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宝”、“公司”)在
2012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7,000
万元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婺源聚芳永”)增资。
一、概述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明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 27,000 万
元投入“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该项目由婺源聚芳永负责实施,募
集资金将以公司向婺源聚芳永增资的方式注入。
公司持有婺源聚芳永 38%股权,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华城”)持有婺源聚芳永 62%股权,公司实际
持有婺源聚芳永 100%权益。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茶产业链综合
投资项目”拟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额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 27,000 万元 27,000 万元
为保证婺源聚芳永“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根
据项目建设安排,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27,000 万元向婺源聚芳永增资。增
资完成后,婺源聚芳永注册资本金从现在的 2,000 万元增加至 29,000 万
元,公司持有其 95.72%股权,深宝华城持有其 4.28%股权,公司仍持有
婺源聚芳永 100%权益。本次现金增资实际为对“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
的投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此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向婺源聚芳永增资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方介绍
婺源聚芳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婺源县紫阳镇
金鸡亭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颜泽松先生。经营范围:茶叶种植、茶叶
初精加工和深加工以及其延伸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配送;速溶茶和
茶浓缩汁的加工和销售;茶叶及农副产品进出口业务。婺源聚芳永 201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 7,131.27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2,037.73
万元,营业收入 5,638.96 万元,净利润 204.17 万元。
三、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27,000 万元向婺源聚芳永增资,增资完成后婺源
聚芳永注册资本为 29,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权益。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用于婺源聚芳永建设公司“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
目”。
五、其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27,000 万元向婺源聚芳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的建设。本次用募集资金向婺源聚芳永增资
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
增资的专项意见》,结论为:深深宝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婺源聚芳永增资
的事项已经深深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深宝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向婺源聚芳永增资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
形。东莞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深宝 2011 年
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同意深深宝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向婺源聚芳永增
资 27,000 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东莞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司增
资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婺源县聚芳永茶业有限公
司增资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