815,458.85 | 711,184,768.07 | 1,901,914,785.12 | 1,901,914,785.12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72,607,848.76 | 31,266,632.67 | 253,724,414.95 | 1,445,598,896.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8,000,000.00 | 972,607,848.76 | 31,266,632.67 | 253,724,414.95 | 1,445,598,896.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131,097.95 | 0.00 | -35,928,937.15 | -35,797,839.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88,937.15 | -2,088,937.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1,097.95 | 131,097.95 | |||||||||
1.本期提取 | 862,712.41 | 862,712.41 | |||||||||
2.本期使用 | 731,614.46 | 731,614.46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6,807,848.76 | 131,097.95 | 31,266,632.67 | 217,795,477.80 | 1,409,801,057.18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1,000,000.00 | 457,020,178.71 | 458,429.90 | 18,815,458.85 | 169,863,850.61 | 787,157,918.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1,000,000.00 | 457,020,178.71 | 458,429.90 | 18,815,458.85 | 169,863,850.61 | 787,157,918.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12,821.83 | 41,599,235.19 | 604,199,727.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799,235.19 | 69,799,235.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562,587,670.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7,000,000.00 | 515,587,670.05 | 562,587,670.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821.83 | 12,821.83 | |||||||||
1.本期提取 | 714,640.74 | 714,640.74 | |||||||||
2.本期使用 | 701,818.91 | 701,818.9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72,607,848.76 | 471,251.73 | 18,815,458.85 | 211,463,085.80 | 1,391,357,645.14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徐宏、徐小飞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8月12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上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742121602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5,380.00万元,股份总数25,380万股(每股面值1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3号)核准,公司已于2021年3月2日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000,000股公司股票,并于202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22年6月8日,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5,800,000股,目前总股本达到253,800,000股。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汽车用铝合金锭、铝合金液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8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下: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款项性质 |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的,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款项性质 |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的,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保证金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周转材料
按照使用期限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保证金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19.00%-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
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同时对不同方法及客户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1) 铝合金销售业务
公司铝合金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客户签收单或结算清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 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
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对于直接发往客户的,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对于采用中间仓的,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指定的中间仓、取得客户实际领用清单后确认。外销收入采用EXW条款的,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采用FOB条款的,以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采用FCA条款的,以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承运人并办理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采用DAP条款的,以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客户验收或领用后确认。
39.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按13%、9%的税率计缴,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15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1月12日,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10035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2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2).2020年8月17日,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400181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2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月10日下发的《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子公司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符合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标准,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月18日下发的《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及2021年4月7日下发的《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
微利企业的规定,该公司本期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7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3号),本公司本期免征租金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2022年5月21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本公司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可减免自用部分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643.79 | 1,895.64 |
