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在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图亮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