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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子窖: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子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口子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口子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91,250.9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046.10万元。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本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等。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同意口子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此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鹏程 李军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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