银行存款 | 112,657,965.11 | 74,714,909.42 |
其他货币资金 | 103,236,739.20 | 52,061,209.05 |
合计 | 215,920,348.10 | 126,778,014.1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期货保证金55,425,597.72元、存出投资款47,811,141.48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12,200,363.29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0.00 | 2,383,314.80 |
期货合约 | 0.00 | 9,817,048.49 |
合计 | 0.00 | 12,200,363.29 |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676,255,618.53 |
1至2年 | 43,347,428.59 |
2至3年 | 850,636.83 |
3年以上 | 713,952.31 |
合计 | 721,167,636.26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21,167,636.26 | 100 | 39,159,592.65 | 5.43 | 682,008,043.61 | 694,012,546.93 | 100 | 41,387,602.66 | 5.96 | 652,624,944.27 |
合计 | 721,167,636.26 | / | 39,159,592.65 | / | 682,008,043.61 | 694,012,546.93 | / | 41,387,602.66 | / | 652,624,944.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76,255,618.53 | 33,855,706.43 | 5.00 |
1-2年 | 43,347,428.59 | 4,334,742.86 | 10.00 |
2-3年 | 850,636.83 | 255,191.05 | 30.00 |
3年以上 | 713,952.31 | 713,952.31 | 100.00 |
合计 | 721,167,636.26 | 39,159,592.65 | 5.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387,602.66 | -60,914.56 | 2,167,095.45 | 39,159,592.65 | ||
合计 | 41,387,602.66 | -60,914.56 | 2,167,095.45 | 39,159,592.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105,890,956.08 | 14.68 | 5,294,547.80 |
华域皮尔博格(广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87,050,172.14 | 12.07 | 4,352,508.61 |
上海大众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48,046,017.95 | 6.66 | 2,402,300.90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46,576,323.95 | 6.46 | 2,328,816.20 |
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38,931,533.15 | 5.40 | 1,946,576.66 |
合计 | 326,495,003.27 | 45.27 | 16,324,750.17 |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26,945,872.95 | 144,753,622.18 |
合计 | 226,945,872.95 | 144,753,622.1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6,535,081.53 |
小计 | 1,016,535,081.53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0,836,273.05 | 97.00 | 87,824,026.60 | 98.76 |
1至2年 | 2,715,730.01 | 2.61 | 1,096,643.69 | 1.23 |
2至3年 | 405,790.20 | 0.39 | 10,682.50 | 0.01 |
合计 | 103,957,793.26 | 100.00 | 88,931,352.79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206,609.19 | 29.06 |
广东翔澳金属有限公司 | 12,679,085.25 | 12.20 |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9,542,655.28 | 9.18 |
港驰金属材料(郑州)有限公司 | 6,664,950.65 | 6.41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5,557,829.12 | 5.35 |
合计 | 64,651,129.49 | 62.19 |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916,872.76 | 1,575,757.50 |
合计 | 1,916,872.76 | 1,575,757.50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750,183.68 |
1至2年 | 188,664.16 |
2至3年 | 121,084.55 |
3年以上 | 2,013,378.14 |
合计 | 4,073,310.5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850,497.63 | 2,687,249.63 |
其他 | 1,222,812.90 | 1,015,521.74 |
合计 | 4,073,310.53 | 3,702,771.3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4,523.04 | 12,928.97 | 2,039,561.86 | 2,127,013.87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9,612.54 | 9,612.54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838.46 | 10,838.46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598.68 | 7,522.03 | -696.81 | 29,423.9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87,509.18 | 19,225.08 | 2,049,703.51 | 2,156,437.7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烟台市福山区非税收入 | 押金保证金 | 954,091.00 | 3年以上 | 23.42 | 954,091.00 |
广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50,000.00 | 3年以上 | 13.50 | 550,000.00 |
上海金合利铝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12.28 | 25,000.00 |
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335,248.00 | 1-3年 | 8.23 | 154,262.40 |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300,000.00 | 1年以内 | 7.37 | 15,000.00 |
合计 | / | 2,639,339.00 | / | 64.80 | 1,698,353.40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9、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80,571,826.75 | 280,571,826.75 | 203,759,874.45 | 203,759,874.45 | ||
在产品 | 88,453,033.86 | 3,030,380.60 | 85,422,653.26 | 62,358,028.25 | 3,097,335.01 | 59,260,693.24 |
库存商品 | 167,926,688.99 | 4,102,560.44 | 163,824,128.55 | 189,269,681.17 | 3,355,904.22 | 185,913,776.95 |
发出商品 | 25,715,623.60 | 25,715,623.60 | 13,173,191.13 | 13,173,191.13 | ||
在途物资 | 11,437,238.49 | 11,437,238.49 | 16,870,566.11 | 16,870,566.11 | ||
委托加工物资 | 662,619.03 | 662,619.03 | 434,873.93 | 434,873.93 | ||
低值易耗品 | 39,576,801.02 | 11,980,797.55 | 27,596,003.47 | 39,491,809.09 | 12,686,554.96 | 26,805,254.13 |
周转材料 | 12,000,248.06 | 12,000,248.06 | 9,674,312.95 | 9,674,312.95 | ||
合计 | 626,344,079.80 | 19,113,738.59 | 607,230,341.21 | 535,032,337.08 | 19,139,794.19 | 515,892,542.8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3,097,335.01 | 274,267.31 | 341,221.72 | 3,030,380.60 | ||
