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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变动超过1%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5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变动超过1%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被动稀释变动超过1%暨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延江股份”)于 2022年8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出具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相关情况如下:

一、具体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0号)同意,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延江股份”),向11名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761,421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27,610,000股增加至278,371,421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已于 2022 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预登记完成,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谢道平先生、林彬彬女士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出现被动稀释超过1%,达到11.7608%,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
住所谢继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号 谢继权: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号 谢影秋: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号 谢淑冬: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 谢道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号 林彬彬: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8月18日
股票简称延江股份股票代码30065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谢继华)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4.7284%
A股(谢继权)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4243%
A股(谢影秋)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2121%
A股(谢淑冬)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2121%
A股(谢道平)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920%
A股(林彬彬)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0920%
合 计0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1.760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谢继华合计持有股份59,019,07525.929959,019,07521.20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754,7696.482514,754,7695.3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44,264,30619.447444,264,30615.9012
谢继权合计持有股份30,259,50013.294530,259,50010.87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64,8753.32367,564,8752.7175
有限售条件股份22,694,6259.970822,694,6258.1526
谢影秋合计持有股份15,129,7506.647215,129,7505.43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82,4381.66183,782,4381.3588
有限售条件股份11,347,3124.985411,347,3124.0763
谢淑冬合计持有股份15,129,7506.647215,129,7505.43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82,4381.66183,782,4381.3588
有限售条件股份11,347,3124.985411,347,3124.0763
谢道平无限售条件股份13,629,7505.988213,629,7504.8962
林彬彬无限售条件股份13,629,7505.988213,629,7504.8962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146,797,57564.4952146,797,57552.73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144,02025.106157,144,02020.5280
有限售条件股份89,653,55539.389189,653,55532.206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注:表格中,持有股份及持股比例为股东直接持股数量和比例。

二、相关情况说明

1、谢继华先生系青岛延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青岛延钗”)、青岛瑙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青岛瑙延”)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青岛延钗持有上市公司4,556,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4%;青岛瑙延持有上市公司3,037,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3%。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谢继华、谢继权、谢影秋、谢淑冬、谢道平、林彬彬及青岛延钗和青岛瑙延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7.8315%下降至55.4623%,被动稀释了12.3692%。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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