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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鞍山森远科技有限公司共享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与供应商合作经常采用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为确保公司票据业务的延续。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资产池业务项下应收款的保兑与再保兑责任

公司及子公司鞍山森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可以通过浙商银行资产池业务项下签发应收款并相互提供保兑与再保兑,并承担保兑与再保兑责任,即在应收款金额及附带利息未能获得足额兑付时,由承担保兑与再保兑责任的公司或子公司鞍山森远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成员单位无条件进行差额资金垫付。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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