库存商品 | 3,355,904.22 | 811,081.32 | 64,425.10 | 4,102,560.44 | ||
低值易耗品 | 12,686,554.96 | 3,004,323.34 | 3,710,080.75 | 11,980,797.55 | ||
合计 | 19,139,794.19 | 4,089,671.97 | 4,115,727.57 | 19,113,738.59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3,788,921.71 | 22,509,219.3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6,075,208.81 | 2,869,732.12 |
抵债资产[注] | 3,587,670.73 | 3,587,670.73 |
合计 | 33,451,801.25 | 28,966,622.15 |
其他说明:
[注]因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偿还拆借款,2019年5月经法院裁定以其质押的木地板抵偿部分债务。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660,160.50 | 14,729,172.80 | 75,389,333.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0,660,160.50 | 14,729,172.80 | 75,389,333.3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299,586.41 | 1,102,121.21 | 9,401,707.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40,678.84 | 147,318.37 | 1,587,997.21 |
(1)计提或摊销 | 1,440,678.84 | 147,318.37 | 1,587,997.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740,265.25 | 1,249,439.58 | 10,989,704.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919,895.25 | 13,479,733.22 | 64,399,628.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360,574.09 | 13,627,051.59 | 65,987,625.6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08,985,162.91 | 912,757,200.17 |
合计 | 908,985,162.91 | 912,757,200.17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4,802,611.16 | 21,456,245.56 | 1,206,173,658.92 | 16,008,411.44 | 1,528,440,927.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26,507.62 | 3,797,502.19 | 56,252,145.27 | 2,988,901.37 | 66,865,056.45 |
(1)购置 | 1,323,922.54 | 2,584,873.80 | 5,110,846.43 | 1,982,883.65 | 11,002,526.42 |
(2)在建工程转入 | 2,502,585.08 | 1,212,628.39 | 51,141,298.84 | 1,006,017.72 | 55,862,530.03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7,050.00 | 1,225,793.78 | 657,092.32 | 1,969,936.10 | |
(1)处置或报废 | 87,050.00 | 1,225,793.78 | 657,092.32 | 1,969,936.10 | |
4.期末余额 | 288,629,118.78 | 25,166,697.75 | 1,261,200,010.41 | 18,340,220.49 | 1,593,336,047.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7,719,197.62 | 13,972,986.87 | 523,734,638.73 | 10,256,903.69 | 615,683,726.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03,153.70 | 3,499,178.28 | 59,214,828.17 | 995,484.87 | 71,512,645.02 |
(1)计提 | 7,803,153.70 | 3,499,178.28 | 59,214,828.17 | 995,484.87 | 71,512,645.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65,996.50 | 2,160,070.68 | 619,420.23 | 2,845,487.41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65,996.50 | 2,160,070.68 | 619,420.23 | 2,845,487.41 |
4.期末余额 | 75,522,351.32 | 17,406,168.65 | 580,789,396.22 | 10,632,968.33 | 684,350,884.5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3,106,767.46 | 7,760,529.10 | 680,410,614.19 | 7,707,252.16 | 908,985,162.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7,083,413.54 | 7,483,258.69 | 682,439,020.19 | 5,751,507.75 | 912,757,200.1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山东烟台厂房 | 11,593,761.70 | 因子公司山东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为整体规划的连体建筑,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厂房为整体规划的一部分,尚未全部建设完毕,暂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
小计 | 11,593,761.70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64,324,879.52 | 218,694,188.15 |
合计 | 264,324,879.52 | 218,694,188.15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21,159,969.84 | 21,159,969.84 | 16,137,966.18 | 16,137,966.18 |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68,116,193.61 | 68,116,193.61 | 78,058,618.66 | 78,058,618.66 | ||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18,947,273.09 | 18,947,273.09 | 19,266,118.81 | 19,266,118.81 | ||
零星建筑工程 | 41,431,465.39 | 41,431,465.39 | 30,811,031.67 | 30,811,031.67 | ||
在安装设备 | 100,515,207.87 | 100,515,207.87 | 74,420,452.83 | 74,420,452.83 | ||
年产3万吨项目-新建厂房铝锭厂区 | 14,154,769.72 | 14,154,769.72 | ||||
合计 | 264,324,879.52 | 264,324,879.52 | 218,694,188.15 | 218,694,188.15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518,815,300 | 16,137,966.18 | 14,867,005.30 | 9,845,001.64 | 21,159,969.84 | 62.87 | 在建 | 自筹和募集资金 |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459,427,100 | 78,058,618.65 | 2,895,081.40 | 12,837,506.44 | 68,116,193.61 | 91.63 | 在建 | 自筹和募集资金 | ||||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19,266,118.81 | 10,612,069.44 | 10,930,915.16 | 18,947,273.09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零星建筑工程 | 30,811,031.67 | 11,323,314.79 | 702,881.07 | 41,431,465.39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在安装设备 | 74,420,452.84 | 47,363,435.91 | 21,268,680.88 | 100,515,207.87 | 在安装 | 自筹资金 | ||||||
