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9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7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120.82万元。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2022年上半年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产品等价格上涨,市场供需变化较大,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公司”)、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公司”)、宜昌海利外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外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达热电”)之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133,560.43万元,公司对前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同时,结合2022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202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4,310.00万
元。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2年上半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1-6月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大江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 | 不适用 | 463.30 |
楚星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不适用 | 72.92 | ||
海利外贸 | 采购原材料 | 不适用 | 48,327.27 | ||
小计 | 48,863.49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楚星公司 | 采购燃料和动力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 | 不适用 | 5,151.53 |
乌达热电 | 采购燃料和动力 | 不适用 | 26,704.18 | ||
小计 | 31,855.7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大江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 | 不适用 | 1,273.78 |
楚星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不适用 | 25,082.39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1-6月发生金额 |
海利外贸 | 销售产品、商品 | 不适用 | 26,485.05 | ||
小计 | 52,841.22 | ||||
合计 | 133,560.43 |
(三)调整后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2022年度预计金额 | 新增预计金额 | 新增后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1-6月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双环科技 | 采购原材料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 | 6,222.57 | 1,460.00 | 7,682.57 | 3,712.56 |
大江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0.00 | 670.00 | 670.00 | 463.30 | ||
楚星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0.00 | 500.00 | 500.00 | 72.92 | ||
海利外贸 | 采购原材料 | 0.00 | 52,150.00 | 52,150.00 | 48,327.27 | ||
宜化集团 | 采购原材料 | 30,472.50 | 0.00 | 30,472.50 | 5,726.49 | ||
化机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3,106.78 | 0.00 | 3,106.78 | 1,260.12 | ||
南坪仪表 | 采购原材料 | 1,607.40 | 0.00 | 1,607.40 | 268.53 | ||
宜化集团其他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1,739.22 | 300.00 | 2,039.22 | 1,031.59 | ||
小计 | 43,148.47 | 55,080.00 | 98,228.47 | 60,862.78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 | 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 | 采购燃料和动力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 | 4,423.74 | 0.00 | 4,423.74 | 137.23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2022年度预计金额 | 新增预计金额 | 新增后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1-6月发生金额 |
和动力 | 楚星公司 | 采购燃料和动力 | 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 | 0.00 | 9,500.00 | 9,500.00 | 5,151.53 |
乌达热电 | 采购燃料和动力 | 0.00 | 53,700.00 | 53,700.00 | 26,704.18 | ||
小计 | 4,423.74 | 63,200.00 | 67,623.74 | 31,992.95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双环科技 | 销售产品、商品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 | 635.64 | 260.00 | 895.64 | 441.54 |
青海黎明 | 销售产品、商品 | 7,891.26 | 0.00 | 7,891.26 | 2,893.52 | ||
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1,278.02 | 0.00 | 1,278.02 | 68.48 | ||
大江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0.00 | 1,980.00 | 1,980.00 | 1,273.78 | ||
楚星公司 | 销售产品、商品 | 0.00 | 35,200.00 | 35,200.00 | 25,082.39 | ||
海利外贸 | 销售产品、商品 | 0.00 | 32,300.00 | 32,300.00 | 26,485.05 | ||
小计 | 9,804.92 | 69,740.00 | 79,544.92 | 56,244.7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锦程万和 | 接受劳务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 | 13,181.81 | 0.00 | 13,181.81 | 7,225.47 |
安卅物流 | 接受劳务 | 32,865.55 | 5,920.00 | 38,785.55 | 17,205.36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原2022年度预计金额 | 新增预计金额 | 新增后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1-6月发生金额 |
化机公司 | 接受劳务 | 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 | 6,497.09 | 370.00 | 6,867.09 | 2,637.71 | |
宜化集团及其他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199.24 | 0.00 | 199.24 | 4.41 | ||
小计 | 52,743.69 | 6,290.00 | 59,033.69 | 27,072.96 | |||
合计 | 110,120.82 | 194,310.00 | 304,430.82 | 176,173.44 |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上表中“双环科技”指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卅物流”指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化机公司”指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南坪仪表”指重庆南坪自动化仪表厂有限公司;“青海黎明”指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锦程万和” 指宜昌锦程万和物流有限公司;“安卅物流”指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剑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住所:宜都市枝城镇滨江路70号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23,146.48 |
负债总额 | 259,595.93 |
净资产 | -36,449.45 |
项 目 | 2022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0,739.4 |
净利润 | -696.83 |
经查询,大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剑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住所: 宜都市枝城镇化工路11号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92,903.23 |
负债总额 | 275,170.09 |
净资产 | 17,733.14 |
项 目 | 2022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95,736.04 |
净利润 | 27,217.96 |
经查询,楚星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宜昌海利外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雨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住所: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主营业务: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的“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的转口贸易;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农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煤炭(不得面向限制区域)、管道设备、农机具、焦炭、铁合金、冶金炉料批发;化工产品(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化肥产品、通用设备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及咨询;建筑材料(不含木材)、钢材、石灰石、煤渣、文具用品、劳保用品、谷物、油料、豆类、饲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6,042.31 |
负债总额 | 100,729.01 |
净资产 | 15,313.29 |
项 目 | 2022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20,345.12 |
净利润 | 66.24 |
经查询,海利外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永刚注册资本: 19,340万元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主营业务: 电(热、汽)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和建设;购售电
(热、汽)业务;电(热、汽)能的生产;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和运营;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电厂废旧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备上门维修(以上两项凭资质证经营);电力物资、设备导购、公司在本期建设规模为2台15万千瓦热电燃煤机组并网发电(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1,701.31 |
负债总额 | 63,201.96 |
净资产 | -11,500.65 |
项 目 | 2022年1-6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8,450.73 |
净利润 | -6,934.02 |
经查询,乌达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1.2022年3月31日前,大江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大江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2022年3月31日前,楚星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楚星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3.2022年3月31日前,海利外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海利外
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4.2022年6月8日前,公司副总经理熊业晶在乌达热电兼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乌达热电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新增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相关交易金额总体可控,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磷矿、设备等原材料;向关联方采购电、蒸汽、燃料、动力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液氨、硫磺、尿素等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运输、维修等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新增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
势资源,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各项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原材料、产品的快捷高效运输。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交易对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前,对《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期间,对《关于新增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新增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依法合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