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一致,暨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期限,延长期限为自上述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予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的转授权期限与前述有效期一致。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