年产3万吨项目-新建厂房铝锭厂区 | 14,154,769.72 | 14,154,769.72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978,242,400 | 218,694,188.15 | 101,215,676.56 | 55,584,985.19 | 264,324,879.52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83,676.49 | 4,083,676.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083,676.49 | 4,083,676.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06,105.15 | 1,106,105.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3,052.58 | 553,052.58 |
(1)计提 | 553,052.58 | 553,052.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59,157.73 | 1,659,157.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24,518.76 | 2,424,518.7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77,571.34 | 2,977,571.34 |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7,114,531.51 | 3,724,484.70 | 60,839,016.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7,219.80 | 271,973.46 | 909,193.26 |
(1)购置 | 637,219.80 | 271,973.46 | 909,193.26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7,751,751.31 | 3,996,458.16 | 61,748,209.4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149,387.11 | 1,212,557.76 | 9,361,944.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5,348.26 | 326,989.76 | 912,338.02 |
(1)计提 | 585,348.26 | 326,989.76 | 912,338.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734,735.37 | 1,539,547.52 | 10,274,282.8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017,015.94 | 2,456,910.64 | 51,473,926.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965,144.40 | 2,511,926.94 | 51,477,071.3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50,427,361.51 | 22,970,704.14 | 9,861,983.76 | 63,536,081.89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417,080.76 | 104,344.56 | 312,736.20 | ||
合计 | 50,844,442.27 | 22,970,704.14 | 9,966,328.32 | 63,848,818.09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0,059,309.46 | 10,318,248.19 | 60,527,396.85 | 10,809,275.55 |
预计负债 | 2,941,141.87 | 441,171.28 | 1,951,659.36 | 292,748.90 |
可抵扣亏损 | 9,817,963.78 | 1,472,694.57 | 9,817,963.78 | 1,472,694.5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561,821.38 | 2,103,509.26 | 12,285,840.78 | 2,248,933.64 |
可弥补亏损 | 44,439,757.86 | 6,665,963.68 | 36,131,716.97 | 5,419,757.55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5,164,172.00 | 3,249,200.50 | ||
递延收益 | 3,042,406.83 | 456,361.02 | 3,098,982.11 | 464,847.32 |
使用权资产 | 54,430.54 | 8,164.58 | 45,828.85 | 6,874.32 |
合计 | 148,081,003.72 | 24,715,313.08 | 123,859,388.70 | 20,715,131.8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3,208,652.91 | 3,481,297.93 | 25,794,356.98 | 3,869,153.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2,200,363.29 | 2,413,989.34 | ||
合计 | 23,208,652.91 | 3,481,297.93 | 37,994,720.27 | 6,283,142.8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63,707.26 | 21,234,015.15 | 3,421,303.78 | 14,431,988.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63,707.26 | 3,421,303.78 | -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156,437.77 | 2,127,013.87 |
可抵扣亏损 | 41,430,335.33 | 36,687,545.83 |
合计 | 43,586,773.10 | 38,814,559.7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183,177.22 | ||
2023年 | 4,539,108.34 | 4,539,108.34 | |
2024年 | 12,747,167.52 | 12,747,167.52 | |
2025年 | 12,621,469.66 | 12,621,469.66 | |
2026年 | 6,596,623.09 | 6,596,623.09 | |
2027年 | 4,925,966.72 | ||
合计 | 41,430,335.33 | 36,687,545.83 | /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模具款 | 662,437.75 | 662,437.75 | 2,523,435.61 | 2,523,435.61 | ||
预付设备款 | 17,893,643.72 | 17,893,643.72 | 26,560,498.45 | 26,560,498.45 | ||
合计 | 18,556,081.47 | 18,556,081.47 | 29,083,934.06 | 29,083,934.06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41,084,000.00 | 50,000,000.00 |
抵押及保证 | 90,000,000.00 | 50,053,625.00 |
抵押借款 | 105,500,000.00 | 53,057,490.28 |
保证借款 | 444,000,000.00 | 326,323,588.89 |
质押及保证 | 44,000,000.00 | |
合计 | 880,584,000.00 | 523,434,704.17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730,000.00 | 29,900,000.00 |
合计 | 19,730,000.00 | 29,9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97,958,578.77 | 102,015,900.87 |
工程及设备款 | 38,278,002.02 | 37,727,581.22 |
其他 | 23,073,122.04 | 18,370,222.22 |
合计 | 159,309,702.83 | 158,113,704.3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69,730.75 | 1,133,492.46 |
合计 | 269,730.75 | 1,133,492.46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3,640,254.57 | 93,839,068.01 | 104,811,319.55 | 32,668,003.0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07,518.11 | 7,467,335.90 | 7,511,082.62 | 663,771.39 |
合计 | 44,347,772.68 | 101,306,403.91 | 112,322,402.17 | 33,331,774.42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2,883,633.23 | 82,598,636.25 | 94,110,018.81 | 31,372,250.67 |
二、职工福利费 | 6,847.50 | 5,197,119.25 | 5,177,398.75 | 26,568.00 |
三、社会保险费 | 483,716.96 | 3,863,829.47 | 3,881,745.51 | 465,800.9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50,719.60 | 3,523,962.86 | 3,541,059.22 | 433,623.24 |
工伤保险费 | 32,997.36 | 339,866.61 | 340,686.29 | 32,177.68 |
