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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我们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 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年 6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截止 2022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为确保甘肃国投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加快推进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安制药”)股权并购工作,甘肃农垦集团和控股股东甘肃药业集团与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将普安制药委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6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侃仁 李宗义 罗 臻

2022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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