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董事胡赓熙、王立红、张露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陈燕霓(YANNI CHEN)、徐国良、张奇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赓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8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干细胞创新技术及产业化(一期)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2.92亿元人民币建设干细胞创新技术及产业化(一期)项目,为公司在干细胞领域今后的产业化提供基础与依托。并在上述投资金额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具体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干细胞创新技术及产业化(一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