四、住房公积金 | 200,229.00 | 2,098,473.28 | 1,578,601.28 | 720,10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5,827.88 | 81,009.76 | 63,555.20 | 83,282.44 |
合计 | 43,640,254.57 | 93,839,068.01 | 104,811,319.55 | 32,668,003.0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86,078.10 | 7,238,439.97 | 7,281,502.02 | 643,016.05 |
2、失业保险费 | 21,440.01 | 228,895.93 | 229,580.60 | 20,755.34 |
合计 | 707,518.11 | 7,467,335.90 | 7,511,082.62 | 663,771.39 |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0,984,133.54 | 54,231,487.27 |
企业所得税 | 9,793,751.58 | 26,484,490.01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60,005.78 | 364,740.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6,647.26 | 554,880.00 |
房产税 | 772,212.79 | 745,418.51 |
土地使用税 | 363,034.79 | 401,017.61 |
教育费附加 | 135,902.69 | 476,923.14 |
地方教育附加 | 90,601.82 | 317,948.76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62,059.94 | 203,450.87 |
印花税 | 608,016.77 | 597,246.72 |
环保税 | 68,406.23 | 49,519.29 |
合计 | 53,364,773.19 | 84,427,122.68 |
41、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136,933.21 | 529,290.36 |
合计 | 2,136,933.21 | 529,290.3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0,079.97 | 100,079.97 |
其他 | 2,036,853.24 | 429,210.39 |
合计 | 2,136,933.21 | 529,290.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68,134.33 | 1,112,833.93 |
合计 | 868,134.33 | 1,112,833.93 |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0.00 | 31,014.23 |
合计 | 0.00 | 31,014.2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厂房租赁 | 1,627,468.28 | 1,905,425.55 |
合计 | 1,627,468.28 | 1,905,425.55 |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1,951,659.36 | 2,941,141.87 | |
合计 | 1,951,659.36 | 2,941,141.87 | /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3,378,310.76 | 12,502,500.00 | 5,088,061.68 | 70,792,749.08 | 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合计 | 63,378,310.76 | 12,502,500.00 | 5,088,061.68 | 70,792,749.0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土地扶持资金 | 10,307,652.19 | 122,915.74 | 10,184,736.45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与智能化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8,469,306.93 | 9,100,000.00 | 644,003.15 | 16,925,303.78 | 与资产相关 | ||
通用NGC发动机部件协同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6,382,284.77 | 718,326.24 | 5,663,958.53 | 与资产相关 | |||
绿色制造工程项目 | 13,257,510.63 | 869,989.53 | 12,387,521.10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发动机、涡轮增压系统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155,563.81 | 1,482,500.00 | 1,308,966.91 | 4,329,096.9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00万件汽车发动机用精密部件及其机加工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 3,212,848.29 | 39,835.30 | 3,173,012.99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节能汽车缸体铸件研发及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2,520,000.00 | 756,186.12 | 1,763,813.88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8,372,083.55 | 9,000.00 | 8,363,083.55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万件汽车发动机用精密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 1,600,000.00 | 1,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轻量化用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及流变压铸工艺开发应用项目 | 1,425,000.00 | 1,000,000.00 | 100,484.69 | 2,324,515.31 | 与资产相关 | ||
精密压铸工序节能装备应用及伺服节能系统改造项目 | 1,177,663.47 | 179,393.04 | 998,270.43 | 与资产相关 | |||
发动机关键部件新产品研发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565,217.38 | 94,256.11 | 470,961.27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7万吨汽车用铝合金技术改造项目 | 478,669.50 | 134,805.65 | 343,863.85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设备投入补助 | 471,852.00 | 37,500.00 | 434,352.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精度汽车零部件压铸机器人技术改造项目 | 325,321.56 | 325,321.56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购置仪器补助 | 72,500.00 | 7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 58,667.73 | 6,641.63 | 52,026.10 | 与资产相关 | |||
精密汽车零部件喷涂机器人运用项目 | 427,835.62 | 427,835.62 | 与资产相关 | ||||
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资金 | 98,333.33 | 10,000.00 | 88,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精密汽车零部件喷涂机器人运用项目 | 920,000.00 | 55,757.58 | 864,242.42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63,378,310.76 | 12,502,500.00 | 5,088,061.68 | 70,792,749.08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8,000,000.00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253,800,000.00 |
其他说明:
本期股份总数增加65,800,000.00元,系公司实施2021年度分红转增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股本65,800,000.00股,相应增加股本65,800,000.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66,189,077.33 | 65,800,000.00 | 900,389,077.3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75,600.00 | 2,175,600.00 | ||
合计 | 968,364,677.33 | 65,800,000.00 | 902,564,677.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股本溢价减少65,800,000.00元,系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5,800,000.00元,相应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5,800,000.00元。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862,197.99 | 6,482,377.40 | 3,842,789.73 | 18,501,785.66 |
合计 | 15,862,197.99 | 6,482,377.40 | 3,842,789.73 | 18,501,785.66 |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266,632.67 | 31,266,632.67 | ||
合计 | 31,266,632.67 | 31,266,632.67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04,218,402.68 | 617,545,158.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046,025.79 | 227,324,418.0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451,173.82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3,840,000.00 | 28,2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20,424,428.47 | 804,218,402.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45,182,297.09 | 1,460,219,041.37 | 1,416,770,502.66 | 1,196,010,174.11 |
其他业务 | 20,043,812.12 | 12,038,912.76 | 26,857,599.85 | 19,135,777.09 |
合计 | 1,665,226,109.21 | 1,472,257,954.13 | 1,443,628,102.51 | 1,215,145,951.20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39,817.76 | 785,382.15 |
教育费附加 | 822,044.02 | 807,321.89 |
地方教育附加 | 548,029.37 | 507,476.51 |
印花税 | 750,733.15 | 684,039.52 |
房产税 | 1,482,784.52 | 1,512,384.00 |
土地使用税 | 702,750.96 | 873,608.20 |
车船税 | 1,257.76 | 690.00 |
环保税 | 106,797.34 | 49,649.56 |
合计 | 5,454,214.88 | 5,220,551.83 |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45,924.44 | 2,826,831.93 |
运输费用[注] | 180,483.63 | 13,619,644.87 |
包装费[注] | 5,146,953.49 | |
质量保证费 | 1,982,790.41 | 2,491,379.08 |
市场推广费 | 755,867.97 | |
仓储费[注] | 4,384.11 | 781,465.16 |
折旧及摊销 | 226,081.08 | 224,060.68 |
合计 | 5,239,663.67 | 25,846,203.18 |
其他说明:
[注]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将2022年度运杂费列报于“营业成本”项目,2021年半年报的发生额仍列报于“销售费用”项目。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080,008.19 | 29,305,723.70 |
中介咨询费 | 3,739,072.71 | 3,200,937.68 |
折旧及摊销 | 5,768,766.39 | 6,094,727.21 |
差旅及交通费 | 1,054,576.58 | 1,985,307.14 |
办公费 | 1,372,780.77 | 854,481.13 |
业务招待费 | 785,071.35 | 1,848,501.43 |
修理费 | 172,787.93 | 3,135,846.05 |
水电费 | 358,822.66 | 292,176.18 |
排污及环保费 | 237,139.00 | 249,655.14 |
其他 | 906,317.14 | 2,287,589.48 |
合计 | 42,475,342.72 | 49,254,945.14 |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36,663,744.91 | 9,302,691.86 |
职工薪酬 | 15,884,845.56 | 10,225,330.55 |
折旧及摊销 | 3,256,543.12 | 2,067,300.51 |
其他费用 | 630,464.98 | 20,790.61 |
合计 | 56,435,598.57 | 21,616,113.53 |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118,061.03 | 12,503,628.42 |
利息收入 | -363,894.06 | -1,029,032.24 |
银行手续费 | 378,322.99 | 162,055.61 |
汇兑损益 | -4,005,393.59 | 1,007,128.69 |
合计 | 13,127,096.37 | 12,643,780.48 |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1] | 5,088,061.68 | 3,383,711.6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2] | 28,321,606.02 | 11,001,255.34 |
合计 | 33,409,667.70 | 14,384,966.98 |
其他说明:
[注1]:详见序号51、递延收益之说明;[注2]:本期增加安徽大益收到财政扶持款12,301,383.00元,安徽零部件收到补助款5,400,000.00元。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526,040.79 | 24,947,619.32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1,162,639.56 | |
合计 | -26,688,680.35 | 24,947,619.32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164,172.00 | 6,212,617.25 |
合计 | -15,164,172.00 | 6,212,617.25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4,407.11 | 2,358,496.4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423.90 | -35,930.16 |
合计 | 104,983.21 | 2,322,566.27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089,671.96 | -2,624,686.68 |
合计 | -4,089,671.96 | -2,624,686.68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4,538.42 | -99,728.38 |
合计 | 74,538.42 | -99,728.38 |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672.15 | 6,050.00 | |
合计 | 672.15 | 6,05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7,102.11 |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841,219.61 | 608,053.33 | |
对外捐赠 | 350,000.00 | 200,000.00 | |
其他 | 7,515.27 | 72,047.21 | 157,515.27 |
合计 | 1,198,734.88 | 697,202.65 | 357,515.27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424,909.70 | 35,768,152.4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786,094.33 | 744,997.21 |
合计 | 6,638,815.37 | 36,513,149.6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684,841.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171,210.2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8,523.9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25,071.5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84,329.7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394.59 |
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935,218.22 |
所得税费用 | 6,638,815.37 |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40,824,106.02 | 16,653,255.34 |
收到票据保证金 | 8,800,000.34 | 7,991,182.32 |
收到押金保证金 | ||
利息收入 | 363,894.06 | 1,029,032.24 |
房屋租赁收入 | 7,010,299.26 | 13,390,646.28 |
收到往来款 | 1,607,642.85 | |
其他 | 672.15 | 68,494.17 |
合计 | 58,606,614.68 | 39,132,610.35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及交通费 | 1,054,576.58 | 1,985,307.14 |
业务招待费 | 785,071.35 | 1,848,501.43 |
办公费 | 1,372,780.77 | 854,481.13 |
修理费 | 172,787.93 | 3,135,846.05 |
中介咨询费 | 3,739,072.71 | 3,200,937.68 |
包装费[注] | 5,146,953.49 | |
运输费用[注] | 13,619,644.87 | |
研发费用 | 37,294,209.89 | 9,323,482.47 |
支付票据保证金 | 3,800,000.00 | |
支付往来款 | 370,539.16 | |
其他 | 4,700,642.40 | 9,359,419.39 |
合计 | 49,489,680.79 | 52,274,573.6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注]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将2022年度支付的运杂费列报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2021年半年度支付的运杂费仍列报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期货保证金及平仓盈亏 | 85,710,688.24 | 74,762,760.95 |
合计 | 85,710,688.24 | 74,762,760.95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期货保证金 | 139,000,000.00 | 55,466,309.67 |
合计 | 139,000,000.00 | 55,466,309.67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借款保证金 | 0.00 | 905,317.40 |
合计 | 0.00 | 905,317.4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融资租赁款 | 135,578,694.96 | |
支付首发股票发行费用 | 21,816,345.95 | |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款 | 321,395.62 | |
合计 | 321,395.62 | 157,395,040.91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0,046,025.79 | 121,839,609.5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089,671.96 | 2,624,686.68 |
信用减值损失 | -104,983.21 | -2,322,566.2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1,910,819.44 | 65,248,093.1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53,052.59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59,656.41 | 918,954.9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966,328.32 | 6,240,638.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4,538.42 | 99,728.3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645.03 | 17,102.1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64,172.00 | -6,212,617.2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112,367.44 | 13,303,840.2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526,040.79 | -32,254,736.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02,026.18 | 1,129,324.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4,326.79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5,427,470.28 | -60,988,068.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8,349,782.05 | -121,204,533.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8,346,000.77 | -39,900,683.98 |
其他 | 2,639,587.67 | 2,497,205.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054,723.53 | -49,348,349.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4,881,735.10 | 228,324,131.7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4,719,130.56 | 43,634,631.1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162,604.54 | 184,689,500.5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4,881,735.10 | 94,719,130.56 |
其中:库存现金 | 25,643.79 | 1,895.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2,657,965.11 | 74,714,909.4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2,198,126.20 | 20,002,325.50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4,881,735.10 | 94,719,130.5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215,920,348.10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4,881,735.10元,差异51,038,613.00元系期货持仓保证金。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425,597.72 | 银行承兑汇票、借款、远期结售汇及期货持仓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32,795,374.61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129,375,757.44 | 借款及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无形资产 | 30,390,429.46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47,987,159.23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5,382,958.78 |
其中:美元 | 780,692.07 | 6.7114 | 5,239,536.76 |
欧元 | 1,447,323.50 | 7.0084 | 10,143,422.02 |
应收账款 | - | - | 40,264,468.48 |
其中:美元 | 4,486,409.45 | 6.7114 | 30,110,088.41 |
欧元 | 1,448,887.06 | 7.0084 | 10,154,380.07 |
应付账款 | - | - | 42,585.21 |
其中:美元 | 6.7114 | ||
欧元 | 6,076.31 | 7.0084 | 42,585.21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百强企业补贴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 |
财政扶持资金 | 17,301,383.00 | 其他收益 | 17,301,383.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19,069.12 | 其他收益 | 319,069.12 |
经济发展促进政策奖金 | 230,300.00 | 其他收益 | 230,300.00 |
民营企业扶持资金 | 1,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150,000.00 |
其他 | 172,217.90 | 其他收益 | 172,217.90 |
荣誉奖补资金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三重一创奖励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实地型企业发展补助 | 495,800.00 | 其他收益 | 495,800.00 |
稳定就业补贴 | 272,836.00 | 其他收益 | 272,836.00 |
制造强省奖励奖金 | 7,000,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0.00 |
小计 | 28,321,606.02 | 28,321,606.02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88.00 | 12.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45.27%(2021年12月31日:53.66%)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借款为固定利率借款,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226,945,872.95 | 226,945,872.9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26,945,872.95 | 226,945,872.9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15,164,172.00 | 15,164,172.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5,164,172.00 | 15,164,172.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5,164,172.00 | 15,164,172.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依据 |
应收款项融资 | 226,945,872.95 | 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 | 其他 |
其他说明:
周秋玲为徐宏之妻,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直接持有本公司10,972.8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和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均为43.23%,徐娅芝、徐文磊分别通过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774.225万股、54.675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27%,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5.32%。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22.28 | 331.2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铝合金锭业务、铝合金液业务、铝合金加工业务及汽车零部件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本公司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铝合金锭 | 铝合金液 | 铝合金加工 | 汽车零部件 | 其 | 分部间 | 合计 |
他 | 抵销 | ||||||
主营业务收入 | 69,239.51 | 53,773.89 | 921.48 | 40,583.35 | 164,518.23 | ||
主营业务成本 | 59,813.71 | 48,643.12 | 833.69 | 36,731.38 | 146,021.9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83,530,349.64 |
合计 | 183,530,349.64 |
永茂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83,530,349.64 | 100.00 | 9,176,517.48 | 5.00 | 174,353,832.16 | 212,444,658.50 | 100.00 | 10,989,056.54 | 5.17 | 201,455,601.96 |
合计 | 183,530,349.64 | 100.00 | 9,176,517.48 | 5.00 | 174,353,832.16 | 212,444,658.50 | 100.00 | 10,989,056.54 | 5.17 | 201,455,601.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3,530,349.64 | 9,176,517.48 | 5.00 |
合计 | 183,530,349.64 | 9,176,517.4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89,056.54 | -1,426,408.94 | 386,130.12 | 9,176,517.48 | ||
合计 | 10,989,056.54 | -1,426,408.94 | 386,130.12 | 9,176,517.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106,472,749.44 | 58.01 | 5,323,637.47 |
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39,422,324.90 | 21.48 | 1,971,116.25 |
重庆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 16,282,331.88 | 8.87 | 814,116.59 |
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 15,003,264.39 | 8.17 | 750,163.22 |
芜湖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 2,570,472.58 | 1.40 | 128,523.63 |
合计 | 179,751,143.19 | 97.93 | 8,987,557.1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52,355,254.24 | 719,861,086.44 |
合计 | 652,355,254.24 | 719,861,086.44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652,387,754.24 |
合计 | 652,387,754.2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拆借款 | 651,737,754.24 | 719,384,514.64 |
其他 | 150,000.00 | 1,654.53 |
合计 | 652,387,754.24 | 719,886,169.1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5,082.73 | 25,082.7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417.27 | 7,417.2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2,500.00 | 32,500.0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339,134,013.47 | 1年以内 | 51.98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178,565,892.80 | 1年以内 | 27.37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133,587,847.97 | 1年以内 | 20.48 | |
上海金合利铝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0.08 | 22,500.00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450,000.00 | 1年以内 | 0.07 | |
合计 | / | 652,237,754.24 | / | 99.98 | 22,500.00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
合计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93,000,000.00 | 393,000,000.00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36,000,000.00 | 336,000,000.00 |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41,850,000.00 | 41,850,000.00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 | 7,475,834.47 | 7,475,834.47 |
有限公司 | ||||||
合计 | 798,325,834.47 | 798,325,834.4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82,932,442.11 | 629,975,681.78 | 783,864,497.59 | 697,498,811.51 |
其他业务 | 61,314,645.09 | 62,691,593.80 | 69,582,546.10 | 70,058,672.19 |
合计 | 744,247,087.20 | 692,667,275.58 | 853,447,043.69 | 767,557,483.7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552,873.98 | 22,419,508.45 |
合计 | -21,552,873.98 | 22,419,508.45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4,538.4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409,667.7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 -40,690,212.79 |
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6,843.12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21,875.39 |
合计 | -4,940,974.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6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0 | 0.22 | 0.2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